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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成就综述
    2022-06-06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古英雄出少年。’为了中华民族的今天和明天,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让少年儿童成长得更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关系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广大少年儿童正在祖国大家庭茁壮成长。顶层设计坚实有力——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举旗定向,掌舵领航。党的十八大以来,儿童事业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成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上,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等内容被明确提出。  从“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将“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写进章的标题,并分专节对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部署,到“十四五”规划纲要设置专门章节规划儿童事业发展,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基础不断得到夯实。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部署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督促检查任务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促进儿童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  制定修订民法典、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等保护制度机制。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会商、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形成合力。  国务院连续颁布实施四个周期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前不久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制定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国家和地方各级妇儿工委积极组织推动实施;《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提出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严格执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保护儿童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系统推进课程教材建设;推动“双减”落地,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逐步建立。  …………  从中央到地方,儿童发展被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儿童优先原则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十年春秋,硕果累累。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儿童发展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那时乡里孩子吃午饭没有保障,有的用辣椒拌饭吃,有的烧土豆充饥。”10年前,看着体质瘦弱的学生,在贵州省黔西市花溪彝族苗族乡花溪小学从教的陈安贵揪心不已……  “如今,学校食堂设施齐备,米油果蔬统一配送,顿顿有肉、荤素搭配成为营养餐标配。”现已担任花溪小学校长的陈安贵说。  为改善儿童因营养不良导致的发育迟缓等问题,国家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832个原国家级贫困县,累计有1120万儿童受益。截至2021年底,28个省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2.38万所,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扩大。  在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深山中,曾有不少孩子,特别是女童因错过最佳上学年龄而成为大龄低年级学生,立古曲子就是其中一名。2019年,马边县探索创办“桐华培优班”,托起了山区许多孩子的人生梦想……  “我和弟弟妹妹都走进了校园,能读书真的很幸福。”立古曲子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教师,如今的她对未来充满希望……  不仅仅是马边县,国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持续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85.2%,比2010年提高28.6个百分点。2020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96%,且10年来均保持在99.7%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100%以上。——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2020年,教育部发布《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多地司法机关、妇联、关工委共同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家庭教育指导;全国妇联启动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联合多部门制定实施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20年,全国共有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40.6万个,培训5623.6万人次。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予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依托全区儿童之家,为孩子和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儿童美育等活动及课程2000余场,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儿童服务机构和工作者,正助力儿童服务迈向专业化。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社区服务中心(站)44.8万个,共有儿童之家(或儿童中心)超32万个。——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共计120497人次,比2010年增加32967人次,增长37.7%。  一项项举措、一组组数字的背后,是守护儿童健康发展的决心与责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全社会的辛勤耕耘下,我国儿童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关心关爱走向普惠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儿童的保障力度  2021年6月30日,浙江省玉环市芦浦镇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收到来自福建省福鼎市贯岭镇关于儿童小义(化名)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经审查,小义系浙江省玉环市人,自父母离异、父亲亡故、母亲失联后,现随外祖母在福建省福鼎市居住上学。  玉环市、福鼎市两地迅速行动,利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全国首例“跨省通办”。