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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爱》杂志】从小培养孩子做慈善的7个妙招2018-01-09原标题:从小培养孩子做慈善的7个妙招 作者:克里克·莫曼 托马斯·豪勒 来源:《至爱》杂志 世界某个角落要是出现天灾人祸,家长常会趁这个机会教育自己的孩子,让他们知道一定要做慈善,一定要去帮助他人。然而,并不一定要等到发生灾害后才进行慈善教育,慈善行动和慈善教育也不是短期的“一次性行为”。 对于家长们来说,其实可以用7个实用的妙招来帮助自己的孩子树立慈善意识,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让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养成投身慈善和践行公益的好习惯。 第1招:定期检视你的衣橱并找出那些你很久都没有穿过的衣服,然后把它们捐赠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在这个过程中,鼓励你的孩子做出同样的事情——允许他们自主挑拣合适的衣物和玩具进行捐赠,并鼓励他们亲自将相关物品送到捐赠现场。 第2招:带着你的孩子积极参与到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公益活动中,比如为一位老年人打扫庭院,或是为一位病童烘焙饼干;和孩子一起准备一些餐食,并将食物送到社区救助站。 第3招:当你决心献血的时候,把孩子带在身边,让他们观察献血的整个过程,并耐心地向他们解释你这样做的原因,告诉他们献血对他人、对社区、对世界的意义。 第4招:让孩子的生日派对成为一年一度的“给予时光”。比如,在孩子上小学之后的首个生日派对,可以请求每一位前来庆祝生日的亲人朋友都带来一本可供捐赠的书。在孩子生日当天,和他们聊一聊自己已经拥有的书籍,并告诉他们这个世界上仍有许多同龄的小朋友没有书读。鼓励孩子从宾客那里收集书本,并独立自主地向宾客解释这样做的原因,随后将这些书籍全部捐赠给某个特定的公益机构,家长还可以用相机记录下整个过程。 第5招:在家中设立一个专门用来支持慈善公益的“慈善零钱罐”,家长可以从每月的收入中预留一部分存进“慈善零钱罐”,同时鼓励孩子将自己的部分零花钱甚至奖学金也存入其中。“慈善零钱罐”中的钱可以用来捐赠,也可以用来为某个受助对象购买一件物品。鼓励孩子对自己的零花钱做好规划,并共同思考如何保证“慈善零钱罐”中的善款不断增长,以及如何合理地、最大限度地使用“慈善零钱罐”中的钱,用来造福他人。 第6招:定期地带着孩子浏览世界知名的慈善公益组织网站,和孩子一起观察和了解各大慈善公益组织的使命和责任、开展的公益项目以及参与方法,从而在孩子的头脑中形成“哪家组织在进行什么事情”的印象,帮助他们在未来的慈善投入中更好地作出决定。 第7招:时常带着孩子去亲近自然、亲近动物,比如,经常买一些猫粮和狗粮去投喂宠物救助站的小动物以及收拾小树林中的垃圾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用这样的日常小事培养孩子的同理心和怜悯心,让他们树立起对大自然的尊重之情和对生命的敬畏感。 通过以上这些妙招,你将会教会你的孩子:慈善并不仅仅是为了天灾人祸而“预留”的,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做慈善也应该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并在家庭的参与和学校的教育中得以永恒。 当孩子们做慈善的时候,他们不仅可以从慈善行为中受益,更可以习得宝贵的“慈善精神”,那对于孩子的成长、对于社会的进步都将是一笔无价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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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民政部启动第二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2018-01-091月5日下午,民政部发布《遴选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二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 《通知》指出,遴选范围为由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运营,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第二批拟遴选指定10家左右平台。 《通知》规定了5个遴选条件:平台及其运营主体在互联网行业、公益慈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一定代表性;平台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未出现因违反慈善法接受执法监察的情形,平台运营主体是社会组织的,近3年内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平台运营主体具有相应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平台具有较高的网络响应和风险防范水准;平台能够提供进行远程访问的募捐信息发布、查询、管理等模拟页面,能够满足电脑、平板特别是手机终端的测评要求。 《通知》要求,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平台主体于2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民政部。民政部将组织第三方人员对照《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对平台进行远程访问和安全测评。 《通知》指出,民政部将抽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慈善领域专家、互联网领域专家、慈善组织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捐赠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的平台进行现场答辩和公开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打分结果和排名,提出第二批平台建议指定名单,提交民政部面向社会公示。