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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和基金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2018-01-04非营利组织如何申请才能获得免税资格?相信很多公益人都遇到过这个问题,或许还曾一时手足无措。近日,恩友财务为给出了温馨贴士——从开始申请,到获批后如何享受税务优惠,再到资格到期如何办理复审手续,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快快收藏。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你关心的免税资格问题申请前 1. 哪些组织可以申请免税资格? 答:根据财税〔2014〕13号规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都可以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2. 民办非企业单位能申请到免税资格吗? 答:根据财税〔2014〕13号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免税资格。也确有不少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获得了免税资格。 3. 申请免税资格后就不用缴税了吗? 答:“免税”是指符合条件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09〕122号文免税收入范围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除了不征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如果扣除上述收入后,还有“利润”,那么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4. 申请免税资格需要什么条件吗? 答:根据财税〔2014〕13号,除了依法登记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以外,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还需要同时满足八大条件: 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这些条件看起来很复杂,但大家不用担心,这些条件都是通过提交免税资格申报资料予以证明的,本文末附上了全套申请资料和填报范本,供大家参考。 5. 免税资格和税前扣除资格是一回事吗? 答:这两个资格完全不是一回事。免税资格是指非营利组织获得该资格后,符合条件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资格是指非营利组织获得该资格后,向其捐赠的捐赠方(不论企业还是个人)可以将捐赠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进行抵扣。前者是对非营利组织自身税收的优惠,后者是对捐赠方税收的优惠。 6. 已经是慈善组织了还需要申请免税资格吗? 答:需要。 7. 到哪里申请免税资格? 答:到贵机构企业所得税主管的国、地税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8. 什么时候去申请免税资格? 答:大部分城市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时间建议向主管税务部门询问了解。有些地方税务局网站会发布认定工作通知,大家也要积极关注 北京地区基本在每年的7-10月左右(年检结果下来以后)就可以准备资料去申请了。 9. 申请免税资格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各地区申报免税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大同小异,但也略有差异。我们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的要求为例(本文末附了全套申请资料和填报范本,此处仅作简单罗列): 1)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资料清单 2)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3)组织章程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证合一后不需要) 5)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6)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7)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8)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9)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未受登记机关处罚说明 - 年度人员福利说明 - 投入人对投入财产不保留财产权说明 - 报送材料真实性声明 - 注销后对剩余财产的说明 以上报送的资料和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10. 到哪里获取这些申报资料? 答:可到主管税务所领取。有些地方税务局网站上也可直接下载(通常在下载专区内)。我们搜罗到了以下一些城市申请资料的下载地址,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http://www.bjcz.gov.cn/zwxx/tztg/t20140404_464776.htm 杭州市:http://www.hzft.gov.cn/art/2010/4/9/art_194_32567.html 上海市:https://www.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qysds/201509/t20150916_163490.shtml 西安市:http://www.xads.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xads/xzzq.portal?categoryId=4D4668103AB6F4715F4D090666332AE8 成都市:http://cd.sc-l-tax.gov.cn/cdzwgk/cdzfxxgk/cdxxgkml/cdsszcfg/201407/t20140715_23154.html 广州市:http://www.gd-n-tax.gov.cn/pub/gzsgsww/nsfw/xzzq/bdxz/sql/ 珠海市:http://zwgk.zhuhai.gov.cn/ZH10/201612/t20161201_15261288.html 汕头市:http://czj.shantou.gov.cn/index.php/service/detail/830 苏州:http://www.szcz.gov.cn/szczj/InfoDetail/?InfoID=02cbc656-0f4f-4174-8bf4-e4fe2850f56e&CategoryNum=045 11. 