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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的主体之困2012-08-29漫画/邝野 新京报记者 金煜 【点睛】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新增“公益诉讼”条款被视为亮点。 但这一条款却让一些正在进行公益诉讼的环保组织焦虑。他们认为,表述中对诉讼主体限制过多。 但在立法人士看来,能将“公益诉讼”列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在各方博弈之下体现共识之举,“先把制度建立起来,也是一种进步”。 谁能提起公益诉讼已成焦点。 草根组织的焦虑 8月16日,北京“自然之友”和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同时发布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 公开信表明了两家组织的焦虑、不安、困惑和期盼。 两家公益组织针对云南曲靖铬渣污染公益诉讼,已被云南地方环保法庭立案,这被认为是草根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并被立案的“破冰之举”。 但本周将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针对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出诉讼,被告若败诉,赔偿金将归国家而非个人。草案规定,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 该条文主要对公益诉讼的两个核心问题进行定义:可以进行什么类型的公益诉讼,以及谁可以来打这场官司。 后者引发争议。 “空欢喜一场!”自然之友副总干事常成评价。“正因这种词语限定,让在云南、贵州提起公益诉讼的环保组织以后无法再提。” 在我国,三个类别的公益社会组织可在民政部门注册: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非”)和基金会。 据民政部统计,至2011年,中国目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达25.5万家,生态环境类的有69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共20.4万家,生态环境类的有846家。 常成说,目前,大量民间公益组织即使能在民政部门注册成功,大部分也是“民非”身份。上述规模较大的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以及知名的“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绿家园”等均是“民非”。 “如果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对诉讼主体所规定的‘社会团体’是狭义的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定义,那大批的民非组织都将被排除在公益诉讼之外。”常成表示忧虑。 被删除的“组织” 肖建国全程参与了民诉法修正案的制订和研讨,并承担人大法工委关于公益诉讼条款的地方调研。 在这位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看来,根据目前的法律解释,因“社会团体”的定义,很多民间环保组织暂未包括在公益诉讼主体内。 这一定义的背后,是各方妥协的结果。肖建国说。 肖建国赞同将诉讼主体范围扩大,甚至可以将个人纳入其中。他曾提出建议,认为原告资格可以进一步细化,可以通过对社会组织的规模、经验、经费等条件进行限制以进行管理。 事实上,在进行民诉法修正案第一稿论证时,曾将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组织”纳入法律主体,但针对“组织”表述,产生了讨论。 有关公益诉讼的立法过程,人大法工委、人大环资委、最高法、最高检、环保部、海洋局、中华环保联合会、农业部、工商总局、消费者协会等多个主体都参与了讨论。 “大家有一个基本共识,公益诉讼条款一定要写进去,要不然地方探索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肖建国说。 但他回忆,法工委希望把“组织”确立为公益诉讼主体,作为修正案的亮点,但在征求各方意见时出现了不同声音。 参与云南铬渣污染公益诉讼的律师夏军感到,有些地方官员认为(环境)问题行政执法就能解决,不需要公益诉讼。 肖建国表示,“此时争议越大的条款通过的可能性越小,因为担心条款可能从根本上撤销,那只能求同存异,把条款列的相对模糊,今后再进一步扩大,这至少把共识确保了下来。” 