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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2021-04-22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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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老人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有了新版国家标准2021-04-214月21日,国新办举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布会。发布会上,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冯亚平就“ 当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群体的保障标准达到什么程度? 老年人福利补贴覆盖情况如何? 今后在完善儿童关爱和老年人福利补贴方面有何考虑? ”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随小编一起来看! 经济日报 记者: 我们都知道一老一小问题受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在儿童关爱服务、老年人福利补贴等方面都作出了相应规定,请问当前诸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群体的保障标准能达到什么程度?老年人福利补贴覆盖情况如何?今后在完善儿童关爱和老年人福利补贴方面有何考虑?谢谢。 冯亚平: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一老一小问题,一老一小其实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最大的民生问题。《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在儿童关爱服务、老年人福利补贴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明确儿童关爱服务包括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其中,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是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目前全国有6万名集中养育孤儿,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611.3元,有13.4万名社会散居孤儿,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84.3元。有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由各地按照与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上述资金给予补助。同时,民政部用本级彩票公益金开展了面向孤儿的助医助学项目,即“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新冠肺炎发生以来,各地民政部门指导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加大对困境儿童群体的走访摸排力度,对符合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条件的,简化审批程序或先保后补。 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有效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 另外,介绍一下老年人福利补贴方面的内容。老人福利补贴主要包括:一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二是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认定评估办法和补贴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在实践中,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做了有益探索,逐步提高了补贴标准和扩大覆盖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3000多万老年人享受了福利补贴,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有效缓解了部分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 下一步,民政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并发布老年人能力评估国家标准,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福利补贴、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二是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老年人福利补贴提标扩面,不断增加制度的含金量。四是不断推进工作的精准化、规范化、便捷化,争取在今年年底前所有地区都开通亲友代办和线下办理,解决因智能化技术应用给老年人申领补贴带来的困难。 来源:国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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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慈善、社会工作的这50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021-04-144月13日,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对外发布。公告显示,根据工作需要,民政部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涉及现有职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58件,废止8件。 公告以附件的形式公布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规范性目录。其中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36件;慈善事业方面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8件;社会工作方面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详细目录附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也就是说,对于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社会工作来说,这些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实际上规范指导着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 例如,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继续有效的36件规范性文件涉及到:负责人、主管单位、登记、章程、收费、档案管理、合同管理、研讨会论坛活动举办、开展合作、分支机构、会费、诚信自律建设、反腐倡廉、财务管理、审计、薪酬管理、抽查、涉军事项等多个方面。 慈善事业方面继续有效的8件规范性文件涉及到:负责人、捐赠回扣、行为规范、专项基金、减免税、慈善信托备案、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等多个方面。 社会工作方面继续有效的6件规范性文件涉及到: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继续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等多个方面。 作为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社会工作领域的从业者和机构,必须了解这些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才能避免出现问题。 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社会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 慈善事业 社会工作 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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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发布:仍有14.6%的基金会无基本信息2021-04-142021年4月13日,“‘自律自主 高效透明’—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的规则及报告,并公布了大型公募基金会、中小型公募基金会、大型非公募基金会、中小型非公募基金会、大学基金会五个榜单。研究发现,目前基金会基本信息相对完整,得分率达45%,但仍有14.6%的基金会无基本信息。” 自2012年首次发布以来,中基透明指数FTI就一直在不断完善改进。随着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基金会行业的发展,基金会中心网根据基金会行业的实际需求在2020年对中基透明指数FTI进行了再一次升级改版,在线上线下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最终形成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 规则更新:强调公众视角 基金会中心网副总裁王璐首先发布了“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的新版规则”。她提到:“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以公众视角为整体设计思路,致力于让公众能够‘看得见’、‘看得清’基金会行业,促进基金会与公众主动的互动沟通,减少公众因对基金会工作不够了解而缺乏认知或产生误会,从而达到提升公众对基金会行业信任度的目的。” 新版规则在观测范围、观测渠道、分数更新、指标设计、发布形式都有所变动。其中分数更新由实时更新更改为年度更新,并不设数据收集截止时间;发布形式由全国统一榜单,调整为大型公募、中小型公募、大型非公募、中小型非公募、大学基金会五个单独榜单,并加入评级设计。 详细规则可于“基金会中心网官网—中基透明指数栏目(http://fti.foundationcenter.org.cn/)”下载。 “自律自主 高效透明”—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解读 本次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的观测主要以慈善法与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为法律基础,对有官网的2019年底前成立的基金会进行了观测。纳入观测的基金会一共2478家,占2019年末全国基金会总量的31.37%;占全国基金会2019年末净资产规模的78%。其中有大型公募基金会 104 家,中小型公募基金会 548 家,大型非公募基金会 144 家,中小型非公募基金会 1682 家。 总体来看,基金会透明情况和以往形势相似,无论有无公募资格,大型基金会整体的透明水平明显高于中小型基金会,公募基金会略高于非公募基金会。从透明榜上榜比例来看,大型公募基金会中透明度在A和A+的基金会占比明显高于其他三类。