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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 县域社会组织互联网筹款如何“破圈”?2022-12-14“县域社会组织已逐渐成为中国公益领域重要的底部力量,而资金是县域社会组织在发展中面临的最大的挑战。数据显示,74%的县域社会组织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近六成县域社会组织持续通过互联网募捐平台进行筹款,但只有6.78%的机构有专职筹款人员。”近日,《县域社会组织互联网筹款模式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对我国县域社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募资难、资源少等重点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发挥县域社会组织的底部力量和互联网募捐平台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入剖析。 据了解,该报告是在腾讯基金会和南都公益基金会联合发起的“千百计划|百个项目资助计划”支持下,由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联合北京七悦社会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七悦公益”)、上海静安区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方德瑞信”)共同发起的县域社会组织互联网筹款趋势分析与模式研究项目。 报告指出,县域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创新社会力量培育的重要阵地和解决基层社会问题的重要力量。互联网筹款的发展,给县域社会组织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报告也明确,资金是目前县域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挑战。 此次研究共获得224份样本,其中有效问卷202份,报告选取了32家县域社会组织及其相关对象进行了深度访谈,通过质性为主、量化为辅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总结出三类县域社会组织的发展形态,指出了当前县域社会组织互联网筹款的挑战及困境,总结了县域社会组织的筹款模式和关键能力要素和未来行动的方向性建议。 七悦公益项目官员许英对报告进行了详细解读。她指出,县域社会组织存在“四圈层”筹款模型。其中,核心圈层是项目团队和项目实施地,即筹款方或运作方;第二圈层是项目兼职人员和志愿者团队;第三圈层是基于对公益本身理解而进行捐赠的群体;第四圈层是非纯粹公益动机而捐赠的群体。“不同圈层之间捐赠参与程度是逐渐降低的,公益带来的价值感和内在动力可能也是越来越弱的。县域社会组织的捐赠路径,主要从核心圈层和第四圈层发出,从核心圈层扩展出来或者从第四圈层深入到项目核心。” 县域社会组织筹款如何“破圈”?报告建议,县域社会组织可以从“以项目为中心”和“调动捐赠人参与活动为中心”两个筹款视角,基于自身的情况设计筹款活动。“四圈层”筹款模型同样适用于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线上+线下筹款情形,其核心更贴合于县域,尤其是能够充分利用县域社会组织的筹款优势。 报告指出,74%的县域社会组织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近六成的县域社会组织持续通过互联网募捐平台进行筹款,但只有6.78%的机构有专职筹款人员,以机构负责人负责筹款居多。 报告还分析了县域社会组织存在的五个缺点及待提升空间:一是缺乏相应视野,无法利用好有限资源;二是缺乏品牌项目,忽视了筹款内功;三是停留在第四圈层,未意识到需要改进;四是互联网募捐平台渠道不畅通,缺乏外部资源;五是现代公益理念不足。 基于上述分析,报告建议,县域社会组织外必须重点打磨自身产品模式,提升捐赠人对项目的价值认可。对于枢纽型机构而言,更应给予县域社会组织相应的能力建设,搭建共同发展的平台,持续陪伴其成长。此外,报告提出,支持县域社会组织发展的基金会不妨以项目形式支持县域社会组织专业能力提升,同时支持县域社会组织筹款能力提升。 报告建议,作为促进行业发展重要因素的互联网募捐平台,可以将县域社会组织纳入其服务视野,汇集优秀的互联网筹款案例,形成相关技术支持工具。在推动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广大研究者及实践者应充分考虑县域的特点,认识县域公益的价值并予以持续的关注。此外,报告提出,县域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建议政府部门给予县域社会组织更多发展空间和时间。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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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收:《2022年乡村小学阅读状况调研报告》2022-12-02来源: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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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对剧本杀、文身、医美等作出回应2022-11-29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30多年来,已经过4次修订,不断顺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本次的修订草案,针对剧本杀、文身、医美等新兴服务和家庭保护、校园欺凌、健康上网等社会热点问题,都作出了回应。当下,以沉浸式体验、角色扮演为卖点的剧本娱乐活动受到年轻人追捧。记者在美团平台北京地区搜索发现,不少商家推出的儿童剧本杀活动,价格为约90元至360元不等。修订草案第二十九条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文身、医美等关键词也被写入修订草案中: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于违反条例的主体,修订草案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可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11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2)》指出,当前,未成年人上网普及率已近饱和,未成年人近半年内的上网率达99.9%,显著高于73%的全国互联网普及率。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形势和任务发生新的变化,未成年人课业负担增加,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影响深远,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量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呈上升和下降的交叉态势。早在两年前,全国人大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在原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基础上,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章。