小义自7月起便享受到由玉环市民政部门发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2019年6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印发,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全国共有25.4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近年来,随着《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等文件陆续出台,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的关爱和保障力度,从基本生活、就学、福利、医疗保障、社会融入等方面,帮助解决他们及家庭的实际困难: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独立的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760个,比2010年增加280个;机构共有床位10.1万张,比2010年增加4.5万张。  2019年起,全国妇联、教育部、民政部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共动员各类志愿者906.9万名,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521.9万名,受益儿童及家长6049.2万人次。  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2011年以来,全国共有126.6万人次0—6岁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服务。  …………  “只有我努力了,才能改变我的命运,才能回报那些帮助过我的人。”来自西藏当雄县的藏族姑娘玉卓玛在“春蕾计划”的资助下,顺利完成小学至大学学业。  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实施的“春蕾计划”不断创新发展,资助从最初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主拓展到高中、大学阶段,从对女童的资助到对春蕾教师的培训,再到职业教育、女童保护,对留守女童开展亲情陪伴等。10年来,超过176万名女童在“春蕾计划”的帮助下赢得人生出彩的机会。  让温暖关爱惠及更多孩子,共识成为行动。  中宣部等部门举办“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国家体育总局等实施“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体育志愿服务,共青团中央深化实施“情暖童心”“童心港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项目……各部门通过系列活动提供全方位的关爱和帮扶,让留守和困境儿童生活有保障、困难有帮扶、心灵有关爱。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新时代少年儿童正茁壮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来源:人民日报
  • 优势作用再获肯定!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有了明确方向
    2022-05-30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搭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日前,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联合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组织动员部分重点社会组织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对接帮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针对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搭建项目对接平台,促进帮扶项目落地实施。选树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推动形成社会组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良好局面。《方案》明确,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规范监管,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必要支持。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作用,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为载体,引导和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广泛参与。充分维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方案》也明确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包括: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值得肯定的是,《方案》提出,参与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要注重对当地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的培育、培训,要挖掘当地潜力,激发当地发展活力,促进帮扶项目留得住、可持续、出成效。《方案》列举了一系列具体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工作落实、强化组织培训、强化激励引导。可以看出,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能力培训被提上了新的高度。《方案》提到,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围绕提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各地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能力培训,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参与乡村振兴。与此同时,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部搭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统计平台,建立反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评估评价体系。开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征集研究,围绕专项行动选树优秀社会组织和知名公益品牌,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来源:民政部官网
  • 发展慈善事业须遵循自愿原则
    2022-05-27
    在国家现代化全面提速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以慈善事业为载体的第三次分配被提升到了国家发展全局与共同富裕大局的高度,进入了公共政策视野,并引起了各界关注与热议。在当前的讨论中,发展慈善事业已经成为社会主流看法,但也有一些人担忧出现强行募捐或摊派现象,有必要澄清慈善的属性,坚守慈善自愿的根本原则,营造有利于自愿参与慈善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以便促使这项有益于国、有利于民并促进社会团结的社会事业能够在公众了解与理解的基础上得到健康持续发展。慈善最可贵的价值是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从社会财富分配的视角出发,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通常表现为政府获得税收、资本获得利润、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它构成了整个社会财富分配机制的基础。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国家通过各种收入税、社会保障和转移性支付等手段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则是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结果的基础上,个人或企业等通过自愿捐献的方式实现对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就分配的份额而言,各国初次分配针对的都是国民总收入,规模最大;再分配虽因各国社会保障水平不一而存在差异,通常也会占国民总收入的30%以上;而第三次分配的份额却极小,即使是慈善事业最发达的美国,来自个人的捐献亦只在2%—3%之间,欧洲国家占比更低,我国还不到0.5%。