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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民政部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2020-11-17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 民政部16日发布通知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以遴选方式指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第三批拟遴选指定不超过10家平台。 民政部表示,为加强互联网技术在慈善领域的运用,支持慈善组织在更大范围依法发布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将根据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运营,且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进行遴选。 民政部要求,参与遴选的平台及其运营主体应在互联网行业、慈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一定代表性。平台运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因违反慈善法被责令停止活动或受到行政处罚。平台运营主体须是社会组织的,该社会组织近3年内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民政部指出,平台运营主体须具有相应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有能力按照《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服务。平台技术水准要达到《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就遴选程序,民政部表示,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平台主体于12月10日前提交《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申报表》、平台情况汇编等申报材料。民政部将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社会公众评价、现场答辩和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指出,为体现信息公开与透明,11月下旬,民政部择机举行集中公开答疑。平台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通过民政部门户网站“网上举报”进行在线投诉举报。(来源:新华网) 附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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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社会组织(基金会、社团、民非)数据来了,仅1省基金会过千2020-11-16民政部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我国共有社会组织88.8517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7.2868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0.3391万个,基金会8258个。 在民政部注册的社会组织共2295个,其中社团1981个,民非99个,基金会215个。 绝大多数的社会组织都是在省级及以下民政部门注册。那么具体到每个省来说,社会组织(基金会、社团、民非)的数量各是多少呢? 12个省份超过平均数2.8588万家 统计数据显示,31个省份共有社会组织88.6222万家,平均数为2.8588万家,共有12个省份的社会组织总数超过了这一平均数。 社会组织总数在5万家以上的有4个省份,分别是排第一的江苏省,9.7091万家;排第二的广东省,7.1912万家;排第三的浙江省,7.0337万家,排第四的山东省,5.9279万家。 社会组织总数在1万至5万的有21个省份,分别是超过4万家的河南省、四川省;超过3万家的湖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北省、湖北省、陕西省;超过2万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辽宁省、云南省、甘肃省、黑龙江省;超过1万家的重庆市、山西省、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吉林省、北京市。 社会组织总数在1万家以下的共6个省份,分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天津市、西藏自治区。 仅一个省份基金会超过1000个 具体到社团、民非、基金会又是怎样呢? 基金会方面,相对于社团、民非,各省的数量显得都不多,其中只有广东省的基金会超过了1000家,达到1267家。 紧随其后的是浙江省的795家,北京市的791家,江苏省的757家,河北省的533家,上海市的476家,福建省的409家,湖南省的371家,山东省的223家。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的社会组织总数排在第25位,而基金会的数量却排到了第三位;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上海,上海的社会组织总数排在第21位,而基金会的数量却排在了第6位。 这一现象的出现,从某种角度说明了,北京、上海的慈善资源十分丰富。而同样是直辖市的天津市只有103家基金会,重庆市只有88家基金会。 基金会数量在100-200家的省份共14个,分别是四川省、湖北省、安徽省、陕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海南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辽宁省、天津市。 重庆市、江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等8个省份的基金会不足100家。 31个省份的基金会共8043家,平均数为259家,超过平均数的只有广东省、浙江省、北京市、江苏省、河北省、上海市、福建省、湖南省8个省份。 过半省份民非、社团均过万家 相对于基金会数量的稀少,各省的社团和民非数量要多得多,数据显示,社团超万家的省份有16个,民非超万家的省份有17个。 三类社会组织中,民非是最多的,31个省份共有50.3292万家,平均每省1.6235万家,有11个省份超过这一平均数,分别是: 江苏省5.8404万家、浙江省4.3894万家、山东省4.0778万家、广东省3.8775万家、河南省3.3604万家、四川省2.4342万家、河北省2.1610万家、湖南省2.0585万家、辽宁省1.8953万家、湖北省1.8939万家、安徽省1.8642万家。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福建省、陕西省、黑龙江省、上海市等6个省份的民非也超过了1万家。 民非数量少于1万家的有14个省份,分别是重庆市、山西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吉林省、甘肃省、贵州省、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社团的总量略少于民非,31个省份共有社团37.0887万家。其中社团最多的是江苏省和广东省,均超过了3万家,分别是3.7930家、3.1870万家。 超过2万家的也只有2个省份,分别是浙江省2.5648万家、四川省2.0880万家。 12个省份的社团数量在1万-2万之间,分别是福建省、山东省、陕西省、甘肃省、湖南省、安徽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河北省。 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贵州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青海省、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西藏自治区等15个省份的社团不足1万家。(本文所有数据截止时间为2020年第三季度)【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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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慈善,我们如何实现长远发展?2020-11-13导语:我国网络慈善近几年来全面、快速发展,每年数以亿计、十亿计人次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爱心捐赠,2019年更有108.76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活动,慈善事业已经走向大众化、平民化,进而推动着全社会对善的追求。网络慈善的发展激发了大众参与行善的热潮,是推动我国慈善事业走向大众化、平民化的重要力量。 基于网络慈善的全面、快速发展,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于2020年10月31日发布了《中国网络慈善发展报告》,它反映了来自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的专家学者对网络慈善的客观观察与基本判断。本文对原报告内容进行了摘录和编辑。 网络慈善是借助发达的信息技术与互联网平台及其广泛应用而出现的中国慈善领域新业态,它将信息技术进步、慈善事业发展和公众爱心善意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是我国慈善事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与客观标志。网络慈善实现了对传统慈善的数字化创新,显示出了无穷活力与巨大优势,并正在全面、深刻地影响着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直接造就了一个全新的慈善生态,并事实上直接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网络慈善的发展成就 01 网络慈善提升了慈善资源的社会动员能力 网络慈善有效地提升了慈善资源的社会动员能力,促使个人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力军。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一直是企业捐献占据主力地位,个人捐献在社会捐赠总额中占比仅四分之一,而网络慈善的捐献者基本上是个人。据贝恩《2019年互联网慈善报告》和民政部提供的资料,互联网募捐金额占社会捐赠总量的比例从2013年的0.4%直线上升至2019年的4.1%,这表明网络慈善正在逐步改变着我国慈善事业主要依靠企业捐献的格局。 