我机构去年才成立,没有资料中要求的“申请免税资格前年度”的财务资料和年检结论,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提供申请免税资格当年的资料。 12. 我机构今年才成立,可以申请免税资格吗? 答:成立当年无法申请免税资格。需待第二年年检结论下来后再去申请。 13. 申请免税资格需要走哪些流程? 答:审核流程如下图。如递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可能被多次退回 14. 主管税务部门不清楚申请免税资格这回事,我该怎么办? 答:建议持免税资格法规文件直接找主管税务所所长。 申请中 15. 提交申请后多久能获得免税资格? 答:一般为3-6个月左右。但各税务部门对此事的重视程度不同,具体审批时间有较大差异。如果提交申请后半年仍然没有消息,建议主动与税务部门联系询问、敦促。 16. 我机构提交资料后就渺无音讯了,怎么知道我们是否获得了免税资格? 答:免税资格通过财政、税务联合发文的方式公布名单。申请机构应定期关注和登录当地财政局和税务局网站查询。大部分城市的财政和税务部门不会为获得免税资格的组织提供纸质文件,申请机构凭借官方文件号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备案即可。 获批后 17. 我机构已经获得了免税资格,我们需要做什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免税资格采取备案管理方式。即获得免税资格后,只需在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不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再次审批。备案方式为现场提交和网上填报备案资料,包括: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即财税部门联合公布的贵机构获得免税资格的文件号)。 18. 获得免税资格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获得免税资格后需要注意: 1)与免税资格申请、备案有关的资料应保存至享受优惠后10年,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2)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3)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19. 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吗? 答:可以。《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六条明确了免税收入对应的费用如何扣除:“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 获得了免税资格是不是就可以不受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职工福利费等比例的限制了? 答: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更应该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不符,不但免税资格会被取消,还会被追偿享受免税资格期间所减免的企业所得税。 21. 获得免税资格后,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该资格吗? 答:可以 22. 免税资格每年都需要申请吗? 答:不需要每年申请,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需要复审才能再次获得该资格。 23. 获得免税资格后如何申请退税? 答:缴纳了所得税后才获得免税资格的,可以申请退回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手续如下: 首先,对纳税年度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 类)》进行调整。将可以享受免税的收入金额调整到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重新计算那纳税所得额。将修改后的申报表递交给主管税务所,等待主管税务所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机构需填写退税申请表,并根据主管税务所的要求提供其他资料(比如有些税务所要求提供详细的收入来源和公益活动支出明细,有些要求提供当年账簿等)。最后就是静静等待退款到账啦。 24. 汇算清缴时如何填报免税收入? 答:填报年度申报表时,直接将免税收入填列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行:(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会自动链接到申报表主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第17行,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减项。 25. 免税资格到期了怎么办? 答: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满复审申请》,并在免税资格有效期满的次年,备齐相关资料后及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复审(复审申请实质上与新申请流程、所需资料等是一样的)。复审期间,非营利组织若取得符合财税〔2009〕122号文规定的收入,可暂享受免税收入政策。若非营利组织未通过免税资格复审,应按照规定补缴相应的税款。 免税资格申报资料和填报范本 最后,附上大家最关心的全套申报资料和填报范本(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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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精准脱贫赢得世界赞誉 贡献中国智慧2018-01-02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 殷晓霞 刘梦雅)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的五年,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中国在扶贫减贫领域取得的成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凝聚了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成为了世界各国学习参考的范例。 点赞:中国是减贫领域的“世界冠军” 塞尔维亚前总统鲍里斯 塔迪奇接受记者专访。