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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益人物之最2014-01-06●最较真儿的公益人:崔永元 语录:要保证这个机构不出大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透明。 今年,崔永元正式告别央视,与职业爆料人方舟子较上了真儿。但小崔的较真儿又何止这次?此前就为了乡村教师项目与教育部门“论战”。6月25日,北京永源公益基金会获批成立,小崔在公益路上较真儿地勇往直前。 ●最受奖项青睐的公益人:邓飞 语录:去帮助乡村的孩子们得到午餐,这背后有责任、有公平、有道义,当我们心里面有这种使命感的时候,我们就不可阻挡。 这一年,邓飞连续收获第四届中国消除贫困奖、第五届SEE·TNC生态奖、2013中国十大社会变革推动者、2013“CCTV年度慈善人物”……从记者到公益人,邓飞的生活越来越忙。 ●最受争议的社会企业家:李亚鹏 语录:前20年我一直在找寻,并从事了一些其他职业,很庆幸我在40岁时终于找到,虽然看似是破茧而出的一瞬间,但我却思考了很多年。 这一年,我们看到了李亚鹏在公益新闻版“占头条”的能力。与天后王菲离婚后关于嫣然如何继续的问题,到最近的“书院中国”和周筱赟爆料,一件件事情让他着实应了那句话:“做名人难”。 ●最受球迷关注的慈善家:许家印 语录:要做别人不可能做的事情,做别人想不到的事情,做别人不敢去想做的事情! 2013年,他最被中国公众,尤其是球迷记住的一件事,当然是亚冠。除此之外,《福布斯》中文版第八次发布中国慈善榜,许家印再次成为福布斯中国首善。芦山地震发生后,恒大集团第一时间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2000万元,这是地震后第一个作出反应的大型企业集团。 ●最想花钱的秘书长:杨鹏 语录:壹基金应该成为NGO的“财政部”,除了自身运作项目之外也支持其他民间组织的成长。 2.4亿的捐赠收入,是一个机会更是一场考验。作为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秘书长,杨鹏当仁不让地冲在赈灾第一现场,壹基金的救灾效率、对志愿者的号召力、对公众的影响力都已经证明,这些靠的绝不是“李连杰”这块招牌。 ●最不平凡的平凡人:邓迎香 语录:最开心的日子,就是路修通了那天。 很难想象,正是这个农村妇女,居然带领村民用了13年时间,用肩挑手扛的土方法,在她所在的村子的山腰里挖出一条216米长、5米高的隧道,把通往山外两个多小时的崎岖山路变成了15分钟的坦途,这条隧道连通了山里人对山外的希望。 ●最具社区精神的居民:何道峰 语录:国家是每一个人的国家,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为什么不从我们身边做起,为什么不从社区做起? 2013年,身为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副理事长的他,决定要折腾折腾小区这事儿。只用了一百多天,他带领小区里的人们中断原业委会的连任,推出代表业主利益的新业委会。在过程中,他们见证了一个社区的居民从漠然到相识、从陌生人变成战友。如今,在很多场合,他都愿意谈社区建设和更远的目标。 ●最纠结的发言人:王永 语录:在他(周筱赟)眼里,社监委是红会的辟谣机构和公关部,而我又是社监委的新闻发言人,相对来说发出的声音较多,所以容易被他误解为我是社监委的控制人。我觉得我被质疑是被误伤了。 今年的端午节,红十字会社监委委员王永过得一点也不轻松,他曾两天内一连发了10条微博,其中9条和社监委暂时不重启调查“郭美美事件”的决定有关。而他也在6月宣布,不再担任社监委新闻发言人的职务。王永的身份在“顺风车”之后,因为红会社监委委员一职再次被公众关注 来源:公益时报 原文地址:http://www.gongyishibao.com/html/yaowen/5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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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公益慈善政策看点2014-01-03■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购买服务 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目标任务: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并明确承接主体为: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社会组织登记 12月5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要着眼于加快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环境,支持社会组织在各领域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他还同时指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需要采取四类社会组织可依法直接登记、取消不必要的登记管理审批、试点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完善政府和社会结合的监管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增强自身能力、完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等六个方面措施。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12月27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并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现职公务员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兼职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和反复梳理,慎重确定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建议名单。各地积极稳妥推进脱钩工作,其中湖北已经确定40个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脱钩试点。 