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童曙泉)政府对社会办福利机构资助标准提高后,其今年获得的财政补贴也大幅提高。社会办福利机构2011年度运营资助评审工作已经基本结束,176家社会办即民办养老机构将获得从3600元到348万元不等的财政资助。本周五之前,获得运营资助的社会办福利机构名单和补贴金额将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市民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市民政局反映情况。
为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去年本市调高了对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的力度。依据新标准,对社会办福利机构(不含社会办会员制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为生活自理老年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社会办福利机构为生活能自理的残疾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依据2011年度实际服务量,今年可以获得财政资助的有176家养老院,总资助额约5000万元,其中8家获得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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