对通过公示的平台,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通知》还要求,名单公布后,第二批平台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工作机制,面向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接受后续动态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郭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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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慈善蓝皮书》2017中国慈善行业年度十大热点事件发布2018-01-092018年1月8日,新华公益联合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了“《慈善蓝皮书》2017中国慈善行业年度十大热点事件”。 2017年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进展快速同时也争议与反思不断的一年。从慈善法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不断出台,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推进实施,从慈善家大额捐赠涌现到社会大众小额捐赠攀升,从人人公益日渐深入人心到慈善成为传销诈骗新噱头,从拥抱技术赋能到反思慈善伦理,从社会组织扎根本土推动社会治理到走出国门参与全球治理,各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但也出现了不少值得关注的争议点与反思点。 从2011年开始,致力于记录和研究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慈善蓝皮书》开辟专篇关注每年慈善热点事件,在2012年后决定以投票的方式评选中国公益慈善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十大年度事件;自2014年起,《慈善蓝皮书》更是邀请中国公益研究院、国际公益学院的专业团队负责统筹年度慈善热点事件的梳理与分析、投票统计和结果发布、组织专家撰稿等事宜,持续至今。这个评选活动不仅记录了历史,也推动了专家与公众的共同参与,已成为每年中国慈善事业的一次重要回顾,对于盘点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趋势有相当参考价值。 2018年元旦前后,新华公益联合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启动了“2017中国慈善行业年度十大热点事件”评选活动,邀请慈善行业研究者、实践者、政府和媒体代表对20个经专家讨论产生的备选事件进行投票,同时通过四家联合主办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启动公众投票。该评选活动最终收到74份特邀专家的投票和1030份公众投票。经加权分数排序,诞生了“《慈善蓝皮书》2017中国慈善行业年度十大热点事件”,它们分别是: 《慈善蓝皮书》年度慈善热点事件的评选遵循五大标准:一是要有热度,即媒体传播广,公众认知度高;二是要有影响,尤其是对社会政策影响大;三是要有推动,事件本身已经或预期对行业影响大;四是要有民间性,能彰显民间慈善活力;五是要有参与度,即参与主体广泛。 《慈善蓝皮书》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系列蓝皮书之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曾指出,通过《慈善蓝皮书》可对中国近十年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状况作全方位的梳理和总结,包括重大事件、重大发展历程以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本次评选的2017年度慈善十大热点事件将委托优秀青年学者进行深度梳理,其报告将收入《慈善蓝皮书(2018)》的“热点事件篇”中,成为《慈善蓝皮书》记录中国慈善2017年度发展历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17中国慈善行业年度十大热点事件简介 1.民法总则创设“非营利法人”类别,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三大类别。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创设非营利性法人类别,将有利于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 2.十九大报告提出“美好生活”发展目标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慈善事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十九大报告提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给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报告多处涉及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内容,在协商民主、社区治理、环境治理、基层党建等方面将“社会组织”纳入其中,这些表述都释放出积极信号,有望推动慈善事业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3.“一元购画”“同一天生日”刷爆朋友圈、99 公益日“机器刷单”遭质疑,网络募捐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元购画”、“同一天生日”等创意网络募捐项目快速引发大规模网络捐赠,前者更是不到半天就筹款超过1500万,然而,对这些项目的透明度、公信力、专业性的追问也不断,其中“同一天生日”项目更是被深圳市民政局喊停并立案调查,凸显出新技术背景下网络公开募捐的问题和挑战。