来源:公益时报 原文地址:http://www.gongyishibao.com/html/yaowen/5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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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西部儿童营养健康调查报告》发布2013-12-3012月23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关爱妇女儿童基金--自然之宝儿童关爱基金”召开年度总结会。自然之宝儿童关爱基金于2012年9月12日由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自然之宝)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款500万元现金及500万元实物捐赠成立。为启动“中国东西部儿童营养健康调查”,诺天源公司追加捐赠了20万瓶总价值2000万元的儿童营养产品。 据了解,自2012年12月起至2013年3月,基金通过全国青少年食品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部的20万瓶儿童营养产品发放到13个省市县的上千所幼儿园,用于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的营养改善与提高,而同步发放的调查问卷则为策划下一步公益项目以及制定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有益的基础参考。 总结会现场,中国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学生营养室研究员张倩,对《中国东西部儿童营养健康调查报告》做了解说,调查报告表明无论是东部还是西部的孩子,新鲜疏菜、水果摄入都略有不足,会导致一些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摄入偏低。10%左右的孩子经常喝碳酸饮料,碳酸饮料中含的糖比较高,对于孩子的骨骼发育、牙齿健康不利,应尽量避免饮用。 在营养补充方面,东西部家长都比较重视给孩子补钙,占比达到32%到37%之间,而补充综合性的维生素矿物质的比例只占5%左右。维生素和矿物质它像一个是多种营养素共同作用的,例如木桶效应,任何一种营养素的缺乏,可能都会造成整个机体功能的下降,而单纯补充某一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对健康效益不够全面。 此外,张俏还从营养学的角度提醒大家,身高体重是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最基础的一个指标,孩子如果得到充分地营养,适当的运动的话,他的营养状况正常,身高体重应该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孩子才能够实现免疫力强壮,提高学习效率和食欲,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希望家长在日常饮食上多参照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学龄前儿童的膳食宝塔,保证蔬菜水果和肉类的均衡摄入,做到合理的饮食行为,不挑食偏食,每天都要吃早餐,选对合理的零食与饮料,充分地户外活动,通过孩子自身来达到健康的水平。如果客观条件受限制,也可以适当地考虑必要的营养素补充。 同时,总结会上公布了自然之宝儿童关爱基金第一年的资金使用,评估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了经验教训。记者还了解到,在“全国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教育项目”中,“中国宋庆龄自然之宝儿童基金”参与了在红色革命老区瑞金和赣州的捐助,帮助当地学校建立起多个营养示范食堂、科普读书室以及体检卫生室,并以营养助学金的形式资助了近百名贫困幼童的营养改善。 此外,4.20四川雅安地震,基金通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款30万元援助灾区重建。而2014年的工作将着重于偏远革命老区的学前教育,继续关注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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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夜话:中国公益先行者畅谈公益使命和公益精神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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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否认书院中国基金违规 回应五大质疑2013-12-23中新网北京12月22日电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李亚鹏负责的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存在违规问题,认为他借公益之名开发酒店和房地产。对此,李亚鹏今天下午正式回应,他表示基金会第一年的全部基金来源是自己捐赠的240万,并透露民政部门将于近日公开调查结果。 22日下午,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书院中国)在京举行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汇报成立一年多来的成果。创始人李亚鹏、故宫博物院副院长陈丽华、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以及多家企业代表出席。 12月8日,名为“落魄书生周筱赟”的网友举报称,李亚鹏负责的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存在违规问题,比如李亚鹏同时担任基金会法人代表和北京美丽春天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就涉嫌违规。