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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网】河南虐童案宣判:生母获刑10年 其情夫被判无期
    2017-04-14
     4月14日,河南洛阳虐童案正式宣判。施暴情夫赵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小辛怡生母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刘某和赵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2015年9月份二人同居期间,由于嫌刘某的女儿小辛怡哭闹,赵某采用透明胶带捆绑、扇耳光、烟头烫等方式对小辛怡进行伤害,刘某均未制止。其中,2015年9月18日晚,赵某用浴巾将小辛怡捆作一团,提住腰部头朝下倒立在床边半个小时左右。2015年9月19日,刘某发现其女儿小辛怡情况异常后,与赵某一同将小辛怡送往医院治疗。目前小辛怡呈植物生存状态,仍在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中。经鉴定,小辛怡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缓,构成一缓伤贱。     被害人小辛怡先后在洛阳、上海、北京等地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共计670978.83元。经鉴定,小辛怡终身完全护理依赖。     中华儿慈会“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第一时间通过新华公益在线募捐服务平台向公众筹集善款救助生命垂危的小辛怡,项目发起之后大量的爱心人士广泛传播,资助善款。     在小辛怡康复治疗的背后,有1300多名“爱心妈妈”志愿者无微不至地照顾小辛怡,她们接力照顾小辛怡,四处寻找更合适的医院和医生来给她治疗,也期待她早日康复。     目前,小辛怡在爱心人士的帮助下已经转入陆军总院附属脑科医院进行治疗。     中华儿慈会在新华公益在线募捐服务平台发起的“被虐至昏迷的2岁娃(9958)”求助项目链接     http://xhgy.xinhuanet.com/p/ca9v23wqo8z7mdn1pmyno6kl5eg4py1r 图为捐赠二维码
  • 【凤凰网】下一站,慈善组织营利性收入税收减免
    2017-04-14
    如一辆油门已经踩到底部的跑车,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本该在去年《慈善法》颁布并实施后一路飞驰,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究其原因,原来这辆跑车的手刹,并未放下。 手刹的名字叫“慈善组织收入的税收减免”。 “国内目前在慈善税收方面最大的争议在于公益慈善组织的收入方面是否应给予税收的减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开门见山指出了这一问题。 “过去我们曾在企业向慈善组织捐款时是否应减免税收以及股权转赠方面有过争论,前者随着去年《慈善法》的颁布,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修正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在未来三年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另外,关于股权转赠是否应免税的问题,也在曹德旺股权捐赠事件之后有了定论。”王振耀说,“现在,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针对公益慈善组织的收入这一块是否应给予税收的减免,这会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公益慈善基金会(组织)是否能长大,公益慈善事业又是否能步入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单纯依靠捐赠无法使慈善机构获得“自我造血的功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它对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起着重要的作用。”税收的根本目的,在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造福于民。基于这一点,纳税对于每个公民、企业和组织来说,既是责任,也是义务。 税收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强烈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造福于民”这一公益色彩—中国的税收制度初见于夏朝,据《禹贡》记载,大禹为治平洪水而“因田制赋”,也就是说,大禹根据每户百姓耕种田地的多少,向他们收取不同等值的赋税。有了这些赋税做财政支持,大禹才得以最终成功治理了水患。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禹的“因田制赋”是我国税收的雏形,作为课税的主体,此后建立的国家不论是何种阶级当政,税收这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造福于民”的根本目的,都被保留并得以不同程度地贯彻实施—而作为税收的对象,民众与商户也对国家征税制度给予了认可—因为在历史上,有能力、有保障地维护社会安全、应对突发灾害的主体,只有国家政府。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思想层面的变革使得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意识到,公益慈善、济贫救孤不应只是国家政权的责任与义务,每个人都应参与其中,尽自己的力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这种认识基础上,诞生了越来越多的非官方的具有公益慈善性的组织、机构,它们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服务社会、减轻国家负担为己任。 