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收藏!儿童福利政策创制时间轴
2022-10-09

儿童福利政策创制时间轴


2022年6月 国务院未保办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相关要求。


2021年12月 民政部印发《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考核细则》,明确相关标准和细则。


2021年8月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对推进开展全国示范创建作出统一部署。


2021年7月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


2021年6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生效,将未保细化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国务院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未保工作目标任务。


2021年5月 民政部等1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


2021年1月 民政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作对象和发现报告、安置照护、救助帮扶等工作流程。


2020年12月 民政部会同公安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拓展了保障对象,优化了父母失联认定程序。民政部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明确了收养工作的评估程序、标准、责任分工。


2020年3月 提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2019年11月 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引导支持务工父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2019年7月 民政部牵头组织编写《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指导版)》和《儿童主任工作指南(指导版)》,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水平。民政部发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对全国所有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发放每年1万元的孤儿助学补助。


2019年6月 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纳入国家保障范围。


2019年4月 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建立以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为主的基层工作队伍。


2018年12月 民政部制定《“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将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0—6岁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首次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中。


2018年10月 民政部发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规章。


2017年8月 民政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支持社工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2017年3月 民政部编制《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引》,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2016年6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监护和安置、福利服务等作出政策安排。


2016年2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救助保护等作出顶层设计。


2015年10月 民政部会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


2015年8月 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为维护打拐解救儿童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2014年12月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


2014年9月 民政部制发《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对做好两类儿童收养工作提出要求。


2013年12月 民政部修订《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完善了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和服务相关标准和要求。


2013年5月 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帮助和支持未成年人有效应对“家庭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工作纳入政府职责范围。民政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弃婴的规范管理、源头治理、部门职责分工。


2012年10月 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为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