围绕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的观测,基金会中心网高级研究员孙叶竹进行了一下几点解读: ·基金会官网建设比例地域差距大,民政部本级基金会官网比例最高 ·基金会基本信息相对完整,得分率达45%,但仍有14.6%的基金会无基本信息 ·基金会财务信息可及性高,基本准确。但仍存在财务报表不平、没注意金额单位、表间数字不一致等问题。 ·对于公募基金会,募捐信息比善款使用更透明 ·基金会项目信息可及性高(82%)且较为完整 ·江苏民政信息平台失灵,江苏全省基金会表现远低于全国平均值 ·受监管力度强弱影响,基金会透明水平地域间差距大 ·近三成基金会可达成倡导指标 榜单发布:五大榜单,299家基金会上榜 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榜单由全国统一的总榜单调整为大型公募、中小型公募、大型非公募、中小型非公募、大学基金会五个单独榜单。当年度中基透明指数FTI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基金会将上榜。 其中有40家基金会入选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大型公募基金会榜单;有88家基金会入选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中小型公募基金会榜单;有26家基金会入选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大型非公募基金会榜单;有97家基金会入选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中小型非公募基金会榜单有48家基金会入选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大学基金会榜单。榜单地址:http://fti.foundationcenter.org.cn/List.html?type=1 发布会最后,现场就关于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谷青也在此环节分享了对中基透明指数FTI2020的观察。她表示,基金会中心网是基金会行业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具备着非常重要的行业价值。中基透明指数FTI不仅在行业自律、信息公开建设上有推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以数据作为支撑,让其他行业的人员可以认可基金会行业的价值,并且搭建起中国基金会行业与国际同行对话交往的平台。 最后她提到:“基金会行业整体的信息公开可以借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相信一个自发、主动地信息公开的基金会是可以吸引更多的捐赠方与合作伙伴的。也期待下次发布中基透明指数FTI的时候,可以看到更多的基金会从自律出发,争取更多的信息公开,为行业带来更多价值。” 注:1. 大型基金会:净资产、捐赠收入、公益支出三者有其一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基金会。2.中小型基金会:净资产、捐赠收入、公益支出三者低于1亿元人民币。3. 大学基金会:由全日制高校发起设立的基金会。4. 榜单评级标准,A+:95分(含)以上;A:90-95分(不含95);B+:85-90分(不含90);B:80-85分(不含85);C:60-80分(不含80);无等级: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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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适应形势任务变化 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04-09习近平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适应形势任务变化 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是党中央着眼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作出的重大决策。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 习近平强调,要完善东西部结对帮扶关系,拓展帮扶领域,健全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中央定点帮扶单位要落实帮扶责任,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帮扶举措,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政策落实,提高帮扶实效。全党要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国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8日在宁夏银川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抓紧推进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调整,确保帮扶工作和干部队伍平稳过渡。要加快探索协作帮扶方式,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产业转移,强化市场合作,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单位要继续做好干部选派、资金支持、产业就业帮扶等工作,支持定点帮扶县加快发展。 会上举行了东西部协作签约仪式,通报了东西部协作工作有关情况。宁夏、北京、江苏、福建、广东、贵州、甘肃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承担东西部协作帮扶任务的有关省区市、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牵头部门负责同志,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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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社会组织缘何大量存在2021-04-09针对民政部等22家中央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政部负责人今天向记者解析非法社会组织大量存在的原因以及现存非法社会组织的特点。 “许多非法社会组织非常狡猾,绞尽脑汁用各种方式让人信任其‘真实性’和‘权威性’。”该负责人总结了5种非法社会组织迷惑公众的主要手法,一是名称使人真假难辨,很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等名头,有的在名称上与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仅一字之差,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使得社会公众难辨真假。 二是活动领域“蹭热点”,善于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热点,吸引眼球。 三是组织形式 “品种繁多”,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令人防不胜防。 四是包装宣传“高大上”,有些特意在党政机关办公地附近或附属场所租用办公场地,有的拉拢一些退休党政干部或社会名人“站台”“代言”,有的找各种媒体为自己进行宣传“贴金”,用各种手法增加其“可信度”。 五是用合法外衣做掩护,有的千方百计“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有的与合法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有的想方设法成为事业单位的下设机构,鱼目混珠。 有说法认为“非法社会组织之所以大量存在,原因之一是目前社会组织登记门槛高、登记困难”,对此,这位负责人认为,这种说法不成立、不符合事实。 该负责人介绍了一组数据: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性社团1600多个,地方性社团发展到近20万个;党的十八大前夕,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达46.2万个;截至目前,全国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超过90万个。 该负责人表示,从数据来看,我国社会组织的规模整体稳步增长扩大,近几年正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进入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期。全国性社会组织已遍布所有行业和各个领域,成立门槛理应比地方性和基层社会组织高些、严些,必须具备行业代表性和会员广泛性,“三五个人一发起就想成立一家全国性社会组织,早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了。”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 “从社会组织的层级看,成立地方性特别是市、县层面的社会组织的难度小于成立省级层面和全国性的社会组织,现实情况是,近年来,我国地方和基层社会组织的增长率远远大于全国性社会组织。”该负责人说。 针对那些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极为相似、令人真假难辨的非法社会组织,公众如何快速甄别?民政部提醒公众在参加社会组织活动前,应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核实其是否为合法登记的组织。 该负责人提醒说:“凡是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中找不到的,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公众就不应轻信上当”。 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亦君 焦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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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召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021-04-084月8日,民政部召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2021年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传达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主持会议。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詹成付出席会议。 ■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政治性、指导性、操作性强。