2017年第三届“腾讯99公益日”共筹得善款超13亿元,累计1268万人次参与捐赠,刷新国内互联网募捐记录。在肯定其以科技和创意传播促进慈善发展的同时,慈善圈内圈外对“99公益日”诱发的“机器刷单”、“套捐”等行业不正常竞争进行反思。这些质疑、讨论、沟通有望推动中国慈善行业反思、行动,从而加强自律和规范化发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施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依法治理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后,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华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的数量逐渐增加,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已有30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了代表机构,其中组织注册所在国家或地区数量排名前五位的为美国、香港、日本、韩国和德国,占总数的71.48%。这一进展意味着境外NGO在华活动进入法治时代。 5.慈善法相关配套法规文件陆续出台,联合推动中国慈善事业有序发展 2017年,《企业所得税法》修订,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出台,《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发布,《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公开征求意见稿陆续出炉,表明《慈善法》配套法规从税收优惠、信息公开、资产保值增值、慈善信托等方面进一步推动中国慈善法治进程和有序发展。 6.《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并实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线,志愿服务迎来新发展 12月1日,《志愿服务条例》正式颁布施行。该条例是中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填补了中国志愿服务领域在国家层面的立法空白。该条例对志愿服务管理机构的职责界定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等进行了系统规定,强调了志愿服务的专业性,有望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提升志愿服务整体效能。而随着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线,中国志愿服务也进入了信息数据化时代,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该系统共可查到实名志愿者69895407人,志愿团体425388个;其中,记录时间的志愿者10149735人,服务时间共为830603830小时。 7.“二光之争”引发商业与公益的本质与关系大讨论 8月10日,希望工程创始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的新书《公益向右,商业向左》正式出版。9月14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康晓光公开发布言辞激烈的《驳“永光”谬论》,批评徐永光宣扬“公益商业化”、否认人的利他性、颠覆了公益的本质。虽未最终引发更大范围的学术争鸣与深刻研究,但两位资深公益人针锋相对的网络论战,引发了公益行业对商业与公益的本质与关系的思考和讨论。 8.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民间公益国际化进程加快,成为中国软实力建设重要力量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京举行、公安部召开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中国红基会成立丝路博爱基金、“免费午餐”走进非洲等,均显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民间公益广泛整合人才、管理、资金等资源,积极推动国际化合作与交流的进程在加快。由此凸显了民间公益日渐成为中国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力量。 9.从“走失自闭症少年之死”到“幼儿园虐童”,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设有待提升 15岁的自闭症少年死于托养中心,凉山格斗孤儿事件以及多地幼儿园虐童案曝光,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如何发挥专业力量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设方面有所作为也成为社会组织面临的一大任务和挑战。 10.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公布60亿元捐赠计划,战略慈善模式具示范效应 7月,何享健在广东宣布60亿捐赠计划,该计划包含股权捐赠和现金捐赠两个部分,其中,1亿股美的集团股票将设立慈善信托,20亿元人民币现金捐赠,包含5亿元现金设立的“顺德社区慈善信托”,另外15亿元现金涵盖了精准扶贫、教育、医疗、养老、创新创业、文化传承等多个领域。这种“慈善信托+基金会”的模式,对推动中国大额捐赠的落地和私人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示范和标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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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宝贝该回家了!687名被解救孩子急寻亲人!帮忙扩散!2018-01-09资料图片 他们,都是打拐行动中被解救的孩子,有的被拐卖时,刚出生几天…… 他们可能从未在父母怀中撒娇,至今不明白爸爸、妈妈的含义。 他们至今仍然不知道家的样子…… 这687名被解救孩子急寻亲人! 