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动员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省内三地急需医护用品及生活物资
2021-01-28

1月26日,中国吉林网从省民政厅获悉,当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慈善总会发出关于动员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长春、通化、松原等地区疫情防控面临突出挑战。人民安危重于泰山,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慈善法》有关要求,现就引导动员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切实强化社会责任。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协助党和政府坚决遏制省内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需要救助地区提供有力支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二、积极有序参与防控。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优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慈善组织应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长春、通化、松原地区募集疫情防控急需的相关医护用品、生活物资,各类志愿服务、社工和社区社会组织应当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合村(居)委会做好人员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动态报告等工作。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力所能及提供心理疏导、危机干预、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


三、严格依法组织募捐。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公开募捐,应当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开募捐方案并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同时,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严格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爱心款物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四、注重加强防控管理。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期间,要落实好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健康安全。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未经批准不派工作人员、不组织志愿者跨地域开展活动,不提供针对感染者和疑似人员的具体服务。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慈善组织做好捐赠款物的统计汇总工作。


据了解,长春、通化、松原地区现急需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连体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疫情防控医护用品及生活物资,数量不限,其中医护用品产品规格需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本次捐赠款物可由吉林省慈善总会组织接收,总会接收捐赠的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如下:


接收捐赠户名:吉林省慈善总会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 0710 4320 1101 5200 0209 41

联系电话:0431-89152040、18343002111

汇款请备注用途。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慈善总会

2021年1月26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