只有建立在个人捐献基础之上的大众化慈善捐献才能为我国慈善事业长足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石,并形成有利于整个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健康生态。 02 网络慈善扩展了慈善领域 网络慈善因超越了现实场景的限制,极大地拓展了慈善事业的领域,呈现出明显的领域多样化特点。 当前网络慈善项目涵盖扶贫、教育助学、生态环保、医疗卫生、大病救助、赈灾救灾、国际救助、动物保护、文体艺术、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社区服务、公益倡导、行业发展等多个领域。在这些领域中,活动形式多样,除了传统的捐款捐物外,捐步数、捐积分、捐小红花、捐微笑等各种各样的形式联结了项目、个人、家庭、社区和企业等多方资源,把人们的言行举止都与慈善挂上了钩,使得慈善理念和行为融入了生活、工作、社交等多个场域。 03 网络慈善培养了慈善新理念、形塑了慈善新时尚 线上丰富的慈善活动拓宽了大众参与慈善的广度。一方面,网络慈善将全国9亿多网民都作为慈善的参与者或潜在参与者,网民在线上的业务行为、消费行为、生活行为都能在公益平台上转化为慈善行为。 另一方面,网络慈善还推促着公共慈善精神的彰显。除了对慈善参与者的影响,网络慈善还通过改变慈善组织的运作逻辑和组织结构、改变慈善项目传播方式和工作方法、培养慈善新理念,悄然改变着中国慈善生态。在网络慈善活动中,慈善组织突破了仅从政府和企业获取支持、相互协作之外的传统募捐渠道,转被动为主动,激发了吸引公众参与的创造力。 同时,网络也为慈善组织提供了数字化管理方法和监督手段,在项目设计、传播模式、工作方法乃至组织架构都发生了一系列变革。网络慈善解决了线下活动参与人少、项目单一的问题,创新了参与模式,使得“业务行为可公益”“消费行为可公益”“生活行为可公益”,培养了人人可公益、时时可公益、事事可公益的新理念。互联网让大众低门槛地迈入慈善领域后,还引领了联合劝募、随手公益、指尖公益等新的慈善习惯甚至生产生活习惯,留住了广大参与者。 网络慈善发展中的问题 当前网络慈善发展中存在诸多不良现象。微观上,个别"求助者"虚构病情、制造虚假证明、隐瞒关键信息、夸大困难程度和不幸遭遇、恶意造假炒作、将网络公益众筹平台视为敛财工具。而部分参与者出现同情疲劳、信任缺失,因关系社交压力和线上慈善道德绑架的反感产生抗拒心理。 中观上,网络慈善组织存在善款使用存疑、流向不明等问题。宏观上,网络慈善整体格局存在不平衡性与依赖性。不平衡的发展生态体现为网络社会中占据不同位置的公益组织发展状况参差不齐和不规范操作频发,公益运作效果良莠不齐。依赖性体现为公募组织依赖网络平台、非公募组织依赖公募组织的双重依赖格局,这导致组织边界相互渗透、资源分配不公加剧、战略联盟缺失等问题。这些现象指向了当前网络慈善发展中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能力的问题,包括法治体系不健全、组织身份合法性不明、监督机制不健全和网络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不足等。 其次,慈善组织互联网应用能力呈现整体不足与组织间不平衡的状况。整体而言我国网络慈善组织数据分析能力、互联网协作能力、知识管理能力依旧不足。同时,网络公益慈善组织间在通过互联网获取资源、进行知识与信息管理、在线数据分析、利用互联网协作与互联网传播能力等方面存在互联网应用的技术鸿沟。 01 网络慈善有待实现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互联网发展与慈善事业发展是大势所驱,互联网必将融入百姓生活,重塑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慈善事业也需要借助互联网之力发展,网络慈善作为新事物已经展现出它的强大生命,同时新与旧的碰撞和融合让网络慈善这一新事物的出现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如上述网络慈善募捐失范现象频出,法律政策的促进作用不明显,网络慈善监管效率较低,网络慈善整体能力欠缺等,网络慈善还有待实现规范、有序、活力发展。 此外,应以积极的姿态完善网络慈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还应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具体化,如开通电子发票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税收减免服务等是当务之急,而依法惩治网络募捐中的不法行为更是维护网络慈善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 网络慈善成为未来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形态,但依然需要线下捐赠、线下服务等方式助力。 02 网络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 互联网技术在慈善领域的创新运用,要求慈善组织具备互联网运用的能力。这反推着慈善组织在组织架构、人才配备上进行调整,比如成立传播中心、网络部,引进新媒体人才、网站开发运维人才、数据分析人才等。所以网络慈善的洪流对于本身具备这些能力和人才的企业或规模大的组织来说是“顺流”,而对于人才少、培训机会少的中小型慈善组织则是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力争不被冲走的“逆流”,小组织在这种环境中显得格外渺小、脆弱。能力强、资源丰富的组织和平台是行业发展的风向标和顶梁柱,担有更多引导和塑造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责任。 网络慈善在发展伊始,其核心力量——互联网募捐平台就各有特点:腾讯公益依靠社交平台发展,阿里巴巴公益依靠电商平台发展,滴滴公益探索和开拓出行场景下公益行动路径和公益实践模式,轻松公益关注大病救助众筹等。但20家平台从一开始就显现出头部效应(前几名会获得更多的关注,拥有更多的资源),资源向大的互联网公司倾斜,其参与人数、捐赠金额占到总体的90%以上,而小慈善组织由于缺乏资源对接、合作交流平台,发展缓慢。 头部资源的聚集对网络慈善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关键在于头部资源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引领和促进行业发展。就整个行业而言,适度的组织不平衡亦有利于促进行业向更高级的平衡阶段发展,但差距过大、甚至出现垄断式发展的境况,损害的则是整个慈善行业发展的土壤。 综上,网络慈善组织发展的不平衡是一个客观事实,如何促使网络慈善资源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配置,是网络慈善这一新事物在发展中提出的新问题。 03 提升网络慈善组织与平台的专业化能力 提升网络慈善组织与平台的专业化能力构成了推动网络慈善发展的必要举措。 一方面,需要注重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提高慈善从业者的待遇水平,增强行业吸引力,把真正有能力有潜力的人吸引到这个行业中。与此同时,加强人才培训、开展学历教育,推动国内大专院校开设公益慈善类学历课程以及通过慈善组织与高校合作,设计符合市场导向的课程体系,进而培养网络慈善组织所需人才;再者,疏通慈善组织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慈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人才流动,实现慈善组织与政府、大学、金融机构等部门之间就业的良性循环。 总之,无论是网络慈善组织的数据分析能力、互联网协作能力,还是知识管理能力,均是以一定数量慈善人才的存在为基础,而网络慈善组织不仅要吸引人才,更需要提升待遇并为其提供职业上升空间,进而真正留住人才。唯有如此,网络慈善组织的专业化水平才能真正得以提升。 另一方面,需要重视网络慈善行业组织的发展。行业组织兼顾“协助政府”和“服务会员”的双重角色,应在推动网络慈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慈善领域的行业性组织偏少,目前成立的全国性和省级慈善行业组织大多是由政府部门主导设立,依附性较强、独立性不足。而网络慈善有其特殊性,必须是慈善与网络信任并重,要促进网络慈善自律。 一是要建立专门的网络慈善行业组织或者在综合性的慈善行业组织中设置专门的网络慈善专业委员会; 二是要加强网络慈善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制订和实施各类行业标准,与法规政策相配套; 三是要建立行业投诉调查机制,受理公众投诉举报,对热点慈善事件开展独立调查,发出专业理性的声音,维护行业声誉; 四是要成立一些专业的评估型组织,对网络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进行监督、评价及奖惩,发挥独立的第三方在促进行业公信力建设中的作用。 与此同时,网络慈善行业组织还应建立网络慈善从业者的资格准入、职称评定、薪酬管理规范,加大公益慈善人才培养,提升网络慈善从业者的专业化水平。 04 理性引导网络募捐中的公众行为 我国网民数量高达9亿多,个人在网络平台的捐赠行为往往带着激情,一旦遇到不符合自身期望的现象和不良个案,极易掀起否定网络慈善的舆情。这表明对网络慈善参与者需要理性引导。 一方面,应当利用互联网和主流媒体的优势加强慈善知识与慈善法制的宣传,让公众在了解的基础上真正理解慈善事业。如慈善组织提取必要的费用是《慈善法》明确规定的合法行为,也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在我国却难以获得公众认同;特定情形下将捐赠物品变卖以换成善款更加符合慈善资源配置的需要,亦会遭到公众误解等,这些现象表明公众对包括网络慈善在内的慈善事业并不真正了解,只是单纯从道德、无私的视角来评估慈善组织与慈善活动的优劣,这显然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针对激情捐献不能以短视的目光看待,而是需要将培养理性的捐献者作为目标,在这方面同样需要有网络捐赠的指引,让公众借助网络平台捐献时能够在秉持爱心善意的同时保持理性。 网络慈善发展中的关注重点 01 网络慈善发展中的技术运用 对新技术的应用是网络慈善与传统线下慈善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应用于网络慈善发展中的新技术包括区块链技术、大数据和网络新媒体技术等,其中区块链技术在网络慈善中的应用是近年来的研究新热点。但在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的同时,亦需要推动各主体积极主动共享数据、传递数据、数据开发,注意政府监管和隐私保护等问题。除了区块链技术,网络技术和大数据的运用也有利于建立公益慈善全景敞视信任维持平台,创新网络公益慈善信任形成机制。 02网络慈善发展的优势 相比于传统慈善,网络慈善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技术层面、思维层面和实践层面。 在技术层面,通过媒体平台、移动支付工具及其他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为慈善事业发展增加了新的优势。公众参与上,有效降低了使用媒体的门槛,成为弱势群体寻求救助的有效途径,扩张了公众参与空间,使慈善服务与慈善捐赠的可及性达到了空前范围。社会氛围上,促进了公益慈善参与文化的发展。 