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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气治理加码增指标 京津冀或将有统一措施2013-04-08京华时报漫画谢瑶 为治理大气,北京今年制定了《2013年北京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提出69项治理措施。根据环保部要求,全国各地需要进行减排和控制的污染物有四项,不过,北京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明确将“挥发性有机物”(VOC)纳入总量控制,并制定减排核算细则。 根据《2013年北京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大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平均下降2%。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2%、2%、2%和2%。此外,北京还首次提出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目标。 “这是北京自己给自己增加了一项减排任务。”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方力解释,挥发性有机物就是针对PM2.5治理而设定的,据悉,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PM2.5生成的重要条件,但在我国,因为对其科研及了解程度还不够,尚未纳入国家层面的污染物减排。 方力表示,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排放、刷油漆、干洗店、喷漆等多种渠道,根据北京市计划,今年将减少8000吨挥发性有机物。 据悉,这是我国在地方层面首次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减排控制对象。 □大气防控目标 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2013年全市轨道交通总里程达到460公里以上。 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约18万辆。 控制全市燃煤总量在2150万吨以内。远郊区县积极开展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力争燃煤总量比2012年降低5%。 2012年到2013年底,全市累计淘汰退出450家以上污染企业。 加大对违法使用经营性燃煤、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沥青、塑料、扬尘、垃圾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秋季秸秆焚烧的监督检查频次。研究有奖举报政策,并组织实施。 京津冀治大气或将有统一措施 在《2013年北京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 北京市环保局局长陈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空气是流动的,京津冀污染的问题也是互相影响的。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特别是在东风和东南风为主的情况下,河北和天津会向北京输送污染物,但在某种风向北京也影响别人。 陈添说,关于区域联防联控治理大气污染,这在国际上都是已经达成共识的一种方式,靠一家不可能独善其身。他表示,据他了解,国家层面上也非常重视这种区域联防联控,最近环保部也召集相关部门讨论这个问题,希望各地特别是京津冀能够有统一的政策,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措施来治理大气污染。 “这是非常值得期待的,但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所谓的联防联控,更主要的是把自己的工作做好。”陈添说,所以作为北京的市民,北京的环保工作者,更重要的是干好自己的事,面对自己的污染源,自己所产生的这些污染,这是首要的。 燃煤治理将由城区向郊区拓展 在新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对于目前北京市的燃煤控制,一方面将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在2150万吨以内,同时,也将在远郊区县开展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力争燃煤总量比2012年降低5%。 陈添表示,大家非常关心PM2.5,经过相关部门测算,北京PM2.5的来源60%是烧出来的,其中包括烧煤和烧油。陈添表示,燃煤一直是北京市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也是本市治理的主要对象。他表示,“无煤化”是北京市的一个目标,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今年来看,将继续坚持由里到外,由城区到郊区。 他介绍,中心城区“无煤化”主要是针对东、西城平房煤改电,今年计划是4.4万户;往外是一些燃煤锅炉,今年有2600吨主要在这个范围内,此外还有四大热电厂的建设;再外围,就是远郊区县,包括城关镇。 陈添表示,在大范围的平原地区目前还存在着燃煤采暖和炊事,也就是散煤的燃烧,这将是环保局今年研究的重点。他透露,目前初步的想法是第一步要解决这个区域内的用气问题,就是炊事的问题,要首先把炊事液化气化。第二步要解决区域内的供暖用煤,先把散煤变成型煤,把差煤变成好煤,通过这个方式来减少排放。 据了解,目前关于液化气炊事以及燃煤采暖的相关补贴政策,仍在研究中,预计年内将出台。 来源:京华时报 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gongyi/2013-04/08/c_1245511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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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在京登记2013-04-03新京报讯 4月1日起,北京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将全面接受四大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申请。备受诟病的社会组织“双头管理”政策,将逐渐被废止。 四类组织无须找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现行规定,社会组织要“合法化”,须先找到所在行业领域的行政职能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得到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去登记注册。这就是俗称的“双头管理”。而“找不到业务主管”、行业协会遵循的“一业一会”规定是“草根”社会组织多年来无法获得正式身份,难以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发展机会的最大困境主因。 28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正在制定《北京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出台,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全面实行直接登记。此外,争取推进“一业多会”模式,全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体制。 