而且该基金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显示,他们用于公益事业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行政办公支出三项之和,比2012年度总支出少了5万多元,该网友认为李亚鹏是借公益之名开发酒店和房地产。 质疑1:钱从哪里来? 回应:李亚鹏个人捐赠240万 对于这次举报,李亚鹏一方面称为“乱象”,一方面也表示欢迎,他认为在书院中国的初始阶段,质疑的声音更能引发更大的关注。 “今天发布会如期举行就是最好的回应。”李亚鹏表示目前民政局已经开始调查,但自己不方面透露结论,“其实由我回答不恰当,我们也跟民政局联系过,他们前两天已经形成结论。我相信最长不会超过15天公布。” 据主持人和晶透露,去年一年,书院中国的所有基金都来源于李亚鹏先生个人捐赠的240万。 问到这240万是来自李亚鹏个人还是中书控股公司,李亚鹏的回答模棱两可,“中书控股是我的企业,也许那个钱是我个人或公司账户,我需要查一下,但我记着应该是个人账户。” 质疑2:同时担任两个法人是否违规? 回应:是普遍现象 网友“落魄书生周筱赟”曾提到,李亚鹏同时担任基金会法人代表和北京美丽春天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嫌违规。 对此,李亚鹏拒绝回应,“这个民政部门有回应,我只能说法规有规定,但没有处置。因为企业家创始企业,是普遍现象。” 另外,他指出书院中国和中书控股公司没有任何从属关系,“公益机构是独立注册,公司是在工商部门注册,都是独立的。”同时,李亚鹏也强调书院中国基金和雪山艺术小镇、雪山书院酒店没有任何关系。 质疑3:员工管理费比例怎样? 回应:只有三人拿工资 针对网友质疑的书院中国公益事业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行政办公支出三项之和,比2012年度总支出少了5万多元。李亚鹏坦言,“按照现存的管理办法,我们的人员开支不能超出10% ,目前19个工作人员中领取薪酬的只有3人。其他人工资由我个人支付,不在捐款的240万以内。” 问到书院中国为何和中书控股公司一起办公,而且没有挂牌。李亚鹏解释道,“中书控股是我的企业,也是书院中国最大的捐赠人。我们一起办公是为了控制成本,按现有的管理办法,书院中国不可能拥有独立办公室。” 此外,李亚鹏表示嫣然天使基金也在一起办公,并透露在捐赠款以外,自己每年会拿出几十万到一百万贴补嫣然基金会。 质疑4:为何创办书院中国基金会? 回应:让大家对学习的文化心生尊敬 发布会上,李亚鹏十分感性地说,创办书院中国是自己一直寻找的人生方向,“前20年我一直在找寻,并从事了一些其他职业,很庆幸我在40岁时终于找到,虽然看似是破茧而出的一瞬间,但我却思考了很多年。” 他告诉在场媒体,书院中国项目借鉴古代书院模式,在书院内开展传统文化公益活动,设计茶道、花道、香道、古琴、书法、绘画、吟诵、昆曲、手工艺、节日雅聚等传统文化领域。目前已在北京为四家书院提供了师资,并开办公益讲堂等活动。 李亚鹏坦言,“希望通过书院中国的项目,让学习的人对学习的文化心生尊敬。” 质疑5:书院中国基金会如何运作? 回应:善款来自理事会 据该基金会秘书长赵寂蕙介绍,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是2012年5月由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北京市文化局为业务主管单位的非公募基金会,所以不会接受外界的捐款。 李亚鹏补充称,目前基金会的理事分为两类人,一部分理事是做文化贡献,可以不捐钱,另一部分是企业家,提供资本上的一些支持。 他还告诉在场媒体,未来基金会善款的来源是理事会,“我们会壮大理事队伍,希望有兴趣朋友加入,我可以登门拜访,答疑解惑。” 不过,对于发布会上有企业家提出捐款的要求,李亚鹏巧妙地说:“我们可以合作,你可以以赞助人或者文化上支持的方式合作。” 发布会末,李亚鹏还颇为诚恳地说:“我们在这个阶段,欢迎各种质疑。这种声音能引发更大的关注,如果我们有什么不恰当的行为,会及时纠正和改正。” 来源:凤凰网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12/23/32381400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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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发展需“去行政化”盼不再被人钱事所困2013-12-20做慈善,需要专业的人用专业的办法从民间募集资金明明白白做,这是公益组织运作最起码的要求,但长期以来国内很多公益组织却很难做到这些。 “去行政化”何时不再“留一手”? 公益组织“去行政化”并不是一个新举动,政府、业界、百姓对此早已形成共识,近年来北京、广东等省份已率先在公益组织“去行政化”上做出表率,推动现职公务人员退出慈善组织。今年有了进一步发展,新制定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离退休后的公务人员确需兼任的,也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从“去行政化”的具体行动上来看,政府是采取了“先易后难”的办法。现职公务人员退出慈善组织难度较小,就先行一步,对退休官员大量在慈善组织担任负责人的现象,各地政府在举措上还是非常谨慎。 从记者的调查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官员大量在慈善组织担任负责人,已然成为国内公益组织“去行政化”的一大障碍。这些人员人数不多,但能量大,如何安排好这些人成为各地公益组织“去行政化”的一大难点。 今年新制定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内率先明确提出对退休官员任职公益组织进行约束,这是国内慈善专业化的一大进步。但是这个文件只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还留下了一些模糊灰色地带,而恰恰是这一点,很可能会使慈善组织的“去行政化”大打折扣。 对此,部分专家建议,各地政府在慈善组织“去行政化”的规定今后应进一步具体化,对想要任职慈善组织的退休干部,应按现代慈善标准严格要求,如任职慈善组织,今后首先需通过国家组织的社会组织工作师、会员管理师或劝募师等工作人员资格考试;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应公开参与招聘和差额选举;对于“以权募捐”和运用善款不妥的,要进行问责。 “以权募捐”何时了? 