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有新益!公益共创中的蝶变信号2022-05-23数字时代,公益成为助力社会进步的催化剂。继去年腾讯倡导行业“数字共建”后,5月20日,2022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以“数字有新益”为主题线上举办,104位嘉宾、2000家慈善组织、100个公益技术项目悉数亮相,聚焦于公益数字化成果共享和交流。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在致辞中披露,近三年来,每年都有超过100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2021年,通过互联网募集的善款接近100亿元。如今,“捐步”“捐微笑”“看视频”等行为公益增多,参与门槛逐步下调,公益是否还存在门槛引发热烈讨论。互联网让捐赠人、受益人、公益机构更加高效链接的同时,如何保护多方隐私也受到关注。“千百计划”为公益机构“数字化赋能”后,哪些项目值得期待?数字技术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的当下,公益创新面临着巨大挑战和思考。数字有新益,将为你揭开面纱。“公益隐私”保护有新益 一直以来,公益行业中捐赠人数据都是一个相对敏感话题,隐私保护成为重点。平台数据如何与公益机构共享,公益机构如何更好地服务捐赠人也值得探讨。2022年,腾讯公益平台推出“双轮驱动”战略,对用户和机构方进行升级。用户方推动“打造公益内容生态”,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方式直接让受益人、公益机构了解和参与到自己关注的公益项目中,建立捐赠人和公益项目之间更实时更精准的情感连接。腾讯公益平台负责人刘琴曾经对公益机构做过调研,并抛出一个问题:如果将捐赠人数据全部开放给公益机构,如何服务捐赠人?得到的答案大多都是可以给捐赠人打电话。但捐赠人在完成捐赠后,服务需求可能包含开具发票、项目追踪、善款监督、受益群体反馈等一系列需要,这些服务能否靠公益机构自身全部完成?刘琴表示,在公益项目繁多的当下,曝光大、口碑好、公信强的平台成为捐赠人首选。捐赠完成后,公益机构给捐赠人致电,但对于服务捐赠人、满足其需求可能还有差距。谈及捐赠人管理,刘琴说,腾讯公益3.0平台会为公益机构提供数字化工具让其更好地服务捐赠人;捐赠平台提供“企业微信”等工具,一键触达公益机构负责人,与之建立联系。无论是善款追溯、发票开具、受益反馈,捐赠人都能直接与公益机构对话,这利于公益机构捐赠人管理,利于捐赠人隐私保护。如,4月11日,腾讯公益首期“公益股东人”大会在线上举行,超过2300位爱心网友参加了大会。其中,“满天星公益图书馆”项目捐赠人以“股东”的身份受邀进行询问。“股东”们的提问可谓是拳拳到肉,项目进展、善款去向、受助反馈等一一进行询问。对此,公益机构也一一做了公开回应。那么,公益机构是否存在隐私?信息公开应该到哪种程度?在刘琴看来,财务信息和项目信息最应该公开透明。捐赠和支出的财务数据必须向公众披露,这是公益机构的社会责任,也是信息披露的最低门槛。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物资采购、供货选择、成本比价的过程都可以公开,让公众看到更加透明的公益。刘琴介绍,腾讯公益平台上约有30%是物资捐赠,可以得到较好的公示机会:第一,物资采购渠道、多方比价、后期分发都可以做到公示;第二,物资向省、市、县拨付过程中,流转、仓储、损益等也可以公示。目前,腾讯公益也在做一些领域的透明度尝试。如医疗救助领域,平台与公益机构间就进行着双向选择,善款是否直接进入院方成为双选指标之一。“一些从事医疗救助的公益机构募得善款直接打给医院,由院方统一支出诊疗资金,并将明细向社会公示。这种方式将有效降低医疗救助各项风险,增强公众信任感。这种公益机构在腾讯公益平台上筹款能够获得更多的数字技术支持。反之,公益机构将善款直接打给受益人,由受益人支配自行医疗,我们不予提倡,其相应获得的互联网技术支持较少,但仍可以腾讯公益平台上募款。”刘琴说。“行为公益”科学加持有新益近几年间,腾讯公益从99公益日,发展到多时、多地、多场景的地域场嘉年华。以湖北数字公益节为例,该活动因地制宜,从“集中爆发到细水长流”,行为公益从“单一化到多元化”,公益门槛逐步降低,覆盖人群日益延伸。如“捐步”项目,标准从10000步降为6000步,因低门槛、易参与、范围广吸引着众多人士加入。早期,一些捐步项目设置步数较高,导致参与者满怀期待后最终放弃。随后,项目逐步调低步数要求,让参与者易于加入。那么,多少步数算是适中,最利于项目开展?刘琴表示,10000步捐赠门槛,从一开始就不是拍脑袋想的,而是项目团队找了很多资料后才敲定的。但实施了一段时间后,陆陆续续又收到新的研究反馈,认为10000步不符合人体运动学要求,对膝盖、腿部等关节带来不利影响。这种说法是否科学,捐步项目降低步数多少为宜?项目组开始从科学依据上找答案,他们查阅国内外大量文献,访谈运动领域专家学者,最终确定6000步较为合适,这比10000步更为健康。“我们不希望用户为了完成捐赠进行有损健康的运动,这并非捐步项目的初衷。我们更需要引导用户做公益的同时健康快乐。”刘琴说。刘琴表示,公益参与门槛持续降低是一种必然趋势,其他公益项目在科学设计的前提下也可能降低门槛,公益的初衷就是希望有更多人来参与,一块做好事。 低门槛,让参与者易于获得肯定和反馈,不同类型和能力的人尽其所能就能帮助他人获得捐助,这无疑可以更加激发参与者的热情和欲望。除了走路“捐步”外,一些只要行动就能达成公益目标的项目正被逐步推出,如“捐微笑”“看视频”“在线开会”“答题”等都成为行为公益的范畴,人们通过参与项目获得机构配捐,完成公益心愿。但此时,一个新的问题开始显现: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公益行为,可以被纳入行为公益的范畴,从而获得机构捐赠支持?刘琴认为,“看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行为公益,要看这个行为背后是否具有公益属性。为了获得配捐去看视频、获得小红花,我不认为这是一种行为公益。看视频获得小红花,又帮助了他人、产生受益对象,才能叫行为公益。”刘琴也坦言,公益行为并非由腾讯公益一家定义,其需要更多人参与,提供多元视角,秉持开放态度,共同引导开发。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公共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师曾志表示,从外界来看,参与公益就不应该设置门槛;从内在来看,个人参与公益的门槛亟需提升。“传统公益帮助苦难之人,但现代公益应该帮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师曾志指出,腾讯公益用行动构建起一种并非捐钱的现代场域,让每个人都能参与,去反思、去行动、去鼓励。“这并非一次性行动,而是一个不断在慈善力量的牵引下发展的过程,会产生思想观念的变化。”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公益源自每个人自发、自愿、自省的发心,应当无门槛。但从管理学角度来看,公益也需要一些适度性门槛,毕竟公益仍有成本。如成立一家基金会,可能从监管和成本角度都需要门槛。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益成本可能会降得很低,那时候公益门槛就会更低。”“小红花”人设打造有新益 作为腾讯公益的品牌符号,“小红花”经历了探索、试错、迭代的过程。2018年,小红花在“99公益日”中首次登上腾讯公益平台。2019年,小红花正式成为品牌符号被固定。2020年,小红花有了守护者“小红花人”,给做好事的用户“签发”小红花。2022年,小红花用户通过公益行为积累小红花“爱心账户”,捐助指定的公益项目。从“公益账户”到“小红花公益账户”,迭代的背后是市场倒逼还是自我变革?刘琴介绍,小红花最开始是以“小红花商铺”的形式出现,爱心用户参与公益后获得小红花,用其在商铺里兑换自己喜欢的物品,成为一种公益方式。小红花一经推出,热度颇高,但一些弱点也暴露出来。如,小红花商铺兑换时间是上午9时开启,基本在5分钟之内,商铺内可以用于兑换的商品就会被兑换完毕,这让刘琴及团队陷入思考:爱心用户参与公益活动后获得的小红花全部用于兑换商品,这是否偏离了活动的公益属性?在他们看来,小红花本是号召用户参与公益、培养公益习惯的一种回馈,并非优先用于兑换商品。“光速”兑换行为,唤起了团队产品改革的意识。很快,“小红花商铺”被改成“小红花公益账户”,爱心用户的每一次公益行为都能通过小红花的方式予以记录,小红花的积攒数量、使用数量、使用频次都能有记录可查询。随后,再次升级的“小红花公益账户”将爱心用户的小红花余额(朵数)调整为显示用户参与公益以来所有的小红花数量,记录用户公益轨迹,告诉用户公益行为产生的整体公益价值;同时,又能将积攒的小红花再次向公益项目进行捐赠,形成小红花的再次公益,放大公益效果。 根据腾讯公益平台设计,用户参与公益项目后,就能获得一朵小红花,作为激励物品,多次公益就能获得多朵小红花奖励。小红花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兑换公益产品(院线8折票、美食券等)。同时,用户还可以将小红花积攒后重新捐赠给更多公益项目,让公益行为再次呈现,这让参与者公益行为意识增强。“喜憨儿曲奇制作课”是首个可直接用小红花捐赠的公益项目。2021年,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和爱德基金会共同发起了“喜憨儿曲奇制作课”项目,爱心用户每捐出89朵小红花,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就给“喜憨儿”捐赠一节曲奇制作课,他们将会获得专业指导和实践场所,助其更好融入社会,更有尊严的生活。1月5日,“喜憨儿曲奇制作课”公益项目上线不到5个小时,就有443名用户捐出4.5万朵小红花,提前解锁了当天的小目标——募集“500节曲奇制作课”。2022年,“小红花公益账户”进一步升级,为爱心用户打造专属公益徽章,根据用户公益时长和行为轨迹,推出“爱走路的人”“爱学习的人”“乐善好施的人”,用以给用户辨识。“小红花升级之路中,不应该强调兑换,应该强调公益参与者的人设,这符合小红花公益推出的初衷。”刘琴说。“数字协同”共建有新益 2021年,腾讯公益发起“千百计划”和“技术公益创投计划”,通过资金、技术和资源支持解决公益机构遇到的问题,提升公益行业数字化能力。