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不仅仅需要陈光标 (安徽新闻网)
2010-09-10

   

“中国首善”陈光标

 

    9月3日,媒体报道了美国首富比尔·盖茨和“股神”巴菲特来华劝捐,安徽籍著名企业家、“中国首善”陈光标积极响应一事。昨天,陈光标在自己的公司网站上公布了一封承诺信,并表示“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捐出全部财产”。(9月6日安徽新闻网)
  陈光标的惊人“慈善秀”有人欢喜,有人质疑。有人为其鼓舞与赞赏,但也不乏质疑声音,有人怀疑其慈善壮举的动机,怀疑其为作秀。经过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慈善事业有了长足进步。陈光标“裸捐”的慈善壮举,不管出于是何种原因和目的,我们都要为其加油和喝彩。陈光标的“裸捐”对中国慈善事业取得巨大进步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陈光标的惊人壮举之下,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何连个南京市首富都算不上的私营企业家却能够成为中国首善?为何拥有区区50亿资产的首善敢于发出裸捐的承诺,成为引发中国慈善的风向标?为何那么多成长起来的慈善家不大热衷于中国慈善事业,不愿意投入到慈善的伟大事业中来?陈光标代表的是中国企业家慈善群体的觉醒与复苏,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导致个人财富的累积,企业家的道德境界追求与提升,社会慈善环境的逐步改善慈善有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关注中国首善陈光标更要追问中国式慈善的前进理路及阻碍慈善的根源何在?

  慈善需要的是法律的配套设计与制度的同步跟进。相比较美国等西方国家,我们国家的企业家大部分在事业有成,家财万贯之时不是很热心于慈善。其中重要的差别原因是中国的法律配套没有跟进,在西方等国家对富人的巨额财产是采取高额累进制税率,对富人征收高昂的遗产税逼迫富人不得不将其遗产捐献给社会。除了对富人的“横征暴敛”之外,在美国等欧美国家,将财产捐献出来用于慈善还能得到减免税费等税收优惠。反观我国,这方面的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和同步跟进。在恰当的时候需要对遗产税征收、慈善免税等途径鼓励和引导那些成功企业家捐献自己的财产给社会用来做慈善事业。这是制度的魅力所在,好的制度完全能够有效引导企业家热心于慈善。

  慈善需要的是良好舆论氛围的营造与社会环境的整体改善。中国人一向是怕露富,怕做出头鸟。因为企业的“原罪”与社会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造成社会公众的普遍仇富情绪等原因,很多企业家怕捐款。因为他们怕露富,怕引来意外之灾。比如作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在承诺裸捐之后,依然有很多人质疑其是作秀,是另有动机。所以我们的现在社会的慈善整体环境还不够良好,民众对企业家慈善有很多疑虑等。这对慈善事业的推进是非常不利的,在全社会要大力做好对慈善的宣传与解释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慈善舆论氛围,促进慈善整体社会环境的改善,切实保证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慈善的积极性。

  慈善需要的是透明化的阳光操作及可持续发展。以往因为慈善都主要是民政部门为代表政府层的单兵突进,导致社会慈善、个人慈善不发达。慈善单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慈善的组织、运作主体需要多元化,多路并进。很多人不愿意慈善的原因是由于政府单兵突进,自己无法有效参与,对善款的运作不能跟进与动态跟踪导致他们的积极性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而要加大对慈善的阳光化力度,提高慈善事业的透明度。慈善只有经过捐赠人的有效参与与全程跟进才能更大程度的激发其慈善信心与积极性。

  另外,慈善是一项长期的事业,需要通过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及措施进行扶持,慈善基金完全可以通过规范的公司化运作实现其自身的保值增值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慈善自身需要可持续发展,需要对国家进行制度化规范,创新慈善资金的运作方式;需要国家保护和激励企业家的慈善积极性,构建慈善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促进慈善事业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