在此基础上,修改草案鼓励社会参与,强化社会治理,净化网络空间,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其中,修改草案第三十二条指出,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对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现象,修改草案提出建立防沉迷制度,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产品和服务设置相应的管理功能,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在调研中,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发现,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高,但专业能力相对缺乏,专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不多。关于强制报告制度,调研中,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反映,落实报告责任还面临发现难、分不清的问题;有市民提出,存在检举处置不及时现象。可以说,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中,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方构成的保护闭环必不可少。修订草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构建全社会共同保护的基本格局和工作体系,明确了监护人及家庭的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学校教育、保护职责,促进家校协同保护。修订草案第十九条提出,学校、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健全并落实保护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护工作机构,建立、实施下列保护工作制度,维护未成年学生、幼儿在校(园)合法权益,其中包括防控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性侵害、性骚扰以及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等。第二十七条指出,本市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开展下列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专业服务。这些服务涉及家庭教育、心理辅导、法律援助、教育矫治等多个方面。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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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以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为抓手,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2-11-28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针对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部署。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能动、集中统一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以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为基础,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以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为抓手,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完善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机制为重点,不断强化综合司法保护。最高检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持续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做实诉源治理。检察机关要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各地要因地制宜研究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专职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加强政治引领,提升专业素能,加强监督制约。同时,要加快“数字未检”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社会公益、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来源:央视新闻、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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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工委:未成年人沉迷游戏问题已基本解决2022-11-252021年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这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的防沉迷政策施行至今已是第15个月,落地效果如何?伽马数据曾在去年11月发布的报告中预估,2021年未成年人流水占比将低于4%,未来这一比例还将持续下降。2022年11月22日,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中国游戏产业研究院联合伽马数据共同发布了《2022中国游戏产业未成年人保护进展报告》。报告研究显示:超七成未成年人每周游戏时长在3小时以内。防沉迷系统已覆盖超九成未成年游戏用户2022年,我国19岁以下网民规模已达1.86亿人,占我国网民总数的17.6%。其中9岁及以上未成年人手机持有率达到了97.6%,手机设备在未成年群体的普及、以及在缺乏引导和未树立自身完善世界观与价值观的条件下,引导未成年人适度网络娱乐、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成为重中之重。最新防沉迷新规要求,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同时,网络游戏企业还要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伽马数据的报告显示,在新规作用下,每周游戏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未成年人(包含已不玩游戏的未成年人)占比增长至75%以上,更多的未成年人被纳入防沉迷系统监管中。从家长反馈的未成年人游戏时长分布来看,未成年人的每周游戏时间较2021年得到进一步降低,未成年人游戏沉迷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从具体企业的数据来看,腾讯2022年最新的第三季度财报显示,2022年7月腾讯未成年人游戏时长同比大幅下降92%,占本土市场总游戏时长比例仅0.7%。