中国最早的慈善组织可以追溯至北宋时期(公元1050年),范仲淹在江苏吴县捐助田地1000多亩,成立“范氏义庄”,以义庄田地赡养同宗族的贫苦者。此后,经历近千年的变迁与沉淀,随着改革开放后现代公益的种子在中国大陆长出萌芽,中国慈善组织蓬勃发展。据基金会中心网的数据,截至2017年3月,国内已拥有超过5000家基金会。慈善机构作为政府之外的另一种力量,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弱势群体等领域,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投入到公益事业中,中国政府在针对公益慈善机构的课税上作出了调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这意味着,“政府税收让利于民间公益,是将原本由政府支配的、用于公共服务的部分税源交由慈善组织来支配使用,这是对慈善组织功能和价值的充分认知和认可……是对社会自治能力的肯定和培育”(摘自《金锦萍:慈善免税急需解决的焦点问题在哪里?》一文)。同时,这一免税政策的实施,也体现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造福于民”的初衷—只是,还不够充分,因为在新税法中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政策,并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这意味着,如果非营利机构将受赠的资金用于投资或其他生产经营性活动,因此而产生的收益,仍然是需要被征税的。 对于这一点,以南都公益基金会、润启民间等为代表的公益慈善机构普遍秉持的观点是,单纯依靠捐赠既不能保证公益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无法让公益慈善机构发展壮大,从事更高维度、更广义的慈善捐助。公益慈善机构将捐赠收入进行投资或经营性活动,其目的在于使慈善机构具备“自我造血的功能”,且所得收益仍然是用于公益慈善事业,因此不应该再予以课税。 “打渔”能力受限,将带来恶性循环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NGO研究所所长王名曾撰文指出:“慈善组织的保值增值收益及经营服务收入与捐赠收入一样,形成慈善组织的财产,不能用于分配,只能用于符合宗旨的公益活动。”也就是说,公益慈善机构的营利性收入与市场中的商业性营利收入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前者虽然具备了营利性这一特征,但它并不能用于分配,换言之,运用慈善组织的财产进行营利性投资的具体操作者及慈善机构本身,都没有因为这种投资带来的收入而获利,这些收入将与募捐到的慈善财产一起,继续用于公益慈善事业活动,因此,它是慈善财产的延伸,具有不可分割性,应享受与“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同样的免税政策。 在王名从政策的角度解读公益慈善机构的营利性收入为何不应纳税之余,王振耀也从客观现状这一角度对这一问题做了分析阐述。他指出:“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这就意味着,如果基金会(公益慈善机构)不能通过市场行为将资产增值,那么这些公益慈善机构的善款总有穷尽的一天。在这个基础上,再对公益慈善机构以市场行为取得的收入征收25%的所得税,显然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殊为不利,它不能保证这些机构在未来持续壮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益慈善机构的营利性收入是否能减免税收,在当前情况下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是否能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 王振耀表示,“受制于此,原本有能力成立大额基金会的组织会缩小它的规模,相应地也会缩小捐赠基金,这样便走进了一个恶性循环中,慈善机构(基金会)的萎缩会导致公益慈善事业的萎缩。” 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于慈善机构来说,如果捐赠收入是“鱼”,那么自身的营利能力,便是“渔”。公益界普遍认为,公益慈善机构要想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除了依靠社会捐赠(鱼)外,其自身的“打渔”能力—利用捐赠收入进行投资、获得经营服务收入—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政府如果针对这一环节继续征税,显然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 在这方面,或许美国政府的做法,值得借鉴。 美国在联邦层面没有专门针对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而是通过美国国内税法和美国国内收入署对非营利组织进行规范管理。在具体到这些组织的营利性收入这一问题上,法律规定,与慈善目的相关的经营性收入是免税的,如果经营性收入与慈善目的无关,那么仍需缴税。此外,针对投资领域,美国的法律认定投资收入是免税的。因了这些法律条款的保证,美国的公益慈善机构将资产投资视作保证基金会长久生存的根本保证。 永亚公益咨询公司(美国)总裁、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特约研究员兼纽约代表卢咏去年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曾谈到:“公益机构如果具备强大的资产投资能力,将直接有利于机构发展,从而更好地为宗旨服务。一方面,捐赠基金产生的投资收益能够为机构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在面对变动的经济环境和难以预测的其他资金来源时,为持续开展公益事业带来一把保护伞,促进机构做好财务规划,并提升运作过程中的独立自主性。另一方面,捐赠基金获得令人满意的投资回报,是对捐赠人具备问责性的鲜明体现。