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郑功成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上发表了题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成效、问题与制度完善》的文章。该文洋洋万言,全面回顾总结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成效与不足,对慈善事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郑教授讲了许多深刻、精彩的观点,其中不乏一些亮点金句,小编特进行梳理,以飨读者。
1、慈善事业不仅是不可缺少的社会力量,而且是值得政府与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有益于国和民的社会事业,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2、《慈善法》实施四年来,我国的慈善事业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正在进一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有限的政策性文件规制走向法治、从少数人关注走向大众参与。
3、社区慈善与网络慈善蓬勃发展,社会成员的慈善参与意识被空前激发,社区与网络成了大众参与慈善活动的重要渠道,我国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已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我国慈善事业是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有生力量。《慈善法》实施以来,包括款物捐献与志愿服务在内的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得到了提升,慈善事业在服务大局、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应对和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慈善信托成为一种新的慈善形态。慈善信托虽还未进入规范发展轨道,但作为一种慈善制度创新,从零起步到逐步发展,无疑是我国慈善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标志。
6、在肯定慈善事业发展并取得相应成效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慈善事业总体发展滞后的局面并未从根本上改变。
7、依法认定和新增的慈善组织发展缓慢。一方面,在全国社会组织中,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占比严重偏低。另一方面,新增慈善组织在逐年减少。社会组织转换成慈善组织的积极性不高,新增慈善组织数量呈逐年递减的态势,表明法定慈善组织并不具有吸引力。如果这种局面持续下去,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将可能因缺乏足够载体而陷入发展停滞。
8、慈善资源动员能力依然有限。以慈善事业为主要表现形态的第三次分配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和个人财富共享方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9、目前,我国慈善领域还缺乏应急机制和协调能力,也缺乏真正有协调能力并能起引领作用的枢纽型慈善组织,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很难及时高效地使用慈善资源。
10、慈善领域的失范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不足,透明度不高;多头募捐、欺诈募捐及募捐财物“跑、冒、滴、漏”等现象并不鲜见,强行摊派募捐现象仍有发生。此外,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履行自己职责时亦存在着不足,并未真正体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宗旨。这些现象表明,慈善领域离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11、慈善组织由双重管理改为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是为促进社会各界举办慈善事业,但慈善组织认定很少与新增慈善组织数量逐年递减的现实,表明这一立法意图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12、 尽管《慈善法》明确指出民政部门主管慈善工作,但相关政策支持却并非民政部门可以决定,还需要财政、税务、海关、银保监、网信、教育、宣传等多个部门同步出台相关政策,目前并未形成有效的合力。在缺少授权的情形下,如果相关部门不能积极有效地配合,仅靠民政部门作为,《慈善法》的相关规制就难以落地。
13、慈善监管存在着监管不足与监督过度并存的现象。调研发现,监管不足主要表现在民政部门的监管能力不足、推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同时,监管部门对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存在干预过度的现象,如对慈善组织的章程制定不是侧重于章程宗旨与使命及法定事项的监管,而是要求内容几乎一致,甚至规定慈善组织负责人任期不能超过两届、年龄以70岁为上限。这实质上是接近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和行政干部的管理方式,剥夺了慈善组织应有的自治权,与鼓励人人行善、终生行善的立法追求不一致。
14、《慈善法》实施以来,网络慈善在快速发展,社区慈善在遍地开花,个人求助已不满足于传统的亲友或邻里圈子和交往有限的微信朋友圈,而是借助网络平台走向了互不熟悉的公众。实践表明,网络慈善、社区慈善是我国目前最具活力、实践效果与发展前景良好的慈善事业发展方向,但若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制与政策支持,可能容易因不良的个案而使整体受到损害,进而影响到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势头。
15、尽管我国的慈善事业获得了一定发展,但总体而言,慈善组织数量不多,发育成长缓慢,不仅缺乏规范化的内部治理机制,更缺乏专业人员参与。
16、慈善行业组织发展滞后,中国慈善联合会作为行业组织的功能有待提升,地方慈善行业组织普遍能力不足,而采取一级只能有一个慈善行业组织的做法也不利于慈善组织自发联合并有效协同局面的形成,这使得慈善领域缺乏行业组织代表慈善行业发声并加以自律及维权
17、我国的慈善理论与政策研究也非常滞后,不仅专业研究者数量稀少,而且缺乏求大同存小异的格局,既有成果呈碎片化,对健全完善慈善制度缺乏影响力,这必然影响到慈善事业的发展。
18、我们必须明了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慈善无国界,但慈善事业有国界。
19、慈善之所以在当今世界成为一项伟大的社会公益事业,关键在于它不再是零星的、传统的爱心善意的释放,而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结构变化与社会分工发达的要求,不断成就的有规模的、专业化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从而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提供有效支撑。包括财政税收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等,均会对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20、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我们可以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就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需要在国家现代化与共同富裕的进程中确立定位并发挥独特功能。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合理定位,即是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