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远非“扶贫济困”“乐善好施”这么简单,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将使慈善事业如虎添翼,创造更大的价值。
一年前,比尔·盖茨先生在北京他的基金会办公室对我说:“在中国劝说富人捐财产比美国来的容易。”“此话怎讲?”我问。答曰:“美国的富人大多是家族财富的继承人,不好作决定;而中国的富人几乎都是财富的第一代创造者,比较容易独立对财富的安排作出选择。”我深以为然,并建议他:不仅劝说中国富人捐财产,更要教他们学会管理慈善资产,使之发挥最好的效益。
中国的富人阶层作为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已经开始了解自己的社会责任,愿意为公益慈善事业贡献力量。然而,做企业难,做慈善也不容易;会赚钱并不等于会花钱。就在中国富人慈善方兴之时,因缺乏专业支持,问题麻烦没少出现。其中比较典型也最冤的,是陈发树83亿股权捐赠陷困境。
2009年9月,福建富豪陈发树先生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同时高调宣布向该基金会捐赠83亿元人民币有价证券。可以确信,陈发树的捐赠承诺是真诚的。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显示,其捐款资金正逐步兑现。一个曾经一文不名的中国穷人,在不到30年时间里发财致富,并向社会承诺捐赠近一半的个人巨额财产,这不仅是陈发树个人的责任担当,也印证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值得我们高兴、尊重和给予高度评价。
然而,受到现行公益慈善法律制度不配套的掣肘,更因操盘手的外行,陈发树的善举受到了包括媒体在内许多人的误解与质疑,乃至于出现“诈捐门”的负面评价。花了钱还要挨骂,这不仅对陈发树非常不公,也给中国富人慈善蒙上了阴影。
缺乏智力支持,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富人慈善健康发展的严重瓶颈。
陈发树先生在宣布捐赠83亿元股权后,并未能将这部分财产转移至基金会,据称,如果完成这项捐赠,需补税20亿元。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2011年,同为福建籍企业家的曹德旺先生“知难而上”,将市值35.49亿元人民币的福耀玻璃股权捐赠给以他父亲名字命名的家族基金会——“河仁慈善基金会”,经核定,需补缴税款6.72亿元,并要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延期缴纳到位——这已属国家宽限特批。对此,其实不必大惊小怪。依据现行《税法》,企业捐款税前扣除额限于当年利润的12%以内,个人捐款税前扣除则限于收入的30%。财产捐赠一概免税,那是美国的水平,在中国尚属奢望。
那么,在现行法律条件下,有没有一种更为妥善的方式,让陈发树这样的富人慈善家的巨额捐赠能够如愿以偿?回答是:完全可以做到。
200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第六章,已经对“公益信托”做了专门规定。遗憾的是,法律出台10多年了,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均对此无动于衷,迄今尚无一个标准的公益信托实际操作案例出现(参见金锦萍《论公益信托制度与两大法系》)。实际上,陈发树承诺捐赠的使用方向,完全符合《信托法》规定的七个“公共利益目的之一”,故“属于公益信托”。他完全可以援用《信托法》,用该83亿股权建立自己的公益信托基金。
公益信托基金的大致操作程序为:由陈发树本人和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签署一个不可撤销的83亿元股权捐赠协议或设定一个信托文件,规定这项资产的受益人和受托人,规定该项信托资产及其收益只能用于公益目的。财产的转移时间、数额则视捐赠税收优惠条件而定。即每年股息收益及股权变现收益用于捐赠的部分,可以控制在税前扣除限额之内,把国家对公益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用足。这样做,尽管每一年度给基金会捐赠的资金受到一些限制,但公益信托资产却会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在若干年后,可能变成几百亿元的信托资产。到那时候,信托基金转移给基金会的捐款也会水涨船高。反之,陈发树如果现在就把资产转移给基金会,不仅过户时要补缴巨额税款,而且归属于基金会的公益资产增值后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换句话说,公益信托资产在基金会“体外”运行后再捐赠还有办法免税,在“体内”运行则连免税机会都失去了。对捐赠者来说,直接转移资产是里外都“吃亏”。
建立公益信托还有其他诸多好处,比如可以避免让慈善基金会成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而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基金会的资产赔不起,因为这个资产已经不属于你个人,而属于社会。还有,《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不得低于上年资产总额的8%,这意味着,假如基金会拥有80多亿资产,年度公益支出必须达到6个多亿,达不到就属违规,而一个基金会一年要花好6个亿,谈何容易?公益信托基金的建立,避免了基金会巨额公益支出的管理压力。
以专业化手段管理基金会和慈善财产,是不少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定律。在美国,公益信托已有百年历史,小至几千美元,大至数百亿,都有类型不同的公益信托管理模式与运作经验。以拥有近600亿美元资产的比尔·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为例,就是采取比尔·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信托与比尔·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双治理”模式。这两个独立机构,前者负责赚钱,后者负责花钱。基金会每年只管把来自信托基金的捐款花出去,自己没有钱,也不留钱。
慈善远非“扶贫济困”“乐善好施”这么简单,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将使慈善事业如虎添翼,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不光陈发树,国内还有数位企业家宣布捐出上百亿资产做慈善。他们同样拿不出那么多现金,只能捐股权;他们同样纠结于现行税制难以起步。陈发树先生如依法设立公益信托基金,不仅能够走出目前股权捐赠困境,实现自己的慈善理想,还在中国率先创建了一种富人慈善资产管理的新模式。此为破冰之举,意义非凡,何乐不为?
(徐永光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中国基金会中心网理事长、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希望工程”创始人)
来源:中国慈善家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3/20/23303041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