但在此之前,民政部门将于4月1日起,接受上述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今后,这些社会组织无须寻找业务主管部门获得前置审批,即可直接向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或市社团办,提交资料申请登记注册。 预计登记量不会爆发式增长 其实,在2011年2月,北京市已在全国率先提出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4类社会组织试点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从操作层面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但两年来,民间社会组织的登记数量,并未出现大幅增长。 北京市社团办相关负责人此后表示,由于国家层面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法规尚未得以修订,北京对于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并未真正破冰,只是作出一些尝试。譬如民政部门可代为寻找、协调业务主管单位,或“一手托两家”,既做业务主管单位,也做登记主管单位。 与两年前的试点不同,此次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从中央层面提出“全面推进”。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预计,取消“业务主管”,实施直接登记后,民间社会组织的申请登记数量,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但不会出现“爆棚”情况。 ■ 个案 民间防艾组织七年未获登记 从2005年成立至今,7年来,民间防艾组织“你好,志愿者”历经多次改名、变身挂靠机构,以及近10次的申请努力,始终未获得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身份。 “登记失败的原因很多”,“你好,志愿者”负责人肖冬总结说,卫生行政部门不肯做业务主管部门,现行法规中“一业一会”的限制等。 28日,听说北京年内要全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肖冬说,“无论是不是走形式,我一定要再去试试。” 对于“你好,志愿者”来说,获得正式的社会组织身份很迫切。和以往很多次一样,“你好,志愿者”正在承担中国疾控中心和美国国立卫生院联合主办的“高危人群防艾”项目,如果没有身份,无法正式与上述主办部门正式签订购买合同,也无法获得正常的项目购买经费。“换句话说,做同样的工作,却只能以‘劳务费’方式,获得比项目费用大大缩水的酬劳”。 ■ 追访 “官办”行业协会加速脱钩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官办”行业协会、商会年内将加快与政府脱钩的步伐。28日,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今年要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脱钩方案》,对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人、财、物脱钩,及脱钩后的配套支持政策作出制度性安排。 北京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介绍,目前,市区两级行业协会共计1060个,商会41个。自2007年开始,北京市就开始推进政社分开的改革,政府部门领导在行业协会兼职,须有特别审批。改革至今,行业协会在职人员中,仅有5%是公职人员兼职。 此外,在千余家行业协会商会中,目前尚未与政府脱钩的有10%左右。也就是说,仍有100余家行业协(商)会,是亟待改革的官办社会组织。其中,民政部门隶属的慈善联合会等行业协会,有望率先启动脱钩。 来源:新京报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4/03/23831935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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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公益更需专业协作2013-04-02媒体人做公益影响力迅速扩张,但可持续么?南方公益志愿大讲堂上周移师肇庆举行,来自公益领域的学界专家,NGO组织项目发起人,以及广东各地市的百名团组织骨干、志愿者们参与,大家讨论热烈。我很惭愧地被问及,甚至是抱怨的一个话题是,很多公益组织都特别的重视与媒体的交流协作,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媒体人投身公益,发起并且推动公益项目,抢了专业NGO组织的风头。同时,因为媒体人固有的传播短平快的特点,媒体人担纲公益并不专业,考虑未必周全,对推进公益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实际上弊大于利。 这也是我去年一直思考的,媒体人如何持续长久地执行公益活动。作为一个跑经济新闻的记者,我自2008年始志愿投身南方公益事业。起先,我们明确我们的方向是“弘扬企业公民理念,挖掘民间草根好人”,随后我们慨叹于“千言万语不如马上行动”,所以我们牵头发起了南方公益联盟,展开了“绿苗行动”、“幸福厨房”、“影动南方”等公益项目。如果说南方公益在公益项目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功劳则归结于这个志愿者团队得到了来自政府、企业、NGO组织和社会大众的默默支持。 但是随着公益项目的深入,公益行动的推进,我越来越发现媒体人走到前台做公益的短处,即可持续性弱,专业性弱。包括财务、团队、项目本身,很难有前瞻性的规划和掌控力。你很难脱离媒体传播主业,于是就很难抽身出来,媒体平台对项目实施和影响发挥天然速成优势的同时,也可能表现出对公益志愿专业可持续性的忽视。 也许我的很多媒体公益同行说,也不尽然啊,有些公益项目就必须由媒体同行牵头才做得好,比如邓飞之于免费午餐、大病医保,比如广州媒体公益人协作的“碧心行动”义剪,也比如王克勤的大爱清尘等。确实,他们都做得很好,但是,公益项目的主体仍然是落力执行的志愿者。媒体人的优势还是传播整合平台,具体的事还得由具体的专业人士来践行。媒体人做公益,需要整合更多的资源协作,需要接受专业人士的专业指导。如果这是一个公益产业链的话,媒体人应当只是其中的一环,甚至只是发挥了润滑剂的作用。不该也不合适取代执行项目的志愿者组织者,而成为公益项目的主角。戴远程 来源:南方日报 原文地址:http://roll.sohu.com/20130402/n3714542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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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晗:社会企业的本土定义2013-04-01社会企业,作为公益圈的一个新概念,近年来颇受圈内外人士的追捧。去年民间最大的基金会论坛“非公募基金会论坛”里也第一次加入了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的部分,而且一加就是三个,整个2012年的社企论坛和比赛的数量较前年翻了一倍多,大有越来越红火的趋势。有幸做了多个论坛的演讲人和嘉宾,见证了行业的飞速发展和公众热情的同时,也发现几乎所有该类论坛都要以讨论社会企业定义为一大内容,乐此不疲,仿佛不讨论之就不算是社会企业论坛,但是往往在一番激烈讨论后也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结果。 其实主要的争论点无非就是,社会企业是“姓社还是姓资”,或者说是将其公益化还是市场化。国际上传播最广的是“穷人的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的定义,他提出的概念强调社会企业的投资人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收益不允许分红,而要留存起来供企业发展扩大。 