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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共话慈善法修订 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09-19现行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作为中国首部慈善领域基本法,正式开启了中国慈善法治之门。今年是慈善法施行七周年,9月5日是第8个中华慈善日。 9月3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在京召开“慈善法修订关键问题讨论会”,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慈善法修订草案以及一些具体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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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区慈善基金有了设立运行指南2023-09-19为指导慈善组织规范设立运行社区慈善基金,推动社区慈善基金更好发挥作用,山东省近日发布了《山东省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社区慈善基金的概念、设立、责任主体、资金来源和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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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2023-06-27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把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纳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部署之中。但从总体来看,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比,呈现出一定的差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总书记的指示,为促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加强对先富群体的责任引导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全体人民同步富裕,鉴于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发展基础的差异,改革开放后,我国采取了非均衡发展战略,形成了“两个大局”思想。第一个大局是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群众先富裕起来,后富起来的地区和群众要顾全这个大局;第二个大局是当发展到一定阶段,先富群体要拿出更多的力量帮助后富群体,形成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局面。 进入新时代,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这意味着先富群体要顾全第二个大局,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促进共同富裕。从当前我国慈善捐赠结构来看,个人捐赠在总捐赠中不到三成,与发达国家个人捐赠占到七成左右有较大差距。由此可见,我国先富群体的慈善热情还没有被充分激发出来,需要引导先富群体致富思源,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在江苏调研时,以张謇为例引导民营企业家,“张謇在兴办实业的同时,积极兴办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造福乡梓,帮助群众,影响深远,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先贤和楷模。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以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先富群体应明白,富有爱心的财富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财富,要以兼济天下的精神,更加主动地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加入到慈善事业中来,以自己的爱心和善行提升自身的社会价值,为促进共同富裕作出应有贡献。 提升慈善活动政策促进力度 从国际社会经验来看,慈善活动政策促进力度强弱,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乃至决定着慈善事业发展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从2016年9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第9章用15条专门规定了政策促进措施,如政府的基础建设支持、税收优惠、国家土地支持、金融支持、文教宣传支持、第三人激励、冠名权激励与慈善表彰等。 总体来看,慈善活动的政策促进力度仍有提升空间,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慈善事业的重要地位认识不到位,对爱心企业和爱心个人的激励不够,重规范、轻促进,重原则、轻程序,重防范、轻培育,重管制、轻服务,重准入、轻监管,促进政策过于宽泛、缺乏刚性,鼓励倡导多、具体措施少。对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力度不够,并且慈善税收优惠申报程序繁琐,捐赠发票“一票难求”的现象比较普遍,据相关部门统计,80%以上的捐赠者未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由此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与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适应的地方,进一步修订完善慈善法成为共识,其中在政策促进上,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最有力杠杆,合理的政策可以产生“四两拨千斤”的突出作用,如比照企业捐赠给予个人捐赠超额部分结转2年的税收优惠,将个人捐赠税前扣除比例从30%提升至50%等,便于有效激发个人和企业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引导更多私人财富流向公益领域。二是进一步完善慈善活动的配套制度。遗产税和赠与税是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式,目前全世界有10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征了遗产税和赠与税。这两个税种在我国已讨论多年,但尚未开征。相关部门应加快遗产税、赠与税的调查研究力度,适时出台具有中国特色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与个人所得税相得益彰,引导更多企业和个人投身慈善事业,促进共同富裕。三是积极探索慈善活动激励回馈制度。把慈善捐赠相关信息依法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在评优评先、子女教育、积分落户、公共设施使用等方面适度倾斜,增强社会大众参与慈善事业的主动性。 强化对慈善活动参与群体的精神鼓励 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时指出:“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的群体通常不注重物质等方面的回报,而是基于道德层面的自我认同,相应的精神鼓励不可或缺。 当前我国对慈善捐赠者的精神鼓励不足,社会的慈善氛围尚不浓厚,公众舆论对慈善行为的友好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人甚至认为捐赠者要做好事不能留名,否则就是“沽名钓誉”。发展慈善事业不能保持在“沉默”状态,需要广泛普及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典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营造广泛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慈善表彰制度。