摄影/王东海 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来的努力,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如今,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对于中国取得的脱贫成就,塞尔维亚前总统鲍里斯 塔迪奇表示,中国在扶贫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是迄今为止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最为重大的成就之一。在这方面,中国是真正的世界冠军。 保加利亚前总统罗森 普列夫内利耶夫接受记者专访。摄影/王东海 保加利亚前总统罗森 普列夫内利耶夫指出,中国为世界脱贫提供了一个卓越和前所未有的良好范例,在这一点上,中国是智慧的象征。“将近8亿中国人得到了教育和帮助,这使得他们能够与21世纪的新技术和新工业接轨。中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希望其他国家都能从中学习经验,并运用起来。” 对于中国在扶贫领域采取可持续的策略和方法,普列夫内利耶夫充满赞赏。 菲律宾驻华大使罗马纳接受记者专访。摄影/郭俊魁 据联合国2015年发布的《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显示,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中国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菲律宾驻华大使罗马纳认为,“中国是脱贫的典范、是全球减贫的主要贡献者。” 合作:成功经验可借鉴,“一带一路”促相通 “我们能从中国学到什么呢?”罗森·普列夫内利耶夫表示,“如果我们想让人们摆脱贫困、拓展视野、获得希望,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教育,将他们带入21世纪,带入行业领域、提供工作机会,为他们带来新的机遇和可能。” 罗马纳指出,目前,菲律宾仍有大约百分之十六、十七的贫困人口,减少菲律宾的贫困率仍然面临重大挑战。这不仅需要来自本国内部和不同行业的帮助,还需要学习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的经验,从而大幅度地在可预见的未来减少菲律宾的贫困。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推进,助力当地经济增长、给民众带来福祉,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应有之义。鲍里斯 塔迪奇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不仅为中东欧国家带来机遇,同时也为其他沿线国家的发展带来机遇。“要实现这一伟大的愿景和计划,需要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的去解决每一个问题,减贫扶贫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习近平主席在致首届“南南人权论坛”的贺信中提出,“中国人民愿与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消除贫困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中国向世界发出携手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发展的倡议,这充分表明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以及为各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的大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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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互联网扶贫公益计划启动2018-01-02本报北京1月1日电 (王丽)全国互联网品牌扶贫创新论坛日前在京召开。本次论坛旨在深入探讨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品牌经济、品牌效应调动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协同品牌企业、地方企业达成“协同作战、资源优化、合力共赢”的整合扶贫效果,促成输血与造血并举、强效与长效并重的扶贫模式。 论坛上,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与山东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共同发起“星力量·互联网品牌扶贫公益计划”,该计划由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指导,将面向全国贫困县域开展扶贫工作。该计划将利用3年时间实现100家品牌服务机构、300家互联网明星品牌企业参与其中,有效对接县域达到100个,实现数十万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从中收益。 《 人民日报 》( 2018年01月02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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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反拐公益公证联盟成立2018-01-02“我们用辛勤汗水 浇灌公平之花,我们用法律智慧 谱写正义乐章。客观公正是我们铿锵承诺,专业诚信是我们崇高风尚。金沙江畔奔忙着我们的身影,雪山草原激荡着我们的情操。啊,我们是四川公证人,活跃在预防纠纷法制兴川的大道上……” 12月28日上午10时,成都某酒店,歌声飞扬。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缘梦基金、四川省公证协会反拐公益公证联盟暨《四川公证人之歌》发布会在这里举行。上百位来自四川各地的公证员代表及打拐英雄集体出席。发布会由央视著名主持人舒冬主持。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出席会议。他们一致表示,涉拐家庭虽然能够得以团圆,但是由于当事人被拐时间长,家庭结构复杂,在和亲生父母团聚以后,如何融入家庭除了亲情上的磨合以外,还会有很多亟待解决的涉及家庭关系的法律问题,为此,对团圆后的被拐家庭尚需要更多的法律机构对其进行周全的司法救助服务。 