可是,了解中国市场环境的人会意识到,这定义在中国小范围可能可以做做,但如果追求社会问题解决的规模和体量的话,其在现阶段基本走不通。我觉得即使在公益业相对发达的欧美国家也很难。在市场经济环境,一个充分发展并能大体量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必然要遵从市场规律,必然要强调其商业性,讲究互惠互利,讲究动机和激励,讲究结果导向,讲究因地制宜。因此,尤努斯的这种定义我觉得只是“看上去很美”。 本人认为,只要是以可持续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能够提高金字塔底层人群生活质量的模式,不管注册形式是企业还是公益组织都可以算在社会企业范畴里;而创始人和股东的动机、分红与否等都不那么重要。定义中“可持续”的概念除了财务上的自给自足和有用于发展的盈余之外,也包括其通过提供有价值的社会服务或产品,可持续地得到外界资助或政府购买,甚至成为政府服务的一部分。定义中的“生活质量”可以使用国际通行的人类五大基本生活质量指标(Quality of Life, QOL)来衡量:物质充足Material Well-Being,身体健康Physical Well-Being,社交满足Social Well-Being,安全Security,自由Freedom。此外,在社会影响的规模上,需要模式的可复制推广性,在服务人数和地域上有高成长潜力,从而实现对社会问题的规模化解决。以结果而非形式进行的定义才值得被推崇,才不会让从业者不顾实际情况而走上条框式的歪路。 我对尤努斯等的这种偏理想化定义的理解是:作为行业的精神领袖,尤老需要把自己定位在一个圣人的高度,强调纯粹性和发自内心,圣人是不可以太务实和商业的。另外,他也可能只是想给公益行业一个愿景,为公益机构的转型提出一种可能性,而非一种四海皆准的企业模式。毕竟,“不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一条违背了现阶段市场经济的主流规律,恐怕只会成为一个少数人的游戏。(岚山社会基金创始人:肖晗) 来源:公益时报 原文地址:http://www.gongyishibao.com/gongyi1/ZLxZL/201303/e3c9305a05934a97a27fe6211d5c5e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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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发布 聚焦公益关键问题2013-03-293月26日下午,中国第三部门观察•2013年度论坛暨《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3)》新书发布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该论坛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共同主办,公域合力管理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协办,基金会中心网支持,旨在为研究第三部门和第三部门交流搭建一个平台,从不同的角度解读第三部门,促进全社会对第三部门的认识,并促进第三部门成员之间的经验交流和优势互鉴,以期逐步确立行业规范,推动组织发展、行业自律和外部问责,推动第三部门健康发展。相关领域专家,业界人士、NGO代表、高校学子、媒体记者等300余人出席了本次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江绍高到会致辞,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教授在论坛中发布了《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3)》,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王行最、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涂猛对该报告的发布进行了精准的点评。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师曾志、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执行秘书长窦瑞刚、大爱清尘发起人王克勤、基金会中心网总裁程刚、新浪微博社会责任总监贝晓超、公域合力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冯利等专家学者围绕“微公益给公益慈善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瑛、杭州庭院改造工程报告执笔人周扬明、天津鹤童老年福利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方嘉珂、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王翔、《中国财富》杂志社总编辑余刘文、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经济发展研究处处长丁开杰等专家学者围绕“新环境下再谈社会创新”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论坛同时为《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3)》典型案例入选机构、项目及人物颁发了证书,荣获2013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典型案例的机构和个人有基金会中心网、天津鹤童、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腾讯月捐计划、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社区项目、中央电视台《梦想合唱团》栏目、“我开”网联合创始人魏可欣等七家单位与个人。论坛最后,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副会长何道峰为此次年度论坛做了精彩的总结。 作为观察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的权威年度报告,《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自2011年首次发布以来,即引起了业界、学界、政府部门及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次论坛发布的《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3)》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再度资助,由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康晓光教授、公域合力管理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冯利博士编著完成。 《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3)》总报告以“微公益变革中国”为主题,以其独特、深入的视角,对当前轰轰烈烈的“微公益”现象,诸如“免费午餐”、“微博打拐”等,进行了系统、全面和深度的剖析。报告首次开创性地提出个体行动式微公益、集体行动式微公益和社会运动式微公益的观点,结合案例分别就三类微公益的形成逻辑、行动方式,以及所产生的影响力进行深度解析。 报告指出,中国微公益现象呈现出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景象和特征,它影响着中国的第三部门发展,影响和改变着中国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影响和改变着人们参与公益、参与社会,以及参与政治的理念、态度和行为;影响和改变着公益组织的行动理念、行动方式,甚至内部治理;影响和改变着企业的行为;影响和改变着社会舆论、政治文化、慈善文化等。 