高成本的公益诉讼 另一种存在的担心是,一旦诉讼主体过度放开,会导致“滥诉”、公益诉讼“井喷”等失控现象。 有参与立法的专家说,立法者的考虑是,如果社会组织能力不够,败诉过多,会对新生的公益诉讼产生负面影响,要打赢官司,则对社会组织从人力到财力,从律师到法律专家等各方面资源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肖建国也担忧,如果原告主体设定过大,公益组织提出诉讼后若不能善始善终,可能出现案件“烂尾”。“立法者要考虑尽量能够保护公共利益,高质量地进行诉讼,尽量胜诉,而不是某个社会组织的声誉和影响”,“从现在的很多社会组织内部结构看,可能一场官司就可以把一个NGO拖垮”。 从云南曲靖铬渣污染案来看,自然之友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和成本。 从北京到云南,一人来回的机票是4000元,每次去包括当事人代表和4名律师,每年要来回几次。机票外,还有吃住、取样、检测,开销等费用。 而目前要打一场公益诉讼,最大难点在于鉴定费用。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环境评估鉴定,报价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但“很多草根组织,一年的预算也只有几十万元”。 在取证过程中,他们曾遭受了难以想象的艰难。 组织成员们在诉讼前曾想和企业沟通,虽然法人代表很爽快地答应了,但他本人却一直称没时间见面。 后来,工作人员决定实地走访铬渣堆放地,但遭遇企业保安的拦截还抢走了调查人员的相机和录音笔。最终,经过警方的协调志愿者们拿回相机和录音笔后,才发现照片和录音都已被删除。 云南省被公认在环保法庭领域走在前面,云南省高院法官沈竞舟说,公益诉讼是一个系统性的高难度工程,“不是说,臭气进我家了,就可以打环境性的公益诉讼,一条河被污染了,大气被污染了,造成了整个公共利益的损害,这才适合环境公益诉讼,但这就需要从举证到鉴定、评估、前期行政执法等一套完善的制度设计,必须有专业从事环保、诉讼能力的律师和社会团体才能打官司。” 目前,云南铬渣案也因巨额鉴定费用停滞不前。夏军透露,对铬渣扩散范围进行生态损害鉴定报价高达700万。 但夏军认为,不能因为草根环保组织能力不够就从法律上限定,资金的问题民间可以通过募捐等方式解决,环保组织也只有在法律上给予成长的土壤,能力才会越来越强。 环保法公益诉讼缺失 过去五年,虽无上位法规定,但地方上已陆续受理了多起环境公益诉讼案,诉讼主力是环保部下属的中华环保联合会,“战场”是贵州、云南、江苏、海南和重庆的地方环保法庭。 这些地方,对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做了扩大化的规定,允许社会组织甚至个人都可以成为原告。 作为注册社团,中华环保联合会目前每年能处理10起左右环境公益诉讼。 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预计,民事诉讼法确定社团公益诉讼主体后,公益诉讼可从5个省市的环保法庭扩展到全国,其每年可做的案件可以翻倍。 但在很多牵扯到大企业利益的问题上,夏军依然担心,具备官方背景的社团的勇气可能不及草根环保组织。“国家不用当原告,只要给政策就行了”。 但更关键的是,民诉法是程序法,要从根本上解决诉讼法实体问题,必须通过实体法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能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社会团体”。 但什么是“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依然无解。 目前,被公益组织广泛引用的《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是国务院令,而“法律规定”应指“实体法”——在环保领域即《环境保护法》。 但《环境保护法》中,仍没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和类型。 有律师担心,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在司法解释出台前,甚至暂时可能出现法官以无法律认定诉讼主体为由,拒绝社团提起公益诉讼的现象。 对此,沈竞舟将希望寄托于司法解释。 他说,不仅是《环境保护法》,即使是《海洋环境保护法》,因为只许可“海洋环境监管部门”提起公益诉讼,也与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产生了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民诉法修正案获得通过,其他旧法也要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可以通过,允许全国各地的法院可以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新的案例会在各地出现,成为案件诉讼的常态,而不仅仅是环保法庭的特例,这是它最大的意义所在,也是我们努力这么多年的目的。”