在此前2021年三季度财报中,腾讯曾披露,于2021年9月,未成年人在腾讯本土市场游戏流水的占比为1.1%,较2020年9月的4.8%显著下降;未成年人在腾讯本土市场游戏时长的占比为0.7%,较2020年9月的6.4%显著下降。在实名认证的基础上,为提升游戏防沉迷系统的执行效果,腾讯游戏将AI技术应用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利用AI判断实际游戏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并通过AI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二次核验,减少了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注册账号进行游戏的情况。在持续的优化升级下,腾讯人脸识别日均拦截率从72%上升至82%。盛趣游戏透露,截至2022年上半年,盛趣游戏自营平台未成年注册用户占比从2021年的0.9%下降到0.05%;未成年注册用户充值占比从0.009%下降到0.0005%,未成年玩家充值金额占总流水的比例不到十万分之一。根据中手游的财报数据,2022年上半年,其未成年用户消费占比降至0.0029%,相较去年同期的0.026%降幅接近90%。中手游表示,在防沉迷系统作用下,中手游旗下游戏环境明显改善,家长投诉、退款申请等情况均出现下降。此前2021年Q2电话会议上,网易透露其未成年用户消费流水占比不足1%。三七互娱同样在2021年8月表示,其未成年人充值流水占比低于万分之五。伽马数据显示,游戏企业防沉迷系统已经覆盖九成以上未成年游戏用户。在具体措施上,游戏防沉迷主要围绕实名认证展开,同时结合人脸识别、适龄提示、家长监管平台等多项举措,来帮助未成年人规避游戏沉迷现象。从用户端来看,有超过九成未成年人在游戏过程中被要求进行实名认证,超过76%的未成年游戏用户遇到过人脸识别验证。人脸识别遏制了未成年人冒用身份信息的行为,提高了基于实名认证的防沉迷体系的有效性。防沉迷的灰色地带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当下未成年防沉迷仍存在一些绕过防沉迷监管的途径,以及家庭监管和黑灰产层面的问题。在游戏产品层面,大部分游戏对于未成年用户的识别依赖于账号注册时用户提供的身份信息,当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时,会直接导致防沉迷系统对该部分用户失效。伽马数据显示,超过35%的家长允许孩子用自己身份注册游戏账号,直接或间接地协助未成年人超时游戏。而在家长允许外,未成年人也常会通过冒用其他亲戚、朋友等成年人身份信息的方式来绕过企业防沉迷系统监管,冒用身份信息是限制防沉迷系统发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黑灰产业层面,游戏账号交易、销售破解版游戏等行为直接对游戏防沉迷工作效果产生负面影响。账号交易让部分未成年人可通过购买账号绕过防沉迷系统监管,售卖破解游戏则是为未成年人绕过实名认证提供了另一途径。游戏企业鹰角网络表示,作为厂商,公司目前所取得的成效主要还是使用科技手段,以平台为主实现的效果。而在当前阶段,未成年人冒用账号、账号交易等行为仍然存在漏洞可钻。厂商侧较难实现百分百精准识别和拦截。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多方齐抓共管以杜绝这类问题的出现。此外,由于技术和成本壁垒也会导致人脸识别难以普及。部分头部游戏公司引入了基于大数据的用户行为识别与人脸识别功能,对疑似未成年人进行二次认证。但对于中小游戏企业来说,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在技术开发、用户信息保护、运行成本等方面存在客观壁垒,短时间内难以普及。此外,伽马数据提到,在新规落实后,未成年人的娱乐行为从游戏向其他活动转移,根据用户调研,当前仍具备游戏习惯的未成年人在游戏受限后,往往会将时间投入到短视频与网络视频,这一比例达65.54%和48.02%。中国艺术研究院当代文艺批评中心主任孙佳山表示,未成年人保护不能仅仅满足于停留在对未成年人游戏时间、游戏行为的简单限制,而是更应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背后的各阶段行为逻辑、心理特征等角度入手,找到科学的规律,进而加以积极的、正面的引导,既充分满足其一般的文娱需求,也间接促进其更好的成长发育。在这个意义上,我国游戏领域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不能成为行业发展的阻碍,而是要通过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有效的促进行业有序发展,要对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起到引导作用。”中国传媒大学游戏设计系系主任张兆弓表示,关于中国游戏行业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一定要全方位地考虑了中国游戏行业发展的特色,同时要对现阶段的发展情况进行充分调研与分析。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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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非法社会组织?一文带你了解非法社会组织真面目2022-11-23日前,公安部刑侦局专题制作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警示视频和普法微信,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显著特征以及如何辨别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总结。2021年3月20日,民政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打掉非法社会组织1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9名,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1亿元,会同民政部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意见》,始终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的严打高压态势。民政部公布11批次已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名单573家,公布9批次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87家,并对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进行排查,至今已分13批次关停了165家处于存续状态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 那么,哪些组织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这是最常见的类型;二是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三是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为何屡禁不绝? 非法社会组织非常狡猾,绞尽脑汁用各种方式让人信任其“真实性”和“权威性”,便于其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分析,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 一是名称让人真假难辨。