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富豪做慈善屡遭非议 官员称在中国行善不容易
2010-11-11

 

11月1日出版《方圆律政》杂志封面。

  “美国慈善之父”卡内基在其《财富论》中说道:“我们将建立一个把少数人的剩余财富以最佳方式变为多数人财产的理想之国。” 

  无论是中国富豪的崛起,还是巴菲特和比尔盖茨来华的慈善夜宴之旅,都说明中国少数人出现了“剩余财富”,并且也有意将其转变为“多数人财产”,问题是“最佳方式在哪里”! 

  因为民间慈善团体接纳捐赠的方式更为灵活,财务信息也更为公开,更多的人选择了民间慈善团体来实现自己的慈善愿望,但由于制度掣肘,民间慈善团体也使自己位于一个难挂靠、难公开、难生存、易出事的尴尬位置。 

  这个易出事,最终归结在了制度上,但也和法律息息相关,作为制度的载体,法律始终在慈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而两相对比,一方面是慈善事业需要律师把关,一方面是中国律师大多对此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与社会上热火朝天的探讨自动划开界限。探究至此,原因无非两点,一是现行法律对律师可发挥的空间限制到极窄,二是我国当下并没有慈善法律服务市场,律师们都是在“贴钱”参与慈善。 

  据此,本刊编辑部推出了“巴比慈善法律问”一组文章,意图从关于中国慈善本身、中国慈善制度以及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拓等方面,给巴比夜宴带来的社会热议一个不同的视角。——本刊编辑部 

  巴比夜宴提问中国慈善 

  本刊记者 王丽/文 

  9月29日晚6点,北京拉斐特城堡酒店层层守卫,严阵以待;唯一通往酒店主楼的小桥上,七八名保安严加盘查。因为已经被包场,偌大的酒店院落空旷安静,门外却聚集着被堵在外的上百名记者。 

  轰动一时的“巴比”夜宴马上就要开始。 

  巴菲特和比尔?盖茨专程飞往中国,邀请50位中国富豪参加晚宴,共商慈善话题。会前与会者签署了严格的保密协议。但越保密的东西越能勾起人们的好奇心——何况是世界最有钱的人请中国最有钱的人夜赴城堡之宴! 

  巴比夜宴,鸿门宴? 

  两位鼎鼎大名的超级富豪盖茨和巴菲特早在数年前就宣布死后遗产全部捐给慈善事业,而不留给儿女。今年6月,两人向美国400多位亿万富豪发出倡议书,号召富人们捐出一半遗产奉献社会,人称“日落条款”。随后,两位超级富豪更是热情澎湃,捋着富豪排行榜给有钱人打电话,直接“劝捐”。这一行动在美国掀起了慈善热潮,目前至少有40位美国富豪响应了这一号召。 

  也许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美国好评多多的富豪慈善热浪涌出国门后的动静却不太一样。欧洲富豪颇为不屑一顾,欧洲舆论多认为此举颇有哗众取宠和避税之嫌,更以“捐款不如老实交税”回应!德国汉堡船运巨头彼得?克雷默表示,富豪捐身家承诺等于将应该缴税的钱捐出去,令富人凌驾于国家之上,影响公众利益。 

  印度富豪则集体沉默。 

  改革开放刚刚30年的中国,尚还年轻的第一代富豪们起初并没感觉到这事跟自己有啥关系。但是巴比老哥俩似乎比他们本人还清楚,中国富豪的资本积累,已经到达捐赠的标准线了。 

  按照2010年福布斯排行榜的统计,中国顶级富豪数量已是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以制作富豪榜著称的胡润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今年的胡润财富榜统计,拥有10亿元人民币以上财富的中国富豪有1363位,比去年多了363位,这还只是我们知道的,漏掉的至少翻倍。我估计,中国现在拥有10亿元以上资产的富豪应该有5000人。这些人是时候应该考虑在自己去世之后,自己的钱怎么办,是捐出去还是留给后代。” 