到目前为止,共有867名机构筹款人员和53个创新公益项目得到了资助,搭建了在线学习平台。2022年,在机构服务层面,腾讯公益从捐赠人的需求出发,探索数字化工具如何更好地提升捐赠人参与公益项目的体验。比如,520活动上线的公益项目具像化数字化反馈工具,一方面提供更多的具像化反馈工具将公益机构服务更加及时、透明、有效地提供给捐赠人;另一方面通过技术的方式,将传统信息录入型的反馈变成信息自动化的反馈。同时,腾讯公益联合壹基金“温暖包”项目对信息回馈“颗粒化”,每一步都追溯;联合爱佑慈善基金会“医疗救助透明化平台”对患者、医院及救助等信息整合,助力项目透明合规;联合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共建“数字化项目评估模型”。2022年,腾讯公益通过技术共创来解决公益行业痛点问题,在公益行业公信力、执行效率、用户服务管理等问题上,腾讯公益都将参与共建。比如,大病项目此前经常被人质疑,但又是切实的社会痛点。腾讯公益联合爱佑慈善基金会,通过数字化平台整合患者、医院及救助等信息,助力这个领域的透明化和合规建设,期望能一点一点带来积极的改变。爱佑慈善基金会数据技术负责人罗忠富表示,2018年8月,爱佑区块链救助公示平台正式上线。目前,爱佑正在腾讯支持下携手国内头部医疗机构,搭建医疗救助管理平台,用数字化手段探索以医院为信息统筹中心的数字化管理模式,实现受益人、医院、基金会、互联网募捐平台、捐赠人多方参与,让医疗慈善救助更加透明、高效、规范。通过全新的互联网和数据技术,平台积极与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打通,让捐赠人可以获得更直接、更有效和更全面的慈善信息救助信息,不断提升慈善的透明度。对于行业数字化问题,刘琴在2022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上宣布,为了更有效地助力公益行业拥抱数字化,从去年执行落地的“千百计划”开始,腾讯公益已经支持了上千家机构进行数字化能力提升和数字化应用探索。下一步,腾讯也会持续和行业一起,探索数字化技术如何更好地助力公益项目效率提升与透明优化。(来源:公益时报)
-
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发布年度数据:全国网络捐赠100亿次,筹款近百亿2022-05-205月20日,2022年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简称峰会)线上开幕。继去年倡导行业“数字共建”后,本届峰会以“数字有新益”为主题,更聚焦于公益数字化成果共享和交流。 围绕公益数字化议题,共有104位来自民政部、社科院、联合国、全球科技企业及顶尖高校的嘉宾展开了跨界对话。全国2000多家慈善组织参与了峰会议程共建,全球至少超100万网友通过视频号等平台在线参会。值得一提的是,峰会首次开启“一会一展”模式,近100个技术公益项目集中亮相,汇成全球最大的公益“云展馆”,公益数字化进程全面步入快车道。 数字技术与慈善事业的深度融合,让互联网公益在2021年取得“双百亿”亮眼成绩。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在致辞中披露,近三年来,每年都有超过100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2021年,通过互联网募集的善款接近100亿元。 互联网筹款额五年增4倍,去年网上捐赠近百亿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指出,本届峰会以“数字有新益”为主题,探讨数字化时代公益慈善事业如何创造可持续社会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规划中,“建立全国统一的慈善大数据平台、促进慈善捐赠和救助数据共享”,成为摆在公益行业与科技企业面前的突出使命。 峰会主论坛及10场分论坛均一致聚焦公益数字化:上万名来自公益和互联网领域的代表,就技术公益、公益人才建设、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等垂直议题在线进行了深入探讨,参会规模比上届线下峰会增长5倍。 王爱文表示,连续三年以来,每年都有超过100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2021年通过互联网募集善款近100亿元,比2020年增长了18%。 得益于互联网数字技术的发展,自2017年至今,中国通过互联网募集的善款在5年间从25亿元增长到近100亿元,增长了近4倍。 在腾讯集团高级副总裁、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理事长、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组委会主席郭凯天看来,“数字技术实实在在地降低了行善的成本,提高了公益效能”。 与王爱文公布的全国互联网慈善增长曲线类似,腾讯公益的数据过去5年同样保持高速增长:在这个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公益平台上,2021年,共有1.5亿人次捐出54.46亿善款,而在2017年,则为6312万人次捐出了16.3亿。五年间,人次增长了2.4倍,捐赠额更是剧增至3.3倍。 中国政府欧洲事务特别代表、联合国前副秘书长、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会长吴红波点评说,“中国互联网与公益事业创造性结合,构建了一个崭新的数字化公益生态。” 尽管筹款数据逐年攀升,但筹款额已经不是互联网公益平台的唯一目标。腾讯基金会秘书长葛燄就表示,升级数字化公益服务能力,在全社会倡导公益文化,是腾讯公益平台的全新使命。 据了解,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用行为来做公益。据腾讯公益平台近一年的数据显示,平台用户捐步共达8967万人次,累计捐出13319亿步。其中个人捐步之最近7023万步,以正常成年人步幅计算,这位爱心网友共为爱跑出了46819公里,相当于1109个马拉松,比绕赤道一周还多了6743公里。 剑桥大学贾奇商学院Sinyi中国管理讲席教授Christopher Marquis认为,互联网公益将激发更加个性化的潜在捐助者群体,例如千禧一代。 中国男子短道速滑队运动员,奥运冠军,短道速滑男子500米世界纪录、奥运纪录保持者武大靖以捐赠人身份参加峰会,生于1994年的他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千禧一代,但他坦承“有了线上公益平台,更多人得以了解和参与公益”。他不久前以92万拍卖了自己的金墩墩,捐给了“大靖冰雪”公益计划,希望“为小朋友们提供一个玩冰的地方,享受冰雪带来的快乐”。图说:武大靖在2022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分享公益经历 全球最大技术公益“云展馆”开馆,近百个项目亮成果 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方案,开始越来越多地应用在公益问题解决上,并普惠至寻常百姓家。 在“智慧医疗”主题圆桌对话中,科学家以及医疗工作者共同分享了公益领域的技术案例。IEEE Fellow、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首届科学探索奖获得者山世光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眼科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陶勇表示,AI技术的运用将使得眼底疾病,甚至自闭症、罕见病等的早期诊断成为可能。腾讯AI Lab AI医疗首席科学家姚建华称,腾讯开发的智能显微镜,在传统的病理显微镜基础上进行人工智能分析,目前已集成了包括宫颈癌筛查、免疫组化分析以及癌症区域的分析的功能,辅助医生进行更精确的诊疗。 在覆盖多维主题论坛的基础上,峰会把海量技术公益案例搬上云端,特设技术公益云展馆,共有来自超50个公益机构、慈善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选送的近100个技术公益项目在线展出,技术公益案例成果首次得到大规模集中展示。 由万科公益基金会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发起的“城市垃圾地图”采用网友随手拍照分享的方式,监督身边小区垃圾分类的实施,借助数字化分析,已至少帮助全国超过25000个小区的居民提升垃圾分类意识。 在云展馆里,一款名为“熊猫家”的公益小程序里受到关注,人们可以体验捐款线上领养“零星大熊猫”,并通过红外相机观察熊猫的生活。受益于近年来网友的支持,遍布在四川、陕西、甘肃3省约1000个熊猫村的1864只野生大熊猫得到保护,“零星熊猫”和100多万村民之间生存与发展的冲突得到缓解。图说:全球最大技术公益“云展馆”开馆,近百个项目亮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蔡昉在峰会上谈到第三次分配时说,“企业应认识到创新向善的重要性,才可能把效率和公平兼顾起来”。而数字化,正是互联网公益的又一次创新和升级。 前年,阿里巴巴基金会发布首个公益区块链行业标准;去年,腾讯基金会设立2亿专项基金发起“千百计划”,将在两年内补贴1000名公益数字化专职人员、资助100个公益数字化行业支持计划。峰会当天,“腾讯技术公益创投计划”首批拟资助名单出炉,清华大学未来实验室“盲人用计算机”等30个项目成功入选。 腾讯公益平台负责人刘琴在峰会上宣布,为了更有效地助力公益行业拥抱数字化,从去年起执行落地的“千百计划”开始,腾讯公益已经支持了上千家机构进行数字化能力提升和数字化应用探索。下一步,腾讯也会持续和行业一起探索数字化技术如何更好地助力公益项目的效率提升与透明优化。 为践行低碳办会理念,峰会还联合腾讯幻核,采用区块链技术结合传统剪纸艺术的方式,发行了5000张公益数字藏品电子门票,由此节约的办会成本,已根据换算的碳排放量全额捐给了环保类公益组织。 低碳办会之外,峰会还提供了线上无障碍会务服务:由杨澜及腾讯3D手语数智人“聆语”共同主持,通过整合多模态交互技术、3D数字人建模、机器翻译、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理解等技术,提升听障人士的观看体验。 