捐赠人会对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充满信任,从而愿意提供更多捐款,形成良性循环……” 根据卢咏提供的数据,在过去20年中,哈佛大学捐赠基金获得平均每年10.4%的投资收益,耶鲁大学更是高达12.6%……“有了投资收益做保证,公益机构一般不动用本金,却可以根据需要或捐赠人的意愿每年使用资产投资的赢利部分来从事相关慈善事业。”卢咏介绍称。 相对更加成熟而合理的税法制度,为美国的公益慈善事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截至去年,美国的非营利部门拥有高达3兆亿的总资产和近150万家公益慈善机构。 对比国内,“有的基金会好几个亿的净资产,还全部是存款,它的利息收入连2%的收益率都不到,那是什么概念呢?”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资产保值增值委员会筹备组组长刘文华曾发文感慨:“只能说,慈善组织或者说慈善行业离积极投资还有千里之遥。” 除去专业人才缺失、观念意识保守等因素外,政府在税法上的裹足不前,是否也是造成当前这一尴尬现象的诱因之一? 认识层面的缺失 “造成这一问题的本源,就是我们现在没有相关的经验,在认识层面上有所缺失。”王振耀表示:“过去政府从来没有过处理慈善相关问题的经验,大众也没有。以股权捐赠为例,2008年以前,股权捐赠是被禁止的,因为在当时一个普遍的认识是,股权是属于企业的,而非个人的。这种观念在2008年以后才得到了改变,大家意识到股权是私人的,它可以用于捐赠。现在的公益慈善组织营利性收入的税收减免,也面临着认识上的一个转变,不是所有的营利性收入都应缴足25%的企业所得税,而应区别看待这些收入的用途。”
  • 【新华网】网络公益众筹是是非非待规范
    2017-04-14
      ▲ 网络公益众筹走进公众视野,一方面真正帮助了一些有需求的人,另一方面,“骗捐”“敛财”等新闻也不断曝光,部分平台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逐渐显现   ▲ 网络公益众筹平台应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从技术层面堵住相关风险漏洞。在确保个人求助信息真实的同时,网络公益众筹也亟待弥补法律监管空白   “这是我的同事,今年初被诊断为白血病,儿子才3岁,请大家献出一份爱心,好人一生平安!”“硕士研究生同学爱人病情危急,请大家伸出援助之手!”……近两年来,带有个人求助性质的网络募捐信息不时在微信朋友圈刷屏。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众多网络公益众筹平台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一方面,这些平台为患有重病、面临失学等经济困难人群迅速筹集资金,帮助他们及时渡过难关,既发挥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公益作用,也有效推动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网络公益众筹在超常规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善款支配不透明、募集资金虚高甚至骗捐、诈捐等现象,暴露出管理上的滞后乃至脱节问题,令这一模式出现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   网络公益众筹何去何从,值得深思。   网络捐赠应运而生   “当大夫把我单独叫进办公室,得知妻子罹患淋巴瘤的那一刻,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往下流。后来我觉得,此刻最不应该徒伤悲的就是我,我能做的就是想尽办法帮她战胜病魔。疾病不可怕,最怕自己未战先降。流干眼泪后,我想我们已经做好随时乐观起来的准备,恳请大家帮帮我!”   今年2月份,老家在湖南的小刘(化名)在公益众筹平台——“轻松筹”上,为刚刚结婚一年的妻子筹集50万元资金。通过微信朋友圈的转发和传播,他的大学校友、同事、朋友以及陌生人为他和妻子纷纷献出爱心,从捐款100元到50多万元仅仅用了4个多小时。筹款结束后合计筹得资金50.28万元,共有8367次“个人帮助”、13次“一起帮”。   轻松筹创始人于亮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互联网众筹这个模式借鉴、移植到爱心公益募捐,为我国的慈善事业、个人互助事业带来新的模式,也是对政府救助、慈善救助的一种有益补充。   个人救助需求催生了公益众筹平台不断涌现,网络平台也让公众捐款更方便、更快捷。与传统公益募捐相比,互联网公益众筹使用程序相对简单,求助者只需点击发布按钮,上传医院诊断证明、身份证、缴费单、医生签字单等相关证明,便可以发起求助项目进行众筹。   网络社交的熟人关系无疑是网络公益众筹的重要增信渠道。“网络公益众筹不仅打破了传统公益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而且使用流程相对简单,通过校友、同事、朋友等社交熟人关系圈,能够为重病提供高效、便捷的筹款渠道。由于大多是熟人与熟人之间转发朋友圈信息,很多捐款者也觉得更为可信一些。”于亮说。   正因如此,个人求助众筹发展迅猛,多家众筹平台不断涌现,众筹数目也迅速增多。以“轻松筹”为例,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该平台上发起的个人救助项目为2.3万余个,总支持379万余人次,筹款金额超过1.88亿元。截至2016年底,通过该平台发起的个人救助项目累计已升至约13万个,总支持3000多万人次,筹款总额超过10亿元。   火爆之下有隐忧   不过,火爆的网络公益众筹并没有看起来那般美好,仍存在不少漏洞和监管挑战。   网络公益众筹走进公众视野,一方面真正帮助了一些有需求的人,另一方面,“骗捐”“敛财”等新闻也不断曝光,部分平台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逐渐显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部分公益众筹平台存在求助人谎报虚报病情、编造虚假医疗证明、发布虚假信息等不法行为,部分人员将众筹平台视为敛取钱财的手段和工具;募集资金虚高、支配不透明、募投金额过于随意等问题时有发生。   这样的质疑并非无中生有。2015年,一名杨姓女子通过个人微博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其父在天津港爆炸事故中丧生,母亲已于一年前死亡。