因此,各国的社会财富格局均取决于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经济意义是对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起有益但有限的补充作用。尽管从经济视角出发第三次分配根本不可能享有与初次分配、再分配相提并论的地位,但并不妨碍将其与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一起统称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因为第三次分配总体上对促进共同富裕具有双重价值:一是经济价值。即通过款物及劳务捐献,形成有能力者帮有需要者的社会分配格局,其规模与力度有限,但也能产生微调效应。二是社会价值。即第三次分配及其支撑的慈善事业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进而促进社会团结与社会和谐,这是只有第三次分配与慈善事业才能发挥出来的独特的社会效应。综上,国家重视慈善事业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与其说是为了追求经济价值,不如说看重其所具有的独特社会价值,而这种社会价值只能建立在自愿捐献的基础之上,这应当是正确认识慈善事业的逻辑起点。自愿原则是体现慈善社会价值的首要原则强调慈善事业的社会价值高于经济价值,是基于慈善参与者源自内心的爱心善意,这种爱心善意的表达方式就是自愿捐献,它构成了整个慈善事业的伦理基础与制度基石。因此,自愿应当是慈善的首要原则,也是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普适性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参与主体的慈善行为完全出自本心本意。一方面,捐献者应当完全基于自愿,自主决策是否参与慈善活动以及如何参与慈善活动;另一方面,慈善组织、捐献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主体也应当基于自愿原则并建立平等的关系,不受外力干扰。当然,这种自愿亦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一些约束,即不能做出有违禁止性条款的行为。在慈善事业发展实践中,只有基于自愿的慈善行为,才是参与主体爱心善意的真实表达;只有尊重自愿原则,才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正确取向。反之,如果违背了自愿原则,慈善就会异化成强行募捐或摊派,最终对慈善事业的发展造成极大伤害。在我国的发展实践中,自愿更是慈善法中明确的根本原则。例如,在慈善法第一章总则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这一定义决定了只有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才是慈善活动,自愿对慈善活动的定性起决定作用。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自愿成为慈善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慈善法第三章慈善募捐中,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这三条实质上是明确禁止违背或影响慈善捐献者自由意志的行为,是对捐献者自愿原则的维护。在慈善法第四章慈善捐赠中,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属于再次明确捐赠者的自愿原则。在慈善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中,第一百零一条明确规定对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募捐活动,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对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以及强行指定志愿者、慈善组织提供服务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慈善法的上述规制,清晰地表明了遵循自愿原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违背慈善活动参与主体自愿原则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是对自愿原则得到贯彻落实的最好维护。努力营造有利于自愿参与慈善事业的环境尽管慈善自愿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各种慈善活动也基本做到了尊重参与主体的自主性和自由决策权,但不时披露的个案表明仍然存在着有违自愿原则的现象。例如,2019年9月,某地一高中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奖教助教基金”募捐活动,要求每位教职工至少捐款100元,上不封顶,这种变相的强制募捐引发老师们的强烈不满。2021年5月,某地一小学要求学生捐款并对未带钱的学生拍视频发至家长群,要求家长支持。此外,还有单位强迫职工捐款,以及组织或个人利用权力或影响力强行募捐的现象。这些个案表明,在走向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要发展好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并努力营造出有利于人们自愿参与慈善事业的环境。首先,应当加大慈善法的宣传力度,切实将自愿原则落到实处,对强行募捐现象严格依法惩处,以此确保捐赠者的自主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同时,也给慈善参与主体吃下定心丸。其次,尽快打造有利于激发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最为关键的有二:一是建立健全的精神褒奖制度,加大精神褒奖力度,让行善者得到社会认同,让对慈善事业做出重要贡献者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二是加大税收支持力度。让捐献者能够享受更多优惠,以此表明国家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鲜明态度。再次,努力营造互助友爱的社会氛围。包括弘扬邻里友爱、亲友相亲的传统,倡导人心向善、社区互助、单位互助,发展慈善组织,真正激发人们源自内心的乐善好施、互助友爱意识,调动人们参与慈善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畅通社会成员参与慈善的途径,创造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的慈善时代风尚。总之,新时代需要发展慈善事业,新时代也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着日益良好的条件,只要在发展实践中切实遵循自愿原则,同时通过加大对行善者的激励力度,慈善事业必定会成为人们自觉参与的宏伟社会事业。(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郑功成,系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 全国妇联、民政部等十部门部署开展二〇二二年“六一”庆祝活动
    2022-05-27
    光明日报北京5月26日电(记者王海磬) “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围绕“少年儿童心向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作出部署,让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节日。  通知指出,要发挥各地志愿宣讲团、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寻访红色足迹、主题征文演讲、红色电影展播、绘画歌唱展示等活动,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让少年儿童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变化中坚定理想信念。  通知要求,要积极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通过专家讲座、专题访谈、动漫视频等方式送法到家。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普法课堂、案例解析等,让广大家庭知法守法,培养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通知强调,要将“六一”庆祝活动与为少年儿童办实事、解难事相结合,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机制,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关心关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让广大少年儿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 最高检:12至14周岁涉严重暴力犯罪原则上送入专门学校!