沈竞舟说。 来源:新京报 原文地址: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2/0828/c70731-18847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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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老人健康从“心”开始2012-08-28不久前,在短短20天内,深圳便发生了9起老年人自杀事件,引发了社会对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老人历尽艰辛,正值养老、享福之时,却为何“想不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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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益慈善指数排名第一2012-08-28新京报讯 昨日,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在宁夏吴忠市发布,北京市公益慈善指数总分94(总分100),在全国321个参与调查的城市中排名第一。上海市以一分之差排名第二;深圳市与无锡市总得分均为91分,并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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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发展需破三障碍2012-08-27本报漫画 谢瑶 本报记者 侯雪竹 基金会中心网不久将公布一份全国基金会的透明指数报告,报告中有一项数据,记录的是基金会薪酬体系,虽然具体数字目前尚不得而知,但中国公益领域工作人员薪水低早已是公认的事实,而对于中国公益事业来说,影响其健康发展的远不只薪酬一个指标,对于刚进入现代公益发展阶段的中国公益事业来说,需要突破的障碍不止一项。 人员:非专业的困惑 “小传旺事件”将成立了多年的民间公益组织“天使妈妈”再次推上风口浪尖,面对网友“再也不想捐款”的说法,天使妈妈发起人之一邱莉莉感觉很委屈,如何专业、规范、科学地完成一个公益项目,让一心想做好事帮孩子的“天使妈妈”们再次感受到了专业的重要性。 邱莉莉的感受不错,“天使妈妈”的软肋就在于工作人员的不专业,而这一特点也是中国不少公益组织特别是民间公益组织在中国现代公益事业发展初期的集体“软肋”。 天使妈妈基金最初的雏形就是一个爱心妈妈志愿者团队,核心团队组建于2005年,至今已救助过2000名身处各类困境的儿童。为儿童筹集并支付医疗资金一千多万元,而完成如此大使命的一群人最初均为来自各行各业的爱心志愿者,对于公益,大家的概念就是“做好事”。 2005年,邱莉莉在中关村一家IT公司任市场总监,无意间她在上网中发现了“摇篮网”,刚做妈妈的邱莉莉出于本能同情这些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孩子们,经她手救助的第一个孩子就是一个烫伤后被遗弃的孩子。很快,邱丽丽的行动就得到了更多爱心人士的响应,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邱丽丽的爱心事业中,成为新的中坚力量。这些人中,既有月收入三四万的高级白领,也有自己开公司的老板,还有不少是公司的普通职员,有两个计算机工程师、四个会计,有心理工作者,有媒体从业人员,也有全职妈妈。 但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把公益当成简单地做好事,对于如何去做则没有概念。 在这样的情况下,志愿者妈妈们在救助过程中基本上采用自行分工的方式,各取所长虽然有益于事业发展,但也带来不规范的后果。至今,她们的筹资模式仍然沿用将患儿照片贴在网络上,通过动情地介绍患儿病情打苦情牌的方式吸引公众进行募捐。也正是这样的“情治”式管理,让“小传旺事件”虽然获得了大量社会捐款,但在善款的运用上缺乏专业化的管理,最终导致善款被小传旺亲人拿走的结果。 制度:低薪降低热情 在中国现代公益事业发展过程中,最初的非专业人员流入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而在现代公益发展中,制度则是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在现代公益理念中,公益应该是一种职业,而职业是否吸引人的决定因素通常有两种,一个是现实的薪金,另一个就是职业本身的精神内涵。