微博发布后不久就获得了众多网民的同情和关注,并纷纷伸出友爱之手帮助其渡过“难关”。借助微博“打赏”功能,她骗取网友近10万元资金,被社会广为诟病。   业内人士表示,在网络公益众筹平台野蛮生长的阶段,部分平台在项目流程监管、项目审核与批复、善款使用等诸多层面,缺少清晰的行为及法律边界,是行业乱象丛生的根源。   事实上,网络众筹平台对此并非没有应对措施,但仍有力所不逮之处。比如,“轻松筹”等众筹平台为了防范“骗捐”“诈捐”行为,在页面中添加了“举报”功能,一旦有人举报,平台就会暂停该项目的众筹,并采取实地走访等方法核查。   不过,实地走访等核查方法并非十全十美,仍然存在沟通不畅等问题。“除非求助者配合我们调查,否则重大疾病涉及个人隐私,我们对其进行项目验证是无规可依的。而且,现行法律法规不支持平台对个人求助者所筹集的资金后续使用状况干预和审查,平台也只能通过反复劝说等方式让发起人公示后续资金使用状况,在很多情况下平台也是无能为力的。”于亮坦承。   在个人求助信息是否“真实”之外,网络公益众筹也亟待弥补法律监管空白。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明确表示,目前在大多数网络公益众筹平台上,所有医疗救助项目的发起人均为个人,主要为了给发起人自己或家人朋友治病,信息只能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属于典型的个人求助行为;同时互联网平台募捐是针对不特定对象的,或存在向“不特定公众募捐”的问题。“根据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慈善法》第22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现在大多数公益众筹平台的项目发起人均为个人,而个人求助不在《慈善法》监管范围内,这也意味着网络众筹平台存在一定的法律层面监管盲区。”   规范发展迫在眉睫   一方面是网络公益众筹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是问题层出不穷,网络公益众筹的规范化发展迫在眉睫,行业未来仍然值得期待。   “完善网络公益众筹的配套法律法规,需要从个人和平台两端‘双管齐下’、加强监管。”杨东认为,众筹平台亟待提高专业能力,从技术层面堵住相关风险漏洞。在平台管理层面,要细化管理条例,适当提高平台准入门槛,综合考核平台的运营能力、技术配置、入门资质、网络安全等各个领域,使公益众筹平台在健康的环境下发展壮大。   就目前来说,一些众筹平台也作出了有益尝试。于亮表示,除了不断完善自身审核流程,“轻松筹”也在积极同政府管理部门及医院对接,核验筹款人所提供材料证明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在腾讯乐捐平台上,非公募机构或个人发起的项目,需经过公募机构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家庭情况、项目设计和可执行性等,之后才能决定是否支持。   相比较而言,目前对个人求助的监管还很薄弱。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互联网众筹平台还属于新生事物,法律和监管都还在摸索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虽然《慈善法》无法约束个人求助行为,却可以通过对网络公益众筹平台的监管来间接地规范个人求助行为。未来还需要“双管齐下”,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及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来弥补空白。   对众多网络公益众筹平台来说,化解当前面临的信任危机,最好的办法就是规范和透明。“网络公益众筹过程的透明,是信任最重要的基石。这需要公众、公益机构、监管机构、腾讯公益平台多方协力,各司其职,才可能打破信息不对称,推动公益的透明化,重塑公益信任感。”腾讯公益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公益众筹项目越透明,就越能获得用户的信任与支持,那些不透明、欠缺反馈的项目也将逐步被淘汰,这个自我进化、自我更迭的过程就像大自然生态一样,让优秀的机构和项目留存下来,让整个网络公益众筹朝着良性和专业的方向发展。   日益规范的网络公益众筹,未来发展值得期待。于亮认为,网络公益众筹平台要想更好更快发展,不能单纯依靠公益众筹业务,更不能只靠融资烧钱。“应多发展集电商业务、保险业务、体检业务、个人健康咨询与产品推销、基因检测等业务,多元化、定向化经营发展,开拓与公益有关的相关业务模块,创造盈利支撑。从这个角度看,网络公益众筹的未来发展空间还很广阔。”
  • 【新华网】推进脱贫攻坚 中央部门在行动
    2017-04-13
    推进脱贫攻坚 中央部门在行动 ——2017年一季度中央各部门精准扶贫政策与措施盘点     2017年第一季度刚刚过去,为了确保今年继续脱贫1000万以上贫困人口的奋斗目标,中央各部门新近出台了哪些扶贫政策?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如何从顶层设计到脚踏实地,全面体现精准扶贫的“绣花”功夫?本报记者对此做了盘点。     扶贫信息“晒”阳光     精准施策有保障     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使扶贫信息“晒”在阳光下,旨在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数字脱贫,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等问题。     国务院扶贫办今年仍将加强督查巡查,对去年督查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易地扶贫搬迁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今年的扶贫政策加大了贫困地区信息建设,全面推进网络扶贫行动计划。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指出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贫困地区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网络全覆盖。