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将在全国范围下放
2012-03-26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20日从此间举行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了解到,民政部结合机构改革、支持地方配套改革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已经在一些地方并将在全国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异地商会审批权等,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在会议总结阶段,谈到努力推进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创新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作出上述表示。

 

    他说,在中央和省级民政层面,履行职能的方式主要是调查研究、制定政策、督查指导、绩效评价。要把教育培训、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前期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具体事务转移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把指导志愿者注册登记及活动,实施各种类型的等级评定、资质认定、工作评估等委托给社会组织;把基本公共服务外的养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运营各种类型的民政服务机构、慈善超市和捐助管理站等交给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