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工作机制不顺、资金投入不足、专业力量不强等问题,亟待深化以社区融合、家庭服务、居家照料为核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为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2023年1月初,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印发了《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后三年全面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做出部署。日前,民政部官网发布了对这一通知的深入解读。
为何开展“精康融合行动”?
解读文件指出,精神卫生既是全球性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精神障碍高患病率、高致残率、低治疗率、低康复率的特点,给患者及家庭带来极大痛苦和负担。社区康复服务是改善和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促进其回归和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
2017年,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但据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三部门联合摸底调查显示,目前仅30%左右的县(市、区)开展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推进情况与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因此,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是切实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现2025年任务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平稳、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
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意义是什么?
文件指出,开展“精康融合行动”首先是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举措。民政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精康融合行动”,主要目的是多方引导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康复等关爱服务体系,营造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复发率、致残率和肇事肇祸率,切实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负担。
二是打通“医”“康”循环的迫切需要。由于精神疾病特点,大多数患者需要长期治疗,更需要长期康复,尤其是社区康复。但我国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缺位,长期以来“重治疗、轻康复”模式影响了工作整体开展,患者经过急性期治疗后,因缺少必要的生活、社交等技能训练和过渡性服务,难以较好地融入社会,进而导致病情反复,出现“旋转门”现象。针对精神卫生治疗和康复环节衔接问题,《通知》提出,将着力推动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康复对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转介服务机制,建立医康双向转介绿色通道,促进患者回归家庭和社会。
三是明确资源整合和规范发展的工作方向。近年来,各地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服务供给不足、投入不足、人才短缺、区域发展不平衡、服务运营压力大、转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通知》提出,将进一步通过统筹各类服务场地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方式增加服务供给;将建设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加强服务过程监管等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将通过规范评估和登记转介服务、建立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指标、整合形成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服务信息平台等方式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规范化发展。
针对当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通知》明确了分年度任务目标,提出了六大行动19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指明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目标、重点、方法和内容。
如何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据介绍,下一步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将从四方面加快推动《通知》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厘清民政、财政、卫健、残联之间的职责边界,切实解决职责划分不清、部门协调不畅的问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行动稳妥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
三是制定行动方案。民政部将指导省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深化实化推进方案,报民政部备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抓落实的上下合力。
四是加强督促落实。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进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通报各地进展情况;适时征集发布一批优秀案例,确定一批基础扎实、示范性强的重点城市,发挥辐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