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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易」荣登“金典奖”榜单 获“中国电子支付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领军品牌奖”2012-11-22近日,由《经济》杂志社、中国商报社、中国贸易报社、全国商报联合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市场调研中心、中国经济创新发展联盟等权威媒体机构联合举办的“金典奖——第三届公众满意最佳典范品牌新闻发布揭晓盛典大会”于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并进行《中国服务业企业专项调研报告(2012卷)》的最新发布,推介“全国服务业十佳优秀创新案例”。届时,有关国家领导人、政府官员、国际组织负责人、国内外优秀企业家以及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代表500余人出席大会。「缴费易」被“第三届全国服务业公众满意度主题公益调查”结果推选为“金典奖——中国电子支付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领军品牌奖”,奠定了「缴费易」在中国电子支付行业的领导地位,获得了业界广泛赞誉。 自2010年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的“全国服务业公众满意度主题公益调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广泛认可。活动推选出了一批代表服务业目前最高水平的金牌服务优秀典范企业及十佳优秀创新案例。一年一度的盛典大会被业界广泛誉为最高的品牌年度“奥斯卡”,已成为众多服务业品牌企业自检与相互交流的至高平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中国经营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信息报、中国企业报、中国经济网等全国数百家新闻媒体对此次盛会活动作了肯定性的报道。 此次活动组委会执行秘书长孙崇铭介绍说,“见证•品牌的力量”为主题的服务业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采取“企业自荐、网民推荐、专家提名”三种方式推报候选名单,经严格的组织推举、网民投票、专家评审,最后推选出首届全国服务业公众满意最佳典范品牌企业近二百家,是本年度行业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活动。「缴费易」获“金典奖——中国电子支付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领军品牌奖”殊荣,再一次彰显了「缴费易」在中国电子支付行业的实力。 「缴费易」作为国内领先的线下第三方支付品牌,以用户体验为出发点,秉承开放式的发展策略,广泛结盟各方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便捷易用的电子支付服务。自2003年推出线下支付服务以来,先后推出了水电煤缴费、热力、市政公交一卡通、手机充值、座机充值等缴费业务;信用卡跨行还款、银行卡查询、银行卡跨行转账等银行业务;订购机票、电影票、演出票等票务项目;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福利彩票……公益项目;鲜花订购、游戏点卡、电子购物、报刊订阅等电子商务服务项目。“缴费易”通过不断创新来满足用户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多元化需求,以全新的金融理念和成熟的研发技术搭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电子商务服务。 经过10年的洗礼,电子支付得到了蓬勃发展,第三方支付企业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综合全面的支付产品,独特的线下支付方式,精益求精的服务理念,将使「缴费易」赢得更多企业及消费者的信赖,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原文地址:http://www.cinic.org.cn/site951/qiye/pinpai/2012-11-20/6063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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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公益组织微博急求免税良方2012-11-21“今年还有40多万元余额,如果交25%所得税,就得上交10万元,心疼啊,这都是别人捐来做公益的,现在有捐款,我们都建议明年再捐过来了”。近日,广州金丝带特殊儿童家长互助中心在微博上发出求助信息:“注册后第一年申请免所得税被驳回,咨询上级主管部门,说是章程与免税资格认定的要求不符,于是今年按要求修改了章程打算再申请。日前获悉,即使修改了章程,也很难通过,急求已经取得免税资格的民非组织指导。” 然而,焦急的他们一直找不到可供借鉴的同行。同样的问题困扰着不少像他们这样的公益组织。2003年正式注册的广东省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以下简称“扬爱”),2年前开始申请免税资格均被驳回。2008-2011年,扬爱已经缴纳了30多万的税金。 究竟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免税?为何这些公益组织申请免税如此困难呢? 个案 申请免税屡被驳回 广州金丝带的副理事长罗志勇算了一笔账:今年该组织有40多万元余额,如果交25%所得税,就得上交10万元。“心疼啊,这都是别人捐来做公益的,现在有捐款,我们都建议明年再捐过来了”。 由于申请不了免税,该组织得像普通企业一样交营业税和所得税,每年3%的营业税由捐赠收据抵消了,可是最大头的每年25%所得税却得照常交。 广州市金丝带特殊儿童家长互助中心成立于2006年6月30日,于2011年10月在广州市民政局成功注册为民营非企业单位。金丝带是由户籍在广州市或孩子在广州市治疗的癌症患儿家长自发组成的非盈利民间互助组织,组织使命是尽最大努力减少癌症对儿童及其家庭所造成的痛苦和伤害,开展探访癌症儿童、重症儿童愿望成真等项目。 罗志勇现在很焦急,眼看快到年底了,“如果明年1月又通不过,就得再等下一年了,一年只有一次申报免税机会”。 他解释道,金丝带2011年成立,今年1月申请去年的免税。第一次申请,以为已经符合非营利要求,只要交表格给广州市民政局申请免税就行了,谁知道被驳回。今年经过学习,发现原来申请免税是先要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而这个认定不是我们理解的注册时按广州市民政局的格式章程来写就行。”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曾表示,“去年很多民间组织也是因为章程问题没有被认定是非营利”。 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取得免税资格,罗志勇依然一头雾水。罗志勇说,他们已经在广州市民政局的服务窗口投递了章程修改申请,根据广州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但章程的修改是否能通过认定,关键得看广州市地税局。 相同的困境也困扰着广东省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以下简称“扬爱”),其财务与行政管理负责人告诉记者,2年前,扬爱开始申请免税,但都被驳回,理由是章程和条款注明不明确。扬爱目前得像普通企业一样交税,一年要交7万元左右的税。该负责人说,为此俱乐部不少人都感到很憋屈。“明明是非营利性组织,既没有股东也没有分红,大家都是在做公益。而且财务信息从来都是公开透明的,为什么还要交税,设置那么多门槛?” 据悉,扬爱诞生于1997年5月25日,为帮助残障儿童家长而生。2003年元月,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改为现名。扬爱有关负责人透露,2008到2011年,扬爱就已经交了30 .3万元的税金。 指南 [谁来认定] 在广州市市级、区(县级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其免税资格申请由各区(县级市)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市级和区(县级市)级的财政部门分别会同本级的国、地税部门组成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财政部门。 [申请时间] 认定机构每年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一次认定。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的市级、区级非营利组织,应在次年1月1日-2月28日提出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期满的(有效期为5年),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 1.该非营利组织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3 .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正常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 .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 .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得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据市统计局统计,广州市城镇单位201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473元),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回应 民政部门:全公益民非免税呼吁值得关注 南都记者从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了解到,此前的申请程序是每年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后,由民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再由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免税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但是从今年开始,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全部直接由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负责,民政部门不再参与,要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收到不少民办非企业单位关于申请免税资格难的反映,“主要是税务部门在认定民非组织的非营利方面十分严格”。他表示,民间局也积极呼吁财税部门给予支持,让更多从事公益服务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悉,截至2012年9月30日,广州市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共15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3116个。其中,在广州市本级登记的公益服务类社会团体有45家。广州地税局资料显示,2011年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共有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广州市医药会计学会等24家。业内人士表示,获得免税资格的,大部分是有政府背景的基金会、社会团体。 对此,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认为,全公益类民非要求免税的呼吁值得关注。他说,民办非企业有两类,一类是有营利的,比如民办医院、学校等,另一类是无收益,完全公益性的。后者要交税就有点委屈。如果能给他们免税,对扶持民非的成长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大有好处,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一下,在税收方面给予支持。 来源:凤凰公益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2_11/20/19360704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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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为农村现代教育建言2012-11-20为促进学界、政府、媒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共同探寻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农村教育的未来,21世纪教育研究院联合香港乐施会(微博)、北京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等公益机构于近日在京共同举办了“一切为了农村学生”农村教育高峰论坛。 会上,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发表了对农村教育布局调整的十年评价,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相关研究报告也将在近期正式发布。与会专家期待以民间视角探讨农村教育,推动其解决问题和质量提升,探索真正符合农民和农村需要的现代教育,并为中国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南方日报记者 赵新星 通讯员 张琳琳 10年间我国农村小学数量锐减过半 “农村小学减少22.94万所,减少了52.1%;教学点减少11.1万个,减少了六成;农村初中减少1.06万所,减幅超过1/4。”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指出,这是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中国农村发生的现象,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 与此同时,10年间,我国农村小学生减少了3153.49万人,减少了37.8%,农村初中生减少了1644万人,减少了26.97%。农村初中就读的学生减少了约22%,农村小学就读的学生减少了11.5%,他们大多数进入县镇初中和县镇小学。 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指出,农村学生的减少,除了是由于学龄人口的大幅度减少,还由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劳动力转移,大量贫困地区农民进城务工,带走了部分学生。进入城镇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又形成了另外一个人群:流动儿童。 杨东平认为,大规模的“学校进城”后,农村学校日益荒芜凋敝,农村教育出现了“城挤、乡弱、村空”的危局。 学校撤并幅度远大于实际需要 农村学校大规模撤并的背后,是我国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政策。这一政策在上世纪90年代末成为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在2001年之后成为指导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国家政策,在2012年被“叫停”。 “为什么撤点并校政策引起了国家和政府的强烈关注,以至于今年9月国务院下文叫停,就是因为撤并的规模之大远远超过了自然的状态。以小学为例,小学学生在这十年当中减少了37%,学校减少超过52%。学校撤并的幅度远远大于学生减少的幅度。”杨东平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报告指出,地方政府出于减少财政支出、方便教育管理的“自利”倾向,有强烈的撤并动机,以超前布局规划、一步到位、“一刀切”的方式,撤销那些本应保留的农村学校,行政命令、指标化的做法,使得农村学校撤并蒙上了生硬的色彩。 农村初中生上学平均路程34.93里 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报告认为,过度的学校撤并导致学生上学远、上学贵、上学难。通过在10省农村中小学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农村小学生学校离家的平均距离为10.83里(1里=0.5公里),农村初中生离家的平均距离为34.93里,流失辍学及隐性流失辍学率提高。 农村地区实行集中办学后,发展寄宿制学校是解决学生上学远的主要措施。