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各级协调配套的慈善表彰体系,各地应参照中华慈善奖、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等重要表彰项目,不断丰富表彰的种类和形式,拓宽慈善表彰覆盖面,对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地进行精神鼓励,进一步提升其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另一方面,主流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慈善人物和慈善事迹的宣传力度,产生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激发更多社会力量投身慈善事业。 作者简介 王高贺,暨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李若衡,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2022年度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研究专项“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研究”(GD22TW06-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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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多措并举共建慈善标准化2023-06-272023年4月,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国内慈善领域首个困境儿童帮扶项目评估团体标准《社会力量帮扶困境儿童项目评估指南》,该标准为规范评价困境儿童服务帮扶项目提供了依据。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以下简称“广州慈联”)作为该标准的牵头编制单位,秉持慈善行业组织的定位,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慈善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慈善领域标准体系及行为准则,在标准实施后,持续多途径、多样式开展标准宣贯工作,以提升行业自律能力。标准化建设重要性宣贯4月,广州慈联召集10家公益慈善组织联合举办关于团体标准建设的讨论会,鼓励、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慈善标准化的共建,对已发布的《社会力量帮扶困境儿童项目评估指南》(团体标准)进行宣传推广,分享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会组织就共同参与团体标准建设工作达成共识。标准适用人群宣贯6月,结合会员服务月活动,聚焦“儿童服务“和”项目有效性“,举行“谈一谈儿童服务类慈善项目的有效性”活动。特别邀请了开展2年、5年、20年时长不等的儿童陪伴服务类项目、儿童心理教育类项目、教育助学类项目代表分享围绕儿童需求开展项目和提升项目有效性的经验,近40位关注儿童慈善服务的慈善组织伙伴参与。广州慈联副会长兼秘书长徐丹就《社会力量帮扶困境儿童项目评估指南》(团体标准)进行详细讲解,包括标准制定的原则、适用人群、指标体系、适用场景等。该标准适用范围广泛,为开展儿童服务类慈善项目提供评估工具,受到与会组织的推崇。 未来,广州慈联将通过不同场景,针对不同人群继续做好《社会力量帮扶困境儿童项目评估指南》(团体标准)的宣贯工作,让标准被更多组织使用,真正发挥作用,助力慈善事业更科学有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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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发布新标准:监护缺失家庭,可撤销其监护权2023-05-06近日,湖北省发布《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以下简称《能力评估》)省级地方标准,为有效界定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干预依据。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能力评估》是针对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问题而制定的,通过对家庭环境、家庭成员和监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旨在进一步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细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措施,增强困境儿童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对维护和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能力评估》由湖北省民政厅指导,荆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长江大学、湖北斯坦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荆州市四叶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研究制定。《能力评估》包括评估原则、评估流程、评估内容、评估指标和结果、评估争议处理等内容,设置了儿童成长、监护能力、监护保障3个一级指标,儿童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儿童安全、教育情况、社会参与和监护人健康状况、收入水平、情感交流及儿童居住环境、邻里关系、亲属关系等11个二级指标,预防接种等20个三级指标,以及66项具体评分标准。按评估得分,分为监护缺失、监护失当、监护不足、监护正常四个等级。有关部门和机构可参考评估结果,及时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分类提供相应干预帮扶服务措施。监护能力评估为监护缺失的家庭,评估组织方应及时上报当地民政部门,可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撤销监护权。监护能力评估为监护失当的家庭,评估组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为其提供监护指导服务或家庭照料、亲职教育(即对家长进行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治疗等监护支持服务。来源:湖北日报编辑: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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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3》发布: 完善多层次农村儿童保护体系2023-05-06为探索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儿童发展的机遇及挑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日前在京发布了《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3:促进农村儿童的高质量发展》(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梳理了近年来中国农村婴幼儿早期养育、农村儿童教育、营养和健康、农村儿童的保护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趋势,通过有力的数据、实例和国内外经验,为农村儿童的高质量发展政策制定提供了科学建议。 在农村儿童保护部分,《报告》认为,未来农村儿童保护需要重点从完善多层次农村儿童保护体系、促进儿童保护工作人才培养及专业化、建立县乡村三级儿童综合保护机制、广泛应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农村儿童保护精准化、建立农村儿童保护不力的追责机制等方面展开。 