通过《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3)》可以看到,慈善事业在发展的同时也在经历阵痛。公众进行的慈善“扒粪运动”揭开了明星、社会名人、企业家以及企业的虚假甚至恶性慈善行为,加速了慈善领域的透明化、制度化建设进程;企业是慈善事业的重要参与者,然而,不少企业只履行其慈善责任,忽视了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以致出现以三鹿集团为代表的“一边捐款一边害人”的怪象……当然,从报告中也可以看到,公益领域自身其实也在不断努力,改善自身的管治与管理,如基金会中心网承载建设中国基金会问责的历史使命而生,为推动中国基金会透明问责不断努力;媒体积极属行社会责任,发挥社会公器的角色,不断创新,掀起一轮又一轮的公益热潮,如央视大型电视活动《梦想合唱团》。 报告再一次证明了社会组织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展示了其在解决社会问题、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推动社会创新、促进社会安定发展等方面采用的独特方式和发挥的重要作用,为社会组织、政府、企业、媒体、个人等各社会主体行为提供了有价值参考。如,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天津鹤童走出了一条提供准公共物品的中国式社会企业之路,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取得平衡,提供优质却相对价廉的公益性养老服务;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社区项目等采用政府-NGO合作模式,有效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友成基金会成立五年来,一路探索,向各方取经,通过搭建和运营公益平台,同时辅以人才培养及研究倡导,推动社会创新;杭州庭院改善工程通过建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独特模式,引入社会组织实现公众参与庭院改善,实现了与纯商业方式相比更具社会效益,与传统行政方式相比更具灵活性,与纯民间组织相比更具资源优势和号召力的效果。 报告敏锐地捕获了当前国际上轰轰烈烈的“社会营销”、“承诺性捐赠”等公益策略,挖掘国内代表性案例,为国内公益组织以重要启迪。如报告以“多背一公斤”、“爱心包裹”、“希望工程圆梦行动”、“26度空调节能行动”为例,展示了“社会营销”这种“运用商业营销手段达到社会公益目的”策略的运用;腾讯月捐计划先导先行承诺性捐赠,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上以及今天公众对公益组织半信半疑的情境下,建立承诺性捐赠平台,以“营销”公益的方式助力月捐理念的推广…… 此外,报告从政策法规、政府行动、行业建设、活动方式和资源、组织建设、研究与出版、公民行动、企业(家)和海外力量九个方面记录了近一年以来对中国第三部门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致力于成为第三部门的思想库。报告带着追求公平、公正的价值观,推动第三部门发展、社会发展的使命,挖掘、关注并展现突出性的问题、力量、现象等,发挥其示范、引领、风向标的作用。 来源:凤凰网公益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3/27/2357049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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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盘点慈善事业十年发展2013-03-28日前,民政部公布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国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服务工作情况,对社会救助体系、减灾救灾能力、社会福利制度、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和慈善事业近十年的发展进行了系统盘点。 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十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实现了从临时性、单一性社会救济向制度化、综合性社会救助的历史转型,救助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了稳定可靠的制度性保障。 救助制度的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 各项救助制度的配套衔接切实加强。先后两批在全国143个县(市、区)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分类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各项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大幅提高。从2003年到2012年,城市低保对象月平均保障标准由149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对象年平均保障标准由2007年底建制时的840元提高到2012年的2068元;城乡医疗救助人次数从2004年的640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的9134万人次,支出资金从4.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21亿元。2012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资金1547.3亿元。 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向适度普惠转型 十年来,我国社会福利政策不断完善,受惠范围逐渐由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弃婴等特殊群体向全社会拓展,社会福利事业正在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 老年福利事业大大拓展。截至2012年底,18个省份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22个省份建立了生活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各个省份均出台了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 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不断完善。国家制定了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了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等。 孤儿保障有了全面的制度安排。2010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孤儿抚养、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等作了全面的福利制度安排;实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补助地方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面向公众的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拓展。