    2022-05-26
    在2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介绍,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最高检于2021年5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积极履职,在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协同其他部门共同落实“两法”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在落实罪错未成年人特殊矫治教育措施方面,李峰表示,最高检开展专门学校建设专题调研,要求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的,原则上送入专门学校。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建立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机制,探索解决专门学校入学程序、效果评估等现实难题,协同有关部门共将2159名罪错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开展矫治教育。贵州检察机关借助“育新工程”,打通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绿色通道,将233名罪错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来源:人民网,记者:李楠楠、薄晨棣
  • 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5-25
    5月23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搭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大帮扶力度,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积极探索创新,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二)目标任务。组织动员部分重点社会组织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对接帮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针对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搭建项目对接平台,促进帮扶项目落地实施。选树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推动形成社会组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良好局面。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社会组织扎实有序参与乡村振兴。(二)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规范监管,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必要支持。(三)坚持依法推进。坚持依法合规管理,确保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合理有效的工作评估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四)坚持社会协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作用,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为载体,引导和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广泛参与。充分维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三、重点任务(一)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有一定实力和能力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市)社会组织,力争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通过一个社会组织帮扶一个或多个重点帮扶县,或多个社会组织组团帮扶一个或多个重点帮扶县的方式参与帮扶。参与专项行动的社会组织要立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养老、消费帮扶或多样化帮扶。鼓励东部省(市)社会组织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参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鼓励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西部省(区、市)的社会组织对本地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帮扶活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对西藏、新疆开展帮扶活动。参与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要注重对当地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的培育、培训,要挖掘当地潜力,激发当地发展活力,促进帮扶项目留得住、可持续、出成效。(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引导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活动。动员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聚焦产业、就业和消费帮扶,打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发展品牌。动员引导各类社会组织聚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打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品牌。动员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聚焦“三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巡访关爱、促进矛盾调解、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培育文明乡风等,打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品牌。通过打造具有可持续性和影响力的公益品牌,动员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探索有效参与机制,抓点带面发挥好引领作用。(三)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组织有条件、有实力的社会组织针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开展项目对接活动,集中优势资源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每年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确定当年社会组织乡村行的地域和主题,组织全国性社会组织和东部省(市)社会组织到相关地区,开展富有特色和成效的项目对接活动。对社会组织项目对接及项目落地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对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进行研究总结,加强宣传推广,逐步推进形成活动品牌。