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在十省的调查显示,农村小学生寄宿生比例为39.8%,初中生的寄宿比例达到61.6%。但已建成的寄宿制学校由于普遍缺乏配套的生活设施、教师等,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家庭因寄宿增加额外的费用,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2008年对山西、河南、四川、江西、云南、广西等地23所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调查,中部省区每学期增加657.3元,西部省区为每学期787.8元。 该研究院实地调研发现,寄宿生住宿条件普遍较差,多数缺乏食堂、洗浴、热水供应等基本生活设施。 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学生的营养状况堪忧,农村小学生中寄宿生的身高,在不同年龄段均比走读生低3至5厘米。 杨东平认为,不应当是单一经济主义维度的办学效益评价撤点并校政策的成败,而需要平衡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效益三者关系。 “后撤点并校时代”政策建议 从2006年起,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带来的系列问题引起了中央和教育部的重视,并开始有意识的政策纠偏,农村教育正在进入“后撤点并校时代”。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重申教育的基本价值,强调坚持就近入学、公平优先、探索适合农村需要的教育、保障农村教育的各种投入,“小规模化”、“小幼一体化”和乡村教育的混合模式,是农村教育可行的几种模式。参加此次论坛的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政策法规处处长高学贵等嘉宾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就教育经费投入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探索义务教育经费的“预算制”,由各级政府足额拨付;合理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改变盲目追求“学校进城”的规划,因地制宜,分段实施,先建后撤;重视农村教师的本地化、乡土化;采取特殊政策建设好农村小规模学校;促进教育治理的民主化、地方化。农村教育政策的制定,需通过充分的论证和公正程序,充分反映基层政府、农民的利益主张。 来源:南方日报 原文地址:http://news.163.com/12/1120/08/8GO7QNEK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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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学校每天消失63所 10年减少一半2012-11-19本报讯 昨天,21世纪农村教育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会上,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发布了《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报告》。报告显示,2000年到2010年,在我国农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几乎每过1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 农村校10年减少一半 报告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农村小学减少22.94万所,减少了52.1%。教学点减少11.1万个,减少了6成。农村初中减少1.06万所,减幅超过1/4。10年间,我国农村小学生减少了3153.49万人,农村初中生减少了1644万人。他们大多数进入县镇初中和县镇小学。 这份报告指出,农村学生的减少,除了学龄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外,城市化进程中的劳动力转移,大量贫困地区农民进城务工,也带走了部分学生。进入城镇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又形成了另外一个人群:流动儿童。杨东平认为,农村学校日益荒芜凋敝,农村教育出现了“城挤、乡弱、村空”的危局。 过度的学校撤并导致学生上学远、上学贵、上学难。根据研究院在10省农村中小学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小学生学校离家的平均距离为10.83里,初中生离家的平均距离为34.93里,流失辍学及隐性流失辍学率提高。 杨东平介绍,农村地区实行集中办学后,发展寄宿制学校是解决学生上学远的主要措施。但已建成的寄宿制学校普遍缺乏配套的软硬件设施,也使农村家庭因孩子寄宿增加了额外费用。 农村校问题已获重视 从2006年起,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带来的系列问题引起了中央和教育部的重视,并开始有意识的政策纠偏,陆续下发了文件。2011年发生的甘肃校车事件,对这一政策的反思达到新的高度。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在各地调研教育状况时,多次对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提出意见要求。 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提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研究报告建议,“小规模化”、“小幼一体化”和乡村教育的混合模式,是农村教育可行的几种模式。同时,加大对农村教育政策和经费倾斜,通过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合理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重视农村教师本地化、在农村地区建设小规模学校等方式,做到真正不让一个孩子失学,办好每所学校。 来源:新京报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2_11/19/19297592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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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暴雪之夜的民间专业救援2012-11-16蓝天救援队队员在延庆拍下这一幕,开玩笑说:“这不是脚印,是汽车!” 救援队员仔细检查车内是否还有被困的人 壹基金救援联盟V2救援队的队员们携带了专业工具,正在铲雪、推车 武警官兵、消防支队、交警以及来自民间的专业志愿救援队伍构成了几股暴雪中的救援力量 11月3日夜晚,北京迎来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当人们还在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雪或惊喜或感慨的时候,谁都没想到它将演绎成暴雪继而造成又一次灾害。4日凌晨,北京发布全市暴雪橙色及西部北部红色预警。 由于北部山区持续降雪,路面积雪,车辆爬坡无力,京藏高速居庸关至八达岭间道路被大雪封堵,最厚积雪处达80厘米。有多名旅客、市民被困在一片茫茫白色之中,他们当中不少人在微博上发布求救信息。700余辆车被困在居庸关以北十公里路段,600余名武警赶赴救援、抢修道路,将车中的被困司机及乘客共2000余人疏散,把受困民众安排在附近度假村,提供热水及食物。延庆和昌平境内京新高速、110国道、京藏高速的进出京双向车辆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一时间,人们仿佛又回到了“7·21北京暴雨”的夜晚,壹基金救援联盟的V2救援队在队长“一支冰镐”带领下前往京藏高速现场逐车排查,看有没有遗漏的人员和险情。京藏高速和辅路因大雪和结冰都已封闭,交警得知是壹基金救援联盟的救援人员后才放行。“一支冰镐”在微博上汇报现场状况说:“路面是厚厚的积雪和延绵不绝的被困车辆,人员已经撤离,一片死寂。感谢奋斗在一线的交警大哥对我们的信任。” 另一支由热心公益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志愿发起的紧急救援民间公益机构“北京蓝天志愿救援队”也在暴雪当晚紧急出动力量,并在微博上同步更新现场情况、求救信息和救援电话。队员“蓝天京西北野人”说:“今天的救援中,我队队员面对齐腰深的积雪一往无前,一步步走向受困人。