  巴比来华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劝捐支持派、裸捐支持派、原则上支持派、反对派、旁观派等,甚或别有所图论、阴谋论,沸沸扬扬,甚是热闹。虽然宴会邀请函赫然声明:不会劝捐。但中国富豪个个是人精,什么样的鸿门宴没见过,不要说这种明摆着的“阳谋”。 

  然而,去还是不去?还是一个问题。 

  中国富豪终于对邀请有了不同版本的回应:多年来积极从事慈善的陈光标高调宣布“裸捐”,并以此作为给两位美国朋友的见面礼;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以“时间冲突”为由婉拒邀请;也有不少富豪明确拒绝邀请,而更多的人则以保持沉默应对这场尚不明朗的挑战。 

  宴会结束后,宾主双方的口风都露出友好的态度。30日上午,盖茨、巴菲特在北京国际贸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巴菲特表示,他们仅就慈善事业如何开展和宾客们交流了看法。 

  巴比的说法得到了一些参加此次慈善活动的富豪们的回应和支持。有“玻璃大王”之称的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表示,巴比二人给中国的慈善家上了很好的一课,自己从中学习了有益的慈善经验。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表示,此次交流颇有收获,对国外的慈善理念和慈善事业有了更多的了解。 

  同时巴比二人也表示,他们对中国的慈善状况也加深了理解。中西文化的巨大差距显然让身处其中的企业家,不可能以相同的观念和方式从事慈善事业。中国民营企业家小心应对的政商关系,背负着20世纪末国企改革时未了的公案,又杂糅着当下民间对于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不满的集体情绪。 

  让他们庆幸的是中国法律还没有对“裸捐”进行定义,他们不会立刻面对来自法律界的炮轰。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律师告诉《方圆律政》记者:“企业家的裸捐宣言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它更多的是个道德问题。即便宣言不能兑现,法律确实也没有相关规制。就目前的已知的状况来说,当事者也没有违反法律。所以,来自法律方面的声音目前还是不要对它定位或者干涉为好。” 

  总之,这顿饭尽管吃得颇为夹生,但两位超级富翁似乎对请客的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坊间有传,老哥俩已经放出话来:明年到印度请客去! 

  捐赠的制度化和产业化 

  巴比夜宴后,陈光标的高调“裸捐”掀起了一股不大不小的捐赠热。华旗老总冯军等人相继宣布裸捐。而不少企业家还是认为,慈善肯定是要做,但在中国现阶段,做好企业,做好经济,才能有资本谈慈善则饱经质疑。 

  难道中国富豪都是毫无慈善之心的守财奴? 

  显然不是。 

  这几年,国内的慈善捐赠和活动逐年大幅增长也证明了中国富豪的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汶川地震的发生是直接促使了中国慈善事业的井喷式发展;汶川之后,到玉树、舟曲,向来没有缺少中国富豪的身影。 

  据中华慈善总会的常务副会长李本公介绍,汶川救灾时,中华慈善总会直接接受的善款有9亿多,将近5万笔,100万以上的大额捐赠款将近500笔,这个笔数约占总笔数的1%,金额大概是7.64亿;即,大约1%的捐赠者捐出的是80%以上的款项,这其中有相当实力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应该占据了很大比重。玉树救灾时,中华慈善总会直接收到的捐款,一次性捐赠款在1000万以上的共8个,除了一个是来自股份制的企业,其他7个都是民营企业。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则表示,“根据我们每年的企业捐赠量来看,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捐得多,内资企业比外资企业捐得多。在我国,上规模的外资公司有很多,比如麦当劳、雀巢、家乐福、IBM等,但他们在中国的捐赠与他们在中国挣的钱是不成比例的。这说明,在慈善价值理念上,外国人并不比中国人强。而中国企业家的捐助也不需要别人来劝,因为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巴比宴热炒过去之后,比较满意的各方也纷纷反思之前的“劝捐”误解。为什么大家对这个“劝”字如此敏感呢?中国文化具有含蓄的特点,再加中国财富的历史还短暂,许多富豪不是不愿做慈善而是不愿“露富”。据李本公介绍,玉树地震中,相当部分捐款是以匿名方式捐出的。中华慈善总会接收的捐款中,500万以上的匿名捐款就有9笔,其中最大的一笔是5000万。 