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筑牢贫困残疾人保障网     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基础性作用。今年1月,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两项制度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充分发挥制度的效能优势。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要不断提高大病保险的效用,在基本医保普惠基础上,再精准施策,对患大病的贫困人群给予特殊照顾。筑牢全民医保的底线,最大限度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1月23日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因病致贫占现在农村贫困人口,就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40%左右。”他说:“因病致贫现在在整个脱贫攻坚中属于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攻坚中的重点方向。民政部是重要参与部门,在解决因病致贫这个链条上,民政部是兜底的。     巩固扶贫成果,防治老少边穷地区地方性疾病也是治本之策之一。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确定到2020年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等7种地方病防治目标,有利于彻底拔掉致贫病根,确保精准扶贫成效。     2月,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6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旨在通过全面落实保障制度,减少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费用刚性支出。     扶贫资金大幅增长     好钢使在刀刃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以强化地方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责任。《办法》明确不再对相关资金支出范围作具体要求,而是采取负面清单方式,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农业司负责人表示:《办法》就切实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做出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规定。     此外,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还于2月6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试点范围推开到全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政策鼓励试点贫困县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与针对性。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两会部长通道”上强调,2017年财政部将继续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将从多渠道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深入推进财政扶贫机制创新、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三个方面做好财政扶贫工作。     据悉,今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比去年增长30%以上,而当前扶贫工作的重点就是把扶贫资金用好,进一步深化资金的精准使用。     深化教育精准脱贫     实现贫困人口教育全覆盖     扶贫攻坚是“十三五”规划的重中之重,而教育扶贫则是确保贫困人口彻底稳定消除贫困的重要推手。为此,由教育部牵头,国务院六部委联合印发了《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成为国家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也是“十三五”时期教育脱贫工作的行动纲领。     《规划》将着力实施“两个转变”,即从单纯扶贫转向综合扶智、从大水漫灌改为精准滴灌。重点针对辍学失学、“读书无用”论、教育差距等问题,通过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的方式得以解决。     《规划》提出了“一个目标”和“两个重点”等具体要求。“一个目标”指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两个重点”是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为重点,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刚刚结束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扶贫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把定点扶贫作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重要阵地,作为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重要途径,作为培养锻炼干部、转变作风的重要方式,在推进脱贫攻坚上做出表率、做出引领、做出示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新贡献。     