你认识他们吗? 新的一年,多一份关注,多一份希望! 民警提醒: 如果发现疑似被拐孩子,应尽快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报警! 如果允许,可拍照取证,但请注意千万不要打草惊蛇。 记住这个链接: 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qgdgxq.mca.gov.cn),帮宝贝回家! 一定记住: 儿童和少女失踪,应立即报案,不需要等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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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时报】中国公益组织国际化进程在加速2018-01-04过去30年,中国公益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的快速发展,在很多人眼中,中国公益行业已然走出了一条与其他发达国家完全不同的特色化道路,甚至在某些方面,俨然有后来者居上的态势。而在行业高速发展过程中,中国的公益组织也开始尝试走出国门,进行国际化尝试,从原本的受助方积极向施助方转变,但在角色的转化过程中,阻碍并不少。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益行业,而当时仅有的几家基金会或社会团体,也都无一例外夹带着浓重的政府色彩,更像是政府为了完善当时的社会治理体系而成立的另类行政机构,而他们的能力并不知足以满足当时社会发展所出现的众多社会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众多境外NGO开始进入中国,有的与高校开展合作,致力于对学术、人才的培养;有的与政府合作,支持后者在民间组织培育、治理方面的探索,以及在扶贫、医疗卫生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还有的则开始资助逐渐兴起的本土化民间NGO,扎根于环保、妇女权益保护等领域。 而在这个过程当中,中国众多的公益组织无疑扮演者“受助者”的角色,境外NGO所带来的,除了在物资与资金方面的帮助,其更多带来的是先进的公益理念和项目运作模式,这对于当时方兴未艾的中国公益领域而言,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宝贵财富,时至今日,在中国公益行业蓬勃发展的黄金时代,在许多公益组织及其负责人身上,仍可看到那个时代留下的烙印。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在众多方面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中国速度”被世界所称赞。而在此期间,中国公益行业也迅猛发展,基金会数量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仅有的4家,到如今的六七千家,社会组织总数超过了70万,全年公益捐赠总额突破千亿,公益项目覆盖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扶贫、环保等各个领域。而随着互联网与公益的深度融合,中国公益行业正在迎来第二次高速发展时期,“轻松连接,人人公益”的中国式公益模式正在形成,甚至俨然超越了许多发达国家。 在快速发展中,中国公益组织也开始走出国门,尝试在海外开展公益项目,从2009年开始,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先后走出国门,在海外落地公益项目,涉及领域包括儿童教育、医疗卫生、抗震救灾等领域,但对于中国公益组织而言,国际化进程的道路并不顺利。一方面,众多公益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内公众及企业捐赠,而其在海外项目运作过程中,来自国内舆论的压力从未间断,为何要在国内社会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在别的国家开展公益项目;另一方面,对众多公益组织而言,在海外开展公益项目过程中,无论对当地的风土文化、管理制度等缺乏专业能力,导致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此外,民间组织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缺乏顶层政策支持,公益组织海外设点基本上都是内部理事会讨论批准,一旦海外项目经营过沉重分出现较大纠纷,即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种种阻碍,都在制约着中国公益组织走出去的步伐,中国公益行业在逐渐强大的过程中,在国际上的民间力量中,却声音微弱。但我们欣喜地看到,即便道路坎坷,中国公益组织始终未曾放弃,随着免费午餐落地“非洲”开餐,2017年8月,邓飞宣布在美国成立“邓飞基金会”;9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与埃塞俄比亚红十字会签署了中国公益联合援非的首个非洲国家合作框架协议等,在不断的努力和探索中,中国公益组织必将走出又一条属于中国公益组织的国际化发展道路,书写中国民间公益力量在世界性舞台上灿烂的篇章。 案例 “免费午餐”落地非洲 2017年3月,经过四个多月的前期准备,“免费午餐”正式落地非洲大陆肯尼亚,让肯尼亚首度内罗毕马萨雷贫民窟的肠溶希望小学、汉卡小学、长青造梦小学等五所学校的1103名贫民窟儿童吃上了免费的早餐和午餐。项目资金由“明珠救援”创始人薛雨提供。为了保证免费午餐项目的良好执行,让非洲孩子真正受益,项目采取三方监督的方式:1、免费午餐落地志愿者对各个示进行直接监管,定时查看学校视频数量和质量;2、当地政府部门介入监管,定时去各个学校进行监督,并且每个月出一份报告;3、将免费午餐具体信息在贫民窟开放,邀请家长参与监督。 而对于该项目的开展落地,却引来了许多网友质疑,认为中国还有那么多吃不上饭的孩子,为什么要去帮助非洲?拿着为中国孩子募集的钱去非洲志愿是否合适? 面对质疑,邓飞回应称,我们一方面看到国内孩子没有吃的或吃的不好,我们要加大帮扶力度,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非洲的孩子同样需要帮助,而且这部分资金是另行筹集,并且专款专用。