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部分,《报告》提出,未来政策取向应进一步强化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的投入,不断缩小儿童发展方面的区域差距,确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为促进农村儿童高质量发展,《报告》提出从五方面完善农村儿童的治理模式。建立政府、家庭、社区、企业共同协作的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各个主体优势,共同促进儿童发展;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模式,每个社区设立对接儿童或者孕妇家庭的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家访;实行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儿童福利政策,改善农村儿童教育、医疗、福利等条件;通过立法保障儿童发展的基本权利;就儿童发展和保护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提高治理能力。 《报告》明确,儿童的高质量发展将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奠基石。解决农村人力资本短缺、人才不足的根本出路是从农村儿童发展抓起,以促进儿童发展为抓手,提高农村人力资本积累,带动农村人才振兴和全面振兴。提升农村人力资本质量,不仅是破解乡村振兴人才瓶颈之举,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来源:农民日报编辑: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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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子在社区上好志愿服务“大思政课”2023-05-06北大青年在北京平谷区挂甲峪村开展种植辣椒苗劳动实践活动。北京大学团委供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近日,北京大学团委、学生工作部动员广大青年、广泛开展“学雷锋、做实事、进社区”志愿服务实践文化月活动。20多个院系、6家附属医院、近100支志愿服务团队,深入多个街道、社区和中小学开展志愿服务,累计受众覆盖万余人次,组织北大青年切实上好一堂“大思政课”。 据了解,北京大学重点聚焦社区青少年、老年人等群体特点,围绕社区医疗健康、安全宜居、法治宣传等公共需求,采取“基层下单-学校对接-项目上门”的精准式“供需”模式,有针对性、项目化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负责同学——法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李嘉馨,便通过北大青年社区服务计划,带领志愿团队走进东升镇文晟社区,为居民朋友们开展反诈科普讲座。她谈到,“知识只有真正为群众服务才有价值”。北大青年在北京平谷区安固村开展种植赤松茸劳动实践活动。北京大学团委供图 北京大学还通过党团班、项目制的组织化、常态化开展方式,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学雷锋在北大青年中蔚然成风。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20级本科生吴万冬在参加为后勤一线劳动者健康义诊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后,表示:“这场志愿服务非常有意义,平日里后勤师傅们辛勤工作,为我们服务,今天我用志愿服务向他们致敬,或许这就是雷锋精神与劳动精神的交汇相融,北大青年与劳动者们的双向奔赴”。“Hello,小北”口腔科普团走进北下关街道皂君庙社区开展口腔义诊。北京大学团委供图 此外,北京大学精准打造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提升志愿团队能力深度,在原有志愿服务团队的基础上,依托学科优势和专业所长,围绕群众所盼所需所急,培育打造专业化、精准化、规范化的志愿者队伍,让学生能够在志愿服务团队中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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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丨“公益慈善行业”引发热议,代表委员这些提案建议值得关注2023-03-15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近年来,我国的慈善事业得到飞速发展,《慈善蓝皮书(2022)》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社会公益资源总量预测为4466亿元。与此同时,互联网慈善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以来,超过510亿人次的网民参与公益慈善,累计募集善款超过320亿元。如何更好地引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纷纷针对“公益慈善行业”“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等议题建言献策。在规范发展层面,一方面有的代表委员关注到了“假慈善诈骗”带来的危害,呼吁加强管制;有的委员建议统一管理互联网公益平台,并要求增强透明度;另一方面,部分提案聚焦管理效能,建议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有的提案希望进一步释放慈善组织活力,认为“单一主管部门”会增加管理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慈善组织的业务开展。在促进发展层面,一方面是基于国家发展战略,部分代表委员建议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慈善事业,将社区治理和公益慈善事业相结合。另一方面的提案建议侧重通过“减免”引导更多主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例如减免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收益税收、健全遗产捐赠税收减免制度等。在人才发展层面,代表委员们看到了社会组织的活力,建议支持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并进一步培育专业化组织,开展更多有效、利民的公益服务。本文汇总了多家媒体报道的代表委员提案建议,供读者参考。01规范发展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会副主委安庭:全方位加大公益慈善领域的反诈力度3月6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希肯国际文化艺术(集团)公司董事长安庭建议全方位加大公益慈善领域反诈力度。据安庭介绍,目前存在不法分子冒用主管部委以及慈善组织的名义,打着公益慈善的幌子,通过开发冒名App、涉诈网页或冒充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等,以“公益竞猜”“刷单返现”“任务佣金”“捐赠报销”等名目和手段,实施诈骗活动。针对这些情况,安庭建议加强立法保护,在《慈善法》中明确加强慈善活动综合监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查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保护捐赠人和慈善组织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安部要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慈善领域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公益慈善领域反诈,建议民政部要与公安、金融、网信、电信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同时加强慈善行业培训交流,并结合现有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加强媒体宣传、加强对以公益慈善名义的新型诈骗手段的曝光。”安庭说道。