根据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目前,《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正在全国进行巡回宣讲。     实施强农惠农政策     八大举措利国利民     3月23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17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政策主要包括“农民直接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支持农业防灾救灾、大县奖励政策”等八个部分,31个小项的内容。     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指出,2017年,国家将对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对部分省区发放玉米生产者补贴;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广西田东县调研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时指出:相关部门要根据不同的产业创新金融服务,牢固树立市场引领的理念,走高效农业路子,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瞄准市场需求,在做优、做精、做特上下大功夫,确保农产品适销对路,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为革命老区的贫困户实现精准脱贫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月23日,农业部组织召开了“环京津农业扶贫对接会”,农业部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实施了加快环京津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业扶贫行动,协同推进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战略,计划到2019年,帮助环京津贫困地区1000个贫困村,50万以上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
  • 【新华网】我国70万家社会组织将统一“身份证”
    2017-04-13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多证合一,民政部将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按照规划,截至今年年底,我国70万家社会组织都将换上新的“身份证”。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通过统一代码工作,可以进一步理清我国社会组织底数,提升社会组织工作“循数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依法依规清理“僵尸组织”,有效推动社会组织的优化整合。     据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介绍,要充分利用换码换证契机,要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办理法人登记,严格核查前置许可,严格开展年检、随机抽查。要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监管,特别是服务提供者、受委托者提供涉及生命安全的服务,时刻谨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据了解,自2016年4月起,青海、云南、贵州等多地民政厅就相继启动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工作。据青海省民政厅消息,该省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一个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截至目前,青海省3686家社会组织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在国家信息共享平台上建立了映射关系。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行,不仅有效地解决了社会组织长期多头赋码、多码共存带来的问题,还简化了办事流程,将分散的社会组织信用记录归集统一成社会组织信用档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据悉,2015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确立了2016-2017年两年过渡期,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类法人由多码变成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照一码”。2015年12月,民政部印发《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工作方案(试行)》,组织了专门会议及培训,进行了系统部署。2016年完成了85%的存量社会组织赋码转换,近50%的社会组织换取了加载统一代码的新登记证。2017年,民政部将进一步通过发文、会议、督查以及定期通报、层层督促等方式,加强组织部署,提供信息化支撑,推动基层做实做细工作,确保2017年底全国70万家社会组织都换上新的“身份证”。
  • 【公益时报】棒球天使:困境儿童救助的另类尝试
    2017-04-12