在思维层面,互联网思维的兴起带来了慈善活动的信息传播和组织实施呈现故事化叙事、视觉化冲击、链条式推送、迭代性更新等策略和无障碍参与、深度参与和联动参与的参与方式,激发了人们参与慈善活动的激情和主动性的同时也推动着公益项目创新度的提高,有益于满足更细化更多元的需求。 在实践层面,网络慈善的技术优势和思维优势在具体实践领域和项目中得以发挥。 其次,"互联网+"时代,网络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和互联网传播能力的构建也是网络慈善发展的关键因素。因为这有利于获取公众支持、加强自身建设、塑造慈善文化、重塑慈善组织公信力。当前我国公益慈善组织重视传播渠道、筹款渠道和利益相关方沟通等方面的互联网使用,且已具有较强的信息与资源获取能力和宣传倡导能力,但是数据分析能力、互联网协作能力、知识管理能力依旧不足。因此,网络慈善组织应进一步构建互动和回应更加充分的新媒体平台。通过网站、网络公益广告、博客三方面构建网络公益传播策略体系。并从全职工作人员数量、经费规模、互联网技术人员配置等领域进行提升,以改善慈善组织形象,重塑公信力。 03网络慈善发展中的慈善文化传播与精神培育 我国当前慈善正不断融入互联网主流语境,由此形成的慈善参与文化影响着公众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但是诸多互联网慈善危机事件也反映出互联网公益发展价值依旧存在缺失。研究指出,网络慈善与慈善文化发展、精神培育具有双向的作用。 因此,应从以下层面发挥网络慈善精神、价值、文化的积极作用:从网络慈善组织层面,应为网络捐赠者提供捐赠意义,以提升募捐平台形象,增加新的监督机制。从社会层面,政府和社会应共同通过强化民众的道德认同来培育理性的公益文化,以实现善意的网络表达以及自律的网络公益行为;在实质上凝结社会公益共识、弘扬公益价值,形成公益文化共识,建立健康公益文化共同体。从国家层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魂,形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文化,在慈善文化上将整体引领与分层引领相结合。 网络慈善发展建议与未来方向 01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与网络慈善整体性发展 必要性方面,网络慈善发展需要跨界合作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引导、扶持其所代表的社会力量不断成长壮大,从而实现自律、他律机制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具体而言,跨界合作治理的参与主体包括法律、行政、行业、平台、慈善组织、社会等多元主体。其中政府(法律、行政)应发挥主导作用,在监管规范、政策支持、创新引导、文化推进等方面对网络公益慈善实现系统性管理,以健全整个社会的公益链、公益生态及可持续发展机制。 02 结合互联网思维,推动法制环境完善 03要完善网络慈善的监管体系 首先,从监管体系参与主体上看,网络慈善监管作为网络慈善关键部分,需要分类管理、各司其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从网络慈善监管体系完善措施上看,应加快立法进程,明确信息泄露风险责任,规定信息公开范围,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应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完善项目审核与管理机制、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应设置独立监管部门,处罚欺诈行为,合理处置剩余财产;还要组织建立专业性强的监管团队,建立网络公益组织行业自律机制,成立网络评估机构,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04 加强网络慈善组织与平台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首先,慈善机构应提高自身互联网运用能力的专业水平,树立网络公益品牌。可以借助互联网传播工具,开拓慈善渠道、引入科技手段、运用网络公益直播等方式促进运作透明化,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和信息披露,制定良好的互联网传播策略。但信息披露时,也要严格而适当地进行信息发布,注意对当事者的信息和隐私保护。 其次,应推动网络慈善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技术上,加强网络公益信任技术、监管技术、内容技术创新应用,构建网络公益发展技术支持体系,保障慈善活动发起者、捐赠者、受益者与监督者之间的互联互通,建立与完善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模式上,可以商业滋养公益。公益众筹与商业思维相结合,通过公益项目的捆绑众筹和企业与非营利组织联合劝募实现双赢,使非营利组织筹资更加多元化。 第三,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激励机制,通过合理薪酬设置、公益理念的培训、职业规划设计、公正绩效评价制度、良好工作与沟通环境的建立等留住人才。设立有偿社工岗位,推动劝募规范化与科学化。引入反馈和评价机制,在平台收集志愿者反馈信息,形成对项目的总体评价。 05关注长远发展,重视慈善组织能力培养 特色募捐活动与产品的开发为慈善组织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提供了多样化的参与方式,然而,慈善组织能否使用或用好这些机会,则取决于慈善组织自身的能力。为此,各平台在主管部门的倡导之下,更加重视基层慈善组织,并采取包括咨询、平台入驻、培训、辅导、技术、资金等全方位的支持来促进慈善组织尤其是中小型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来源:南都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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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制定“十四五”规划需要特别重视开发社会政策的积极功能2020-11-09《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养老、育幼等作为现代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部分进行规划布局,强调发展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一规划布局表明,巨大的社会政策宝藏将要得到深度开发,公益慈善和养老、儿童、残疾人等项社会事业将要展示新的方向! 在人均GDP达到一万美元以后,中国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个时期,社会政策的经济与社会功能开始凸显,需要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予以特别关注。 也许人们会有疑问:慈善就是捐赠,而养老、儿童和残疾人事业都需要投入,这类社会政策怎么可能会产生积极的经济效果呢? 其实,从历史经验和国际社会发展趋势来看,西欧从二次大战以后就高度重视社会政策,建设福利国家,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又推进以养老服务为代表的、以人的直接照料为中心的社会服务业,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又及时总结经验,认识到社会政策并不是一种纯粹的政府财政支出,更不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负担或束缚因素,而是具有生产性要素的功能,对于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增长与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上世纪九十年代在英国等西欧国家兴起的社会企业运动,就代表了福利国家社会政策转型的一种新趋势。 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交叉与深度融合,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有着更为突出的成就。最为典型的,就是国家的扶贫开发政策,尤其是2020年决胜扶贫攻坚的战略行动。在这一宏观政策框架下,动员各类社会要素,包括财政支持、对口帮扶、慈善支援等,产生了十分明显的社会效果,贫困人口通过网络化的系统支撑和社会参与而得到了稳定的生产与生活保障,从而创造了世界扶贫史上的奇迹! 我国人均GDP达到一万美元之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途径以及确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容,是不断开发美好生活的需要并生产出满足这些需要的新产品。毫无疑问,这类产品,与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产品不同,更多的是为了满足服务类需求,包括生活条件与生活环境的改善需求,以及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等! 如果把美好生活的需求进行量化,不难发现,仅仅养老服务、大健康以及残疾人的需求,就需要上千万的照料护理和康复的专业人员,需要各类康复辅具的开发,需要社区设施的配套,需要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等!这些需求,如果稍微进行量化,就会发现,有着超过十万亿元以上的消费量级,也有着高科技产品尤其是养老助残的巨大内在需求,更有着相关产业升级的广阔空间。社会问题在这里转化成了产业发展的机遇,这正是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特点。 更为突出的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资源日益丰富,仅仅是一些政策调整即可促成海量的产出。仅以公益慈善特别是志愿服务为例,如果能够依托社区建立起超过两亿人的志愿者网络,就可能为基层服务与治理体系的完善产生出极大的促进。至于款物的捐赠与社会企业的发展,当然也存在着较大的空间。而如果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则会促成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需要看到,从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角度拓展社会政策,促成社会事业和产业的融合发展,在许多领域还缺乏系统的经验,特别需要在制定“十四五”规划以及实施过程中勇于探索,善于设计,反复试验,不断创新,从而深入拓展高质量发展的中国之路。(来源:中国公益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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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对慈善、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意味着什么2020-11-04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外公布。 