中国逐渐强大,我们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国际责任,饥饿、贫困、疾病等都是世界面临的难题,对海外的帮助不仅仅是出于人道主义,是中国强大的表现,也是中国软实力输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8月1日,邓飞宣布在美国正式注册成立非营利组织“邓飞基金会”,该基金会目前将负责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儿童免于学校饥饿,带来的是对当时方兴未艾的中国公益领域而言,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为儿童解决其他普遍性困境问题;支持年轻人参与全球食物,并提供社会服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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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时报】儿童保护,法律能否撵得上现实?2018-01-042017年,政府层面在儿童福利方面继续发力: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拐卖儿童案件依法从严惩治;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各地方也进行了诸多努力,如上海闵行区建“涉性侵犯罪人员”名单,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北京民政局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民政部门儿童福利和保护处。可以看到,国家对儿童的保护政策,正逐步落实为具体可执行的措施。 但2017年,仍然曝出了多起儿童伤害事件,如南京火车站猥亵儿童案、携程幼儿园虐童案、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社会环境变化让儿童保护工作面临更多变的形势,信息时代使得问题更容易被发掘和曝光出来。这也对政府、社会、家庭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细致、全面,而现实仍然存在差距。 法律制度建设继续深入 继去年民政部设立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儿童福利主任制度全面推广等政策之后,截至2017年1月,全国已有29个省份74个地区具体出台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文件,其中,16个省份制定了省级政策。 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实施。《解释》总结司法实践中焦点疑点问题,通过明确“偷盗婴幼儿”“阻碍解救”等法律概念的涵义,列举数罪并罚情形,统一法律适用,体现依法从严惩治的精神和对儿童进行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对规范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审理、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由10周岁改为8岁”。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认为,这一修改,意味着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就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未成年人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这一修改也关系到一系列与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衔接使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儿童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远远高于以前同阶段的水平,儿童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也逐渐提高,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下调,体现了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意义。 2017年10月10日民政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上线工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此次组织开发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数据录入、审核报送、汇总分析等功能模块,实现了与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数据更新、比对核实、组合查询、定期通报、实时报送等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平台支撑和有效的技术保障,对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推动社会资源的有效对接,实现对留守儿童的精准关爱、精准帮扶、精准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率先在省级民政部门成立了首家儿童福利和保护处,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孤儿弃婴福利体系、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流浪儿童和打拐解救儿童救助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全体儿童的多层次的儿童社会保障体系。 青少年性教育引发持续关注 近年来,儿童性侵案件的曝光持续出现在大众视野,对于儿童性侵案件的声讨和法律健全、儿童性教育等方面的讨论更是贯穿2017年。 2017年初,杭州萧山一位二年级孩子的妈妈吐槽学校发放的《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尺度太大”,并晒出含有“男女生殖器相关介绍”的图片,引发网民热议。