四川省公证协会会长扎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院长郁钧剑,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王晓峰,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打拐处处长蒋晓玲,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副处长梅勇,中央电视台《等着我》栏目执行制片人、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缘梦基金执行主任胡波,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杭宇,宝贝回家创始人、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民革中央委员张宝艳,宝贝回家创始人、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党委书记秦艳友,经济学者、阳春科技大唐雷音寺创始人、缘梦基金爱心大使张春蔚,以及四川省公证协会在蓉副会长、秘书长和四川省公证行业代表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举行了反拐公益公证联盟成立仪式,四川公证协会副会长李勇公开宣读了四川省公证协会关于“反拐公益公证联盟”的倡议书,阐明了成立该联盟的背景和意义,并面向全国公证同行发出了为失散家庭寻亲、认亲提供志愿帮助和公益法律服务的呼吁。 在成立仪式上,主持人舒冬宣布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国力公证处、成都公证处和蜀都公证处作为中央电视台大型公益寻人栏目《等着我》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将为认亲家庭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并出具公证书。 其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缘梦基金向四川省公证协会发放捐赠证书,并向四川省公证协会和国力公证处颁发了公益爱心机构牌匾,表达了对四川公证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和关心公益事业、热心参与慈善事业的肯定和感谢。据了解,今年以来四川省公证协会、成都国力公证处分别给缘梦基金捐赠五十万、二十万不等的善款用于支持公益寻人事业,以及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 随后,发布会又一个高潮来到,会议正式公开发布了四川省公证协会行业形象歌曲《四川公证人之歌》。 在现场,郁钧剑和上百位公证行业公证人员,唱得激情高昂,赢得了现场媒体记者和参会代表的掌声。现场还向与会嘉宾们播放了《四川公证人之歌》的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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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8首日地球“添丁”近39万2018-01-02据外媒报道,世界人口增势不减: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估计,今年1月1日,全球新生儿数量可能高达39万,其中多数降生在贫困落后地区。 总部位于纽约的该机构还表示,近39万世界新公民中,有一半以上在9个国家出生,分别是:印度、中国、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美国、民主刚果、埃塞俄比亚、孟加拉国。新生儿的估计数字基于联合国公布的《2017世界人口展望》报告。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强调指出,很多婴儿得以存活,但一些婴儿降生第一天即告夭折。 该机构称,2016年,估计每天平均有2600婴儿出生后不到24小时即死去。该机构说:"对于近200万新生儿,他们的第一个星期就是他们人生的最后一个星期"。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表示,260万儿童未能满月,其中,80%死于"本可避免的和可以排除的原因",比如早产、分娩并发症以及败血症或肺炎等感染。 该机构健康问题专家彼德森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国际儿童基金会的目标是,给每一个孩子多一小时、多一天、多一月的生命,比活命更多的东西"。他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参与拯救百万儿童生命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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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网络慈善当与眼球经济保持距离2018-01-02网络带给慈善的重要意义应该体现在化解信息不对称和破除信息不公开,便于人们寻求帮助和公众进行监督。一旦过度运用网络对慈善信息进行整合、渲染去吸引眼球,就可能会让爱心受到伤害 □ 杜晓 据媒体近日报道,爱心捐款活动“同一天出生的你”刷屏朋友圈。不过,因信息存在错误受到质疑,目前该项目已经关闭了捐款通道。深圳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回应称,已成立调查组开始调查此事,结果将及时对外发布。 在上述爱心捐款活动中,用户输入自己的生日,可寻找和自己生日相同的贫困学生,为其捐赠一元钱。这样的捐款活动的确听上去比较有创意,能够触动不少网友的爱心,但是有网友贴出的照片显示,同一张受助学生照片的名字和出生日期不同,甚至有人出生在“2009年2月29日”。毫无疑问,这些自相矛盾之处动摇了这一网络慈善活动的公信力,值得人们进一步反思。 眼球经济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比较突出的现象,更多的眼球往往意味着更高的收益。不少互联网企业在其发展壮大过程中,都会想尽各种办法去吸引眼球。网络慈善活动“同一天出生的你”实际上也采用了一种比较煽情的吸引眼球的手法向网友表明,这个世界上和你同一天出生的未成年学生正过着贫困的生活,让网友产生一种代入感,进而有了捐款的冲动。不管最后关于那些错误信息的解释是什么,类似的模式都不值得提倡和推广,这和某些惯常使用的网络营销、炒作手法并没有什么本质不同。 随着社会进步和网络的发展,今后网络慈善将会成为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带给慈善的重要意义应该体现在化解信息不对称和破除信息不公开,便于人们寻求帮助和进行监督。一旦过度运用网络对慈善信息进行整合、渲染去吸引眼球,就可能会让爱心受到伤害。由于网络具备强大的包装传播功能,在通过网络发布慈善信息时,尤须严格、谨慎,务必以真实而非动情为第一要务。 互联网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各种手段吸引眼球,属于企业自身的发展策略,但是对于慈善这样的公益事业而言,需要与眼球经济保持一定距离。