《建议》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建议》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这些关于慈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者的说法意味着什么,该怎么解读? 从社会保障到第三次分配,慈善事业的定位发生变化 《建议》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将慈善事业纳入第三次分配的这一提法,实际上改变了慈善事业在我国的定位。在此之前,慈善事业是被定位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的。 2015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外发布,慈善事业的发展被列入第七章“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第五部分“缩小收入差距”。 其中明确提出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但并没有提出第三次分配的说法。 其中关于慈善事业的表述是: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这一表述是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但对于慈善事业发展的作用和目的并没有明确表述——虽然被列入了与分配制度有关的章节,但并没有进一步说明其定位。 随后制定的十三五年规划纲,其中第三十六章是关于缩小收入差距的论述,包括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三个小节,但其中并没有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论述。 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论述出现在第六十四章“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中,具体表述为:大力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这就意味着,在十三五期间,慈善事业的定位是“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的一部分。再进一步,是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 这实际上是对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延续。在十二五规划纲要同样是把发展慈善事业放在了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章节中。 2019年,这一定位开始发生变化。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列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其中除了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外,明确提出了第三次分配的概念,要求“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这一提法在此次的《建议》中得到了延续,在“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一节中,再次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从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到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分配制度的组成部分,慈善事业的重要性和被重视程度无疑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发展慈善事业”之后的表述是“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不同主体在慈善事业方面的投入相应地都将需要作出改变。 具体会如何变化,让我们拭目以待十四五规划的出台。 从参与到畅通和规范,社会组织等在社会治理中将发挥更大作用 《建议》提出,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畅通的前提是存在不畅通的地方,规范的前提是已经有不同的主体在参与。实际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十三五期间就已经大量参与社会治理。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十三五规划对这一要求进行了细化。其中提到的目标包括: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3%;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依法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完善公众参与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在此基础上,《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要促进街道(乡镇)服务管理创新,推动街道(乡镇)服务管理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享共治格局。 具体来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到 2020 年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 6.5 个。大力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有效发挥其在社会治理精细化和社会服务专业化中的作用。推动形成政策法规健全、参与渠道畅通、覆盖领域广泛、服务成效明显的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体系。 经过近五年的发展,截至2020年10月,我国社会组织已经超过89万个,已经接近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 6.5 个的目标。全国注册志愿者1.84亿人,注册志愿团体76.7万个,累计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5.4亿小时。社会工作取得长足发展,2020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突破60万人。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据民政部的数据,截至4月23日,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约419.94亿元;捐赠物资约10.94亿件;累计拨付捐赠资金约345.19亿元;拨付捐赠物资约10.49亿件。互联网捐赠超过4200万人次。全国有20多万名社会工作者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提供服务,开通社会工作心理服务热线近4000条,热线累计服务200余万人次。全国各地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超过29.8万个,参与疫情防控的注册志愿者达584万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达1.97亿小时。 下一步要如何发展?《建议》给出了方向,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说明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还要进一步发展,作用还要进一步提高。 要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已经在社会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的基础上,一方面清理阻碍发展的外部因素,畅通渠道;一方面对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进行规范,使其有序发展。 社会工作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建议》中提到社会工作时的表述是: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这一表述表明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并没有提及社会工作,但最终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到了社会工作,具体表述为:大力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 与此同时,从2015年到2018年,社会工作连续四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依法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依法推进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从发展、支持到促进,逐步递进,推动我国社会工作进入快速发展期。 2019年7月29日,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司长贾晓九在民政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达到120余万人。 据民政部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已有53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刚刚结束的2020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突破60万人。 2020年我国一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的目标实现后,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是什么,下一阶段怎么走?《建议》给出了答案。 《建议》提出要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意味着,一方面,原先不畅通、难以参与的社会治理问题,社会工作者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要更加规范,更有秩序。