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星光专项基金”及专项基金管理问题的说明
2015-09-08
    “星光专项基金”系中华儿慈会2014年2月前的公益项目,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转会而来,原名为“儿童星光基金”,2011年10月11日与中华儿慈会签约,成为中华儿慈会的专项基金,设立的宗旨是:致力于救助早产儿、脑瘫儿及打工子弟幼儿园。
    2013年,在中华儿慈会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工作中,对专项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顿,逐一排查问题、限期改正,并在整顿工作完成之后停止了一些有问题的专项基金的运作。星光专项基金在停止名单之内。
    星光专项基金的主要问题是:管委会未很好尽职、工作缺乏规划、员工管理不善、不能服从基金会的监督与管理、未如实向基金会汇报工作、拖欠基金会借款等。
    针对上述问题,中华儿慈会专项基金办公室责成星光专项基金执行副主任马佳年提交报告,但得不到回应,并拒绝参加基金会会议。2014年2月25日,中华儿慈会发布《关于终止“星光(窝梦)基金协议“的决定》,对星光专项基金予以停项处理。
    对于星光专项基金给中华儿慈会工作造成的损失,中华儿慈会一直在向有关人员追责,并准备付诸法律。
    2014年年初,中华儿慈会完成了专项基金专项整改。通过整改,中华儿慈会在申请、考察、审批、运行及监督各个环节强化了对专项基金及合作项目的管理,提高了专项基金设立的标准,在协议中附加了专项基金规范化运行的详细规定。此外,中华儿慈会还制定了《项目运营管理手册》、《专项基金(含合作项目)资金募集和使用的规定》等一系列管理文件,规范专项基金工作人员的行为,并设立了监测部门,检查项目运行情况及项目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些措施,保证了中华儿慈会专项基金的规范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