通过数字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帮助慈善组织提升效率,成为互联网公益平台的新共识。正如郭凯天所说,“通过体系化的平台,可以把善意连接成一张流动的、数字化的网络,让每个人的公益理念、责任感凝聚起来”。 香港特首二度点赞,互联网公益“中国样本”再次进化 峰会走过七载,从互联网公益的普及,到理性公益的首倡,从透明公益的实践,到公益数字化共创,始终紧扣时代脉搏,和行业共谋未来,已成为公益慈善领域公认的“风向标”。随着技术公益探索及实践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机构具备了数字化能力,公益数字化进程已全面步入快车道。 2019年4月,民政部发文指出,以腾讯99公益日为代表互联网募捐场景越来越多元化,“互联网+慈善”深度融合,初步形成了一个鲜活的互联网慈善“中国样本”。而三年过后,在行业观察人士看来,以数字化为代表的公益新趋势,也让“中国样本”的内核再度升级。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再次为峰会题辞,“联众有道,惠民无疆”八个字高度评价了互联网公益的价值。去年峰会,她就在视频致辞中称赞“内地互联网公益发展之快以及形式之广,值得香港学习和借鉴”。 让公益事业和社会力量充分碰撞、融合,是峰会设立的初衷之一。历经6年发展,峰会已成为拥有102家联席机构、近3000家委员单位的行业共建第一平台。 数千家慈善组织通过峰会搭建的交流平台“触网”,开启互联网+公益的征程——仅在腾讯公益平台上,截至2022年5月19日,就已上线超过11万个公益项目,共有6.15亿次爱心捐赠发生,累计捐出超过180亿元。其中来自广东和江苏两个GDP大省的网友捐赠,分别超过平台总额的11%和7%,互联网公益正在用“看不见的手”,悄然参与着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 正如腾讯公司副总裁、腾讯可持续社会价值事业部负责人陈菊红所说,“用社会的慈善力量,用科技公益的方法,一步一个脚印,去普惠更多百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与社会共荣共生”。 这不仅是峰会倡导,更是行业所向。腾讯公益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上海联劝基金会等17家行业代表在峰会上发出倡议,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拥抱技术公益,引领社会创新。 在郭凯天看来,“全社会对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都有了更广泛的共识和更坚决的投入”,作为公益活动供给端,互联网公益平台正面临着自我数字能力升级的使命,只有不断降低行善的成本、提高公益的效能,才是真正的“数字的助益”。来源:央视网
-
第十九届(2022)中国慈善榜即将发布,精彩内容抢先看!2022-05-20作为公益行业重要年度盛事,第十九届(2022)中国慈善榜将于近日正式发布。届时,我们将重磅发布2022中国慈善家榜单、2022中国慈善企业榜单。榜单以2021年度实际到账捐赠额100万元以上的个人和企业为数据采集样本。榜单数据主要来源于六个方面:政府部门发布的捐赠数据、捐赠方提供的数据、公益机构接受捐赠数据、上市公司年报公布数据、媒体公开报道的捐赠数据以及《公益时报》的公益档案数据。榜单不仅收录了慈善家、慈善企业的年度捐赠数据,还分析了捐赠方向、受捐方、捐赠方所属行业、企业性质等信息。从榜单统计情况来看,从百万元到千万元再到亿元捐赠,从国有企业到民营企业再到台港澳及外资企业,从房地产、互联网、金融到医疗卫生再到制造业、能源与电力等企业,大额捐赠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与常态。从榜单收录的数据来看,2021年上榜慈善企业达1509家,合计捐赠金额超235.06亿元。其中,捐赠千万元的企业有336家,捐赠超亿元的有33家。这些企业来自互联网、房地产、金融、制造以及能源等行业,且长期投入公益事业。哪些行业捐赠最多?哪些地方的企业及慈善家最为慷慨?不同性质企业的捐赠有什么不同?这些资金都捐赠到了哪里……以上,都将在发布活动中一一展现。2021年,众多慈善家/慈善企业身体力行,影响并带动更多力量加入慈善行列。在榜单发布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向那些为慈善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慈善家、慈善企业致敬:■2021年9月8日,宝丰集团创始人党彦宝在“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成立十周年大会暨2021年奖学金发放仪式”上宣布,十年内通过基金会捐赠60亿元,用于教育助学,对宁夏考上本科的所有大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每年资助12.6万人,每年每人奖励4000元,四年16000元。2011年,党彦宝与妻子边海燕发起成立了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十年时间累计捐资25.83亿元,资助25.67万名学生,遍布宁夏22个县区、193个乡镇、2200多个行政村,为20多万个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已有14.4万名学生毕业,走上了工作岗位。■2021年,大北农集团创始人邵根伙以个人名义捐款达5亿元。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7月河南暴雨时,大北农紧急组织筹措向河南部分地区共捐赠80吨金卫康消毒剂,总价值1000万元;2021年10月18日,大北农向华中农业大学捐赠1亿元;2021年11月29日,邵根伙向厦门大学捐赠人民币1亿元;2021年12月8日,邵根伙向贵州大学捐赠人民币1亿元;2021年12月16日,2021国际种业科学家大会在海南开幕会上,邵根伙个人捐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国际种业科学家奖励基金”……多年来,邵根伙心系农业高校建设发展、三农学子,不遗余力坚持以农业科教为主的公益事业,累计捐赠超10亿元。■2021年7月6日,小米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雷军向小米基金会有限公司(香港)和雷军基金会有限公司香港共计捐赠6.16亿股B类股份,按照当时小米股价28.25港元/股计算,对应的市值为174.02亿港元(约合144.88亿元人民币)。据小米集团披露,上述两家机构均将所得款项作公益用途,该笔捐赠已全部完成。 ■2021年12月18日,在安踏集团成立30周年之际,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世忠宣布捐赠100亿元设立和敏基金会,助力医疗救助、体育事业、农村振兴和环境保护等四大领域的公益事业。据了解,该基金会首个捐赠项目即捐赠20亿元用于建设上海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助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加快推进,不断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2021年5月,福耀集团创始人曹德旺正式宣布,计划投资100亿元兴建“福耀科技大学”,办一所中国独一无二的大学。学校选址福州高新区南屿流洲岛,总占地约1286亩,聚焦制造业高端技术短板,努力建设成为新型应用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值得注意的是,从1983年承包玻璃厂开始,曹德旺就开始支持公益。从免费帮学校购买课桌,到武汉洪水,他捐献几百万元用于灾后重建,再到汶川大地震亲自奔赴灾区捐献两千万元。截至目前,曹德旺累计捐赠高达160亿元。在今年榜单发布中,我们将对基金会的发展情况进行盘点。作为慈善资金的重要受捐方与执行者,基金会是整个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这当中,有全国性基金会,也有地方性基金会;业务范围涉及灾害救援、扶贫济困、教育促进、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 这些基金会中,有数家年度捐赠收入超亿元,有的甚至突破10亿元;基金会的捐赠支出规模也不断突破记录。诚然,数字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却是行业发展和社会认可的直接展现。那么,哪些机构可称之为榜样基金会?他们在2021年度又取得了怎样的成绩? 另外,作为基金会等慈善组织践行社会价值的重要载体,慈善项目也不容忽视。我们也将对过去一年具有创新价值、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项目进行盘点。乡村振兴战略、公益人才培养、生态环境保护、灾害应急救援、贫困患儿救助……哪些群体最受关注?什么样的项目最受欢迎?慈善资源都投向了哪些领域?我们将一一为大家揭晓。上述榜单发布的同时,我们还将隆重发布《2021中国慈善捐赠发展蓝皮书》。该书对2021年度慈善行业的发展进行了全景式描述,并重点介绍了慈善家、慈善企业及大额捐赠等事迹和案例;详实描述了过去一年“谁在捐”“捐给谁”“捐什么”“为什么捐”“捐赠的实际效果”等细节。在此基础上,蓝皮书总结和回顾了2021年度公益慈善行业的发展状况、重点事件、影响行业发展的政策等。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大家关注第十九届(2022)中国慈善榜发布活动!谜底即将揭晓。(来源:公益时报)
-