对于公益事业来说,薪金是一个欲说还“羞”的影响因素。而导致薪金低下的原因,一方面是社会对“雷锋拿高薪”的不认可,另一方面则是制度原因。 按照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在目前的基金会中,能够一年运作1000万元项目的应该算较有实力的基金会,但10%的行政费用意味着一年只有100万元用来维持包括人员工资在内的全部工作开支,这里面还包括出差及日常办公经费,这种比例通常在北京只能维持10人左右的一般收入水平。 而2009年出台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又为公益组织设定了一定“紧箍咒”般的收入上限。在这个政策里面,非营利组织要获得税收优惠,则要满足“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的要求。 这意味着,再出色的公益人才、公益机构的最高领导收入也只能“有限”。 “大部分人印象中的公益事业都是做好人好事而不作为一个专业的工作去看,所以我国公益领域能吸引人才的有利因素太少了。”当初,邱莉莉辞掉了年薪30多万的工作,开始领每月5000元左右的工资。在她们的机构中,最开始入职的员工仅能拿到2000元左右的工资。“即使这样还是会有人嫌我们拿得多,可这已经接近最低生活标准了,只够温饱”。 最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参加活动的时候表示,公众现在亟须公益组织专业,但又不想让它专业,因为捐赠者最不愿意的是让公益从业者在自己的捐款中领取工资。 “但不用高薪,怎么可能雇用足够的员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除了天使妈妈的发起人,邱莉莉说她们很难再招有能力有水平的工作人员,这样的“精英”待遇都很高。 现在,天使妈妈这个公益组织拥有的全职人员相对来说都比较年轻,问题还不太明显,但时间久了以后,等这些年轻的员工开始成家立业的时候,人才流失就会慢慢出现。 “公益事业真的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短时间参与可以,但现在经过两年的时间,连我自己也觉得经济压力有些大了”。邱莉莉说,在这个行业里让她都感觉有些不踏实,最近她自己都开始有些动摇,也有企业花高薪挖她过去,不知道自己是否该放弃目前的工作。 管理:粗放式影响发展 相较于“天使妈妈”这样的民间组织,公募基金会是目前中国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的公益组织,但在这样的组织里,另一重原因影响着其健康快速的发展。 龚欣(化名)在一家公募基金会工作,如果单从收入上看,从刚入职的每月三千元工资,到现在几乎已经翻了一倍的工资,让龚欣觉得还过得去,“这样的工资在公益机构的薪资水平里不算低了”,她说,自己的生活没有太大压力,工作内容又可以追求她的理想,薪资的高低对于她来说显得也就不那么重要了,但她的困扰来自于没有一个清晰可见的职场未来。 龚欣还记得刚入职的时候,没有职前培训,也没有所谓的岗位职责执行手册,还没完全明白该怎么开始工作的她就这么“晕晕乎乎”地开始了基金会的工作生涯。 进入基金会以后,她明显感觉这种国家公募型的基金会与体制内的一些行政机构类似。基金会大体分为三个等级,理事长、秘书长及一些年轻的工作人员,理事长、秘书长大部分是从体制内退下来的领导,像龚欣这样的年轻人只有听从命令的份儿,自己没有什么自主性,真正想发挥的余地并不大。“也没有一家基金会会公开招聘部长、秘书长”,这导致一些青壮年,比如40岁左右的高级管理人才很难走进公募基金会。 从筹资到项目执行、再到基金会的宣传推广,几年来,基金会的基层工作龚欣几乎全都做遍了,“我们也没有特别具体的分工”。龚欣说,本来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就少,很多人都是身兼数职,而且所有岗位都按照定薪制,并没有按照绩效配备一定的激励机制。 而即便如此,龚欣仍然看不到自己的晋升空间。龚欣说,领导岗位就那么几个,基金会大多数人都是在做基层工作,单一的岗位结构,让大多数人没有机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专家观点 制度与社会认知均需改善 历史原因、制度原因、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公益领域人才匮乏的原因较多,而如何在现阶段解决这个问题,专家们也从不同的方面给出了建议。 在公众理解方面,基金会中心网执行理事李劲表示,公益行业要求高人才的一个方面是专业性,高的专业性要求高的资源配置,公众需要了解和理解在公益界不仅仅是一个献爱心的地方,更是一个极具专业化的地方,而专业化是对资源更高的需求。