(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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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慈善发展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2020-11-01会议现场 2020年10月31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中国网络慈善发展报告发布会”在北京国二招宾馆举行。我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共青团中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腾讯基金会、新浪微公益、水滴公司、轻松集团、广州市慈善会、北京中银慈善基金会等多家网络募捐平台和互联网企业的代表共60多人出席了会议。 郑功成主持会议 郑功成教授指出,慈善事业是有益于国、有助于民的社会事业,作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推进第三次分配、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社会共同体的重要力量,应当得到长足发展。而网络慈善以其超越时空限制和随时随地可以通过移动支付捐赠的优势,已经成为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慈善新业态,并对整个慈善事业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全球慈善的发展贡献了有价值的中国样板。他强调,网络慈善的全面快速发展得益于党和政府的重视、《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的促进、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以及募捐平台与入驻慈善组织的不断创新,它使公众行善有了便捷的途径,进而使慈善事业走向大众化、平民化,为我国慈善事业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石。他还指出,“互联网+慈善”作为慈善领域的新业态,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网络慈善规制不足,慈善组织、募捐平台、捐赠人、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还不清晰,一些网络募捐平台的信息公开与透明度不够,有的网络平台将商业活动与互助或慈善活动交织在一起,相关部门对网络慈善的监管还缺乏有效协同,个人网络求助的法律边界处于模糊状态等。他建议,应当在《慈善法》中增加对网络慈善的法律规制,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具体化,转换政府职能并为网络慈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加指定网络募捐平台等。他表示,只有全面认识网络慈善对我国慈善事业长足发展的巨大价值,才能形成有利于网络慈善发展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只有建立完备的网络慈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才能真正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发达的优势,在维护网络慈善健康生态的条件下促进平民慈善、大众慈善健康发展,进而使中国特色慈善事业获得大发展。 谢琼发言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谢琼向与会者发布了《中国网络慈善发展报告》主报告的核心内容与基本观点。她指出,网络慈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以《慈善法》为依据指定募捐平台并为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活动是法定的慈善事业,而个人通过网络求助的行为则是超越这一范畴的网络慈善活动。在网络慈善活动的发展过程中,《慈善法》实施前是平台自发开展募捐活动,法律实施后则对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募捐活动有了明确的规制,它标志着我国网络慈善开始步入法治化发展阶段,并在近四年间实现了相关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网络慈善资源动员能力持续增强、品牌项目影响日益扩大、参与人数与募集善款急剧增长等巨大成效,充分表明了网络慈善的创新活力、社会影响力与发展潜力。她同时亦指出,网络慈善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法律政策规范不足、募捐平台治理机制不够完善、网上个人求助性质模糊、网络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及失范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对健全网络慈善法律政策体系、完善网络慈善监管机制、转换政府职能以提供便捷服务、提升网络慈善组织与募捐平台的专业化能力、理性引导网络募捐中的公众行为提出了具体建议。 陈斌发言 高静华发言 王海漪发言 课题组成员陈斌、高静华、王海漪向与会者分别介绍了“20家指定募捐平台发展报告”“‘99公益日’:中国网络慈善的盛宴”“水滴筹:一个有重要贡献又引发争议的案例”等专题报告的核心内容与主要观点。他们指出,20家指定募捐平台搭建起了慈善组织与大众捐赠的高效桥梁,在网络慈善发展进程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并带动了整个慈善领域的创新与发展,而腾讯公益发起的“99公益日”更是起到了网络募捐综合平台的作用,水滴公司发起的“水滴筹”为解决低收入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问题做出了突出贡献。尽管指定平台、“99公益日”“水滴筹”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是创新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一方面应当正视这些问题并强化法制规范与监管,另一方面亦应当看到其积极的社会功能并以宽容之心支持其在不断规范中向前发展。 金锦萍发言 汪敏发言 课题组成员金锦萍、汪敏向与会者分别介绍了“网络募捐平台法制之失与完善建议”“个人网络求助及募捐平台的法律规制”专题报告的核心内容与主要观点。他们指出,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法治化,网络慈善也不例外,应当通过修订《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加对网络慈善的规制,包括厘清网络慈善边界、对平台分类管理、理顺网络慈善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强化募捐平台验证之责、明确个人网络求助的法律属性、规范网络募捐行为、惩处网络募捐中的欺诈现象等,只有如此,才能为网络慈善提供相应的法律政策依据,进而促使网络慈善在法治轨道上长足发展。 葛燄发言 腾讯基金会秘书长葛燄认为,互联网与移动支付方式的发展为互联网筹款创新、相应法规的完善提供了底层环境。99公益日已经不是企业行为,其中的规则和理念已经成为一种行业行为和社会现象。她指出,对于未来互联网慈善的发展,有三方面需要不断加强:第一,所有互联网平台都需要提升数字化能力,捐款方、募款方均应当实现数字透明。第二,如果将公益视为一个产业,那么与其他产业相比,其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较弱,数字孤岛容易引发诸多监管问题。第三,希望在互联网慈善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建立起非官方打分的诚信体系,并将企业的诚信高低与可获得资源的多少进行匹配。 杨立雄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雄指出,网络募捐已经成为当前慈善事业的发展潮流,该报告对中国网络慈善发展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他认为,大病医疗募捐主要分为基于社会关系网络的熟人募捐、基于志愿互助精神的社区募捐以及基于媒体信息的社会募捐三种传统方式,而网络募捐目前面临数量急剧增长、个人关系网络决定募捐能力、同质化与标准化的募捐故事导致审美疲劳和个人同情心的消耗、竞争式捐赠与个人依附关系加强给捐赠人造成压力等发展困境。他建议,应当改变网络平台募捐的叙事风格,弱化竞争式捐赠与人身依附,实现去人格化、项目化,通过拓展业务实现适度盈利。 张朝晖发言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书记张朝晖指出,该报告占据了网络慈善领域的一个制高点,未来所有事业的发展都会建构在网络的基础上,未来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方向一定是与网络高度关联。他建议,该报告可进一步完善关于网络慈善的定义,不仅要关注网络慈善的接受方,还要关注网络慈善的发出方,要从实现每一个公民有效社会参与的角度去思考慈善。同时,不能过多关注慈善募捐的环节,还应当重点关注慈善服务,以及慈善行为之后的民众心理等,希望报告可以增加国际比较的视角。 赵静静发言 水滴公司公共事务总监赵静静认为,该报告对网络慈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网络慈善是中国慈善事业的新业态,也是世界慈善的新样本,对网络慈善事业现在与未来发展给予了肯定。同时,针对互联网平台“信息孤岛”等问题的破解正在同相关各方进行积极的合作与交流,探索如何同低收入家庭更有效对接,整体工作任重道远但未来可期。她认为,明确监管对平台进一步发展是有益的,但考虑到法律完善周期较长,可考虑在网络平台后续进入网络慈善领域的相关规则制定方面下功夫。第四,针对大病医疗救助的相关项目已经启动,需在专项项目与力量有限的基础上,利用更为专业的力量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发展网络慈善事业。 王政发言 轻松集团首席战略官王政认为,在互联网慈善实践中,不应区分广义与狭义的概念。他指出,“公益疲惫”、“信息疲惫”的现象恰恰反映出当今较高的社会需求,同时也显示了救助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他认为,在互联网市场竞争的状态下,平台对于慈善的营运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平台背后千人团队的运行可持续性值得思考。平台募集的基金仍远远低于个人求助的款数,这说明了民众的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而水滴筹和轻松筹募集了大量资金,实现了精准救助。他强调,一些规定应当置前而不是滞后,尤其对于互联网行业的管理更应具有前瞻性。