如何提高青少年居家学习状态?超七成家长建议关注孩子情绪2022-05-19如何让青少年居家学习状态更好?73.2%受访家长建议关注孩子情绪并积极引导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很多青少年都需要居家学习。他们的学习生活状态如何?本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对1505名受访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0.0%的受访家长表示孩子最近经历了居家学习。73.2%的受访家长认为要及时关注居家期间孩子的情绪,进行引导、纾解。受访者中,幼儿园家长占30.6%,小学生家长占52.9%,中学生家长占16.5%。89.9%受访家长觉得有必要重视孩子居家期间的心理状态朱悦的女儿在北京读初中,孩子以前是住校生,最近因为疫情防控管理而改为居家线上学习。朱悦说,在居家期间,自己有了更多机会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以前只有在周末孩子回家时,才能听她说一说学校发生的事情,现在每天都能参与到孩子的学习中去”。朱悦有时会旁观一下孩子的网课,“整体作息时间跟平时是一样的,晚上也会有晚自习,整个班的学生都在线上一起自习。我也会跟孩子说,我陪你,你学习我看书”。在北京工作的吕艳有两个孩子,老大读初中,老二念小学,最近自己和孩子都是居家状态。吕艳说,居家学习期间,自己比较关注孩子在上课期间能否认真听讲,“孩子屋门一关,耳机一戴,有时不确定他们是否在认真学习”。数据显示,80.0%的受访家长表示孩子最近经历了居家学习。只能上网课、学习效率低(64.0%)和过度依赖电子设备、影响身心(60.2%),是受访家长觉得容易对孩子居家状态带来影响的主要原因。其他还有:生活节奏、起居习惯被打乱(57.5%),缺少与同伴线下的交流互动(51.5%),缺乏监督、自律性变差(46.3%)等。朱悦觉得,在孩子居家期间,非常有必要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孩子也会主动跟我分享上网课过程中开心的瞬间。那天她跟我说,老师上课讲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同学们都被逗笑了,有人截屏了大家大笑的画面。要是在平时,这种场景可能就没法记录下来了”。调查中,89.9%的受访家长觉得有必要重视孩子居家期间的心理状态,其中45.7%的受访家长觉得非常有必要。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咨询专家蔡燕苏说,从近期的个体咨询和服务台值守工作来看,居家学习会给青少年带来一定的挑战,比如对网课不够适应、学习动力不足、缺少运动、作息不规律等。人际关系的变化和过度使用电子设备等,会让青少年感觉到一定的不适,需要家长帮孩子进行调整。73.2%受访家长认为要及时关注孩子情绪,进行引导“现在进行答疑时,不仅要解决孩子们在知识上的困惑,也要关心他们居家学习生活的情况。”北京某初中班主任赵仪(化名)觉得,线上教学不像在教室里上课,很难敏锐感知到学生的状态。同时,学生居家期间与父母的关系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生活,“我了解到,有的家长过于关注孩子上网课的状态,盯得太紧,让孩子觉得不舒服,或者完全不管不问,都不利于孩子居家期间保持良好的状态”。赵仪专门召开了线上家长会,让家长和孩子能够用恰当的方式沟通,“亲子关系好了,学生居家的状态也会更好”。吕艳不希望孩子在居家期间完全过线上的生活。“会鼓励他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户外活动,跟小区里的孩子接触,弥补居家期间没有学校集体活动带来的同伴交流缺失”。要更好地调整孩子居家期间的状态,73.2%的受访家长认为要及时关注孩子的情绪,进行引导、纾解,65.7%的受访家长认为要给予孩子更多尊重理解,不过度干涉。其他方面还有:丰富家庭生活,带领孩子多参与文体活动(58.1%),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学习生活(57.1%),帮助孩子提高居家生活能力(34.3%)等。“平时因为忙碌,父母很少有时间与孩子交流。居家学习期间正是了解孩子的好机会。”重庆市青联委员、团重庆市委青年讲师团成员、心理咨询学家陈志林分析,在孩子居家生活期间,父母可以通过寻找孩子感兴趣的话题,主动和孩子沟通,从而倾听孩子的心声,“做到这一点后,孩子会很开心,觉得父母原来是可以尊重自己、理解自己的,从而更加尊重父母。父母也可以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故事,让孩子对生命和社会产生思考,从而帮助他们在学习生活中找到意义和价值”。“家长除了关心孩子的学习外,也要意识到青少年正处于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蔡燕苏认为父母可以从4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孩子居家期间的学习生活状态。“首先,在遇到一些问题时,家长可以通过沟通,多让孩子表达和提问,引导他们掌握更多处理问题的方法。其次,帮助孩子建立自我管理机制。要根据网课学习节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最好和平时上学保持一致。特别要注意劳逸结合,也可以带孩子进行居家运动。”“第三,家长可以用自己的经验或感受,帮助孩子理解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暂时性挫折。”最后,蔡燕苏建议家长与孩子一起,做一些力所能及帮助他人的事情。这样不仅可以让孩子学习如何与人沟通合作,也可以让孩子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获得心理上的能量。蔡燕苏还提示,家长要多关注孩子居家的情绪状态。如果孩子在一段时间里出现生活或学习动力不足的情况,家长要尽量采取积极的方式,尝试理解孩子的状态和内在冲突,切忌一味指责或贴标签,必要时要寻求专业的帮助。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22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议程正式公布2022-05-18
-
中慈联:2021年度中国十大慈善文化事件回顾2022-05-185月11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2021年度中国“十大慈善文化事件”。本次“十大慈善文化事件”,从2021年我国发生的在行业乃至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力且有重要慈善文化价值的事件中产生,强调公共性、突破性和创新性,体现了中国慈善文化在实施国家重大战略、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积极作用,反映了中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中国慈善联合会是全国性慈善行业组织,在全社会弘扬慈善文化是其重要宗旨,自2018年开始,组织专家学者、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东润公益基金会支持此次发布)梳理并发布年度慈善文化事件,旨在盘点总结上一年度慈善文化的发展,记录、剖析和传播具有历史价值的重要事件,激励和营造全社会向善向上的氛围,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此次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十大慈善文化事件”为:1,修法立规有序进行,慈善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第一,慈善法修法持续推进。2021年3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慈善法修订启动专家座谈会,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表示,将继续坚持开门立法的原则,吁请相关高校和法律界专家积极参与修订工作。2021年6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托民政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中国慈善联合会、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五家单位起草《慈善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及行业意见收集等工作。2021年9月,《慈善法》修法工作阶段性推进会在京举行。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研究成果和工作进展,共同研讨了慈善法修法重点、难点问题,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二,2021年2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对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评估等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等规定进行了调整。第三,慈善领域的地方新规陆续出台。2021年,江苏省、山东省、山西省、湖北省、上海市、湖南省、福建省以及广州市相继修订或出台了慈善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整理如下表: 2,慈善发展环境优化,高质量发展前景广阔1)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发挥第三次分配的积极作用。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随后,公益慈善业界、学界以“第三次分配”为主题,围绕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发挥第三次分配对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以及如何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展开热烈讨论。