2012年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2011年和2012年,中组部、民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有了制度性安排。 福利彩票事业实现跨越发展。2009年国务院颁布《彩票管理条例》,有效规范了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福利彩票销售额连年增长,十年间累计筹集公益金2254.3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发展。 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十年来,各级政府从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法规政策、加强奖励扶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强化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政策引导进一步强化。民政部先后颁布了两个为期五年的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出台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和《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连年开展中华慈善奖表彰活动。一些省份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政策扶持、慈善组织孵化、慈善行业能力建设特别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慈善事业相应的支持。 慈善组织快速发展、捐赠规模不断扩大。基金会数量从2003年的954个增加到2012年底的2961个,基金会总资产已超过800亿元;。社会捐赠总额2002年为20.8亿元,2008年和2010年均突破1000亿元,2011年为845亿元,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大。慈善活动由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救灾发展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体育、扶贫等各个领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大量涌现,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广大志愿者在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抗灾救灾工作和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出台了《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社区志愿者默默奉献在街道楼宇和村落中,为社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来源:公益时报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3/28/23617650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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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出炉2013-03-27近年来,从“郭美美事件”到“儿慈会账目风波”,一系列负面新闻将非营利组织推向了风口浪尖,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已是各方的共识。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经过多年的研究,于年初推出了《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力图推动非营利组织管理领域的法制建设。 “官办非营利组织存在很多问题。事实上官办非营利组织首先就是治理失灵的问题。比如我们曾经去考察过一些官办非营利组织的形式会发现,如果依附于政府的话,那么理事会基本上是虚设的。另外,监事会是空缺的。官办非营利组织基本不设立监事会,政府规制是无力的。还有一点,激励机制是缺失的,因为人员里面的考核和编制联系在一起,内部人员会有多种不同的身份,身份不同决定待遇的不同,不可能在内部建立起一个非常有活力的、有实效的激励机制。”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 记者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那里了解到,一些官办非营利组织禁不起获利性的诱惑,没有把公益实名作为最终目的,在市场化运作中产生了严重的目标错位。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对于所有的非营利组织,都面临着法律上的困境。 “关于非营利组织管理,目前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但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统一,使得有些时候非营利组织自身也是无所适从。比如按照不同的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判断非营利组织盈利性的问题以及合理回报的问题,最终会带来一系列的其他方面的问题。这都需要统一的法律来进行规范。”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培峰说。 刘培峰认为,近年来无论是民间非营利性组织还是官办非营利性组织,丑闻都是接二连三地出现,这充分表明了管理的薄弱。“因为缺乏法律制度,所以我们会发现出了问题以后,政府很难管理,政府目前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更多的是两个方面。第一是通过年检这样的常规管理措施,第二是通过定期的清理整顿来解决问题。后一项措施也是缺乏法律进行管理的一个具体表现。” 目前无论是立法机关还是政府部门,都对监管制度的构建和各自职责感到困惑。只有理顺监管制度,才能排除立法上的障碍。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专家组由民政部退休巡视员、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金罗牵头,其他专家还包括金锦萍和刘培峰。 据介绍,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从2004年就开始进行,此后历经多次调研讨论才最终成形。 对于专家建议稿的出台,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的一位负责人在阅读了专家建议稿之后说:“专家建议稿给我感觉还是很透彻,有冲击力的。在民法学界,大家知道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等都曾经先后出过一些专家意见稿。这些专家意见稿对于推动民事板块的立法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而这个建议稿会起什么作用呢?我觉得有利于进一步澄清认识和统一认识。因为这几年非营利组织法板块的立法之所以推动起来难,说到底还是认识不统一。” (据法制网) 来源:法制网 原文地址:http://roll.sohu.com/20130326/n370385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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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签协议应对重污染天气 探索建应急联动预案2013-03-26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京津两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昨天上午,京津两地在天津市签署协议,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合作。