他还指出,诸如99公益日等活动应实现常态化,但当前存在许多程序化资源浪费的现象,平台之间应该实现信息共享、成立自律公约,才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张伟发言 广州市慈善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伟指出,广州市慈善会在慈善会互联网捐助平台的基础上发起了广益联募平台,该平台对于本地的中小组织、社区和个人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表示,一些大型平台的筹款额度很高,但还有很多组织筹不到钱。他认为,网络平台更应该关注一些更小的、更基层的组织。他认为,一些小组织想和大平台合作是有距离的,例如网络平台曾经在各个社区推行慈善基金,但是却很难找到合适的组织进行对接。他希望规模较大的网络慈善平台可以多关注规模较小的慈善组织和个人,来增强网络慈善的实效性。 杨光发言 新浪微公益总监杨光指出,商业企业搭建互联网公益平台的终极目标是通过社会合作带动自有产品与服务的发展,将业务更好地与公益相结合,形成服务公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良性循环。他认为,优质慈善项目的发掘需要较高的人力与技术成本,也需要一个更加公平的制度安排对项目进行打通和共享。他表示,公众目前对慈善募捐与个人求助的概念认知较为混乱,概念普及的成本也较高,尤其是网络舆情的发生会对互联网慈善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因而需要社会各界合力解决这一问题。 游祥斌发言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游祥斌指出,该报告填补了网络慈善领域研究的空白,明晰了网络慈善的概念,澄清了互联网慈善的发展现状与问题。他认为,网络慈善有三个特点:第一,企业主导。由此可能会带来隐形的垄断问题、资金监管的风险问题。第二,技术驱动。网络慈善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而来,民众的参与度仅仅体现在捐款上,并没有接触到慈善的全过程。第三,传统的概念边界模糊了,比如慈善与公益、慈善与捐助、个体与社会、企业与慈善组织、慈善与非慈善等,这会带来传统监管模式的改变。他强调,网络慈善各环节都需要进行监管,边界的模糊对监管政策与立法提出了挑战。 姚建平发言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姚建平针对报告内容发表了三点看法:第一,网络慈善兴起并发展至当前体量与规模的重要原因有二:一是医疗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大病重病不能保、少数未覆盖群体不能保等方面的不完善,二是网络慈善在很大程度上整合了过去家庭亲友间的互助。第二,目前的网络慈善更多是基于过去亲友家庭等关系基础上的互助的延伸,并以网络的形式表现出来。第三,网络慈善本身具有局限性,网络筹款本质上还是社会资源和社会身份的体现。 马剑银发言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马剑银指出,在《慈善法》实施过程中,公众的理解和配套法规存在问题。他认为,当前互联网募捐存在信息平台和服务平台两者功能混淆的问题,且民政部对信息平台的遴选机制存在改进的空间。他表示,如果99公益日等数据实现对外开放,今后可以研究以支付方式为核心的网络募捐服务活动,对公募权的管理问题也值得进一步聚焦探讨。 刘芳发言 中华慈善总会筹募部部长刘芳指出,网络募捐对于慈善机构的募捐方式、项目设计和运作体系都产生了较大的冲击,慈善组织对于网络的运用还存在很多问题。她认为,《中国网络慈善发展研究报告》发布会暨网络慈善研讨会搭建了一个学界和其他机构交流的平台。她建议,可以建立一个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三方能够在共同发挥慈善力量、社会治理、第三次分配乃至整个社会道德引领的方面发挥作用,在对方向把握、公众引导、规则制定、项目设计以及网络慈善标准制定方面形成共识,并推动政策和法律的前行。 章高荣发言 深圳大学助理教授章高荣指出,个人求助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不容损害,但网络属于公共平台,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制的主体。他认为,法律不仅应当回应公众的观点,还应当引领公众的想法。他表示,今后的研究可以更多关注网络慈善的捐赠主体分布与特征,需要研究网络慈善与传统慈善的联系与区别,以及思考网络慈善是否能够改变以及如何改变传统慈善模式。 黄晓芸发言 上海静安区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主任黄晓芸指出,中国互联网与公益的融合发展给公益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意识倡导,网络慈善的发展也推动了公益行业的能力建设。但是,互联网商业背景引领筹款创新时,规则制定更多站在了用户的角度,因此可能会发生套捐等问题。她希望筹款发生异化时,平台还有学术界能够共同研究,解决公益行业的技术问题,帮助公益行业更好地发展。她表示,在制定规则时,应更多以促进社会信任为导向来建立激励机制,目前公益组织的能力与慈善发展还不匹配。 栗燕杰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栗燕杰针对报告内容提出几点思考:第一,针对网络慈善的内涵外延界定,未来慈善是否出现“泛网络”的现象值得关注,可以考虑以“互联网+慈善”替换网络慈善的概念。第二,在网络慈善中,政府的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要警惕政府打着严监管的标准但不作为的问题。第三,该报告对网络慈善中的商业与社会创新机制关注较多,但是网络慈善制度,特别是顶层设计的立法完善在关注商业模式创新的同时必须要注意避免被商业模式牵着鼻子走。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郑功成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网络慈善借助发达的互联网和移动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激发了公众参与慈善的热潮,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值得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他强调,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组织课题组开展中国网络慈善研究的目的,就是要主张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改善政府监管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最终促进网络慈善的高速发展。他希望与会专家学者能够围绕网络慈善领域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共同推动网络慈善事业健康、快速成长,并由此带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实现创新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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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珠慈善专业停办,大学本科慈善教育走向何方?2020-11-012020年6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宣布不再开设教育学(公益慈善管理方向)辅修专业,不再接收学生修读。 国内首个本科层次公益人才培养项目的停招消息一出,在一片惋惜声中,一个问题又被重新提出:公益慈善是否应该在本科设立专业教育?业内不乏争论。 为回应当下社会各方热议的这一话题,进而探讨如何培养公益慈善人才?恰逢成立五周年的深圳大学公益创新专才班(以下简称“益才班”)于9月底组织开展了“本科层次公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召集先行先试的十余所高校代表、公益机构近30位专家学者一起,分享公益慈善本科人才培养的经验和挑战,探讨高校究竟有无必要推广公益慈善专业教育。 公益慈善班开设现状 近年来,国内多所高校纷纷探索公益慈善本科教育发展路径。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明德公益研究中心和敦和基金会共同发布的《中国公益慈善学历教育发展报告》显示,目前在大陆地区,公益慈善并未作为独立的学科进行设立,作为专门方向的高校公益慈善教育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这些项目仍处于教育模式的原型塑造阶段,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各高校的公益教育实践仍面临着资金、学科体系、行政管理等多方面制约。 “到目前为止,公益慈善领域的知识生产还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深圳大学公益创新专才班创始主任罗文恩认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学界在非营利组织管理、义工管理、商业伦理、社会创业等公益慈善相关的领域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知识生产。但在国际范围内,目前公益慈善还没有形成一个坚实的知识体系、逻辑体系和价值体系。 整体来看,国内公益慈善学历教育大多采用辅修、第二学位、暑期班、选修课程等兼修模式进行人才培养。仅有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设置了本(专科)全日制公益慈善专业。 作为全国第一个开设公益慈善管理四年制本科专业的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4年4月与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开展战略合作,设立了公益慈善管理学院,并于2014年9月招收首届中国公益慈善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现有一至四年级学生365名,其中公益慈善管理专业学生270名,行政管理专业学生95名。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公益人才缺口的客观事实,驱动了我们开设公益慈善学院。”据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益慈善管理学院院长谢家琛介绍,学院的课程主要围绕行业的岗位和需求进行设置。公益慈善行业急需项目管理人员、筹资劝募人员和公关传播人员,于是我们设置了项目设计和管理、资金筹集和发展、公益公关和传播、综合管理等四大专业核心课程模块,重点培养学生在发现社会问题、设计公益项目、策划慈善募捐、开展公益传播、进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实操技能。 