教材的编写方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通过其官微进行了回应,认为了解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性知识需自然准确地传递给儿童。孩子在性健康教育课上能自然、大方地说出生殖器官的科学名称,年龄越小越自然。不断暴露的校园、社会与性有关的问题也是北师大儿童性教育课题组编写该教材的动力之一。大众对于性教育尺度的讨论莫衷一是,但儿童需要适当的性教育却是毋庸置疑的。这场大讨论,也让更多家长认识到其必要性,甚至导致这份教材在网上脱销。 在2017年8月,又一件儿童被猥亵案件被曝光。8月12日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发生了猥亵女童事件。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通报称: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嫌疑人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儿童性侵犯行为有相当大比例发生在熟人之间,而如何对被侵犯儿童进行后续保护、安置,也受到关注。 2017年11月,携程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引起热议,一则“携程幼儿园教师虐童”视频在网上热传。紧接着,北京一家红黄蓝幼儿园又爆出虐童事件。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回应表示,幼儿园发生的这样一些事情,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民群众刚性入园需求与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存在的矛盾。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力争在幼有所育上能够取得新的进展,准备采取五方面的措施。2017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曾曝出的疑似性侵信息,再次引发对相关法律的呼吁和儿童性教育的需求。2017年7月初,相关职能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立了加强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行业入职审查的制度框架。 2017年8月2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启动“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它标志着全国首个特定行业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禁止从业机制正式启动。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对曾经有强奸、猥亵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上海闵行区将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 2017年12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对4名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进行宣判。根据由淮阴区9家单位发布的《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在刑事判决生效一个月后,4名被告人的个人信息将通过司法机关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并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此举获得了众多支持。 这两个法律实践说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及从业禁止正逐步在全国推广开来,这为防范性侵儿童搭建起来一道基础防护网。建立完善的制度、健全的网络、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消除儿童伤害的潜在危险,这是儿童权利保护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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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时报】社会企业与公益市场化引争议2018-01-04社会企业和普通企业的差别在于是否以社会问题解决为其第一使命,其次才考虑股东分红等利润分配问题。当前社会企业在欧美包括东南亚一些国家得到了大量的实践,并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创新趋势。在这个背景下,中国公益界也开始讨论社会企业、B型企业、社会影响力投资等概念,并由此带来了关于公益与商业、公益与市场化的讨论。 公益事业从内而外可以简单划分为“慈善”、“公益”、“社会创新”三个圈层,是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到“渔场生态系统化改造”。当到了社会创新层面的时候,事实上,公益已经开始需要融合商业思维和可持续模式探索,而社会企业是其中探索之一,被认为主要可以解决传统公益组织不能自我造血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理论的探索落实到实践中,种种问题便暴露出来。2017年3月,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发起的“中国社会企业奖”入围名单公布,因为摩拜单车的入围而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尽管最终摩拜单车没有获得任何奖项,但引起的反思却十分重要。 