公益界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爱心人士汇聚的地方,而是一个有专业能力的爱心人士汇聚的地方。 “但目前这个职业没有门槛,职业水准自然也上不去。一定要提高职业门槛,强调职业能力的培养,用市场化、企业化的方式运作。”李劲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认为公益人才教育和培养跟不上,储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公益慈善从业环境、薪酬等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大,人才流动遭遇双重困境。”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康晓光从他山之石的角度提出了一种环境因素。康晓光介绍,在美国要成为联邦的公务员,没有公益经历基本上没可能。但公益领域从业经历在中国却基本上是负资产,公益行业和其他部门之间的人才流动非常弱,目前能接收却无法输出,而且后一种问题被长期忽视。“需要社会为公益人才提供一种好的环境,无论从制度设计还是从公众理解上,都把公益当做一项宝贵的资源,这样才能激励更多人才进入公益领域。”康晓光说。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执行秘书长窦瑞刚表示,一个成熟的领域人才有两个特点:一是这里的人才足够多,并且能力比较强;二是外来的愿意加入这个领域的人才比较多,这个领域是充满着希望,大家愿意来。“我很深的体会是:公益领域存量资源不多,能力不足,外来资源基本没有”。在这样的背景下导致人才总量上不去,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问题?国内最重要的问题是:第一,捐赠者的不理解。捐款者认为公益就是献爱心,谁都能干,不需要专业的人员,公益从业者也不应该拿捐款的一部分当工资、行政成本;第二,制度不支持。因此,在当下这种环境限制下,可以考虑利用社会大量的专业志愿者补充来提升公益组织的人才限制。 来源:京华时报 原文地址:http://gongyi.people.com.cn/n/2012/0827/c152509-18841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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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失独家庭将达千万 生活无助“抱团取暖”2012-08-27尽管已成社会热点,但中国到底有多少失独家庭目前仍没有确切数据。据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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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悄悄的善举,不停歇的暖流2012-08-24店前的广告牌写明,馒头只送不卖,只能送给下岗职工、贫寒家庭、流浪者和拾荒者(8月21日摄)。新华社记者郭圻摄 新华网福州8月23日电(“中国网事”记者董建国)福建石狮的曾坑社区,一家名为“永恒阳光”的馒头店开张一年来,始终以“绵薄之爱”,温暖“风雨之人”,为困难群众送出免费馒头35万多个,并准备再开一家店。 一年来,馒头店幕后老板始终没有露面,工作人员也守口如瓶。馒头店感动了上万网友。不少网友认为,“爱心馒头”填补的不仅仅是饥饿,它传递的是爱心,彰显的是人性之善。 温暖,从每天早上开始 22日7时许,环卫工人丁怀贵,拖着疲惫的身体,踩着满载垃圾的环卫车,在“永恒阳光”馒头店门口停下来。 热气腾腾的馒头,散发出缕缕麦香,两名年轻店员小陈和小涂正在忙碌着。 老丁径直走上前,小涂掀开蒸笼,麻利地将两个馒头递给他。老丁道声“谢谢”,把馒头塞到嘴里。 店前遮阳棚下,十几个人坐在桌旁吃着馒头。醒目的红色招牌,一如既往地温暖着路人:“本店所有馒头免费送给各种困难人群,不对外售卖,请谅解。如果您是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收入低微的贫寒家庭、正在为找工作奔波的毕业生、无助老人、流浪者、拾荒者……欢迎您来免费食用。” 这样的场景,天天在上演。自去年8月3日开张,一年多来馒头店践行了招牌上的承诺“传递绵薄之爱,温煦风雨之人”,也回应了社会上对其“利用善举进行商业炒作”的质疑。 “每天我们5点多就要起床赶做馒头,7点开门迎客,一直到傍晚7点。”店员小陈说,每天做1000个馒头,除了春节期间停业,其余时间风雨无阻,因为“放一天假,有人就可能一天吃不到馒头”,一年来应该送出了35万多个馒头。 尽管是免费店,但毫不含糊:一整套崭新的设备,蒸笼是上好材料;上等的面粉,还特意加了几勺糖…… “一年多,馒头店开销了40万元。”