很多非法社会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等名头,有的在名称上与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仅一字之差,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社会公众难辨真假。 ❖ 二是活动领域“蹭热点”。非法社会组织善于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热点,吸引眼球。 ❖ 三是组织形式“品种繁多”。非法社会组织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令人防不胜防。 ❖ 四是包装宣传“高大上”。有些非法社会组织特意在党政机关办公地附近或附属场所租用办公场地,有的拉拢一些退休党政干部或社会名人“站台”“代言”,有的找各种媒体为自己进行宣传“贴金”,用各种手法增加其“可信度”。 ❖ 五是用合法外衣做掩护。有的非法社会组织千方百计“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有的与合法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有的想方设法成为事业单位的下设机构,鱼目混珠。 如何有效识别非法社会组织?提醒大家注意,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加其活动时,务必注意核查身份,对于无法辨别是否为非法社会组织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进行精准识别:一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页面进行查验,可以获知其是否登记。 二是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我要查询”,也可查验其合法性。 当您在生活中发现疑似非法社会组织,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投诉举报”栏目,提供该组织活动信息、主要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线索信息。发现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依然活动的,请向公安机关举报。(来源:“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拓展阅读:一、已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二、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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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布意见,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2022-11-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文明办、民政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文明办、民政局、团委,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以下统称社会应急力量)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适应国家新一轮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着眼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动员引导,统筹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二)基本原则。深入发动,多方参与。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切实把有志于应急管理事业的志愿者凝聚起来,积极投身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等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应急力量的良好氛围。分类引导,突出特色。根据辖区内灾害事故种类,确定适应不同救援任务需要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类型,明确目标方向,搞好功能定位,突出应急特色,实施重点引导,进一步强化其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着力打造一批能够担负不同急难险重任务的应急骨干队伍。搭建平台,创新发展。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社会应急力量搭建任务对接平台、技能提升平台、资源保障平台、表彰激励平台,创造开展工作的有利条件;大力推动创新实践活动,借鉴有益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服务内容,拓展发展空间,释放内在活力,不断提高建设实效。依法规范,注重诚信。坚持依法依规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强化灾害现场救援协调保障,将好的经验和做法提炼形成法规制度和政策标准,实现权威高效、公平有序;推动社会应急力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初心使命教育,不断强化其诚信自律、服务人民和遵规守纪意识。(三)发展目标。利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治理有序、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应急力量体系,以社区为重点的网格化、制度化组织系统基本建立,以防灾减灾救灾为主要任务的应急联动机制健全顺畅,以引导、扶持、鼓励为手段的政策保障措施更加有力,以广泛参与、共建共享为特征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形成一大批管理规范、技能精湛、作风过硬、严格自律、情怀高尚的社会应急力量。二、主要任务(一)统筹规划发展。把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本地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设计好发展的目标、类型、规模和能力指标等要素。民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有关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按照符合登记标准条件、符合本地区防灾减灾救灾需要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成立。根据时代发展对应急志愿服务的要求,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网络体系,有规划、分专业、常态化做好志愿者骨干队伍的建设储备,努力打造适应多种领域需求的应急志愿者队伍。(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出台实施适用性、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的社会应急力量制度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必要补偿。完善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向社会应急力量提供优质专属保险产品,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三)强化能力建设。