    孙教练与受助孩子在一起 赛场上的孩子们精神饱满,丝毫看不出家庭困境的影响 据民政部2016年4季度社会服务统计季报统计,我国现有孤儿46.9万人。与此同时和孤儿一样,在我国实际上无人抚养的事实孤儿还有几十万之多。 虽然孤儿可以享有政府补助,《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也将事实孤儿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但缺少社会支持系统的他们,还必须面对人生路上的每一步都缺乏导师的问题。 对于无“爹”可拼的他们来说,人生的路口没有向导,很容易走上歧路;与同龄人相比,他们所能看到的路很窄很窄。导致他们成年后在社会上立足要比一般人困难许多。 谁来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提供兜底保障之外,还需要社会力量的创新探索。 目前已经有一些社会组织开始介入这一领域,棒球天使公益项目就是其中之一,他们正在尝试走出一条新路:为孩子们提供从生活、教育、就业、职业发展一条龙的解决办法。 从哭着不愿来到哭着不愿走 3月29日,北京昌平南七家村强棒爱心棒球基地。 一群孩子正在认真地进行棒球训练。投球、接球、击打、跑垒……专业的教练,专业的动作,专业的服装,让人恍如置身某个国际学校,而忽略了这些并不是北京孩子,而是来自河北、青海、四川的贫困孩子——大多是孤儿或事实孤儿。 小双便是其中之一。他是河北涞源人,父亲病故后,母亲离家出走,不知去向。 小双先是跟着大伯生活,后来因为大伯家里出现变故,便跟着二伯生活,没有固定收入的他们,依靠低保和门口的三分地生活。 棒球天使公益项目将他接到了北京的强棒爱心棒球基地。 王磊是棒球天使公益项目的发起人之一,他还清楚地记得去接小双的情景,他说:“当时小双一直哭着不走,他以为是二伯他们不要他了。” 因为太多次被别离,所以极度缺乏安全感,是这类孩子心中难以抹去的痛。 来到基地后,白天,小双和基地的其他孩子一起去隔壁的南七家实验学校上课,放学回到基地生活,并接受棒球教育。有比赛的时候还会去各地打比赛。 在这里,小双有自己的柜子、自己的棒球服,自己的小伙伴, 还有教练、文化老师、生活老师、厨师等十几个大朋友。项目将抚养他们到18岁成年,负担他们生活、教育等一切支出。 “我们就是要给他们一个家。” 孙岭峰强调。 这种家的感觉让小双格外留恋。“过年的时候要送他回老家过年,他哇哇哭着不愿意走。”王磊表示。 用棒球为孩子们的未来铺路 目前,和小双一样被接到北京,在强棒爱心棒球基地生活、学习的孩子还有10多个,据王磊介绍,目前基地正在进行扩建,将建设标准化棒球比赛场地1~2块、室内运动馆等,预计将接受贫困家庭的孩子30-50名。 选择棒球作为特色,既与项目发起人的背景有关,也是基于对孩子们的未来的考虑。 “棒球天使公益项目”是由中国棒球协会常务副主席李高潮、中国棒球协会青少年委员会主任张锦新、前棒球国手孙岭峰、爱心人士王磊、郭忠健联合在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发起的项目。 面向全国寻找7岁~9岁贫困家庭(符合国家贫困标准)的男孩或者孤儿,抚养他们到18岁成年,负担他们在生活、教育、棒球学习等一切支出。 棒球运动的背景,使项目可以汇集包括教练、参赛机会、球队等大量的棒球运动资源,更重要的是,项目可以为这些孩子提供一个确定的未来。 据孙岭峰介绍,项目为孩子们提供的至少三种就业途径:第一,通过选拔输送到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等棒球职业赛事中;第二,进入国家队及各省市专业队;第三,进入棒球培训体系成为一名棒球培训师。 “目前国内棒球培训师是奇缺的,也就是说,这些孩子最低也可以有一个确定的职业。” 孙岭峰强调。 孙岭峰表示:“棒球的特点是你只要有自己的特色,就可以找到合适的位置,它对身体等方面的要求不像其他运动那样苛刻。” 更重要的是,棒球是特别讲究仪式感的,从规则到服装都有整套的规则,这对塑造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极有意义。 充满正能量的体育精神、棒球理念,可以为他们打造阳光、正直以及完整的人格。让这些出身贫困的孩子拥有独立生存的能力。 面对困境不放弃 按照规划,棒球天使公益项目未来会在至少30个城市设立基地进行发展。作为第一个,北京基地的运转将为未来项目的发展探路。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在保证孩子们的生活、学习的同时,与项目发起时的设想不同,很多问题开始暴露出来。 首先是救助的孩子从哪来。据孙岭峰介绍,目前贫困孩子的信息都来自发起人个人的朋友圈,他们会亲自到孩子的家中考察。“一定要是真正贫困的孩子。”孙岭峰强调。 朋友圈的信息是有限的,项目期望帮助更多的孩子,如何精准对接更多的孩子成为问题。调查核实的经济成本和信任成本太高。目前,项目组已经和部分地方的棒球协会建立了联系,或许社会组织之间的联动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与此同时,如何取得孩子及监护人的信任也是一道难题。像小双哭着不愿意走一样,对未知的担心必将阻碍项目的实施。 北京的基地是作为南七家实验学校的生活基地存在的,并不是独立的法人。让项目和基地更加权威,得到更多的认可,资质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据孙岭峰介绍,目前项目与孩子们的监护人签订的是代养协议,并不涉及监护权等问题。但国家补助、保险等涉及孩子权益的很多问题都是与监护权挂钩的。 其次是资金问题如何解决。据孙岭峰介绍,基地和项目前期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发起人的投入,还有就是朋友们的捐赠。但这对于一个培养周期为7至18岁的项目来说,是不可持续的。 通过前期的运行和测算,孙岭峰表示:“按照目前基地的承载量,以50名孩子计,每个孩子每年至少需要4万元的费用。” “穷文富武,我们不只是要让孩子们有吃有喝,还需要接受专业训练,而训练、比赛、营养补充都是需要经费的。”孙岭峰强调。 在通过个人朋友圈筹款的同时,项目也开始尝试其他类型的筹款。据王磊介绍,通过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他们1月份上线了“追梦路上的棒球天使”乐捐项目。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孙岭峰表示:“我们不希望通过卖惨来吸引资源,我们希望我们的孩子们是健康、快乐、阳光的。” 目前筹款还在进行中,但基地的运行并不会停。资金仍然是项目发起人心中一份沉重的压力。“我们将进一步搭建项目团队,设计公益产品,实施多种形式的筹款。”王磊表示。 虽然面临种种问题,虽然棒球天使公益这条路并不好走,但孙岭峰表示,既然已经做了,就一定要坚持到底,打死也不能停。 尽管目前棒球天使公益项目还处于开创阶段,但其示范意义不可低估,如果各行各业都有爱心人士利用本行业资源实施这样的项目,可以想象,那将会是怎样一种场景,那将多么令人期待!
