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站大爱 共撑“保护伞” 江苏省改造提升120个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023-11-02近年来,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江苏省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不断提升软硬件,打造专业护童空间,以实际举措践行“快乐一个儿童、温馨一个家庭、温暖整个社会”的使命。 据悉,改造提升120个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和开设2000个“爱心暑托班”,被列入今年省政府民生实事计划。目前,119个“关爱之家”已改造完成,2000个“爱心暑托班”圆满结课。 “今年,我们对未保服务进行调研,摸排走访困境儿童11万名,扎实推进服务整改提升。”江苏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副处长季静介绍,为解决未成年人遇到的困境难题,江苏连续6年推进省级未保站建设,并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打造专业品牌。目前,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已实现县级全覆盖,共建成乡镇(街道)未保站1314个、省级未保站805个,1433名乡镇(街道)督导员、21378名村(居)儿童主任活跃在基层一线。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江苏省民政厅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建设标准》,研制《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服务规范》,指引各地高质量建设省级标准的未保站,引入、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护校安园”“春风行动”及女童保护培训等项目。 同时,江苏省境内各地积极行动,创造良好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环境,奋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南京市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以创建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站为目标,投入建设和运营资金60多万元,提升原有未保站软硬件,空间面积增至400平方米,打造专业护童空间。该站设有儿童成长中心、健康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功能区,还配备心理咨询个案室、残疾儿童活动室、社工室、档案室等,以满足多种需求。此外,赛虹桥街道还为67名困境儿童建立四色分级档案,完善“一人一档”。经过排查评估和综合研判,未成年人保护站将孩子们的档案分成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其中,红色为重点关注,涉及身心健康被侵害或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未成年人等,黄色为中等关注,蓝色为轻度关注,绿色为常态关爱,依此开展针对性帮扶。为推动“四色保护法”落地,该站还探索建立“1+8+N”融合模式,即由1个省级示范性未保站、8个社区儿童之家和N家辖区共建单位,联手搭建集“预防、发现、干预、帮扶、持续跟踪”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和转介平台。街道8个社区各指定1名“儿童主任”,定期上门走访辖区困境儿童。 苏州市相城区则围绕扩大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做出多项尝试。据介绍,今年9月,相城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成,借鉴“童话王国”丹麦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理念,为孩子们提供方便安全的活动空间。9月14日,由相城区民政局、区慈善会牵头负责的慈善街区开始搭建,内设慈善超市、公益市集、防沉迷网络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空间等,未来还将嵌入未成年人保护志愿项目,为个人、机构和企业等提供“家门口”的互助空间。(赵谨言)来源:中华慈善总会
-
江西省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2023-11-02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印发《2023年社会组织助力“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公益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聚焦帮扶农村老年人和参与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根据《实施方案》,江西省民政厅安排福彩公益金200万元,采取社会组织申报、民政部门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项目运作模式,在全省14个“一老一小”工作试点县的第一批村级“幸福院”组织实施。开展设施援建的社会组织将获得10万元的经费支持;开展服务帮扶的社会组织将获得5万元的经费支持。开展设施援建的社会组织需配套不少于10%的自有资金或协作单位支持资金;开展服务帮扶的社会组织要提供定人数、定时长、定量的公益养老或儿童陪护服务(陪护照看、精神抚慰、文化娱乐等),需配套20%的资金。《实施方案》还要求,每家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一般不超出本社会组织业务活动范围,不跨地域实施项目。一家 “幸福院”原则上只接受一家社会组织的项目支持。村级“一老一小幸福院”法人主体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签项目协议。项目在签订协议后启动,并报省民政厅备案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将载入社会组织档案,与今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级评估、信用评价等挂钩。(记者 孙彦川)来源:中国社会报
-
山西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3-11-029月25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了新修订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条例》共十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十个部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条例》设立专章,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实行“特别保护”。明确要求,提高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水平。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特别保护制度,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在基本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权利。山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项目,为困境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救助和教育帮扶,加强精准关爱,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让孩子们感受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来源:中国社会报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2023-11-02日前,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印发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示范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操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办法》自8月25日起施行。据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示范项目”是指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常态化开展以思想引领、身心健康、社会融入、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关爱陪伴、社会参与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项目。来源:生活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2023-10-26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中国残联《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意见》确定了需要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范围并按困难程度进行分层,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意见》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逐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通过多种方式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开展跨部门信息比对,实时监测发现低收入人口的困难风险,分类处置预警信息。《意见》明确,要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对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要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做好其他救助帮扶,鼓励开展慈善帮扶。《意见》提出,要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打通数据壁垒、加强信息共享,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
中国慈善联合会在慈展会上发布《中国数字慈善发展报告》2023-09-199月15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在第十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上发布了《中国数字慈善发展报告》,中慈联副秘书长张晓青主持。
-
民政部印发指导意见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2023-09-19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记者高蕾)民政部近日印发指导意见,对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作出部署。意见要求,对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各地民政部门可积极寻找公益慈善资源,争取慈善帮扶。对于民政部门转介对象,慈善组织可简化程序,及时予以帮扶。
-
谌贻琴出席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强调: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09-19本报北京9月5日电 (记者李昌禹)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委员谌贻琴出席大会并讲话。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实施慈善法,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更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