鉴于互联网的媒介属性,通常情况下,个人或者机构通过网络开展活动时都会倾向于吸引眼球,有点类似于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公益事业本质上不是用来营利的,但是通过网络吸引眼球又可以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便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在充分了解网络信息传播规律的基础上审视越来越多依托于网络开展的公益事业,防止其深陷眼球经济无法自拔,避免让公共利益遭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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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儿童公益机构规范化、专业化之路任重道远2017-12-27儿童是公益高度关注的人群,也是众多公益机构开展工作的主要对象之一。临近年尾,回首2017,这一年我国的儿童公益事业、儿童权利保护工作可谓有喜有忧。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公益组织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参与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领域发挥积极推动作用。这既为儿童公益组织指明了发展方向,也在机构治理和专业性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社会上涌现出一大批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儿童公益项目,但儿童公益行业也同样面临着整个中国公益行业在发展中无法避免的困难和挑战。资金短缺、从业者专业性亟待提升、组织管理不够规范,透明度和效率性问题仍备受关注。 今年11月20日是第28个国际儿童权利日,国际救助儿童会(以下简称“救助儿童会”)、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博源拓智”)、壹基金、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和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联合发起《一线儿童工作者能力素养与行为准则指南》倡导活动,希望在儿童公益行业中建立起一套符合儿童最大利益的一线工作人员能力素养培养标准和行为规范,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儿童公益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一年前的同一天,救助儿童会、博源拓智等机构还针对儿童公益组织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发布了《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为儿童公益组织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机构规范化指引,确保机构的运营和所开展的各项活动最大限度地避免给儿童造成任何可能的伤害。 公益组织不是善款的搬运工,而是价值的创造者。公益组织将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愿景融入到每一次项目设计和服务递送之中,通过价值观的传递,构建一个更加平等、尊重、友好、多元的社会。因此,公益组织开展帮扶行动的前提是保证受助者有尊严、可持续的发展自我。儿童公益组织在帮扶儿童的同时,除了保证受益对象得到有尊严的帮助外,还肩负着不断开展政策倡导和公众倡导,促进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体系完善的责任,将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的精神价值传递出去,提升社会公众的意识,近而推动全社会对儿童态度和行动的正向改变。 2017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开始。在辞旧迎新之际,多个儿童公益组织的专家针对目前儿童公益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各自的建议。我们构画国内儿童权利现状和挑战,呼吁更多公众关注儿童议题,倡导全社会一起加入到儿童权利保护的事业中来。 遵循《儿童权利公约》 坚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博源拓智理事长李萍认为,目前我国大多数儿童公益组织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儿童参与等国际公认的儿童工作原则和方法并不熟悉和了解。对儿童权利认识不足极有可能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不仅有可能损害儿童尊严和主观能动性,也会影响项目设计的理念和质量,并造成公益资源配置不均和浪费等问题。 救助儿童会战略发展总监钱霄峰认为,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应是儿童工作的最重要原则,是开展所有和儿童有关的活动时的首要考量。《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指出,“法庭、福利机构或行政当局在处理儿童问题时,应将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事项”。 壹基金儿童关怀与发展部项目官员裴筱认为,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应被解读为,儿童是拥有权利的独立主体,当儿童的利益与成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儿童利益为先,调整成人的需求和工作策略,而不是仅从成人的利益需求出发,忽视儿童的利益,包括儿童的感受、需求、风险和未来发展。 李萍同时认为,因为对儿童权利了解不足,一些儿童公益项目在项目设计和主要内容上缺乏儿童视角和基于儿童权利的形势分析,以及基于权利的项目目标设定和行动计划,导致项目对儿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分析不够深入和全面,项目开展过程中“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仅满足儿童和家庭一时之需要,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权利的长期视角。甚至还有一些项目看似满足了部分儿童群体的迫切需求,但实际对儿童权利的实现造成消极影响。 李萍建议,为了切实提高儿童公益项目的质量,儿童公益机构应推广基于儿童权利视角的系统的监测评估模型,一方面确保儿童权利的基本原则和关键信息在各个领域的项目中得以实行;另一方面则通过每个领域评估指标的细化,确定该领域儿童公益项目的最低标准和项目管理流程,从而从整体上推进儿童公益行业的项目质量。