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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两会慈善之声(第四期)2023-03-14编者按:两会已胜利闭幕。本期《两会慈善之声》共收录了22位两会代表委员在慈善行业、乡村振兴、公益诉讼、养老等多个领域的建言献策,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他们的慈善声音,感受两会上的公益力量。摘要:【慈善行业】郑功成:对网络骗捐诈捐乱象零容忍宫蒲光:夯实中国特色慈善的法制之基黄西勤:加大公益慈善领域反诈力度张建斌:加大对慈善组织的支持 使之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栾新:建议将现代慈善素养培养纳入学校教育目标钱海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助解群众“急难愁盼”【乡村振兴】朱小坤: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基础设施下乡”蓝绍敏:以人才为撬动点推进乡村振兴孔维克:创新乡贤文化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韩丹:办好农村职业教育 播撒乡村振兴希望的种子【公益诉讼】陈武:为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提供法治保障王麒:争取各方支持 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林青:加快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王建伟:完善立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医疗健康】程萍:鼓励社会慈善等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环保】安润生:调动社会力量进入生态建设领域的积极性【教育】刘万鸣:让博物馆教育更普及王笃波:有效防范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曹晖:加强青少年创新实践教育【养老】曹琛:扶持优质“敬老”公益组织进驻社区王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刘廷:建立责任共担的长护险筹资机制郑功成:对网络骗捐诈捐乱象零容忍(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表示,我国慈善事业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但与有组织化的欧美慈善事业相比,在很多方面还相对滞后。比如,存在慈善组织数量不多、慈善资源动员不足、所发挥的慈善效用也不够等问题。“互联网让‘指尖公益’成为可能,不断融入人们的生活。网络慈善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亮丽篇章。”郑功成介绍,网络慈善有三个特点:一是打破了时空限制,方便了人们的行善途径,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借助网络捐献爱心;二是改变了慈善生态,网上行为都会“留痕”,网络慈善项目都可以受到网友监督;三是年轻人成了网络捐款的生力军,年轻网民对网络捐款接受程度更高,在网络慈善里发挥着引领作用。然而,我国网络慈善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考验。“虽然主流是好的,但偶尔会出现一些诈捐、骗捐的情况。我们要在支持其发展的前提下,规范好、治理好网络慈善。”对此,郑功成认为,网络诈捐、骗捐的乱象损害了公众的爱心善意,要持续加强互联网法治建设,对这类现象做到零容忍;同时,推进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让公共政策与法律规范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此外,平台也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大平台自身的募捐审核力度,提升甄别能力、完善甄别举措。宫蒲光:夯实中国特色慈善的法制之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针对修订草案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宫蒲光表示,原法律共12章112条。这次修改新增1章21条、修改47条,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体现慈善功能新定位。进一步提高慈善事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党对慈善工作的领导,把“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共同富裕”写入法律指导思想。二是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新设专章,全面规范和促进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慈善活动。三是优化慈善促进新措施。改革认定机制,降低公募资格年限门槛,新增公募资格退出机制,完善终止清算和剩余财产处理程序,健全慈善组织治理机制。四是健全慈善监管新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慈善事业领导力量和协调促进机制。五是充实慈善信托新制度。明确了慈善信托享受税收优惠的原则,强化受益人、监察人法定要求,增加慈善信托终止程序,加强慈善信托内部治理。宫蒲光谈到,修订草案主要有四大亮点:一是彰显了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本质特征。草案总则不仅将“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共同富裕”,这一党和国家赋予慈善事业光荣而重大的历史使命写入立法宗旨,而且将“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为慈善工作的根本原则。同时明确提出,“鼓励发展社区慈善,培育社区慈善组织”和“鼓励五社联动”。二是健全慈善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修订草案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综合监管等规定,提升慈善领域政策协同和工作合力,推动慈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力度。我国慈善事业目前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慈善潜力、慈善热情尚未有效激发出来,迫切需要加强引导和政策扶持。四是设立专章系统规范应急慈善活动。为回应社会对应急慈善法制建设的高度关切,修订草案增设专章,通过强化政府协调指导责任、严格应急状态下募得款物拨付使用效率和透明度要求、适当放宽备案手续等规定,促进应急慈善更加有序有效、公开透明、规范运行。黄西勤:加大公益慈善领域反诈力度(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新阶联会长)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公益蓬勃发展,但“网络诈捐”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国众联集团董事长黄西勤关注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慈善”名义诱惑捐赠诈骗,不利于我国公益慈善的健康发展。“大多数的诈骗信息通过社交软件传播,很多将服务器设在境外,信息发布难以追踪。一些诈骗假冒公司名义、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等隐藏自己,信息发布的源头难以探明。”黄西勤说,这些诈骗活动,具有非接触性、强隐蔽性等特点,但对于被无端冒名、公信力受影响的公益组织来说,维权方式依然有限。黄西勤呼吁加大公益慈善领域反诈力度,建议由相关部委牵头,发挥行业组织平台枢纽作用发挥其号召力和影响力,带动全行业的防诈骗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加防诈骗工作覆盖度,提升慈善组织防诈宣传传播力度。同时,慈善组织应该采取更主动的行动,出台诈骗防范、危机应对的相关工作指引,向大众传递更多慈善的基础知识。张建斌:加大对慈善组织的支持 使之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我平常就比较关注慈善领域,此次参会,我带来了关于减免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收益税收的提案。”