老百姓慈善捐款本应发自内心,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然而,这一法规在现实中却屡屡被无情嘲弄。现在国内变相摊派的募捐十分普遍,就在慈善风气较好的一些省份也会出现,如今年对上海市募捐情况的一份调查显示,上海人平均每年募捐次数为2.85次,其中被动募捐的很多。 被动募捐不仅伤害了老百姓的慈善心,而且对于接受被动募捐的慈善组织来说,长远来看也是有害的。它使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对之反感,谁也不会主动与之打交道。而离开老百姓的支持,仅有权力的持扶,还谈何发展? 现在有一些长期靠被动募捐生存的慈善组织也已认识到这个问题。东部一家省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与政府关系好的国有大企业也开始反对被动募捐,企业老总会提出很多具体的慈善要求,靠关系拉善款的难度已越来越大。慈善组织要生存和发展,今后必须要靠培养公信力取信于民,靠权力、靠关系募捐的路已越走越窄。 不过想要改变“以权募捐”的现状,仅靠一些慈善组织负责人的内心反醒,是远远不够的。对此,一些专家建议,要从根子上解决被动募捐,需要国家从法律和制度上确保慈善不被权力劫持,对于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慈善组织,负责人应问责、组织应整顿。 明明白白做慈善何时成为“铁律”? 明明白白做慈善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多起慈善丑闻,使得老百姓对国内慈善的透明度充满了怀疑。他们开始前未所有地重新打量每一家慈善组织,重新确立对每一家慈善组织的信任度,这在今年四川雅安地震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4月22日民政部发出《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捐赠活动的公告》,提出“个人、单位有向灾区捐赠意愿的,提倡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进行”。这是我国第一次在震灾中没有规定公众必须给谁捐款,而是说可选择公益组织捐款。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至少让所有的公益慈善组织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客观上,也让老百姓第一次可以用手投票对每个慈善组织打出信任分。 对比是明显的,在四川雅安地震首日,在慈善界有着较好声誉的民间基金筹得捐款1000多万,而近年被百姓不断质疑的红十字会只筹款10多万元。 正是有了对失去老百姓信任的恐惧,一些慈善组织才能把明明白白做慈善奉为“铁律”。对此,专家们建议,今后对于每笔善款的流向,必须加大各方面的监督,得多一些较真的人对善款进行穷追猛打的追查,同时政府也要出台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保证老百姓用手投票的权力,以及对弄虚作假做慈善的人的责任追究。 来源:凤凰网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12/20/32301841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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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和网络传播2013-12-19在公益营销及品牌建设培训环节,有十多年公关公司从业经验的讲师肖建辉现场抽取一名学员所在的机构,以之为例进行分析和梳理:一个NGO的运营,很多时候跟企业的运营模式是类似的,需要先进行目标群体的定位,之后进行战略规划,寻求建立品牌,再动员/招募合适的人参与进来,有一定影响力之后,再考虑小额募捐。 其中,机构定位、战略目标要折射到品牌建设的过程之中: 第一,品牌的建立是要在公众脑海中形成一个条件反射。比如“智同中国—广州同志中心”这家机构,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让同性恋议题进入公共空间,其次是把其主旨“因为爱情”和同性恋权益连接起来,之后再将同性恋享有平等权利扩展为人人享有平等权利的议题延伸。NGO从业者要有严密的逻辑线,让公众知道这家机构正在做什么,做事的效果会是怎样的?才有可能说服公众去选择你。这一过程就是品牌以及品牌背后隐藏的逻辑的建立,让公众形成思想上的条件反射,看到你的品牌,就能想到你机构的定位和战略目标。 第二,品牌建立的关键在于对过程的有效管理。成功的管理包括两个要点:系统化和标准化。还是以“智同中国—广州同志中心”为例,机构服务对象的界定之一就是服务同性恋群体而不是异性恋群体。当然,还需要更多的细化来和其他机构区分,比如这个机构和同在广州的另一家机构同性恋亲友会就可以在目标群体上相互做区分。这些区分是让人知道为什么选择加入你。其次,在这个细化的过程中,一方面不断完善自己的标准,另一方面不断寻找自己的优势和短板。最后,机构的关键负责人要把这些全部定制好,并让团队每个成员都能准确理解,不然品牌就会在传播过程中产生偏差。当把机构相关的一切信息系统化和标准化,并在团队内部达到了高度一致后,才不会在让外界接触了解时出现信任缺失的状况。 经过上述两个步骤,机构就完成了初步的品牌建立。此外,系统化和标准化也可以用在机构管理上,对品牌传播大有助力,也使NGO在面临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遇到公共危机时能及时、有效解决。 品牌传播与危机公关 进入互联网时代,随着传播媒介的变化,传播方式日趋复杂。尽管许多学者、咨询公司都有不同层面的分析,但他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交互性”,即在互联网传播中,公众不再是被动接受信息;此外还有“即时性”,包括公众接受到信息后的反馈,传播方可以立即获取。 在这样海量信息涌动、传播渠道多点至多面的情况下,对于NGO“利”方面很明显:可以实现小成本“借力打力”的宣传推广;但“弊”方面也十分显而易见,NGO、尤其是草根NGO,原本弱小,也因公益行业整体发展不成熟而面临着公众的考验,如在传播和面对危机时有处理不慎的地方,有可能会给机构带来损失。分清利弊,针对这两方面可以做相应的准备。 “借力打力”的宣传推广方式属于主动出击,可选择的渠道非常多,传统媒体和网络中都有很多方式。但交互性的特征也许可以给NGO在网络传播中合理分配工作提供参考,如主动出击可占传播推广工作的40%,60%的工作更多集中在防守——建立有效的危机公关应急机制上。