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也直接推动了官方、业界和学界对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讨论,相关地方性指导意见也不断出台。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2021年2月,民政部发布《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4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为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推进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其中提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2021年7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对外发布,该意见将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8月24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 《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3,研究力量紧跟新形势,为慈善发展献智慧2021年11月6日,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和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联合主办首届“清华-敦和中国高校公益慈善教育论坛”,论坛上发布了《中国高校公益慈善教育报告2021》,40家高校联合发起《关于共同推动中国高校公益慈善教育的倡议》。2021年12月26日,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主办的“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座谈会”上,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课题组发布了《中国社区慈善发展报告》,该报告由1个总报告与7个分报告组成。2021年4月至12月,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办,多家慈善机构协办的“慈善法治圆桌汇”会议分主题连续举办10期。4,坚定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发展之路学界、业界越来越重视探索适应国情的本土慈善发展研究,并随着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讨论逐渐深入。2021年10月17日,主题为“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中华慈善论坛2021”在山东临沂举办,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先后发表了题为《关于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思考》和《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发展之路》的主旨演讲,多位嘉宾也围绕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发展主题发表了演讲,引发社会广泛反响。2021年12月26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和广州市慈善会共同主办的“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数十位来自慈善业界和学界的专家学者就慈善发展的中国之路展开交流研讨,共识进一步形成。5,响应“共同富裕”目标,公益慈善融入企业发展战略2021年8月18日,腾讯宣布增加500亿元资金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促进共同富裕,并深入结合自身的数字和科技能力,在乡村振兴、低收入人群增收、基层医疗体系完善、教育均衡发展等民生领域助力。2021年9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启动 “阿里巴巴助力共同富裕十大行动”,将在 2025 年前累计投入1000亿元,助力共同富裕。2021年9月8日,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从今年起,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决定拟新增捐资60亿元,对全宁夏考上大学的学生全部进行资助。字节跳动、拼多多、京东等多家企业也都纷纷宣布了相应的目标和计划。6,政社联合,探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2021年7月,河南全省突发大范围强降雨,使多地遭遇特大水灾。7月21日,在应急管理部的指导下,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中国慈善联合会救灾委员会等成立“7·20洪灾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协调中心”,并发布《7·20河南洪灾社会力量应急响应报备登记表》,以此搭建民间组织救灾平台,便于民间救援力量与政府协同,统一归口、资源优化、协调指挥、共同救援。与此同时,来自企业、个人的一笔笔爱心捐款如涓涓暖流正源源不断涌向河南省慈善总会的绿色捐款通道及河南其他部门。截至2021年8月31日,河南省慈善总会“防汛抗洪驰援河南”项目共筹集社会捐赠47.3亿元。2021年12月28日,应急管理部召开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部署视频会。会议指出,社会应急力量作为国家应急体系的重要辅助力量,在灾害抢险救援行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应有贡献。2021年12月,西安突遭新一轮新冠疫情, 省、市、县(区)三级1390余家社会组织在各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联合发起“合力抗疫--陕西社会组织联合行动”,通过捐款捐物、提供专业服务、组织志愿活动等形式有力有序投入疫情防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021年12月23日起,陕西省志愿服务联合会启动开展“同心抗疫·陕西志愿者联合行动”项目,通过组建“五师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医师、律师、培训师)”团队,开展网上志愿服务,为疫情防控社区做特别服务。7,表彰奖励促进全社会良好慈善氛围(1)官方年度表彰活动营造向善氛围。2021年3月,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和单位公布2020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名单。2021年9月5日,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颁奖仪式在北京举办,182个爱心个人、爱心团队、捐赠企业、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被授予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值得关注的是,与往届相比,本届新增52个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表彰名额,包括捐赠企业24个、捐赠个人15名、慈善楷模7个、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6个。2021年12月31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共授予281个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企业爱心捐赠激发民众热心消费的民间奖励。2021年7月21日,鸿星尔克微博官方账号宣布公司通过郑州慈善总会、壹基金紧急捐赠5000万元物资驰援河南灾区,该捐赠消息在微博引起热议,也有细心网友发现,这家企业正面临亏损,2020年财报净利润为-2.2亿元,此举使得这个已淡出很多人记忆的国货品牌,久违地站上了话题风口,火速获得公众的关注,并一度登上热搜,7月23日销售额同比暴增52倍。8,完善政策支持,帮助社会组织“走出去”2021年8月31日,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部门规章《对外援助管理办法》。在该办法的第三章和第四章明确指出,中方也可以同其他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合作实施对外援助项目。2021年9月30日,民政部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提出稳妥实施社会组织“走出去”,有序开展境外合作,增强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治理能力,提高中华文化影响力和中国“软实力”。9,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公示2021年11月,民政部发布关于指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公告显示,字节跳动公益、小米公益、亲青公益、哔哩哔哩公益、平安公益、360公益、中国移动公益、芒果公益、慈链公益、携程公益共10家平台为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截至2021年底,民政部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达30家。10,首家慈善学院筹建,慈善教育开新篇2021年5月8日,在浙江工商大学110周年校庆日,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人民币,成立浙江工商大学英贤专项基金,资助浙江工商大学建设全国首家慈善学院,培养本、硕、博国民教育系列公益慈善人才,助力学校提升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这是中国高校公益慈善教育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来源:中国慈善联合会