谢家琛告诉《公益时报》记者,在设计专业核心课程时,学院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公益基金会、开展专题课程设置研讨会及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会等形式,根据公益慈善行业对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需求,设置了学院的四大模块专业核心课程: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在学习专业核心课程的同时,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更加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谢家琛表示,我们要求学生从大学一年级暑假开始,到基金会、社会团体或民非等机构进行为期两周的实习;到了大学二年级实习时间延长为一个月;到了大学三年级,需负责校园慈善商店的运营,同时鼓励他们去实习;当大学4年级时,我们要求毕业实习要和毕业设计合在一起,用近半年的时间,在完成实习的基础上完成论文的编写,并且论文必须和在实习单位从事的工作挂钩。 由此,该学院2014级、2015级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其中14级60%左右在公益组织工作,15级50%左右在公益组织工作。 另外一家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较具代表性——深圳大学公益创新专才班,采取的是“辅修双学位模式”,依托行政管理专业以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方式开设公益创新专才班。 自2015年6月成立至今,开设六届的益才班累计培养了180余位学生。据罗文恩介绍,益才班通过五年的探索,逐步构建了自己的一套公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三维驱动模型,即从认知塑造、能力提升和资源链接三个维度驱动公益创新创业人才的成长。 谈及开展益才班的经验,罗文恩告诉《公益时报》记者,就是充分利用学校政策构建公益人才培养模式;与其他专业共享师资和课程资源,降低行政运作成本,确保可持续性;把公益人才培养纳入专业和学科建设总目标,成为特色亮点,获得领导支持;积极引进公益慈善领域优秀青年教师。 罗文恩强调,益才班通过5年的运作,逐步形成了三大特色: 一是,“双学位/辅修+结业证书”,学生除了获得本专业的学位外,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一定学分课程后,可额外获得管理学双学位或行政管理专业辅修证书,及“公益创新专才班”结业证书; 二是,“管理基础课+公益核心课”,围绕公益创新创业人才所需的专业技能,益才班利用管理学院各专业已有的教学课程体系,设置了管理学、营销学、品牌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创业学等管理类基础课程,以及中国公益慈善创新与前沿、非营利组织管理、第三部门研究、社会创业、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等公益类核心课程供学生修读,旨在培养既懂管理知识又有公益情怀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三大实践教学平台”,除了系统化的课堂教育外,益才班设立了创益赛(通过创办和参与各类公益领域比赛)、加油栈(讲座、沙龙、实训营)和知行营(公益机构参访、实习、公益创业)三大实践平台,鼓励学生走出校园,发现社会中的真实问题和需求,并提出创造性解决方案,从而弥补课程教学的不足。 公益慈善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在罗文恩看来,益才班的毕业生具有投身公益慈善和社会创业领域的热情,但该领域的整体行业薪酬偏低以及职业成长和发展潜力不足,阻碍了学生选择进入该领域就业。 据罗文恩介绍,截至2020年7月,益才班第一、二、三、四届共毕业约100名毕业生,为更好地了解公益慈善人才培养的成果,益才班对毕业生进行了抽样调查。 据抽样调查显示,从益才班毕业的学生中,年收入在10-15万的毕业生占多数,占比为32%,收入达15-20万占比为18%,收入达20—30万占比为19%。其中有18%的毕业生没有年收入(这部分学生基本上为深造学生),另有11%的毕业生年收入在10万以下,仅有2%的毕业生收入达30-50万元。 而从益才班毕业从事与公益几乎没有关联的学生占比高达63%。毕业后从事与公益有一定关联的学生占33%,仅有极少部分学生毕业后选择与公益有较强关联的工作,这部分仅占4%。由此来看,益才班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公益领域全职就业的比例仍然很低。 在罗文恩看来,除了毕业后直接在公益慈善领域从事全职工作的学生占比较低外,益才班未来发展仍面临挑战,例如:缺乏专职教师、行政人员和固定经费来源;三位核心指导老师均为兼职,科研和教学压力较大,难于在益才班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激励机制不足等等。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公益慈善行业的人才不足困境,不能简单地从供给(人才培养)的角度加以解释,而更应该从需求(公益机构提供的岗位和薪酬)方面加以反思。” 罗文恩说。 高校有无必要开设公益慈善专业?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健告诉《公益时报》记者,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从业人员已有超过600万人,按照每年10%的流动率,再排除一些企业基金会中的挂职人员及社工机构的专职人员,约剩四五百万人,按照10%的流动率每年大概就有4-5万人的缺口。 因此,在李健看来,高校非常有必要推动公益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从专业性来看,慈善组织不同于政府和企业,有着自身独特的运作规律,这样的特殊性需要我们以专业性的方式予以弥补。 “按照实际的发展趋势和未来高校学科的细分,设置非营利组织管理专业是未来的一个趋势。慈善是和实践研究非常紧密的一个领域,当看到了这样一个趋势,我们作为先行者投身其中积极探索是非常有必要的。”李健说。 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副院长黄浩明的观点与李健不谋而合,黄浩明认为公益慈善本科教育一定要做,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通过慈善教化培养健全的人也是中国“软实力”的体现。此外,公益教育有一部分偏职业,有一部分偏学术。从这个视角来看,可以探索本科教育阶段慈善专业教育的双证机制,例如深圳大学的公益创新专才班。 在罗文恩看来,如火如荼的公益实践已经成为广泛的社会现象,通过对这一现象的反思和总结,学界才可能慢慢形成较为坚实的学科知识。与此同时,公益实践也催生了旺盛的人才需求,要有一个专门学科去满足这种需求。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朱健刚表示,公益慈善教育是可以嵌入当下的教育体制的,不管是专业教育,还是通识课程,亦或是校外机构,多元化的模式,都可以培养出我们需要的公益慈善人才。 “不用太过于看重毕业生就业率、对口情况,我们要做的是播下一颗公益的种子,这颗种子在适当的时候,就会生根发芽,为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输送新鲜血液,奉献力量。同时,要关注公益慈善教育的资源整合,盘活实践资源,让理论教学与实践学习更好地结合起来。” 朱健刚指出,公益慈善教育对管理学发展及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先行先试的高校和公益慈善机构可以携手共建中国公益慈善教育联盟,由此来促进公益慈善教育的发展。 公益慈善专业未来的发展 “我们需要按照社会的需求,伴随着中国慈善事业领域发展阶段一步步去探索公益慈善教育,不能急于求进,一哄而上。”李健认为,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需要齐头并进,既要为慈善领域输送人才,也要为更多的人埋下种子。 针对公益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路径,李健建议,要重视学生的体验、师资力量的打造和课程体系的完善。而作为老师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向社会宣扬公益慈善教育,如何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和支持。 教育的本质不是培养更多的精英利己主义者,而是为社会培养更多有用的人。 在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副院长黄浩明看来,公益跟商业不同,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公共精神的力量,这种公共精神的力量不能用语言来描述,是不可替代的。 黄浩明强调,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应该从“三无”走向“三有”,就是从公益慈善组织的无资金的优势、无权利的空间、无社会地位向有公共价值、有专业能力、有战略思维转变,公益慈善教育也可以参照这条路开创一个新型的教育模式。公益慈善教育不仅仅只是本科生的教育问题,更重要的是将公益慈善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提升国民的社会素养和社会责任,为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专业管理人才。 敦和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孙春苗认为,慈善教育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程,其变革需要极大的热情和耐心,也需要我们不断地回顾总结和有定力地沉潜。慈善教育这个领域是一个面对未来的开放性的探索,因此既需要特立独行,也需要集思广益,更需要“高校”、“年轻人”、“社会”三方面的努力,才能促成这一事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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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慈善、社工、志愿服务、养老等领域最新数据 推进10万名老年社工培养工作2020-10-2310月23日,民政部举行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贾维周在通报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时,发布了慈善、社会组织、社工、志愿服务、养老等领域的最新数据。贾维周还介绍了四季度民政相关工作安排。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任务。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李邦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这一工作的最新进展。 