2017年和瑞华控股共同捐赠10亿元成立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支持困难学生就学、帮助困难患者就医、帮扶困难群体改善生存状况,为社会传递爱心与能量。近5年来,瑞华慈善基金会已经和23家高校、18家公立医院合作实施各类公益慈善项目,累计捐赠超过3.2亿元,惠及10万人次困难群体。二十多年的亲身实践,让张建斌对这个领域有着更多的感悟。“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但目前慈善组织的收入中,除了捐赠收入等明确免税之外,保值增值收益等不属于免税范围,仍须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类税费。”张建斌说,全国慈善组织有1万多家,净资产近2000亿元,而平均投资理财收益率低于2%。慈善组织的收入和企业收入不同,不能用于分配,只能全部用于慈善用途。他认为,在慈善事业的各种激励机制中,税收政策是最为直接有效的经济杠杆。在整体投资理财收益偏低的情况下,对慈善组织的投资理财收入征收和企业一样的税,不利于慈善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张建斌建议,对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收益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明确慈善组织作为税法主体的地位,在实际税收管理中制定相应税收政策,对于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保值增值的收益应给予税收减免;继续修订完善《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负面清单,在负面清单外的投资活动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加强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监管,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慈善财产完全用于公益慈善目的。栾新:建议将现代慈善素养培养纳入学校教育目标(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山东省委会主委)栾新认为,慈善宣传是弘扬慈善文化、提升慈善理念的有效手段,也是发展慈善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她建议,创新宣传方式及手段,以重大活动、节庆日等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慈善书画展览、文艺晚会、征文比赛、社区义演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弘扬新时代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先进典型。此外,应由宣传部门牵头建立慈善文化建设协调机制,将慈善文化建设列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内容,推动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在全社会倡导正确慈善理念。栾新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将现代慈善素养培养纳入学校教育目标,在中小学教学内容中增加慈善历史及相关知识的普及,使慈善美德教育与学科教育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同时,加大校园慈善文化建设力度,尽可能多地提供学生践行慈善理念的平台,促进校园慈善文化建设。此外,栾新认为,应加强慈善组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力度,倡导新闻媒体通过为慈善提供免费版面、免费栏目等方式进行慈善宣传。在加强政策保障方面,栾新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税制环境,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提高扣除限额比例,对于大额捐赠允许延期抵扣;推行捐赠票据电子化,积极完善非货币捐赠评估机制,鼓励进行实物捐赠,加强慈善政策与财政转移支付、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协同。钱海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助解群众“急难愁盼”(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社区经理)近些年,钱海军在单位支持下,发起成立电力公益性社会组织,在联合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慈善总会、社区村委等调研走访困难群众的基础上,开展“千户万灯”专项公益项目,为残疾人、困难户等解决室内照明线路安全隐患,共计走遍6个省区,累计帮助6600户困难群众。钱海军建议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时,要积极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要求,用专业成就更有力量、更有温度、更有品质的公益服务,补齐民生短板,服务基层治理。在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和加大扶持力度方面,钱海军建议相关部门根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需求类型,重点培育、扶持相关的行业性、权威性专业社会组织。出台专业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照专业资历、项目经验、用户评价等综合维度分类评定等级;加大政府向专业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3A及以上专业社会组织优先推荐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出台针对社会组织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在制定税收优惠、社保减免、就业补贴等纾困减负政策时,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一并纳入。钱海军呼吁更多的央企、国企带头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传承雷锋精神,把公益服务和公共服务结合起来,精准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品牌化民生项目,让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朱小坤: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基础设施下乡”(全国人大代表、天工国际董事局主席)朱小坤指出,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放宽低息免息政策适用范围。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基础设施下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用业务,完善企业信用画像路径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同时,坚持产业振兴导向,进一步优化激励措施,推动企业加强与乡村产业协作,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项目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发展田园观光、健康养生等新业态,引导企业依托项目开展人才孵化基地建设,为创办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村人口就业提供人力支持。蓝绍敏:以人才为撬动点推进乡村振兴(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主席)蓝绍敏认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不是传统“三农”工作的延续,其深度、广度、难度远远超过脱贫攻坚,要以乡村人才振兴为突破,撬动、带动、联动“五大振兴”全面推进。蓝绍敏在调研中发现,当前乡村人才振兴迫切需解决几大难题:一是人才流动“一溜风”、乡村振兴“失血过多”的问题。乡村人才大量涌向城市,农村“空心化”比较严重。二是帮扶推动“一头热”,责任主体“依赖过度”的问题。三是发展空间“一线天”,创新创业“平台过小”的问题。“年轻人为何不愿意返乡入乡发展,关键是乡村没有‘事业得发展、个人得成长、价值得体现’的广阔平台和多样选择。”“最终目的是培养和集聚‘三个版本’的职业农民。”