这种反思与讨论在9月开始的“二光”之争中进一步凸显出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康晓光撰檄文《驳“永光”谬论》,称徐永光否认人的利他性,颠覆了公益的本质。两人的论战引发公益领域内的大讨论,让曾经引起热议的“公益市场化”议题再次被提起。“市场化”是否是实现公益的最佳路径呢?需要更多的思辨与实践验证。 案例1 摩拜单车入围“中国社会企业奖”评选 2014年,17家公益机构联合发起创立了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旨在促进跨界交流,推动行业发展及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2016年,社企论坛经过筹备,发起首届“中国社会企业奖”。2017年3月,入围名单公布,这个原本可能只在小规模范围内发酵讨论的奖项,因为摩拜单车的入围而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很多行业内的人质疑,摩拜单车是否能被称为“社会企业”,更质疑,如果摩拜单车入围甚至获奖,那么,其他共享单车是否就天然具有了“社会企业”的属性。 2017年6月11日,“中国社会企业奖”揭晓,摩拜单车没有获得提名的任何一个奖项。作为一个2015年1月才注册成立,却已成为估值超过30亿美元的“独角兽”公司,摩拜单车对“社会企业”身份的主动申请、跃跃欲试,在国内对“社会企业”还没有一个统一认识的时候,质疑与掌声并存,显得合情合理。 争议中入围 针对摩拜单车入围首届“中国社会企业奖”引发的争议,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认为争议本身是好现象,可以让原本社会关注度不够的奖项,变得为人熟知。 徐永光说,摩拜单车是社会企业,因为它的出现,解决了社会的某个痛点。一直以来,由于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不完备,市民大多面临从公共交通站点到家门口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或步行解决,或求助于黑车,安全隐患重重。 此外,摩拜单车还有效降低了碳排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失灵的有益补充,也是对市场需求空白的有效填补。 争议一方认为,摩拜单车的大规模投放还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乱停乱放的现象增加了社会的管理成本,而多轮融资的摩拜单车其首要目标也并非实现公共利益,并不认可摩拜单车入围社会企业,并认为它的入围还有可能使民众对当下并不普及的“社会企业”认知产生迷惑。 “社企”概念不明 基于不同的出发点,很多人看到了摩拜单车社会属性的一面,也有人看到了摩拜单车商业属性的一面。这是摩拜单车引发争议的主要原因。但从根本上来说,摩拜单车之所以会引发各方争议,是因为目前在中国学术界,对“社会企业”的认定,尚没有一套被普遍认可的定义和认证标准。 很多企业家将社会企业理解为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阿里巴巴、万达等巨头掌舵人都曾在公开讲话中表示,自己的企业也是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究竟如何定义?从学术界来看,社会企业并不是一个组织实体的概念,其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为了达成社会使命,通过商业的手段产生收入,使这种使命得以可持续发展。在这种过程中,社会企业有时是以公益组织的形式来实现,有时是以公司的形式来实现,是一个商业和公益的混合体。 至于商业和公益之间孰轻孰重,中国的公益圈有一个模糊的共识,社会企业是“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其第一目标是公共利益,追求商业利益是手段而不是目标。 案例2 “二光”之争 2017年,一场激辩搅动了整个公益圈。 希望工程创始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作为业内资深人士,在近几年内大力批判公益组织的低效能现状,宣扬“公益商业化”,试图引入市场化手段改革公益行业。 8月,徐永光出版集多年公益实践和观点之大成《公益向右,商业向左》一书集中讨论这一议题,再次宣扬自己的观点。 9月,与之有过二十余年交情的公益界大佬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康晓光撰檄文《驳“永光”谬论》,称其否认人的利他性,颠覆了公益的本质。两人的论战引发公益领域内的大讨论,让曾经引起热议的“公益市场化”议题再次被提起。 二人主要激辩人性本善/恶、利己/利他及由此衍生的关于社会问题解决和公益慈善走向的思考。如何在恪守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底线的基础上,让公益在当前转型中国发挥它应有的社会功能,值得深入思考。 徐永光曾多次在各种公益论坛上讲社会企业。他认为在能够形成商业模式的领域中商业效率更高,这类民营非企业单位应重新注册转型为社会企业,公益应当像商业那样玩。他觉得公益市场化是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入公益行业,实现公益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它需要打造公平的公益市场交易环境,让公益市场主体之间公平竞争,捐赠人可自由选择公益机构和项目。 作为今年公益界沸沸扬扬的“两光之争”中的一方,康晓光于“中国公益年会”现场再次回应了“向左向右”的话题。他指出,“左”更倾向于平等,所以“商业向左”这一说法没有问题;但“右”意味着更强调效率,而公益应该永远“向左”,它可向商界借用技术、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即“术”这一层面的元素,但不代表可以“公益向右”;而今天商业与公益的结合,原因实际上就是“人类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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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益研究院】2017盘点|儿童福利研究中心2017精华盘点2018-01-04双十二的另一种打开方式:中国困境儿童关注日 2017年12月12日迎来了第七个中国困境儿童关注日。为什么要选择这一天呢?