他们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蓝天人。坚韧是我们每个蓝天人都具备的品质,正是如此,我们在历次救援中赢得尊重、赢得称赞。” 来源:公益时报网 原文地址:http://www.gongyishibao.com/News/201211/14663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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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路径2012-11-15公共服务购买流程图 本报记者 张雪弢 政府购买服务正在更多领域推开。据11月10日消息,上海将在其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区的奉贤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广覆盖”的民生保险制度。据了解,这一试点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一旦相关的灾情发生,区域内各级相关部门将协助受灾居民进行核灾、核损和索赔。 上海的尝试只是当下我国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一个缩影。 “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今后,财政部将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地推进服务采购工作。”在日前的一次财政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调研座谈会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作出上述表示。 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成为各类政策性文件中的热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对基本公共服务内涵尚未统一且实践中存在难度,服务类采购在政府采购规模中的占比仍然较少。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基本公共服务进行了界定。王瑛认为,这使得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为必须要面对的重要命题。 舶来良策 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带来了贫困、疾病和失业等社会问题。因此,英、德等国出台了各种社会保障政策。发展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福利国家在社会服务方面开支日益庞大,赤字攀升,面临“福利危机”。各国因此纷纷进行大规模福利改革,开始走“第三条道路”,从“福利国家”走向“多元福利”,把市场与非营利的志愿性组织引入福利供给,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积极福利政策。政府购买服务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据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星光志愿者协会会长谢海山介绍:政府外包和购买公共服务已成为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一种趋势。欧盟于1992年颁布《公共服务采购指令》,将机动车及设备维修、电子政务及相关服务、会计和审计、污水和垃圾处理、健康与社会服务、文化及体育等27类公共服务全部纳入向市场购买范围,凡是超过20万欧元的公共服务,一律公开招标购买。 中国香港在将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区和民间组织方面也做得十分成功。政府与非政府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公共服务由政府与非政府机构共同负责,经费以政府提供为主、民间筹措为辅,服务以民间提供为主、政府提供为辅。全港上千家福利服务机构绝大部分是社区和民间组织承办,社区民间组织多达1.7万多个,从事社区服务、安老服务、家庭及儿童服务、康复服务、青少年发展等。这些福利服务机构是社区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和社会服务的有效提供者,在香港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 国内历程 中国内地政府购买服务始于2000年的上海。2000年,为破解政府包办公共服务的弊端、提高社会服务效率,上海率先在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时提出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卢湾等六个区的12个街道开始依托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第一次进入我国实践领域。 在此之后,各地城市也纷纷开始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医疗卫生、教育、计划生育、就业培训和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 南京市鼓楼区2003年开始推出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民间组织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网为独居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在诸多探索中,无锡市很是引人注目。无锡市于2005年就开始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其最初的尝试是当地将结核病防治交给民营的安国医院托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进行监督考核,并接受患者的严格评议,在此基础上向供方拨付相关费用。2006年,无锡市扩大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将市政设施养护、环卫清扫保洁、水资源监测等11个项目纳入了政府购买服务;随后,无锡市又全面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2007年,深圳市政府也培育了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社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及深圳慈善公益网等三家社会工作机构,从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与救助、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矫正、残障康复、外来人口服务等领域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试点。 2008年,浙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 2009年9月,天津市开发区成立泰达社会服务中心,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合同外包、项目委托等多种形式,向其转移部分管理和服务职能。 2010年7月,北京创新了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社会组织公益行动纳入民生服务领域。 十几年来,从上海、北京、广东等地区陆续开始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探索,已然将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和范围逐渐扩大到医疗卫生、教育、社区服务、培训、计划生育等领域。 政策推进 与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同时进行的,还有相关政策的推进。作为改革前沿的广东省,近年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初步建立起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另外,北京、上海、无锡和宁波等地也先后就政府采购服务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 地方试点之后,国家政策也陆续出台。 