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危机公关”是个单纯的负面词,觉得它代表的是“负面事件”以及事后“作秀”,这样的意识很容易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事实上,品牌传播也是伴随在危机公关的过程中的,如果能有效应对,在危机公关时表现出彩,甚至有可能“化腐朽为神奇”,何乐而不为呢? 结合进入公益行业前后我观察到的相似事例,加之协力营中肖建辉、宋志标等老师的指点,我认为NGO在应对公共危机时必须遵循几点: 1、基于品牌管理的内部管理 首先,对于机构成员的内部管理。 管理成员的方式很多,但基本上都避不开一点:员工应对机构高度认同,言行与机构的价值理念相一致,个人不代言机构,遇到危机时相信并配合机构的处理。在我以前多次的危机公关处理中,功亏一篑往往就在这个地方。而这也是整个过程中最不可控的环节。 试举例:公众在不明真相的时候,针对机构、甚至对自己或工作伙伴发出措辞激烈的质疑时,你是否能沉默? 具体到不同的事例,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手法,但是共同点都是一样的:个人以沉默为宜。如果公众质疑是针对机构的,必须机构层面去澄清;如果危机是由机构的某一位成员引起的,本人在和机构沟通后达成一致口径时,再同时以个人及机构两种身份分别公开澄清,不能互相代为发言。 以上问题涉及到网络传播中的工作伦理,特别是个人账号和机构账号之间的界定,建议参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年分享的《路透社<网络报道守则>主要内容和要求》[1],这里就不赘述了。 其次,关于危机公关,机构应事前建立基本的应对机制。 在对接媒体、应对公众时,指定一个固定的代言人。代言人作用是什么?TA代表机构发声,并且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直接接管对外推广媒介的联络:电视台、电台、纸媒、网媒(含微博微信)。所有以机构名义对外发布的澄清公告以及对公众尖锐疑问的即时回复,都必须得到TA的最终确认才可发布。 如果一些机构有充足人手专事传播推广,可以事先建立一个媒体小组,每个推广渠道都有相对应的管理者,每周定时碰头或者一起办公、随时交流信息,训练出这个小组对公众事件的足够敏感性和统一判断。一来可以让很多事件在进入公众视野前就得以消解,二来,即使无法消解,至少在危机爆发前心中有数,不至于因为瞬间爆发的事情惊慌失措,而是提前做出准备。 2、危机公关中的2·12·24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危机公关的反应时间遵循“2·12·24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事情是否可以查实、准备好相应材料,并在2小时内公开?这个公开的标准是“一锤定音”。比如在今年甘肃定西地震中,甘肃省红十字会被质疑捐往灾区的矿泉水单价过高,虽然发出受质疑新闻的中国红十字总会官方微博账号迅速反应,但因为第一次回应时没有注意细节(比如捐赠方的定价发票、捐赠方的实际瓶数及毫升数等没有写清,微博中也并未注意提供有足够像素及清晰度的照片等细节),未能马上解答公众疑问,反而掀起了公众的负面转发兼吐槽。虽然事后再发一条微博清晰说明,但是为时已晚,第二条微博的转发量远远不及第一条,负面影响几何层级递增以后,已经难以消减。所以,在公共危机应对里,没有办法做到“一锤定音”的应对,就是一次失败的应对。 2) 确认在2小时内不能完成“一锤定音”,那么要在2小时内承诺12或24小时内回复本次事件。需要注意的关键也是,要做到“一锤定音”。 3)如果事件事关重大、影响深远,不是24小时可以回复的。那么就需要在24小时内告知公众,成立独立工作组(或邀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跟进,每24小时(即每天)公布一次最新近况。 4) 机构立场需要确认:及时反馈,开诚布公,暂不认错。“及时反馈”就是前面说到的“2·12·24原则”,“开诚布公”也比较好理解,但“暂不认错”是什么意思?并不是死鸭子嘴硬,而是事件爆发时未必能马上弄清事实,为避免后续发展中出现言论上的“前后矛盾”,所以需要“暂不认错”只道歉。 5)如在某个议题上出现错误应对,机构可以在诚恳致歉以后,以实际行动推动该议题的深入讨论、梳理行业伦理乃至新规则等,以“知耻而后勇”的态度作为后续跟进。此外,在公共危机的一系列应对中,以微博为例,如果在后续的反馈中,70%以上的粉丝可以接受或理解,就算是成功完成这一次危机公关。 3、危机公关的传播过程中,NGO与媒体之间的关系 像宋志标所说,媒体也有自己的属性,甚至就像一头怪兽,要不断用信息喂食它。在传播方面需要如此,遇见公共危机时就更需要结合这点,不断地用有效信息去应对。 反过来说,危机公关对于很多机构来说其实是一次很好的契机。很多草根机构辛勤耕耘多年,所在领域仍然没被公众所了解和接受。媒体出于自己的媒介属性,有些时候难逃“标题党”的嫌疑,揪住一件NGO没有及时澄清的问题不放,形成公共危机。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往往能让这个话题、这个领域、甚至一些相关的草根机构都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扪心自问,在这一刻,我们准备好了吗?我们曾经做过什么工作?我们的工作伦理是什么?我们的工作和公众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如果公众想了解更多、参与进来,我们可以提供什么渠道和方式?……因此,面对公共危机,NGO应转换思想,化危机为契机,有理有据的将事实呈现出来,并借机推广自己的理念,增加或加深公众对自己品牌的印象。而不是一直藏在深闺无人知,当被事件推着出现在公众面前,又很委屈:你们怎么都不理解我们? 所以我一直认为,危机公关可以窥见机构内部管理和流程运作的条理性,甚至可以就此推断出内部的工作效率。 网络小额募捐,也是品牌传播 当机构或者个人行动者的品牌已经在受众中拥有固定的形象,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就可以系统考虑小额募捐了。 诚然,当前绝大多数民间组织尚无公募资质,但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募捐为草根公益者打开一扇新的大门。民间公益组织、尤其是草根机构近年常用的募款手法之一,是以网络义卖的形式去筹集资金。 然而,电商,比如淘宝店的成本有时未必比实体店低。除了专门为筹款而设的虚拟商品之外,草根机构的义卖筹款中,牵涉到更多方面的成本:专业团队支持的设计、物流、仓储、客服售后、市场推广等。 