部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应对重大风险考验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总结,深刻认识党的坚强领导、党中央的权威是最坚实的靠山,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和人民的领袖在其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深远考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大判断,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全面贯彻落实,为民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民政部党组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领导督促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战疫情、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在这场大战大考中,部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全面检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党性观念、能力水平、工作作风得到全面检验,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成效得到全面提升。 ■ 会议强调,做好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一要在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上下功夫,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起草法规政策、作出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等各个环节,确保民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上下功夫,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谋划民政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本领。三要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上下功夫,联系民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五社互动、情暖基层”等具有民政特色的实践活动,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四要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着力形成具有民政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体系,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中心工作、落实重大任务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 ■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要严格监督执纪,推动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二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政党风政风向上向好的持续转变。三要持续纠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纵深推进民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赖和拥护。四要深化政治巡视,开展部管社会组织巡察,推动巡视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其他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 会议要求,要压实压紧“两个责任”,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人才队伍。部党组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任务落实。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领导和支持各级纪检组织、纪检干部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广泛参与监督。建好干部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政治上的激励、工作上的支持、待遇上的保障、心理上的关怀,让广大干部树牢为民爱民理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投身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中知重负重、履职尽责、成长进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民政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和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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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四项禁令”发布2021-04-08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4月6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行为。通知提出,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顶风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视情形依法依规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收违法违规所得等。随小编一起来看通知原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 民社管函〔2021〕43号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当前,一些全国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沦为非法社会组织的“挡箭牌”;有的评比表彰违规操作成为社会诟病的对象;有的通过各种途径向会员乱收费牟取经济利益;有的举办研讨会、论坛偏离宗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今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党和国家大事多、喜事多,全国性社会组织都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努力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行为自律,严禁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22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严格对照“六不得一提高”要求,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要积极响应上述通知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强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积极发动会员或会员单位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进一步营造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表彰管理,严禁借建党百年乱评比乱表彰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等政策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严禁借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对于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对于未列入保留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不得举办,更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和举办方式等途径继续举办。 三、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严禁涉企违规收费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特别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要对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是否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是否按期完成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是否向社会公示各类收费信息、是否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回头看”,存在问题的要立行立改,切实提升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严禁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得到社会认可。要严格审查活动内容,紧盯活动重要环节,严守宣传报道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要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活动的,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活动过程监管。要厉行节约、勤俭务实,不得组织或参与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规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有条件的社会团体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有分支机构、会员及每位工作人员。要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对本组织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等是否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违规涉企收费、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规行为,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及党建工作机构。 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顶风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视情形依法依规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收违法违规所得;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事实、查处情况,公布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名单在内的处罚信息;调整年检结论,合格的一律调整为不合格;调整评估等级,不论等级多高,一律降为2A以下;取消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资格。对于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来源:中国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