因为12月12日,意味着“一二一二,人生一起起步”,希望能借此行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困境儿童的关注和支持,帮助他们在人生的起步阶段,战胜困境,快乐成长。 困境儿童是指哪些儿童呢?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其中对困境儿童进行了定义。困境儿童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根据《2017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社会服务统计资料》显示,2016年我国有46余万的孤儿,798.5万儿童处于贫困状态,其中近66%是农村儿童;民政部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数据显示,农村留守儿童共计902万。不仅如此,儿童重大疾病和各种罕见病,遭受虐待......不计其数的孩子正承担着你难以想象的困境。 儿童有哪些权利? 11月20日,我们迎来了2017年的儿童权利日,本文向大家具体介绍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了儿童有哪几方面的权利。希望能为各位儿童主任们提供帮助和便利。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儿童权利的保护,不断完善与儿童相关的法规政策,保障儿童营养、卫生、教育、安全保护、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权利,为儿童提供的津贴和服务也越来越丰富。在保护我国儿童权利行动中,各位儿童主任担负着完成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最后一公里递送的责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听见你的声音——儿童听力障碍救助资源指引 为了更好地进行“儿童大病救助指引”,2017年中国公益研究院儿童福利研究中心整理了儿童听力障碍救助资源,希望信息的传递能够搭起爱心的桥梁,帮助听障儿童走出无声的世界。 听力障碍是新生儿及学龄前儿童常见的缺陷之一。新生儿先天性听力损失发病率约1-3‰,而学龄前儿童听力障碍比例可高达19.5%,这其中包括了永久性听力损失及传导性听力损失。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听力残疾率为2.11%,其中0~6岁13.7万,每年至少新生2万左右听力残疾儿童。 以智库力量,打通困境儿童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标志着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从补缺型向普惠型全面转型升级。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编发的2017年度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新鲜出炉,在总结2016年度儿童领域进展的基础上,探讨在全国68万个村居普及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为3亿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队伍支持的方案。 儿童福利和保护国际研讨会在海口举行 2017年12月5日联合国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之际,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国际公益学院、美国芝加哥大学Chapin Hall儿童研究中心和美国芝加哥大学北京中心共同举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海南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承办的“儿童福利和保护国际研讨会”,作为“世界联合公益慈善周”活动之一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 儿童大病救助,为了世界上最娇嫩的花朵 儿童是世界上最娇嫩的花朵,他们的病痛牵动着每个人的心。2017年国家全面推进了8类大病保障,其中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两种儿童大病。 全国首例“异地撤销监护人资格”,家长管不好国家就出手! 2017年6月,江苏南京法院公布了该市首例、江苏省第6例撤销监护权案判决结果。安徽法院判决该省首例撤销父母监护人资格案,该案是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提起的异地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餐”来啦!看看贵州是怎样做的 2017年春季学期起,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也能吃上“营养餐”啦!七星关区将对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确保每餐至少“三菜一汤”,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 这些专业培训与援助,让“星星的孩子”终能拥抱阳光 2017年,“星星的孩子”也就是自闭症儿童多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受到媒体及大众的关注。这种疾病,每42个男孩以及每189个女孩中就有一位,全球共有3500万人患有此病,患病儿童就像遥远夜空中的星星一样独自闪烁,无法和外界正常交流。 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希望通过本文专业培训与援助的介绍,让这些“星星的孩子”终能拥抱阳光。 儿童主任模式有进展,来看安徽怎么做! 2017年1月24日,安徽省民政厅会同妇儿工委、教育厅、公安厅、人保厅、卫计委和残联7个部门发布了全国首个儿童保护专干工作规范——《安徽省儿童保护专干工作规范》,自2017年3月1日将正式实施。这是安徽省在全省村(居)设立儿童保护专干(儿童主任)后的又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