既然开设了淘宝店,那么机构首先可以考虑,自己的产品如果去除了“公益”这个标签,是否能作为一个商业产品在市场上竞争?暂时不能的话,也建议以此为目标。客服售后可以动员志愿者参与,物流和仓储可以在后期寻找跟企业合作的可能,机构首先应当重视的是专业的设计以及专业的市场推广。 从产品的外观、功能到最后的推广海报,都需要专业设计,然而很多草根机构自己开设的淘宝店,产品明显并未经过太多专业设计。可能这几年“粗糙”的产品带上“公益”俩字,仍然是行之有效的网络募捐手段,但是过几年呢?举个具体的例子,我在香港中环的人行天桥上买过一个手工袋子,由在NGO里受过培训的智障人士手制。那袋子之所以吸引我,首先在于摊位上就能看到风格明快的海报;其次,我看中的那一款可以供上班族装午饭饭盒,有实用性;第三,产品细节也能打动人,其挽手不是普通的双耳型,而是单条的“丁”字型,袋身分为两部分,底部是蓝色的加厚布料,耐磨,主体则是白底麻布,上有手绘的猫咪水墨作品,寥寥几笔、逗趣可爱。这样的设计,只要价港币46元。无论是出于捐助的目的还是只为自用,我当时都十分爽快地付款,并且在过去三年多里几乎天天使用,直到今天仍然十分喜爱,我也相信,这样的产品设计即使在商场里售卖,也一定是受欢迎的。 专业团队支持的设计,决定了产品给人的第一印象,这也是机构品牌的增值所在。专业的设计团队,还可以在原有优势上挖掘到更多资源,比如手工钩花的产品,除了钩零钱包和杯垫,是否可以定制方式钩出购买人名字或姓名缩写?比如十字绣的产品,也可以定制方式去绣宝宝出生的脚印或手掌图。在原有的产品优势上,更加细化,以商业的思路去琢磨买方市场,亦即:让购买的人,认为买得物超所值。 与此相结合的,还有专业运营的市场推广。 我曾经观察过两个产品类似的淘宝店,两家都以云贵山区妇女的手工产品为商品进行淘宝销售,草根NGO这家从设计到推广都十分顺畅,但是对比商业机构所做的那家店,仍然有非常明显的差距,分析之后,我认为原因还是在于市场推广的切入角度。 商业机构运营的那家淘宝店,负责人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文艺的女青年,她用很多符合目标消费群体的语句去解释公平贸易,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定价,并且拍摄了很多唯美的产品制作地的图片(包括一些该地区的历史溯源)。而这一系列的准备,都是为店里的所有产品埋伏笔。每一个产品都在这一基础上做了相应的文字美化,随后设计上也依据相应的风格(比如使用了这个地区某个少数民族的图腾作为印染元素)。而草根NGO的那家店,设计虽也算是有特点,产品外观不错,但只是一些干巴巴的机构介绍,远不如商业机构运营的那家店有吸引力,加之淘宝客服、微博更新等响应速度跟不上,造成虽然产品的工序比商业机构所经营的产品工序多,但相同单品(以iPad套为例)的单价可以相差60元人民币以上,而且商业机构所经营的产品明显更受欢迎。 公众、尤其是网络受众的心态是十分喜新厌旧的,曾几何时,官方向公众募捐是不难的,现在呢?曾几何时,只要是打上义卖标签,就能得到收益,现在呢?在现有渠道深耕细作时,更有预见性地做产品规划,首先可以尝试的,就是借鉴商业运作的模式和思考逻辑。 融合在品牌建设中的思考 草根机构最头疼的问题不外乎两个:人、钱。有了品牌建设,才有可能撬动更多的资源。 曾经有位互联网新锐调侃,腾讯这只庞大的企鹅体现了中国现在固有的商业思维,并且以它的成功,固化了这种模式:要成功就要垄断行业的上、中、下游,但对广大NGO来说,这显然不现实。NGO除了从效果和价值出发,更应考虑的是和其他伙伴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和公益生态圈,从自己机构的定位、服务人群、使命等方面综合考虑,我只做什么、不做什么,我需要的上游是什么、下游是什么。前面提到的,设计、物流、仓储、客服售后、市场推广等,无一不需要社会资源的广泛介入,也需要在公益行业里切割不同的功能板块,让不同的机构参与到同一个产业链里,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只有“做小”的心,才有可能“做大”、真正稳步发展起来。 其次,当前草根的网络募捐还是小打小闹,如果真的放开向公众募款,或者网络募捐发展越来越快,我们的准备足够吗?针对目标群体和潜在群体的行为调查,所有捐款人的资料建档,服务对象的数据收集、分析,专业的策划、执行团队(甚至包括公益组织尤其是服务型组织,怎样讲好一个故事)……都具备相应的基础了吗? 根据协力营培训中吴佳霖老师提供的调查数据,当前NGO募捐来源的比例跟商业营利的构成是类似的,基本遵循着“二八原则”,即20%的捐款是由80%的公众捐赠的,80%的捐款则来自20%的“大客户”。这样看来似乎抓住“大客户”才是正理,所谓20%的“大客户”,是机构进一步发展和不断壮大的基础,是获得稳定资金的重要来源,让机构运作进入良性循环的前提。然而,小额募捐虽然看似投入大、收益相对不高,但这是塑造品牌影响力的领域,机构要健康发展,也一定要坚持做小额募捐,使机构保有一定的品牌熟悉度和中坚的“粉丝”。 20%和80%没有谁先谁后,只有自己在过程中才能逐渐把握到边界:愁资源的时候痛苦,有资源的时候更痛苦。怎样运用好取决于你的积累,也取决于你的思考。最终也是最重要的,还是行动,要不断尝试。 小结 对于想做好的NGO而言,政府或企业的工作可能更简单,它们以行政指令或利润为导向,以完成任务、赚钱为首要目标,模式单一。NGO的复杂在于,它以使命为导向,在政府与市场的夹缝间寻找生存空间,服务于单纯依靠行政指令和商业利润无法顾及的社会议题。NGO能向商业借鉴的,是其有效、专业的工作手段和思考方式,做得和企业一样甚至较之更专业,是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之一。 来源:中国发展简报 原文地址: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qikanarticleview.php?id=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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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家]三中全会之公益意义2013-12-18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公益慈善行业的意义,从专业角度去解读,完全不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经济领域的意义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意味着社会组织将有更蓬勃的发展空间。