-
逾八成公益机构今年无“数字化”安排,互联网传播策略培训需求最大2022-05-182022年,深圳市图鸥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管理研究所共同发起中国公益组织互联网使用与传播能力第八次调研。近日,《中国公益组织互联网使用与传播能力第八次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对问卷收集到的1001家机构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报告指出,公益机构对投入数字化预算热情不高,超过四分之三没有预算或预算不超过总预算的3%。大部分(81.82%)机构没有计划在2022年应用/部署/开发新的信息系统或者数字化业务。近四成领导者工作经验超10年报告收集的样本分布于全国,其中来自江西的机构数量最多,然后是山东、河南,来自青海、内蒙古、西藏的机构最少。此次调查对象并非都是社会组织。报告显示,已经在民政系统注册的社会组织占比为94.60%,剩余还有工商注册、机构挂靠、虚拟组织等。经统计,72.03%属于民间自发,20.18%系基金会或社会组织发起,剩余为政府、企业发起等,占比较少。从2021年度收入来看,超过六成机构的收入低于50万元,仅有15.86%达到50万元至100万元区间,16.36%达到100万元至500万元区间,3.11%超过500万元。在团队方面,过半机构的全职工作人员不超过三人,三成机构为4-10人,仅14.29%的机构能有10人以上的团队。值得注意的是,超过七成的机构有10人以上的核心志愿者队伍,且公益机构领导者从事本领域的经验也较为丰富。数据显示,39.56%的机构领导者有超过10年的经验,35.27%有6到10年的经验,18.48%有3到5年的经验。互联网传播策略培训需求最大报告对公益机构的技术培训需求进行了调查。填写问卷时,公益机构需要选择“非常重要”“重要”“一般”“不重要”“非常不重要”进行程度评估,评估情形包括“基本使用培训(例如QQ/微信操作、操作系统使用、办公软件使用等)”“应用软件使用培训(例如图片处理、视频制作等)”“互联网传播策略培训(例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运营等)”“网站开发服务”“管理系统、移动应用开发服务”“计算机、移动终端设备捐赠”六方面。结果显示,超过八成的机构认为“互联网传播策略培训(例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运营等)”是非常重要或重要的,这部分的比例也是最高的。从第一次调研(2009年)至今,“提供互联网传播策略支持”一直是最大的需求。其次是认为“应用软件使用培训(例如图片处理、视频制作等)”“基本使用培训(例如QQ/微信操作、操作系统使用、办公软件使用等)”是非常重要或重要的,比例均超过80%。相比之下,“网站开发服务”“管理系统、移动应用开发服务”最低,比例在60%左右。这说明,公益机构对涉及网站、APP生态的开发需求相对较低,对培训需求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平台的实操技能等方面。9.69%的公益机构通过外包获得支持2021年,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陈一丹在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上表示,公益数字化已成为行业明确的目标和使命。那么,公益机构对数字化规划的看法和计划是怎样的?报告显示,公益机构对投入数字化预算热情不高,超过四分之三是机构没有预算或预算不超过总预算的3%。其中,没有预算的机构比例高达39.36%;投入在3%以下的机构也达到36.06%;只有接近半数(45.25%)的公益机构具备数字化规划。此外,大部分(81.82%)机构没有计划在2022年应用/部署/开发新的信息系统或者数字化业务。制约因素或许涉及认识程度:35.76%的机构表示不清楚如何开发;31.87%倾向直接采购成熟产品;20.38%倾向寻找外包团队开发;近两成选择了自建团队进行开发或自行使用无代码/低代码开发。由此可见,这些概念对公益机构来说依然较为模糊,机构更倾向于通过采购或外包的形式,进行信息系统/数字化业务方面的开发。报告显示,目前超过八成公益机构依靠自有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志愿者、外包获得互联网技术支持,其中依靠外包的机构有9.69%;依靠自有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志愿者的机构分别为34.87%、29.37%、24.68%。同时,近一半(48.45%)机构成员经常或有时接受互联网技术/传播的培训,仅16.58%的机构成员没有接受过互联网技术/传播培训。这表明,公益机构需要依靠自身工作人员技术能力的程度依然较高。报告认为,公益机构的互联网传播能力与全职人员规模、机构收入规模有一定相关度,总体来说是人数越多、收入越高,能力越强;有专职技术人员,也会更强。微信、抖音是主要传播平台大部分机构认为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运营培训在内的互联网传播策略培训非常重要涉及传播领域,这些公益机构的表现如何?在互联网平台覆盖方面,大多数公益机构已经开设公众号,比例达到92.51%,其次是抖音(49.35%)、微博(36.56%)、微信视频号(33.07%)、官网(26.47%)、快手(11.19%)、B站(4.30%)、论坛(2.70%)等。在重要程度方面,微信公众号、微信和微信群、网络媒体是最被看重的三种传播渠道,其次是短视频(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或视频直播、微信朋友圈、面对面传播等。实际应用过程中,微信公众号是最常用的社交媒体,使用比例达到88.21%,然后是微信社群(56.54%)、抖音号(40.96%)、微信视频号(25.27%)、微博(18.08%)、快手(6.09%)等,与上述情况也相符。另外,56.24%的公益机构通过互联网公开工作目标、使命宣言;49.25%的机构通过互联网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规划;50.65%的机构有固定的公共媒体合作伙伴;47.15%的机构定期使用社交媒体吸引捐赠人关注。报告指出,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一直是主要传播渠道。行业网络媒体、短视频(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或视频直播增长幅度较大,而传统媒体比例下降。综合来看,微信、抖音是公益机构最重要的传播平台,且微信社群的使用比例甚至高过抖音、快手。这说明,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社群渠道对公益机构依然很重要。近年来备受重视的视频传播方面,67.13%的机构经常或有时发布视频作品;仅9.79%的机构从未发布视频作品;已有28.27%的机构经常或有时进行公益直播,超过七成的机构从不或很少进行公益直播。这反映出,公益机构在视频传播方面仍有提升空间。系统化管理能力仍需加强报告显示,公益机构使用互联网工具开展信息搜集和数据分析工作已成为常态。公益机构普遍在数据分析能力方面较弱例如,31.07%的机构经常或有时对微信数据进行分析(使用微信后台、新榜、西瓜运营等工具);28.57%的机构经常或有时对筹款数据(包括互联网募捐、月捐等形式)进行分析;27.77%的机构经常或有时对短视频平台数据进行分析(使用抖音、快手、视频号后台分析);21.28%的机构经常或有时对微博数据进行分析(使用微博后台、新榜、知微等工具)。再如,75.63%的机构会经常或有时通过搜索引擎搜索了解行业信息;仅6.99%的机构从不通过搜索引擎搜索行业信息;55.94%的机构经常或有时通过各类舆情工具收听、收集公众对组织的评价,该比例逐年上升。在办公方面,腾讯系、阿里系等的软件应用甚广,各类在线文档工具也相当受欢迎。76.42%的机构表示会使用多人网络会议工具。其中腾讯会议覆盖范围最广(81.08%),随后是微信群会议(63.43%),钉钉会议(43.16%)、企业微信(10.47%)、飞书(7.72%)等。对比此前数据,多人网络会议的使用比例从第六次调研的60.94%扩大到76.42%。63.24%的机构表示会使用在线文档。其中WPS文档覆盖范围最广(62.56%),随后是腾讯文档(50.08%),金山文档(34.12%)、石墨文档(23.24%)、飞书(8.54%)等。比例同样比往年增加。报告指出,公益机构在系统化管理方面还是偏向薄弱。仅39.76%的机构表示会使用项目管理工具。其中钉钉覆盖范围最广(61.07%),随后是灵析(42.98%)、企业微信(39.49%)、飞书(10.81%)、内部CRM或OA(5.03%)等。使用项目管理工具的机构逐年增多,但比例一直没有超过40%。在线日历的使用数据也较低,仅33.56%的机构表示经常或有时使用在线日历协调团队工作,大部分机构从不或很少使用在线日历。使用系统化工具对捐赠者、服务对象、志愿者、组织/员工进行管理的机构比例也均未超过半数,比例分别为28.27%、36.36%、48.35%、42.36%。这意味着,涉及数据繁杂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公益机构尚未通过成熟应用形成强大的管理和统筹能力。