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15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9月14日在京召开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涉未成年人立法步伐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面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的体系、机制和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分级预防、教育矫治的体系、措施。刑法涉及未成年人的部分条款作了重要完善,个别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加大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专门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保护有很多重大修改和完善。反家庭暴力法对未成年人免遭家庭暴力侵害提供法律制度保障。这些新制定修订的法律法规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之网,确立了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新理念新制度,给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实践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在六个巡回法庭分别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少年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独立建制或加挂牌子方式设立了少年法庭2181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完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人权法治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审结相关刑事案件4.8万件,惩处罪犯5万人,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切实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坚持双向保护,既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益,又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于未成年人罪犯,注意区分情况,做到宽容但不纵容。判处未成年人罪犯由2013年的5.6万人减少到2021年的3.5万人。坚持全面保护,推行综合审判改革,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纳入少年审判范围,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积极开展判后回访、跟踪帮教、亲职教育等工作,预防再次犯罪。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视情开展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等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抚平创伤,彰显司法关怀。
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规范体系。高度重视社会热点、实践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回应社会关心关切。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拐卖妇女儿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等问题,先后出台10余部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及时明确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型热点问题裁判规则。系统修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规则。针对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网络犯罪、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发布21批215件涉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向全社会亮明司法立场,彰显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绝不手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毫不松懈的鲜明态度。
会议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要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要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同时体现“包容宽容但绝不纵容”的政策精神,立足审判职能明确规则导向。要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对刺痛社会神经、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要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家事、侵权等各类民事案件,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开展涉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善于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和撤销监护权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家庭教育、“双减”政策背景下的教育培训类案件,推动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素质教育理念在社会、学校、家庭得到有效落实。
要完善涉诉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保护方式,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探索建立儿童救助协作制度,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性侵儿童案件特殊证据标准。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指导基层少年法庭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
继续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促进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体系。要严格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站职能,共同做好家庭教育促进工作。要抓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这项品牌工作,建好法院系统法治副校长队伍,健全选聘管理、履职保障和表彰奖励等机制,促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要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加强网络治理和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工作,依法规范直播、短视频、网络游戏等产业发展,督促引导互联网企业履行网络安全管理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要增强司法大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推动大数据技术与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度融合,助力破解少年审判折射的社会问题,提升治理成效。要深化审判延伸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加强部门联动等方式,强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未成年罪犯帮教挽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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