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010年7月9日,由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欧社会论坛企业社会责任专题论坛”在上海浦东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举行。图为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演讲。
提要:作为国际人道救助组织,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一直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中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识,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本土化研究和实践,有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国际竞争力。
尊敬的朱晓明副主席,尊敬的刘北宪社长,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欢迎各位嘉宾参加第三届中欧社会论坛“企业社会责任主题论坛”,并预祝本次论坛顺利举行,取得预期对话成果。
中欧社会论坛是在中国和欧洲社会间展开多层次沟通的一种有益尝试,旨在促进两个全球最大经济体间广泛而持续的对话和理解,以期携手应对人类社会大变迁中面临的共同挑战。该论坛由法国梅耶人类进步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发起,并得到欧盟及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经济和社会组织支持的一个对话平台,定期举办将促进中欧多领域的理解和合作!今天的“企业社会责任主题论坛”就是中欧社会论坛S39a小组与中国新闻周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及上海浦东新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联合举办的主题论坛。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CSR)运动蓬勃发展,1997年全球第一个CSR国际认证标准SA8000的发布和1999年CSR“全球协议”的提出,标志着CSR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球普及的阶段。从2005年开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开始与中国新闻周刊携手,致力于推动中国CSR的普及,我们联合设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基金”,并连续五年每年举办一次大型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邀请八个相关国家部委作为该论坛的指导单位,每年邀请相关部委领导和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学者、国际机构驻华代表就企业社会责任话题进行主旨演讲,每年评选15个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好的典范企业并授发“最具责任感企业”的奖项。
在我们及多个部门、媒体、研究机构的合力推动下,中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现在已经成为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识。2007年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也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国家新修改通过的《公司法》第五条也明确表述:“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作为以“人道、博爱、奉献”为宗旨的国际性人道救助组织,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一直致力于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近年来,中国红十字系统在参与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地震灾后重建、为台湾莫拉克台风提供人道救援、抗击西南干旱及洪涝灾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众多国内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慈善和人道救助事业的首选合作伙伴。
当前,加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本土化研究和实践,不仅有助于企业管理模式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的培育,而且,对于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我们非常有幸邀请到欧洲和中国各位领导、资深专家、学者、企业家,我相信大家的对话一定能加深中欧的了解,促进中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化,为中欧乃至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感谢中国新闻周刊、上海浦东新区、中欧工商学院,上海金桥开发区、上海博大集团,以及出席会议的各位女士和先生们,对本次论坛的支持!谢谢各位! (演讲者为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