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社会应急力量训练保障体系,规范培训大纲、训练教材、考核标准,组织能力测评和比武活动;探索建立社会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等共享共用训练资源和联合开展培训演练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依职责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完善应急救援、应急志愿服务预案,开展实案化实战化训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四)做好应急动员。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开展灾区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积极参与监测预警、信息传送、防灾避险、紧急疏散、自救互救、物资抢运、心理疏导、创伤修复等工作。开展应急物资保障,参与预置预储和揽收、运输、配送,以及救援救灾物资接收、分发等工作。做好应急舆论动员,增强灾区群众信心,形成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做好应急科技动员,建立关键应急技术装备资源数据库,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有科技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资源保障联动机制。(五)规范救援行动。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以下简称现场协调机制),落实必要的工作和保障条件,平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当发生重特大灾害时,相关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灾情和本级人民政府指令及时启动现场协调机制,利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灾区救援需求信息,并掌握处理救援、救助信息,为社会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行动提供信息咨询、报备统计、任务管理、装备物资补充协调、救援和撤离灾区保障等支持,确保救援救灾秩序。(六)坚持正向激励。注重在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发现优秀社会应急力量,对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基础扎实、现实表现良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利用多种方式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结合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最美志愿者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先进社会组织、青年岗位能手、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等,开展重大典型的挖掘和表彰工作;对标应急需要、群众期盼,打造高质量的应急志愿服务项目,提升口碑度和含金量,不断释放品牌效应。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强化社会影响力和榜样带动力。(七)加强日常管理。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备勤、训练演练、预案制定,以及人员、标志、行动管理等制度,保持正规工作秩序;完善队员招募、培训、考核、晋级机制,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应急管理事业中来;建立装备保管、维修、调用等措施,确保装备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相关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研究培育应急救援领域志愿服务组织、枢纽型组织等社会组织。(八)开展诚信评价。研究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参加应急管理工作诚信评价制度,建立指标体系,开展等级评定;健全完善多部门、多主体联动评价机制,实现评价情况互通、诚信等级互认,将诚信评定情况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落实资助、扶持、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完善惩戒约束措施,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不服从指挥调度、虚报瞒报情况、违规发布信息、盲目组织救援等不良行为的社会应急力量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三、组织实施(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应急力量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党建引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保证发展的正确方向。突出社会应急力量骨干人员培训,不断强化为党工作、为国家服务、为人民奉献的责任意识。加强社会应急力量思想政治工作,关注队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组织开展为社会应急力量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活动。(二)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坚持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推动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配置资源,实施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建设保障工作,为社会应急力量开展业务培训、装备更新、能力建设等提供支持服务。加强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子。(三)培养应急工作作风。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培育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强化诚信教育,在参与应急管理工作中说真话、报实情、干实事;培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加强养成教育,注重从一点一滴抓起,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在任务面前闻令即动、快速反应;培育令行禁止的战斗作风,强化纪律教育,注重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摔打锻炼队伍,塑造敢于直面挑战、勇于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本意见主要对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等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明确了有关要求;相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指导管理的,从事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的组织可参照本意见执行。