两地领导在亲切融洽的气氛中进行了座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讲话。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天津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何立峰参加座谈。 孙春兰代表天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人民对北京市多年来给予天津发展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她说,京津两市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我们要以这次签署协议为契机,继续学习借鉴北京改革发展的创新理念、科学思路和宝贵经验,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好地服务北京,借重用好首都资源,加强优势互补,促进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实现“中国梦”做出贡献。 郭金龙衷心感谢天津多年来给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他说,北京是首都,天津是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京津两市地缘相近,人缘相亲,交流合作密切。在新的阶段推动科学发展,更加迫切需要区域协调。京津两地互补性强,两地通过加强合作、协调发展,携手共进,必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黄兴国、王安顺代表两市签署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协议着眼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从十个方面推出一揽子计划。加快首都经济圈建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是协议的一个突出特色。京津合作协议坚持规划先行,提出共同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协议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金融一体化进程,改善京津地区环境质量。 突出发挥两地比较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是协议的又一务实之举。协议围绕发挥两地科技、教育、人才、产业、土地、港口等互补优势,在产业转移和对接、打造教育科技和研发高地、深化陆海空航运物流、加强人才共享互通、推进文化旅游会展融合发展等方面,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合作重点。 合作协议摘要 ◆规划:共同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交通:推动京港高速公路建设,连通京津高速公路,构筑北京直通东疆保税港区快速通道;推动京津三通道(京台高速)北京段建设,连通津晋高速公路。共同研究京津城际铁路连通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与北京新机场的可行性。 ◆金融:双方支持两地大宗商品及要素市场跨区域发展,在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武清区探索建立金融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 ◆环保:加强两市重点污染物治理技术的合作,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置换、交易方法,建立基于水质目标改善的管理制度和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合作机制,进一步改善京津地区的水环境。加强京津PM2.5污染治理合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压减燃煤、减少工业排放,提升车用燃油标准、发展清洁能源汽车,促进京津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立京津环境监测数据及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环境监测能力项目合作,探索建立重污染天气的应急联动预案。 ◆产业转移和对接:从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到天津滨海新区,共同打造京津科技新干线,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聚集区。在天津滨海新区共同建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平台,推进集成电路设计、生命科学等方面的合作。结合天津未来科技城总体规划,共同规划建设京津合作示范区。支持天津武清区打造京津产业新城,承接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和最新研究成果转化。 ◆科教:建立京津校长、教师和管理干部交流挂职机制,合作共建高校重点学科和品牌特色专业,互相开放重点实验室、精品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推动京津职业教育机构跨区域合作办学,筹建京津科研协助共同体,合作申报国家级课题和重大科技专项,共同建设一批世界前沿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基地、技术创新平台等高端研发机构。 ◆物流:深化陆海空航运物流合作,将天津港打造成为北京的便捷出海通道。天津市支持北京朝阳口岸外移至通州马驹桥物流基地,支持北京平谷国际陆港实施海关卡口联网工程、“口岸直放”转检模式和“抵港退税、商封直转”的保税港“港区联动”政策,给予港口使用费优惠,实现港口手续、码头场地、装卸作业“三优先”。加强京津区域物流信息一体化建设,推进两地电子口岸互通互联。加强京津陆、海、空口岸的货物直通合作,互开立体口岸直通公路航班,推动两地甩挂运输推广应用。探索研究平谷国际陆港至天津港的京津集装箱运输车辆享受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推动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开通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至北京等周边地区的公路客运班线。 ◆人才:制定便于两地人才相互流动的政策措施。深化人才市场合作,建立双方人才供求信息交流渠道,互设“人才工作站”。实行人才资质互认,实现高端人才共享。发挥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的作用,为北京服务。 ◆旅游:整合资源,共同举办一个大型会展活动,定期在两市互办。联手开发特色旅游精品线路,推广京津冀旅游“一卡通”业务。 ◆顶层设计:建立两市领导高层协商机制,研究合作中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两市相关部门对口衔接,推动合作任务的实施。 来源:北京晨报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3/25/23477251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