  • 【新华网】中华儿慈会“优胜心联网”教育专项基金成立
    2017-04-12
      4月11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与北京优胜教育集团11日在北京签约成立“优胜心联网”教育专项基金,用于开展教育扶贫公益活动。   该项目将以优胜网校为开端,为贫困地区的学校,捐助电脑等硬件设备,为教育资源匮乏地区学生提供优质的“云课堂”;为贫困地区学校捐赠物资,开展各类公益爱心活动;走进教育资源匮乏的农村;并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编撰教材,对需要教师水平提高的贫困学校,进行教师培训,彻底改变师资质量差的教学环境问题。   据介绍,该教育专项基金2017年在河北、河南、四川等省贫困地区学校开展试点帮扶项目。   中华儿慈会理事长兼秘书长王林说,募集社会资金,开辟民间救助渠道,对社会上无人监管、抚养的孤儿、流浪儿童、辍学儿童、问题少年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提供生存、医疗、心理、技能、成长等方面的救助。   他表示,儿慈会将以专业的素养,优质的服务,救助困难少年儿童,扶植民间公益组织发展;以公信力为核心品质,严格管理为根本基础,清正廉洁为基本作风;对捐赠者和被救助者高度负责,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地做好救助服务工作。   北京优胜教育集团董事长陈昊表示,希望通过与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的合作,真正为突破贫困地域的差异、公募平台的整合等关键困难,为受益更多学子做更积极的尝试和努力。
  • 【人民网】团中央启动“情暖童心” 共青团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
    2017-04-10
        日前,团中央发出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履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从今年起,全团组织实施“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以下简称“暖心”工程),努力聚焦重点,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做出实效,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聚焦手拉手志愿服务、关爱服务项目、重点支持保障三个方面,集中打造“暖心”工程,突出共青团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心理关怀和精神成长引导。   团中央要求各级团组织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担当,加强与民政部门等相关方面的衔接,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优势,把关爱工作与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参与社会治理、彰显共青团先进性紧密结合起来,以“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为统揽,以情感关怀为主要内容,以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省份为重点区域,打造统一品牌,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全团合力,切实做到精准、务实、有效,力争在党政有关部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格局中作出更大贡献。   团中央要求积极开展“情暖童心”大手牵小手团员志愿服务活动、“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行动、少先队员“手拉手”互助等活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少先队员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情感关怀、课后辅导、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推动实施“青年之家——红领巾梦想村塾”和“希望社区——留守儿童i陪伴”等服务项目、红领巾微心愿圆梦行动、“情暖童心”公益夏令营活动。积极合理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性个案维权,开展示范项目和典型评选,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推动社会各界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支持保障。   在“情暖童心”大手牵小手团员志愿服务活动中,要求各级团组织结合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高校团委、企事业单位团委与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县级团委结对,高校院系团委和团支部、企事业单位团支部与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小学大队、中队结对,组织共青团员打出团的旗帜,积极开展团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感交流、心理辅导、精神陪护等工作,接力关爱、精准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安排中学团委组织高年级共青团员结对帮扶低年级留守儿童。   团中央要求建立健全留守儿童集中区域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团委“暖心”工程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统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切实抓好重点工作和重点区域的督导,进一步摸清基本情况,把工作重点放到留守儿童集中的区县,抓好相关工作的支持、指导和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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