图为2010年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推介展示会。 多位一体地解读《决定》 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谈到公益慈善行业时提出一句话:“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对此,我们不能表现出悲观情绪,认为三中全会把慈善定位为扶贫济困,范围缩小了。 这其中有一个解读的方法论问题,我们应该从根本上来解读。正如《决定》首先强调的,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是慈善事业的根本宗旨。同时,我们应该从全局解读,不能就一个问题,自己把自己缩小了,你跳出去解读就完全不一样。《决定》本质讲的是全面的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 提及社会组织最多的是第48小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其中有六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原则,延续了十八大第一次提出的“政社分开”,以及“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方针;第二是开放公共服务的空间;第三是志愿服务组织,而志愿服务是慈善事业的基石,所以才把这个单独做一条来提;第四是行政脱钩的问题;第五是放开注册登记的门槛;最后提到了放开以后加强管理的问题。 对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一条,我们在解读时会发现,这一次是前所未有地提高了社会组织在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这在以前的任何文件中都是没有的。我们不能只停留在社会层面的概念,必须多位一体地去看。 关于政治改革的条文里,包括第8大条“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强调“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而且,人大的工作也提到,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这里面特别强调一点,“构建协商民主体系,拓宽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这样,社会组织就参与到整个国家政治法律生活了。 文化方面,第11个大问题“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决定》提到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这里面也包括扩大政府资助和文化采购,就是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无论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对外文化交流、文化的建设等,都是很多公益慈善组织在做,比如今年黑石集团对清华大学3亿美元的捐赠,就是用于中国文化和国际的交流。 社会事业就根本不用讲了。《决定》里关于医疗、卫生的条文提到,“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可以办医院。 我认为,中国慈善的成熟有两个标志。第一是老百姓在制订家庭年度支出计划时,有用于做慈善事业的开支计划;第二是公益慈善组织办的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达到一定比例,这样一个国家的慈善事业才算成熟。 《决定》里有关生态方面的条文比较少,我也问过一些参与起草的生态方面的专家,他们认为不能抠条文,要看大势。包括参与起草的发改委、生态文明领导小组的重点是强调政府的作用,事实上,最近有一个中办、国办关于生态文明的意见,其中提到两点,一是政府和生态环保组织形成合作关系,二是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慈善事业某种意义上是第三次分配,在收入分配这个层面肯定要“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但是慈善远远不止是第三次分配,扶贫济困是很重要的一个作用,外延更大,但是在调整收入分配这个环节,只能描述这方面的“扶贫济困”。 因此,不能笼统地看一句话,还要进行很多解读。信号已经释放,锣鼓已经敲响,戏要怎么唱,我们这个行业要形成一个朝野呼应的格局,公益慈善行业必须出声,对决策进行响应。当然,改革有破有立,有很多利益固化的东西,如果我们这个行业呼应,可以促进行业改革进步。 政府购买服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 这次改革中间,除了提升整个公益慈善的作用,放开门槛,另外一个层面是政府的开放,“开放公共服务空间”与“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配套,是最大亮点。《决定》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某种意义上,这是最大的利好消息。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公益慈善行业的意义,从专业角度去解读,完全不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经济领域的意义。 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某种意义上,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包括民营资本承担非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很多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放开门槛后,社会组织可以办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博物馆、图书馆。 我们实现了放开公共服务空间,再加上加大购买服务的扶持力度,意味着下一步社会组织有很蓬勃的发展空间。 关于收入分配,有一条提到“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中国公益慈善行业的发展和其他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其中大家说得最多的问题是税收优惠政策。