蓝绍敏解释说:一是“本质版”的职业农民,不是简单农业打工者,而是从事以家庭农场为主适度规模的经营者。二是“科技版”的职业农民,是从事为家庭农场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的经营者。三是“升级版”的职业农民,是从事农产品深度加工、大力发展乡村产业的经营者。孔维克:创新乡贤文化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画院院长、山东画院院长)长期游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孔维克积累了大量村庄样本。在调研中他发现,乡村“空心化”、乡村文化断裂、乡村社会治理失效是很多乡村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乡村社会精英的持续流失息息相关。要破解这些问题,需重视新乡贤的力量,创新乡贤文化建设。”孔维克认为,面对乡村社会的发展困境,传承、发扬乡贤文化,重塑乡村精英群体,发挥其在基层建设和治理中的作用,对维护乡村社会稳定、重构乡土文化、实现乡村振兴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与意义。孔维克建议,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要积极鼓励有经营头脑、社会声望的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鼓励有意愿的乡贤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选拔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我认为新乡贤可分为‘富乡贤’‘德乡贤’‘文乡贤’,他们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各有不同。”孔维克表示,应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公益事业。如成立乡贤慈善基金会,引导“富乡贤”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村弱势群体;组建乡贤调解工作室,引导“德乡贤”参与调解邻里纠纷,维护乡村稳定;引导“德乡贤”“文乡贤”成立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民间组织,推动乡村移风易俗及乡村文化建设等。韩丹:办好农村职业教育 播撒乡村振兴希望的种子(全国政协委员、佐丹力健康产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董事长)韩丹建议,统筹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农村职业院校办学水平;优化农村职业教育区域布局,提升农村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的适应性;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显著提高农村职业院校师资队伍水平;围绕乡村振兴新业态、新职业,通过灵活办学探索现代农业人才培养新模式。韩丹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在促进乡村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为此,他建议建立畅通的农民学历职业教育通道,大力推动新型职业农民接受涉农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现代化农业生产和经营能力。陈武:为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提供法治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认为,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宪法的具体举措。“由于法律供给不足,检察公益诉讼在受案范围、办案程序、职能作用等方面易受质疑,甚至在开展工作中受到阻力,影响了办案质效,也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陈武说,通过完善专门立法搭建系统集成、衔接协调、规范可操作的制度体系,提高检察机关履职监督能力,促进各方协同履职,促进检察机关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答好“人民至上”的检察答卷,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王麒:争取各方支持 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四川天府新区商会会长、四川启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近年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成绩显著,多地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意见支持公益诉讼,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贡献了地方智慧,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王麒表示。“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的制度,还需更多走入大众中间,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王麒代表建议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等各方面支持,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进一步集聚政法院校等各方力量,在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设立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为检察公益诉讼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林青:加快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理事、青岛市台联会长)“随着公益诉讼观念深入人心和时代赋予公益诉讼的使命越来越重要,现行的法律依据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实践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制定单独的公益诉讼法日显迫切,同时也具备了相应的实践和理论基础。”林青表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经历了两年的局部试点和五年的全面推行,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不断推进的同时,理论界也对检察公益诉讼展开了深入研究。他们立足我国国情,在诉讼主体资格、诉前程序、惩罚性赔偿、案件范围和诉讼请求等内容上做了大量研究,为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指引。林青说,公益诉讼制度的运行是不断深入的,实践中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公益保护需求与公益诉讼立法供给不足制约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问题愈发突出,亟待出台符合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规律和司法实践需要的专门立法。林青建议,对现行涉及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升华,结合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尽快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作为实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特别法。王建伟:完善立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霄坑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领域被纳入检察公益诉讼保护范围,文物遗址、种业安全、个人信息等得到了全方位的司法保护。”王建伟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探索公益诉讼保护相关立法,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王建伟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中存在案件线索发现难、鉴定评估难,“等”外领域范围不清晰等问题。