李邦华还介绍了“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的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等方面取得的进展。 最新数据来了 贾维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其中包括慈善、社会组织、社工、志愿服务、养老等多个领域的最新数据。 养老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有近22万个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790多万张养老服务床位,同比分别增长26.6%和7.7%。 慈善事业方面,截至9月底,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7825个,净资产规模超过1900亿元;慈善信托共463单,合同金额32.42亿元。 志愿服务方面,全国注册志愿者1.84亿人,注册志愿团体76.7万个,累计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5.4亿小时。 社会工作方面,2020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突破60万人。 贾维周表示,四季度,民政部将继续推进年底前各项工作。 社会组织方面,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及配套政策加快出台,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任务,建立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体系,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加强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养老方面,持续做好养老机构秋冬季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筹备召开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议,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验收工作。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督促地方统筹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 慈善事业方面,继续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 社会工作方面,将举办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举办2020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培养1万名养老院院长、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工 “养老院院长是养老院的当家人,老年社会工作者是养老服务的专业化人才,这两部分人的能力和素质会直接影响到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李邦华在发布会上强调,加强这两部分人员的队伍建设,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十分关键。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任务。 李邦华在发布会介绍了这一工作的具体进展: 一是明确培训任务。民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做好养老院院长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养培训工作,将培训任务分解到了各地。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万名院长,十万名老年社会工作者的培训任务仅仅是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的,不包括各地自行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 李邦华强调。 二是制定培训大纲。民政部组织编制了《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两份《大纲》以当代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这两类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在总结各地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列课程包括养老院院长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应知应会的政策趋势、理论方法、实务技巧等,为各级民政部门、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李邦华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各地落实培训任务,同时鼓励各地加大投入,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全员培训。 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大发展 据李邦华介绍,“十三五”期间,民政部在养老服务的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等方面均取得重大进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指标基本实现。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不断健全。 “十三五”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养老服务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国务院先后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综合性政策,出台了“十三五”全国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相关部门重点围绕养老服务的土地使用、税收优惠、金融支持、设施建设、人才培育、科技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可以说“十三五”期间出台的政策之多、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的。 初步确立了以法律为纲领、国务院政策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民政部及省级民政部门、部分地市民政部门组建了养老服务专门部门,而且建立了不同层级的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养老服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基本养老服务得到有效发展。 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高,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1447.3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386.2万特困老年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3500多万老年人享受了不同类型的老年福利补贴。全面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 “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4多亿元,加快了特困供养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升级;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照不低于55%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有的地方甚至到70%多,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累计投入70.2亿元。 三是养老服务多样化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养老服务始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三五”期间,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中央财政五年共计投入50亿元,支持203个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民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大普惠养老的服务供给。 老年用品产业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展开了多样化试点工程,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为22万个,床位790多万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和数量均突破50%。 四是服务市场更具活力。 “十三五”期间,全国养老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由审批改为备案,修改了养老设施消防设计规范,简化优化了养老设施工程建设、消防审验、环保审查、食品卫生等方面审批程序与要件,养老服务市场可以说全面放开,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五是养老服务质量大幅提升。 民政部修订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制定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养老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也出台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政策标准,初步建立起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连续四年多个部门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治40多万养老服务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