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新阶联会长黄西勤:加大公益慈善领域反诈力度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公益蓬勃发展,但“网络诈捐”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国众联集团董事长黄西勤关注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慈善”名义诱惑捐赠诈骗,不利于我国公益慈善的健康发展。“大多数的诈骗信息通过社交软件传播,很多将服务器设在境外,信息发布难以追踪。一些诈骗假冒公司名义、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等隐藏自己,信息发布的源头难以探明。”黄西勤说,这些诈骗活动,具有非接触性、强隐蔽性等特点,但对于被无端冒名、公信力受影响的公益组织来说,维权方式依然有限。黄西勤呼吁加大公益慈善领域反诈力度,建议由相关部委牵头,发挥行业组织平台枢纽作用发挥其号召力和影响力,带动全行业的防诈骗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加防诈骗工作覆盖度,提升慈善组织防诈宣传传播力度。同时,慈善组织应该采取更主动的行动,出台诈骗防范、危机应对的相关工作指引,向大众传递更多慈善的基础知识。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建议加强对互联网公益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张颐武将提交《关于加快推动互联网公益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建议》提案,围绕加快完善慈善法治、加强对互联网公益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大平台的龙头作用等提出建议。“中国人都有回馈社会、奉献社会(的传统),希望达到自己的精神上更高的境界。不论是社会团体、企业还是个人的贡献之心,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张颐武指出,我国互联网公益快速发展,不仅大幅降低行善成本、提高公益效能,也传播了公益文化,促进了行业发展与社会进步。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公益慈善“透明度”的问题,张颐武表示,“如何让公益能够在阳光下,能够让互联网公益全程让公众了解,让捐款者能够看到每一分钱都是摊在阳光下,这是互联网公益以及整个公益事业面临的重要议题。”张颐武提出,加强公益透明度,一是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加强;二是做到财务的公开透明;三是平台方面需要有更多创新;四是加强对互联网公益、慈善事业的监管。“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需要让互联网公益、慈善事业活力能够发挥出来,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把它管得恰当,管得恰如其分,让创新有更大空间。”张颐武指出,互联网公益涉及互联网、社会治理、金融等多个主管部门,建议由一个部门归口管理,为行业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加快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建立机制化的沟通交流渠道。加大力度打击行业中的“害群之马”,培育良性数字公益生态圈,激发平台、慈善组织和慈善参与者的活力。在各类救灾协调工作中,加强政府主导,为公益平台工作提供更多便利。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社区经理钱海军: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钱海军建议,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和专业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照专业资历、项目经验、用户评价等综合维度评定等级,建立退出机制。鼓励更多个人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或相关专业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搭建专业数智化公益慈善平台,引导爱心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入驻,从教育、养老、心理健康等民生关切发力,服务基层治理。对于如何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钱海军认为,应该通过培育专业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搭建专业数智化平台,进一步做大志愿服务“蛋糕”,更好地解决残疾人、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他建议相关部门根据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需求类型,开展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培育行业性、权威性的专业社会组织。建议出台专业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照专业资历、项目经验、用户评价等综合维度分类评定等级,3A及以上专业社会组织优先推荐申报政府相关专业购买服务项目,定期抽查,广泛监督。央企、国企带头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传承雷锋精神,把公益服务和公共服务结合起来,打造品牌化民生项目。02促进发展类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邮政公司投递员赵明枝: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慈善事业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发展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将社区治理和公益慈善事业相结合,既可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又可以探索中国式公益慈善事业发展道路。”全国人大代表赵明枝说。作为一名投递员,赵明枝在走街串巷的服务中,感受着百姓所思所想所盼。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她在一步步、一户户的扎实调研中,提出了多个聚焦基层发展的高质量建议:进一步完善特困群体救助,加快邮政惠农、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障……她把走街串巷的邮路,变成了坚实的履职路。全国人大代表、无锡拈花湾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国平:进一步释放慈善组织活力在吴国平看来,当前形势下,中国慈善事业被赋予了新的战略意义。“它不再仅仅是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一部分,而是成为国家资源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主体之一。”与此同时,在慈善捐赠总量未有明显大幅度增长、发展慈善组织积极性不是太高等背景下,吴国平也提出了为慈善组织发展壮大提供更加良好政策环境、给予优质慈善组织更多空间等建议,从而进一步释放慈善组织活力,助力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吴国平建议优化“双重管理”制度。“双重管理”制度面对新时代慈善发展的环境和需要,对一部分业务范围多元、综合性的大型慈善组织来说,把所有管理职责交由单一主管部门,既增加了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慈善组织的业务开展。对此,吴国平建议民政部牵头,进一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把必须管的管好、管紧,把日常性、常态性、事务性的工作充分“放权”给慈善组织自身,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党组织的引领以及理事会的决策作用,释放秘书处团队的工作活力。