应急管理部 中央文明办民政部 共青团中央 2022年11月3日来源:应急管理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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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儿童被性侵,家长可以这样教育→2022-11-2211月18日是“防止儿童性剥削、性虐待和性暴力及促进受害者疗愈世界日”。今年3月,“女童保护”2022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等发布《2021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其中几组数据尤其引人关注:2021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223起,表明人际关系的有198起,其中熟人作案160起,占比80.80%,比例一直居高;从受害人数量上看,男童107人,占比18.80%,男童遭遇侵害的比例与往年相比呈上升趋势。性侵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可能伴其终身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精神科主任、知名专家崔永华教授告诉记者:“性侵不仅会对孩子生理造成严重伤害,对心理也常导致明显而持久的影响,甚至会影响终身。”崔永华表示,这种心理影响一般分为初期影响和长期影响。“初期影响类似于儿童的一般应激反应,比如恐惧、焦虑、易怒、抑郁、冲动、注意力难以集中、日常生活退缩等。” 崔永华说,不同年龄孩子反应有所不同。比如,学前儿童会害怕、做噩梦、退行(比如遗尿)、 带有性特征的行为以及攻击行为;学龄儿童除上述症状外,还有学校适应、同伴相处及学习困难的可能;青少年往往会用外化的不良行为来表达内心痛苦,比如吸毒、违法,甚至自残,进而出现抑郁及反社会行为。长期影响就是长期来看容易导致各种慢性或更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崔永华说,其中有四种情况需引起家长高度重视。一是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表现出PTSD的部分或全部症状,临床综合征表现为噩梦、创伤事件的闪回、面对威胁时的无助感和焦虑感。二是心境和情绪障碍:这种情况会在青春期后期和成年期加剧,并可能导致自残及自杀行为。三是人际关系障碍:难以信任他人、与父母交流困难,育有子女后也难以和自己的孩子交流。四是物质滥用:处于长期情绪痛苦会借助酗酒和吸毒方式,用以暂时缓解低自尊和孤独感,应对不愉快记忆和现实中的压力,以求一时的放松和解脱。在社交网络中儿童面临越来越多性剥削的风险韩国“N号房”案件发生后,引发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所谓韩国“N号房”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即时通信软件Telegram,开设多个聊天室,共享非法拍摄的性剥削视频和照片,聊天室大都以数字编号命名,只有付费成为会员才能观看。在这一案件中,多达74名女性受到性侵,其中还有16名未成年女性,年龄最小的受害者刚刚11岁,加入所谓“房间”共享色情信息的用户竟然多达26万人。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告诉记者,传统上的“儿童性剥削”发生在线下,很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认识仍旧停留在这一阶段,认为只要在视线可及范围内管好孩子,就能有效避免遭受性侵害。但社交网络的快速发展早就已经改变了这种局面,当下越来越多针对儿童的性侵害发生在线上,尤其是发生在社交网络当中。换句话说,在社交网络中,儿童面临越来越多性剥削的风险。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教育部签发了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完善了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2021年12月27日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讲话中表示,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要依法严惩。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一般不得假释。今年2月1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在会上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以及预防学生欺凌等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机制。今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今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今年11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这起猥亵儿童案一审依法开庭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全国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防性侵家长能做些什么?《“女童保护”2021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超九成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对未成年儿童进行性教育、防性侵教育;但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还缺乏全国性、制度性安排,迟迟难以普及。崔永华认为,避免儿童遭受性侵害,预防教育很重要,家长一旦发现孩子被侵害后,千万不要沉默,应及时寻求专业帮助。未成年人防性侵,家长能做些什么?这几句话,请讲给孩子!一是让孩子知道身体是自己的,没有人可以触碰,孩子有权制止任何想要触碰他们身体的人。二是教会孩子了解身体隐私的概念,让孩子懂得适当触摸和不当触摸之间的界限。三是帮助孩子知道如果发生不好的触碰时,可以找谁得到帮助。可通过和他们进行角色扮演,让孩子知道如何告诉他人。四是尽量不要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应多关注子女的成长,教会孩子保护自己的能力和最基本的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异性交往礼仪。同时鼓励孩子倾诉,让孩子养成无论感觉到困惑或恐惧都愿意和家长倾诉的习惯。五是小心社交软件,很多犯罪分子是打着招聘童星、模特的名义进行犯罪联系。同时,在社交网络上,以个人信息名义的恐吓、以利益诱惑时,未成年人要及时告诉父母,在父母帮助下处理,有的需要及时报警。性侵一般具有较高的隐蔽性并且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伤害巨大为未成年人筑牢防性侵的保护墙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来源:衡阳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