小陈说,每天面粉需一两百斤,三间店面每月租金2500元,加上煤气费、原料,每天成本在1000元左右。这些花费都是一位神秘老板在支持,对老板的身份,小陈和小涂守口如瓶。 一名家境贫寒的人在馒头店里吃着馒头,馒头店规定,在店里可以随便吃,而每次仅仅允许带走两个。目前,有近200人长期在这家店领取馒头(8月22日摄)。 新华社记者郭圻摄 感动,在人间温暖弥漫 每一天,馒头店都涌动着脉脉温情。店员们和幕后老板温暖着“穷亲戚”们,“穷亲戚”们也想着法子回报爱心。 “我们在彼此温暖,来吃馒头的朋友们带给我们很多感动,这也是我们坚持下来的理由。”店员小陈说,他和小涂每天两点一线,要么在店里,要么在住处,要么在路上。有时也会觉得疲倦,但总是咬咬牙坚持了下来。 “过来吃馒头的人都会道声谢谢。”小涂说,“我们彼此不知道名字,但是一个眼神、一个笑容,拉近了距离。” 环卫工人老丁每天除了打扫马路,还义务帮忙打扫馒头店的卫生。“我们这些人漂泊在外,别人帮助我们,我们很感动,也想着回报。”他说,尽管他很少和店员交流,但相互都能体会到浓浓的情谊。 “吃了你们这么久的馒头,总觉得不好意思,这三十块钱给你们买水果吃。”这天,70多岁的王大娘硬把身上的钱塞给小涂。她腿脚不便,每天要走很远的路来吃馒头。 馒头店感动了越来越多的人。有人写信感谢,有人赶来“捧场”,有人捐款赞助。店员们一一表示谢意,同时婉拒。 “我们只要有能力做下去,就不收任何捐款。”小涂说,他也不知道到底拒绝了多少资金。一年来,馒头店收到几十封感谢信,他们都藏在柜中,“这个没什么,不必张扬。” “店里会继续给大家提供馒头,我们会坚持下去。”如今,小陈已经与房东续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并正在寻找新的地址,准备再开一家新店。 店里的伙计从早上6点就开始工作,每天他们都要送出近2000个馒头(8月21日摄)。新华社记者郭圻摄 善举,原本就不需轰轰烈烈 爱心馒头,填补的不仅仅是饥饿。一年来,馒头的“微薄之爱”,温暖着经受困顿的“风雨之人”,也在网络上聚起爱心暖流。新浪、腾讯等相关微薄转发已达百万多次,网民们一次次用鼠标传递温情。 网友“Daniloor”说:“一份善心温暖了每一个人。世间最令人感动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一个小小的馒头可能不值几个钱,可是它包含的爱心、善心却令我们每一个人动容。” 网友“朱古力”说:“免费馒头恩惠虽小但受惠者众,领取简单不需铺垫没有喧哗。真希望类似的善举能再多一些,不是大张旗鼓的炒作,而体现在深入人心底的细节。” 也有网友表示不必过于在意背后老板是谁,因为“唯善无小事,沉默的善举,传递的反而是更多的温情。” “有一种善举是沉默的善举,不想被过度关注,只想力所能及地做事,求的是心灵慰藉。这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本质的善,不要把免费馒头复杂化。”一位网友如是说道。 更多网友感动之余,更在追问自我。如一网友所说,“免费馒头,见证世间冷暖,彰显人性本初的良善。我们总在抱怨社会的冷漠、道德的滑坡,岂知慈善原本就不需惊天动地,饥饿里的一个馒头,风雨中的一把伞,困厄中的一个微笑,这都是行善。希望你我的涓滴之善,可以汇成社会爱的海洋。” 来源:新华公益 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gongyi/2012-08/24/c_1236241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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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受访者认为王安忆三嘱适合年轻人2012-08-23近日,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安忆在给复旦大学研究生的毕业致辞中,劝告毕业生“不要尽想着有用”、“不要过于追求效率”,“不要急于加入竞争”。她提出的这三个“嘱咐”引发不少年轻人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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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机构筹资官员“募款提成”引热议2012-08-21近日,自诩“百分百网络微慈善”的浙江金华慈善平台施乐会被曝出“有偿社工”模式,机构允许志愿者在募款成功后,直接从善款中拿走提成,最高提成可达到善款的百分之十五。该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反对者有之,支持者亦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