此外,吴国平建议进一步优化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民政部牵头,在慈善信托和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慈善组织保值增值办法》规定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对慈善组织尤其是慈善基金会开展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重要依据。“慈善资产保值增值对于慈善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慈善组织配置社会财富的重要能力体现,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在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工作整体处在初级阶段,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的指导和倡导性文件,并在收益部分税收优惠方面提供相应扶持。”吴国平如此表示。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斌:建议减免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收益税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自创业之初,我们就将慈善作为毕生事业。”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斌说。首次参加全国两会,张建斌准备了两件提案。聚焦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收益税收政策,他建议减免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收益税收。“目前,慈善组织的收入构成中,除捐赠收入等项目明确免税之外,为保障慈善财产保值增值而进行的投资活动的收入仍须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张建斌说。在另一件提案中,张建斌建议,优化定增审核环节,让上市公司融资更有效率,进一步提高定增市场的流动性和参与度,夯实金融服务实体的功能。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吕红兵:建议将遗产捐赠写入法条,健全遗产捐赠税收减免制度慈善法修订过程中将遗产捐赠写入法条。规定自然人基于慈善目的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以遗嘱的方式捐赠给慈善组织或受益人的,适用慈善捐赠的规定。出台遗产管理人制度配套机制,明确遗产捐赠中遗产管理人权利。国家民政部门牵头制定遗产捐赠工作规范。建议国家民政主管部门统一规范,明确遗产捐赠程序、遗产捐赠协作机制,以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归属与用途等相关具体内容。健全遗产捐赠税收减免制度。建议制定并推进实施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用途的遗产捐赠尤其是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捐赠的税收减免制度,由受赠组织向税务部门提出税收减免申请,并由税务部门依法做出批准。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建议尽快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建议立法机关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部门进行立法调研和准备,在对近年来有关公益诉讼立法的议案、建议、提案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提炼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专项决定中的强制性规范,加强中外公益诉讼制度与实践的比较研究,尽快形成立法研究报告,推动相关立法进程。03人才发展类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党委书记张朝晖:支持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张朝晖提出,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吸纳就业人数逐渐增多,成为重要的就业渠道。发动社会组织助力“稳就业”“保就业”,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之一。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仍受到一些制约。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创业就业的潜力,张朝晖委员建议,要为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推行高校毕业生公益创投计划。落实社会组织在创业就业资金扶持、技能培训、户籍迁转、档案与工龄认定、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政策待遇。将吸纳青年就业情况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对于吸纳毕业生数量多、解决青年就业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适当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同时,要为青年创办社会组织提供充足条件。建设市级、县级三级社会组织创业基地,引导社会组织协同社区、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建立青年公益创业“五社联动”机制。打造青年众创空间、公益创业孵化基地与孵化器。张朝晖还表示,要健全社会组织人才市场体系。引导线上、线下人才招聘网站开辟社会组织人才服务板块,引导社会组织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供需对接和交流活动。引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牵头举办毕业生招聘会和提供就业资源,挖掘行业增量。依托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等,提供就业结对“一对一”帮扶,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意愿,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全国政协委员栾新建议:将现代慈善素养培养纳入学校教育目标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山东省委会主委栾新在提案中提出,培育慈善文化,加强政策保护,引导更多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栾新认为,慈善宣传是弘扬慈善文化、提升慈善理念的有效手段,也是发展慈善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她建议,创新宣传方式及手段,以重大活动、节庆日等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慈善书画展览、文艺晚会、征文比赛、社区义演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弘扬新时代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先进典型。此外,应由宣传部门牵头建立慈善文化建设协调机制,将慈善文化建设列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内容,推动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在全社会倡导正确慈善理念。栾新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将现代慈善素养培养纳入学校教育目标,在中小学教学内容中增加慈善历史及相关知识的普及,使慈善美德教育与学科教育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同时,加大校园慈善文化建设力度,尽可能多地提供学生践行慈善理念的平台,促进校园慈善文化建设。此外,栾新认为,应加强慈善组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力度,倡导新闻媒体通过为慈善提供免费版面、免费栏目等方式进行慈善宣传。(来源:NGO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