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加强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推荐各自领域有一定实力和能力的社会组织,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结对帮扶,并组织开展打造乡村振兴公益品牌和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强化年度工作部署,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国家乡村振兴局社会帮扶司和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作为联络单位,具体负责沟通协调、跟踪调度、典型宣传等工作。(二)强化政策支持。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推动社会组织资源供给和农村需求实现有效对接,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搭建参与平台、提供信息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各地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政策支持。(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省级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协调好本省(区、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可按照本方案,制定本省(区、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每年底向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报送本地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协调做好社会组织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工作,提出工作需求,加强工作对接,衔接做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四)强化组织培训。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围绕提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各地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能力培训,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参与乡村振兴。(五)强化激励引导。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部搭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统计平台,建立反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评估评价体系。开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征集研究,围绕专项行动选树优秀社会组织和知名公益品牌,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来源:民政部网站
  • 构建“数字化”慈善画像 第十九届(2022)中国慈善榜与您云端相约
    2022-05-25
    最新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国每年都有超过100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2021年通过互联网募集的善款接近100亿元。互联网慈善的发展加上数字技术不断更新迭代,大大降低了普通公众行善的成本,提高了机构公益效能。可以说,数字化逐渐影响并改变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在满足新的社交需求的同时也催生出了更多市场机会和进步空间。“云端”互动,成为当前社会最明显的发展标志之一,也是高效解决社会问题的新的尝试。为旗帜鲜明地扬善,更广泛地传播公益理念,第十九届(2022)中国慈善榜即将在线上举行,邀您共同见证更多精彩。拥抱“数字化”变革时代 2020年,随着数字化技术的运用不断加大,在线交流和办公逐渐成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依托数字化技术链接各方,嫁接起一道道信息桥梁,成为满足人们日常所需必需品。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让人们深切感受到数字化带来便捷和奇迹。在高度还原线下需求的同时,数字化让万物清晰可见,消除空间时间距离。这一年,第十七届(2020)中国慈善榜首次尝试线上直播,在通过公益时报主页面进行直播的同时,通过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网、腾讯新闻等18家平台对外直播,累计百万受众在线观看。种种细节可以看出,“上云”虽是特殊时期的应急之策,但借助互联网技术,能够有效连接不同市场需求,突破时空限制直接触达受众,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与补充。今年,第十九届(2022)中国慈善榜将继续沿用线上直播模式,进一步挖掘自身潜能,运用数字化技术,携手更多伙伴,在“云端”上演一场精彩的公益盛宴。 构建“数字化”慈善画像 《“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指出,要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聚焦内部治理、品牌建设和数字赋能,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服务,形成更多有竞争力的服务品牌,推广社会组织智能化办公系统,提高社会组织舆情应对能力和“互联网+”服务水平。2021年5月,由腾讯慈善基金会联合腾讯研究院发布的《2021公益数字化研究报告》显示,不论募资规模多少,66%的公益机构投入数字化的比重在募资总额的1%以下,行业整体投入信心和力度不足。从资源供给角度来看,行业面临着“资金、技术、人才”三重壁垒。但另一方面,传播和筹款作为公益数字化的热点,历经数年发展,接受度和普及度已经很高。调研显示,85%的公益机构已实现互联网平台筹款,88%的机构已开通社交媒体账号。  无论社会组织对信息化的认知程度如何,不可否认的是,数字化时代已经来临,并时时刻刻影响着公益机构运作和发展。数字化技术为互联网公益赋能,不仅仅表现在募捐上。捐助一幅“小朋友画廊”的画作,运动积攒步数在“蚂蚁森林”活动中种植胡杨,网购一件“公益宝贝”,参与一次“为爱拼单”……从线下到线上,从电脑端到移动端,从社交互动到消费捐赠,如今,互联网公益越来越普遍,形式也愈发多样。云会议,本身就是一张数字经济和科技创新的名片,其打破了传统会议受时空地域的限制,让不同群体交流互动更为畅通高效。当然,从线下转战线上,并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都成为机构需要突破的瓶颈。只有找到适合自身的突围方向,打破观念限制,解决真问题、创造新动能,才能实现可持续。 助推“数字化”共益平台 数字化积极回应了行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而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益慈善进行赋能,也成为中国慈善榜开始改变的新方向。自2004年开始,《公益时报》社每年编制发布中国慈善榜。18年间,中国慈善榜记录了3068位(对)慈善家、8936家慈善企业的大额捐赠,收录捐赠总金额近2267亿元,被誉为“中国财富人士的爱心清单”。其中,第十八届(2021)中国慈善家榜上榜慈善企业1108家,首次突破1000家。研究显示,中国慈善事业正在“从单一走向多元、从小众走向大众、从国内走向国际,从社会救助迈入社会治理”。中国企业家正在向慈善家转变,企业家的捐赠规模越来越大,捐赠形式越来越多元,关注的领域越来越丰富。中国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慈善事业的参与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今年,第十九届(2022)中国慈善榜将发布慈善家、慈善企业等榜单,《2021中国慈善捐赠发展蓝皮书》也将同期发布。我们希望,通过媒体视角观察行业变化,为慈善领域专家、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责任实践先锋画像,搭建跨界交流平台,构建起“合伙人”机制,整合资源打出组合拳,引领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第十九届(2022)中国慈善榜即将呈现数字化精彩,与您一同探索中国公益未来之路。(来源:公益时报,文字/张明敏,制图/彭聪、Elizabeth)