监测评估还能够用更直观的方式、更有说服力及充分的信息向公众阐释公益项目对解决社会问题的积极贡献,这也是儿童公益机构有效回应公众质疑,提升自身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筹款伦理和价值观建设迫在眉睫 目前,公益与商业相互交融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儿童公益项目的筹款活动中,在提升公众参与体验和维护受益人隐私与权利保障的公益价值观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冲突。专家认为,儿童公益项目筹款伦理和价值观建设迫在眉睫。 在2016年多个儿童公益机构联合发布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中,有关筹款传播的建议是,“拍摄照片(视频)以及发布时需征求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同意。照片不得随意公开发布,包括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发布。尊重儿童的隐私,不私自打听和泄露儿童的个人信息。通过服务活动获取的儿童资料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避免任何人随意接触、随意获取。” 钱霄峰介绍说,救助儿童会不将受助儿童的具体联系信息提供给资助人,不会让资助者直接联系受助儿童,更不会随意让资助者去探访被资助的儿童,而是由专业的儿童工作者去了解儿童的情况,向提供资助人汇报受助儿童的情况。对儿童情况的介绍和进展汇报都要以尊重儿童的自尊,呵护儿童的自信为前提,而不是因为一时筹款之需,破坏儿童的自尊和自信。 裴筱认为,在儿童公益项目的筹款中,即便保护受益儿童的部分信息有可能导致捐赠减少,也不应为了获得更多捐赠而无边界地将儿童信息公之于众。 提升儿童公益机构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李萍认为,作为儿童权利的守护者,儿童公益组织应从自身做起,保障所有与本机构相关的人员、开展的活动都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给儿童造成任何可能的伤害。2016年,救助儿童会、博源拓智等机构联合起草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中,“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保护儿童隐私”被作为儿童公益组织最基本和重要的行为规范。发起方还呼吁公益同仁依据本机构实际情况,依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有关条款,制定适用于本机构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且相应建立起尊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机构治理机制,包括项目伦理审核程序。 如何才能提升儿童公益组织的专业性?李萍建议,首先是在机构内树立儿童权利的基本意识和视角,帮助机构工作人员建立儿童工作的敏感性,具备从儿童权利的视角分析项目目标的能力;其次是开展儿童工作基本原则和方法的能力建设,确保具体项目工作中儿童权利得到保护; 第三是普及儿童权利项目规划工具,提升机构从业者在日常项目管理中运用这些工具的能力。此外,儿童公益行业还要搭建行业内的技术支持平台,共同讨论儿童领域的重要话题,引领全社会关注儿童权利提供儿童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培训、提供项目规划和评估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在儿童公益组织的规范性管理方面,裴筱认为,公益组织为防范各类风险,在项目管理中通常采用底线式管理原则,但儿童公益组织除合理规避风险外,更应将儿童权利视角与机构的愿景、使命相结合,制定出更有效和更高质量的工作标准与目标。举例来说,儿童公益项目中经常需要监护人签署与儿童有关的书面协议、知情通知书和授权使用等文件,监护人一旦签字,表示其同意所有约定内容并为之负责,公益组织的相应责任也就随之降低。然而,当监护人的法律知识、权利意识和风险预判明显不足时,公益组织应当以自身的专业性去支撑他们的能力——充分告知儿童和监护人这些信息将会在哪些渠道、如何使用,有可能造成什么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可能会给儿童和家庭带来哪些影响。在充分沟通并得到儿童和监护人同意后,在确保儿童的隐私权和受保护权的基础上,方可部分公开儿童的信息。如果某种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即便是儿童和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了书面协议,公益组织仍应恪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觉保护儿童的权利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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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助力儿童慈善发展 《2017儿童慈善舆情报告》拟下月发布2017-12-279958救助中心联合善达网举办的“善音回响”2017益童力量新生态表彰盛典暨年度儿童慈善盘点论坛将于2018年1月8日在北京举行。据主办方透露,本次活动将携长期致力于儿童慈善领域的专家、记者,结合2017年形成的慈善新形势新生态进行分析、讨论,尤其是针对以儿童暴力事件、大病贫困患儿救助问题展开更多思考和探讨。 亮点一:首份儿童慈善舆情报告发布 据悉,本次活动中,善达网将正式发布《2017儿童慈善舆情报告》,该舆情报告由善达网旗下舆情监测平台——善达舆情提供。《2017儿童慈善舆情报告》将针对2017年全年儿童公益事件进行全网舆情抓取、分析,综合解读全年儿童公益事件传播情况,为未来儿童慈善项目提供数据化分析建议。 亮点二:大咖云集 为儿童慈善助力 9958救助中心已在儿童慈善领域耕耘多年,运营精准化医疗儿童专项40余个,救助医疗支出约1.2亿善款,直接病患儿童受益人次约6000人次。此次,“善音回响”2017益童力量新生态表彰盛典暨年度儿童慈善盘点论坛中,9958牵手来自多位资深新媒体大咖,民间儿童公益团队领袖、新锐媒体记者、资深法律专家等多方面业内大咖,共同探讨儿童慈善行业发展。 中华儿慈会副秘书长姜莹、善达网创始人王安、中华儿慈会秘书长助理兼9958救助中心总监王昱、善达网执行总编马广志、自媒体人“西楚郎雨”景雷、小星欣团队志愿者钱小曼、新京报视频报道部主编&《我们》视频执行制片人刘刚、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于旭坤、解放军304医院烧伤专家宋慧峰等公益慈善领域资深人士共同为儿童慈善发展谏言献策。 亮点三:两大论坛 深度剖析儿童慈善项目与社会各方关系 据介绍,“善音回响”2017益童力量新生态表彰盛典暨年度儿童慈善盘点论坛将单设两大论坛,分别从儿童紧急事件与媒介平台及法律援助如何更有效结合以及如何借助媒体力量发挥好儿童慈善项目社会影响力等角度进行探讨。 此外,本次活动中,9958还将带领与会来宾总结、回顾2017年儿童慈善发展特色,并与善达网联合发布《2017年度十大儿童公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