这在未来或仍有待加强。(来源:公益时报)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解读2022-05-17《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依据《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从网络素养培育、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细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定,以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2022年3月14日,国家网信办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早在2016年,国家网信办就曾起草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报送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于2017年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0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等部门就《条例(送审稿)》组织专家研讨交流和修改。[1]2020年《民法典》[2]颁布并于翌年实施,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重大修订,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先后颁行,以上述法律为依据,2022年,国家网信办会同司法部,重新起草了《条例(意见稿)》,并再次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条例(意见稿)》制定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接触和使用互联网。但同时未成年人也在受到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影响,遭遇网络安全、网络暴力、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等危害其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2020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被国务院列入立法规划,为拟制定行政法规之一,由国家网信办负责起草。[3]此次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即是立法程序中必要环节之一。《条例(意见稿)》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衔接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按照《立法法》规定,《条例(意见稿)》的内容属于“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第六十五条)。其内容根据以上各部上位法律,较数年前的文稿作了重新修订,扩充近一倍,现共七章六十七条,结构也更加合理。《条例(意见稿)》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一脉相承,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第三条)、新闻媒体应当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第十条)、网络素养纳入学校教育(第十三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身份验证(第三十三条)等。此外,《条例(意见稿)》新增加“网络素养培养”专章,强调数字社会的文明建设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包括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制订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通过配备指导教师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优质网络素养教育课程等措施。新增加的“个人信息保护”专章,是对《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的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第二十八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第三十一条)。这些规定在《条例(意见稿)》中都得到具体的细化。《条例(意见稿)》主要内容解读(一)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实行社会共治。《条例(意见稿)》第二条提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规律,实行社会共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规定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我国的本土化表达,已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得到确立。该原则蕴涵了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和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等理念[4],要求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应当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社会共治,是国家、社会、学校各方努力的合力。《条例(意见稿)》分别对社会各方规定了具体的职责和义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第三条)。共青团、妇联、工会、残联、关工委、青联、学联、少先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家庭、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第五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第六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第九条)(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得到全面建立。针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未成年人使用频繁的产品,《条例(意见稿)》从多个方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之免受网络侵害。第一,多方采取措施防治网络沉迷。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和游戏过度消费问题,国家主管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推动网络游戏行业更加规范。在此基础上,《条例(意见稿)》明确平台在防沉迷方面的具体责任义务。首先,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作为,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主动核查相关网络产品,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此外,需定期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十九条)。完善网络游戏实名制规定,落实适龄提示标准规范,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在用户下载、注册、登录界面等位置显著提示(第五十四条)。其次,设置保护模式及功能。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青少年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服务,并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第五十条)。再次,积极采取预防机制。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社区、群组,更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这些网络活动(五十二条)。对于网络消费,明确规定,要合理限制未成年人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第五十一条)。第二,加强未成年人信息保护。2016年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仅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几点简要要求,主要聚焦于企业应合理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而近年来相关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更高要求。