2011年7月,民政部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透露未来五年中国将建立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同年12月,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表示,中国政府将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资源,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并扩大税收优惠。 2012年2月,财政部出台的《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第一条提到,今年,财政部将研究制定推进和规范服务采购的指导意见,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为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上述要点中写到。 2012年3月9日,民政部下发的公告显示,2012年,中央财政将拿出2亿资金购买社会服务,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 2012年3月19日,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 今年6月20日,民政部在浙江嘉兴召开全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战略研讨会,这是民政部首次组织研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问题的全国性会议。 携手合作 总的来看,我国内地许多地区在探索政府购买民间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已经对以项目运作为主要形式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但是,由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转轨、公共财政体制的转制,以及“买物不买智”观念的转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要真正建立起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还需要继续探索与实践。 在全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战略研讨会上,时任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强调: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需要我们从社会转型发展的历史方位来思考,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谋划,从社会工作发展的全局来研究。当前,要重点把握好五方面问题:定位问题、内涵问题、目标问题、路径问题、环境问题。 罗平飞表示,我国正在积极推动政府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其重要方向就是要在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切实改变政府对社会事务大包大揽、直接垄断服务供给的做法,将政府做不了、做不好和不便做的社会工作服务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良性格局。在建立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过程中,要认真分析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内在关系,深入研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重构政社合作关系中的功能定位。 针对政府购买服务,也有来自民间的建议。 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星光志愿者协会会长谢海山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在我国内地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多样性、差异性日益明显,公共服务提供手段单一、保障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势在必行。 厦门市财政学会副秘书长黄忠诚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政府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过程中,要建立完善促进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的配套支持体系,要在舆论、资金、人才上配套支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等于政府放弃管理责任。在购买服务后,承担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必须履行监督责任,将购买服务事项纳入专门部门统一管理,依法对购买服务项目质量、效果进行指导与监督,形成职责到位、协调配合、违法必究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2011年7月,民政部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透露未来五年中国将建立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链接 什么是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起源于西方国家,在美国被称为购买服务合同或合同外包,我国香港则称之为社会福利服务资助,我国内地一般称之为政府购买服务。所谓政府购买服务(Government Purchase of Services)是指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预算中拿出经费,向各类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直接拨款资助服务或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事实上,这是欧美国家社会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的产物,反映了政府在社会服务中地位作用的变化,体现了服务价值和服务理念的变迁。 来源:公益时报网 http://www.gongyishibao.com/News/201211/14667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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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国每年资助近8000万名困难学生2012-11-15人民网北京11月13日电 今晚20时,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网络访谈活动,主题为“中国的教育公平”,邀请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袁贵仁,山东大学党委书记李守信,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希望小学校长周标亮,甘肃省嘉峪关酒钢三中教师闫桂珍与网友交流。十八大新闻中心网站、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进行现场直播。 有网友提问,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请问袁部长,近年来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袁贵仁答道,教育公平涉及千家万户。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持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一起作为国家教育改革发展两大战略任务,推动教育公平迈出了重大步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一是健全资助体系。