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关于信息公开的若干规定
(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及民政部《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民政部令第31号)和中华儿慈会章程以及“民间性、资助型、合作办、全透明”的办会方针,现就中华儿慈会有关信息公开制定如下规定。
一、善款管理信息的公开
1.所有开展公开募捐的项目,均须依法在慈善中国进行备案,并按照要求更新项目进展。
2线上募集的社会善款,在中华儿慈会官网上须实时公布(网址:http://www.ccafc.org.cn),公布内容包括可供查询的捐款号以及捐款时间、捐款人、捐款金额、捐款指向等。
3.线下募集的善款,包括通过银行、邮局等邮寄方式收到的捐赠善款,或在各种场合将现金直接交付中华儿慈会的善款,一经到账,3-5工作日内在官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捐款时间、捐款人、捐款金额、捐款指向等。
4.每月15日前,在官网上公布上个月中华儿慈会所属救助项目救助活动的善款支出情况。
二、物资管理信息的公开
1.中华儿慈会在官网上及时公布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的物品,公布内容包括:捐赠时间、捐赠物品名称、价值、使用指向等。
2. 中华儿慈会在官网上及时公布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物品的使用发放情况,公布内容包括:物品发放时间、名称、价值、受益人群、执行机构等。
三、救助活动信息的公开
1.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中华儿慈会开展的用于救助灾区的募款信息和救助信息将在官网上及时公布。
2.中华儿慈会在官网上及时公布日常救助的各类信息。
3.中华儿慈会在官网上公布设立救助项目的原则与流程,并及时公布新成立或结项的救助项目的信息等。
四、关于善款使用的审计、查询与公布
1.中华儿慈会每年一度接受审计部门对善款使用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2.中华儿慈会可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或特殊需要由审计部门对善款使用情况做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报主管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3.中华儿慈会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30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4.捐赠人可以书面或其他方式查询其捐赠给中华儿慈会财产的使用情况,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查询结果原则上不向社会公布。
5.捐赠人查询捐赠财产使用情况时,须先与中华儿慈会取得联系,证明身份,提出具体查询内容,视情况或签署有关协议。
五、其他信息的公开
1.中华儿慈会在官网上公开理事会的召开。
2.中华儿慈会在官网上公开理事、监事的变更。
3.中华儿慈会在官网上公示年度报告及年度工作报告。
4.中华儿慈会在官网上公示审计报告。
六、实施
本规定自中华儿慈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