  所以,劝捐也好,裸捐也罢,彭建梅建议大众更加宽容、理解地对待之:“中国企业家是一个受尊重的群体。他们创业的艰难是一般人体会不到的,所以媒体和政府都应该给他们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而不是随意指责。这个时代是个多元价值的时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至于采用什么方式来捐,这是个人行为。” 

  而这种个人行为却面临许多困难。一位参加了巴比夜宴的匿名富豪告诉《方圆律政》记者,在夜宴上他们肯定了捐赠事项,但不得不考虑各种捐赠方法在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包括制度问题和产业问题。 

  “如果我要捐出过世后的财产,用于特定的项目,那我应该寻找哪个基金会来合作?这个基金会如何保证我的捐赠送达到特定人的手中?我的代理人该如何查看我的基金账户?虽然慈善基金会不以赢利为目的,但这并不等于说慈善基金会就不能赚钱,相反,慈善基金会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赚钱,不能坐吃山空。这个基金会是否会将合法合理管理我的捐赠,使其能长久性地利用?如果出了问题,我的代理人该如何维权?我的每一个问题在中国都面临操作上的困难。”该富豪说。 

  在慈善道路上一路呐喊的陈光标也坦言:“我自己渴望成为引领中国慈善的显赫人物,想请盖茨和巴菲特推荐我去美国最好的慈善学校学习。我希望起到火车头的作用,但愿我的经历,可以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制度化和产业化做点事情。”显然,富豪们的这些担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慈善事业缺少制度上的支持,也缺少产业化的经营。 

  此前,财政部长金人庆指出,中国慈善目前存在的问题在于体制和政策上的不足。中国现在确实缺少一个比较规范的管理立法。 

  中国现行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对成立民间慈善基金会的诸多限制,也成为被诟病最多的对象。 

  据悉,正在制定的《慈善事业促进法》,仍然受制于对慈善组织的登记注册、慈善募捐行政许可等关键问题,难以达成共识而短期内难以出台。 

  “针对中国慈善环境现状,慈善专业人才的匮乏也是制约中国慈善发展的一个瓶颈,例如募捐就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非常复杂,没有专业的训练学习很难做好。”热衷于慈善事业的曹德旺说,“我们需要很多有政治和法律背景的人才,来培养专业的慈善研究者和决策者。” 

  受困于政策掣肘的曹德旺,已经与南京大学签订协议,捐赠2000万元共建“何仁社会慈善学院”。 

  前不久,“壹基金计划”发起人李连杰提出的壹基金的身份困扰和运营困境同样也是有体制的原因。也正是这些制度上的缺失以及捐赠过程中透明度制度等问题,致使很多努力做慈善的企业家只能是摸索中前行,低调中行事。遭遇困境的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也于2010年6月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成立壹基金公益研究院。 

  刘凝对此做了法律上的解读:“目前,我国对慈善的法律管理是非常严格的,甚至有人认为有些过于严格了。慈善是好事,但有时候,好事也一定不好办。目前我国法律对基金会的监管是比较严苛的,所有的基金会都必须挂靠到主管部门下面,而且,这些基金会的财务是不能独立运作的。但如果对此放松监管,说不定问题会更多。严管有严管的道理。怎么解决这些具体问题,我们可以再讨论。但非此即彼不是好的解决思路。” 

  刘凝还告诉《方圆律政》记者,在现有的中国慈善管理制度下,律师能为慈善提供推力的地方有一些,但是非常零散,不成规模,无法成为能维持律师生存发展的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