这次涉及很多。第一,作为捐赠人免税的问题,第二,哪些组织享有免税资质。 一是额度,二是种类,包括捐钱、物资、物权、不动产。这里面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当你在进行股票捐赠的时候,是一种捐赠行为,但我们往往把股权的变动,从证券层面解读成交易行为,要交所得税。打个比方,我有辆汽车,我把这辆汽车捐赠给你,有所谓的过户税,这个税收不完善,导致很多人想捐不敢捐。 另外,要捐赠给免税的组织,不是捐给任何组织都能享受免税。这个层面上讲,国外也是如此,不是所有组织都有资质。但哪些组织可以免税,我国一直没有成文的法律,只有政策条文在规范这些事情。特别是民非的捐赠免税,一直很难办,都有待进一步改革解决。 改革要有冒险精神 《决定》里面信息很多,但是有两点,我要特别强调。 第一,公益慈善的改革要有冒险精神。所谓冒险精神,《决定》多次提到解放思想,比如“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比如“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比如“要敢于啃硬骨头,要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这些话都是很革命性的。中央讲你们要大胆改革,改革必须要有冒险精神,包括要改革落后的机制,有很多东西要敢于突破,包括很多现有的法律,不要等待,你要推动他,改革的执行者要有冒险精神,我们慈善组织也要有冒险精神。第二,《决定》提到“宽容改革失误”,为什么鼓励冒险精神,和这个是一脉相承的。要宽容失败,哪怕错了也不要紧,但一定要大胆改。 这两点,既是公益慈善行业改革的需要,也是整个改革的共识。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些改进空间。 第一,整个《决定》还没有形成关于公益慈善的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或者至少不太明显。慈善、公益、慈善事业、公益事业、非营利事业、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这些词全部出现了,各个部门起草这个条款,在这个层面上没有统一。整个公益慈善改革本身的理论体系建设是很重要的,理论体系还待完善,才会出现这么多用法的不标准。 第二,《决定》里的提法很多比较笼统,这个倒是不可能太细化,所以怎么具体落实和深化,有待各个部门去做,既涉及到登记主管机关民政部,也涉及到税收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涉及到所有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部门,包括政治协商层面,如人大、政协、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民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各个行业要再进行细化,因为涉及层面太多,整个改革怎么开展,我们希望各个部门再深化一下,出一些细化条款。 《决定》里提到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的四大类组织包括社区类的组织。比如,“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这就有一种政策改革的引导作用。现在大量组织的活动范围以城市为主,深入到基层和农村的特别少,《决定》鼓励社会组织到农村兴办事业,这是一种倾向,社会组织在这些地方才能生根。社区是我国最基层的一个单位,包括城市的业委会、居委会、农村的村委会,总之,只有扎根社区才有生命力,社会组织建在基层会有很大力量,社会组织进去了,才能做出很多模式。我一直认为,中国的公益慈善之所以不发达,就是因为社区组织没建起来,高楼大厦没人气。只有社区人气,才有生命力。 美国整个政府是建立在社区组织的基础之上的,我们原来也有,比如以血缘为纽带、以宗祠为基础的家族势力,也承担着社区的功能,也承担着包括公益慈善和文化的功能。制约公益慈善行业发展的很多问题,这个真正实行下去会有很大的变化,不是慈善一个行业能解决的,是政治体制的大改革。 慈善改革要向经济改革学习 中国有法人,商业组织有公司法,社会组织没有。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很多,大家讲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第一是双重管理门槛,第二是注册资金的门槛,《决定》里面没提。 我们要向经济改革学习,《决定》里关于公司、企业的注册登记制度有很多条款,包括“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三中全会前后,实行了注册企业不要资金。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可以取消的话,我们做慈善就一定要吗?200万元就把所有的基层社区都关死了,这是一个很要命的问题。这次可以借这个势进一步改,最终以多少资金为主,肯定是要降,至于要降多少,大家可以讨论。 《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我认为这是公益事业的基础,因为公益事业是建立在私有产权的基础上。私人私有财产捐出来,前提是有私有财产,对这些领域的东西要去解读。 这次的改革有几个方面,比如,经济改革最关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理论上的突破,我们公益慈善领域怎么学习?这是涉及公益慈善管理的改革。这次改革还讲到,“坚持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形壁垒”,我们慈善领域的一些公募组织和官办组织涉及很多问题,也存在着垄断和特权,如果把这种精神移植到公益慈善领域,官办慈善机构的背景都可以消除。 这三个平等的实现也许指日可待,只要我们有了这种意识,大家人心所向,才能形成一股力量,形成上下一致的心态,才能改革,才能推动。如果我们不为改革鼓掌、叫好,那是没有希望的。 刘佑平: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 来源:慈传媒 原文地址:http://finance.takungpao.com/q/2013/1217/2112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