  • 学生营养过剩与营养缺乏并存,专家呼吁加强青少年食育教育
    2022-05-24
    “营养餐到了桌子,却进不了肚子,这是当前我国学生营养健康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近日,在第33个“中国学生营养日”之际,中国工程院院士、江南大学校长陈卫在2022食育中国高峰论坛上作出上述表述。与会专家呼吁,做好食育教育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参与。应尽快在全国各级学校全面推广食育教育,积极培养青少年养成良好、科学的饮食习惯。高度重视营养过剩与营养缺乏并存现象伴随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儿童营养不良率较之20世纪80年代已明显下降,但儿童中超重、肥胖比例却大幅增加。”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会长陈永祥表示,“目前中国和全球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新的‘吃的问题’,即‘隐性饥饿’。”对此,中国儿童中心主任苑立新也持有相同观点:“虽然目前我国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水平持续改善,但超重肥胖、近视、慢性病低龄化等问题也愈加突出。”当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学生居家上网课、户外活动减少,可能带来儿童近视率肥胖率上升、身体素质下降等问题。一项近期的调查结果显示,53%的学生具有偏食、挑食的行为习惯,62%的学生喜欢吃油炸、烧烤、甜食、碳酸饮料等食物。有专家认为,这是导致学生营养过剩与营养缺乏并存的主要原因。“当前学生营养健康‘怪象’频出。”陈卫直言,“营养餐到了桌子,却进不了肚子。”“而开展食育教育,则是改善儿童饮食行为、营养状况和健康素养的有效手段。”苑立新表示,食育教育不仅可以培养儿童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儿童青少年健康素养,而且也能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全民健康奠定坚实基础。中国科协名誉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韩启德强调,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近年来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提高中小学生营养水平。要把通过食育改善生活方式放在应对健康威胁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以“多方协同、整体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有效推进。政府部门需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各级政府、学校、企业、非营利组织与民众共同努力实践,确保食育工作科学、有效和可持续开展。适时推动食育教育立法、执法专家指出,食育是助力儿童青少年德智体美劳更好更全面发展的教育。发展食育,有助于提高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意识、观念及素养,使其形成健康的饮食行为和生活方式,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食育教育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陈卫呼吁,希望国家在条件成熟时加强食育教育立法、执法,构建社会化食育科普工作大格局。同时,在学校构建食育课程体系,在家庭中改变膳食观念,培养孩子健康饮食知识,提高个体食商食育能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所长丁钢强认为,目前我国儿童青少年面临的营养问题更加复杂、严峻,必须加快营养立法建设,创新营养健康能力建设,推动儿童青少年营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积极开展食育工作。通过食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重视科学合理膳食,尤其是儿童青少年的合理膳食。配备营养师等专业力量面对推进食育工作的迫切需求,在学校等机构中配备营养师等专业力量的重要作用也越发凸显。论坛上,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陈奕璇宣读《2022食育中国高峰论坛宣言》并提出六点倡议:推动立法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协同机制,强化组织保障;重视师资建设,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内容开发,完善知识体系;引导多方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食育研究,创新食育模式。据中国儿童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孙树侠介绍,我国现有300多万名营养师和健康管理师,人才缺口依旧较大。在孙树侠看来,推进食育工作进一步开展,一是要推动营养立法,实现有法可依;二是要确保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衔接性。“运动和营养是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国家卫健委食品司营养处处长徐娇说,因此,以中小学校为突破口,通过建设和推广来营造校园健康的氛围,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营养与健康意识,搭建从学校到家庭再到社会的传递链,传播正确的健康知识和行为,加快全社会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尤为重要。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研究所研究员杨晓光也建议,应尽快在幼儿园及中小学生中全面推广食育教育,全社会普及营养知识、膳食指南,净化儿童的食物环境,维护儿童的良好饮食习惯。中国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营养餐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常务副理事长蔡永峰表示,随着新技术、新装备和新管理模式的应用,校园餐产业在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口味和口感适应性、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以及校园餐营养干预的保障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营养餐企业应当更加积极地参与学校食育,展示行业在保障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的能力和作为。”针对学生群体普遍存在营养不均衡、矿物元素和维生素摄入不足、营养知识欠缺等问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李全宏表示,通过对学生营养健康的基础研究、产业转化和科学普及,自己所带领的团队对蔬菜类、杂粮类食品的加工等进行改进,并积极采用新技术开发更多适合学生群体的系列化产品,强化营养行为干预等。李全宏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并启动面向学生群体的营养课程,提升整体营养科普水平。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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