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为敏感信息,标志着个人信息迎来强监管时代。本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特别针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设立了专章,各项要求的颗粒度进一步细化。从微观方面看,此次征求意见稿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形成呼应,填补了部分制度空白,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对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了初步要求。《条例(意见稿)》对各个监护人、信息处理者、网络平台等都做了细致的规定。首先,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除需取得未成年人本人同意外,还需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并且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重新取得同意(第三十五条)。其次,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未成年人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在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且该记录至少保存三年;依法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并取得单独同意(第三十七条)。再次,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第四十三条)。这些具体规定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形成合力。第三,坚决抵制网络欺凌与违法及不良信息。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行为,均属于网络欺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七条,《条例(意见稿)》要求,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全遭受网络欺凌证据、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扩散(第二十七条)。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措施,补充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救济手段,赋予网络平台关闭账号等治理措施能够在最短时间内避免网络欺凌事件造成更广泛传播,及时避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在更大范围内泄露。(三)强化家庭责任。家庭是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场所,家长对未成年人上网的引导和管理方式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和习惯。因此《条例(意见稿)》具体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家庭和家长的责任,要求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高自身网络素养,从而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第十七条)。培养青少年良好的网络素养,家长群体需要当好先行者,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网络空间权利保护意识,帮助未成年人提升网络素养,有意识地增加亲子共屏时间。(四)对智能设备终端产品做出专门规定。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各类新型智能终端在未成年网民中迅速普及。随着智能设备等相关产业日趋成熟以及5G网络逐渐铺开,智能手表、智能台灯等新型智能设备在未成年人中迅速普及,这也使得未成年人的隐私安全保护更加复杂。《条例(意见稿)》将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一同列入责任主体,要求其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第六条、第七条)。同时,智能终端产品应当具有一些特定功能,如识别违法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便于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预防沉迷网络,便于监护人监护等。此外,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还需要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该软件可以出厂前由产品制造者安装,也可以出厂后安装,但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应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渠道和方法(第十九条)。对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学校有责任依法进行规范管理(第十六条)。(五)加大罚款数额,问责政府部门,对网络产品和服务者实施“双罚制”与“竞业禁止”。《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都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条例(意见稿)》所规定的罚则与2016年的草稿相比明显加重,与前述法律保持一致。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条例(意见稿)》相关规定,存在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一些违法行为,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的,除面临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外,还可能被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那么罚款可高达数千万元(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一些违法行为或可能面临并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第六十二条)。除高额罚款外,“受到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相关许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同类网络产品和服务业务”(第六十四条)。该做法是沿用了互联网平台监管中常见的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双罚制”,同时又引入“竞业禁止”规定。此外,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政府部门和负责人员追责机制(第六十八条),《条例(意见稿)》同样规定了对政府部门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问责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七条)。问责机制使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链条更加完整,对所有责任主体一视同仁,彰显法律公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纳入今年国务院的立法规划。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条例(意见稿)》经过修订,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始进入立法程序,这是我国积极践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最好诠释。参考文献:[1]胡发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修改稿)》座谈会在京召开[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8(5):1.[2]本文法律名称按照习惯省略国号.[3]中国政务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拟制定、修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EB/OL].http://zw.china.com.cn/2020-07/09/content_76253723.html,2020-07-09.[4]郭开元.论《民法典》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21,40(1):118-125.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研究员,文章刊于《青年记者》202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