目前,我国已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每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8000万人次,资助金额980亿元。在中西部地区启动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资助项目。 二是努力缩小区域差距。一方面,对中西部采取特殊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如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等;另一方面,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如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提升中西部高考录取率,组团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扎实推进教育援疆、援藏工作,扩大内地高中班、中职班招生规模等。 三是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坚持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近两年来,中央财政投入350多亿元,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实施特岗计划,共招聘30万名毕业生,其中80%留在当地从教。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有近万名毕业生到中西部中小学任教,还有面向农村教育的志愿服务计划。 四是切实缩小校际差距。近年来,主要通过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办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今年开始,教育部将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 来源:人民网 原文地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2_11/14/19148733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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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造慈善之都:公益立法的孵化样本2012-11-13中华工商时报记者 胡静波 早在2005年,我国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就已正式启动,但时至今日,酝酿多年的慈善法却千呼万唤不出来,慈善法草案仍处于漫长的讨论之中,何时正式颁行难以确定。 就在讨论酝酿慈善法的几年间,我国慈善组织有如雨后春笋一般,呈现出惊人的高速发展态势。一些地方纷纷开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力图为中国民间慈善组织创造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各地特色鲜明的慈善管理条例已"遍地开花",这无疑是我国慈善事业走向有规范有秩序道路上的一针"强心剂"。 不久前,深圳市政府公报《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消息再次引发人们对慈善立法的关注。《意见》第六、七、八条从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体系入手,从培育孵化、交流、法律支持等平台的建设,为社会组织营造一个好的生长环境;同时鼓励社会组织代表积极参政议政,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响亮地提出"把深圳打造成社会组织宜居集聚的洼地、公益慈善之都。" 社会组织的生长需要适宜的土壤和环境,已过30而立之年的深圳特区,在经济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为慈善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年中在深圳落幕的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共有544家单位参加,参观、参与者共计15万人次,有合作意向的参展项目有231个,是迄今为止全国最大规模的国家级、综合性公益项目集中展示会。这场被称为公益慈善界"高交会"的盛会,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搭建公益供需交流平台,开启了这个领域对话交流的新时代,而且让众多社会组织有了一个发出自己声音的平台。 搭建信息披露平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记者获悉,《意见》提出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8类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此外,面对近年来社会组织遭遇的"诚信危机",深圳将搭建信息披露平台,2013年全市社会组织100%纳入平台接受公众监督。 与此同时,《意见》中还创新提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提供的,政府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对此,专家指出,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但实施环节需注重监管,而此项改革的最大阻力或来自于事业单位的利益垄断。 《意见》中指出,深圳市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总量偏少、能力偏弱、公信力不够高的问题。对此,深圳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社会组织,重点发展行业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非公募基金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分类制定指导办法,推动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同时强化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本质属性,引入第三方评估体系,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 根据《意见》中提出的目标,2013年,深圳市社会组织100%进入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平台,基本形成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到2015年,通过第三方机构完成对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全面评估,80%以上的社会组织具备现代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到2012年底,全市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达到2000个以上;社会组织数量每年增长15%以上,到2015年,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以上。 此外,深圳将用3到5年时间,基本形成政府行政监管、社会组织自律、社会各界监督、社会组织党组织保障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深圳市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已达到5353个,目前深圳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约为10万人。《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将达到15万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原文地址:http://www.legaldaily.com.cn/rdlf/content/2012-11/13/content_3980825.htm?node=3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