“维护公益不能单靠一家之力,希望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拓展线索发现渠道,同时搭建检察系统内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公共利益齐抓共管的合力。将‘等’外公益诉讼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公益诉讼金制度。”王建伟建议。程萍:鼓励社会慈善等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党支部书记、主任)程萍指出,现实中,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还未覆盖参保居民;信息化系统建设较滞后;参保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渠道和筹资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待遇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不统一。因此,程萍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文件建立覆盖全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个独立险种,应坚持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原则,个人、单位和政府均应承担筹资责任,应尽快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城镇职工全覆盖,并尽快扩大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享受范围,加快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提升政策普惠性和可及性,确保2025年实现覆盖全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程萍还建议,国家层面明确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探索通过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结构,将个人账户中一定比例的资金转变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等方式,减轻医保基金压力;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各类社会力量的作用,吸引社会资金,鼓励社会慈善等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拓展参保居民筹资渠道,提升长护险服务能力。安润生:调动社会力量进入生态建设领域的积极性(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安润生接触到很多生态企业。不少企业家向他反映,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很多从事生态保护的企业已经由传统施工企业转变为集生产、科研和施工为一体的服务型企业。但在国家统计局行业类别中,一直将这类企业划为建筑业,使得国家鼓励的生态服务类项目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据了解,因生态修复工程签订的合同大多为建筑施工合同,因此,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等业务在国家统计局行业类别中被列为建筑业。但生态修复业务如退化草原、沙地、盐碱地、废弃地、矿山治理等,与传统建筑工程差异较大,其中生态治理方案、专利草种提供及生态养护等均属服务类范畴,占到总成本的80%以上。企业难以享受生态服务类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力量进入生态建设领域的积极性。为此,安润生建议,将生态保护行业从建筑业调整为现代服务业中的“生态环保与环境治理业”,让从事生态建设和保护的企业能够充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进而调动社会力量进入生态建设领域的积极性,改善目前生态建设和保护主要依赖国家投入的局面,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发展。刘万鸣:让博物馆教育更普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刘万鸣表示,我国博物馆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分布不均的情况,各类型博物馆多集中于一二线城市,特别是省会城市,广大农村地区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几乎无缘接触博物馆。“因此,将线上博物馆公开课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必修课,是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可借鉴采用目前大学广泛使用的线上博物馆公开课的形式进行多媒体授课。刘万鸣说,“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室中均有电视、投影等多媒体教具,网络和手机的普及率较高,基本能够满足以录播为主的线上博物馆公开课。”为确保公开课质量,刘万鸣建议线上博物馆公开课的设计由教育部牵头,联合国家和地方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共同开展。同时,还可围绕线上博物馆公开课组织丰富多彩的线下活动,带给孩子们身临其境的深刻感受。王笃波:有效防范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河南省委书记)王笃波在调研中发现,青少年心理健康形势严峻、呈低龄化趋势、自杀风险上升,且农村地区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问题的背后,映射出联动机制尚未充分发挥效能、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等现实短板。王笃波建议,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增加学校心理健康课程,丰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引导全社会正确看待心理健康问题。同时,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应急处置机制。“建议在县级建立由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牵头,公安、教育、卫健、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心理健康应急处置机制,对由心理问题导致的青少年自残、自杀等极端事件进行联动快速处置,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青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进行持续关注。”王笃波说。对于基层心理服务缺位问题,王笃波分析认为,可由民政部门牵头,重点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较为集中的村(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工作阵地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站,组织心理咨询师定期值班,开展公益性心理健康科普活动和个案咨询。曹晖:加强青少年创新实践教育(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曹晖表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对我国人才教育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强化青少年的创新实践能力是培养具有前瞻思维和创造能力的新时代人才的重要举措,应从中国青少年成长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不同年龄阶段的知识体系层次特点,开发出符合教育规律的系统性创新实践教育课程,贯穿青少年成长全周期,并能够有效衔接大学创新教育。“建议强化创新实践教育基础建设,尤其充分结合人工智能、元宇宙、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开发更具前沿性的创新实践教材教具和操作平台,将创新实践教育与手工劳动教育区别开来,提升青少年创新实践水平。”曹晖说。此外,曹晖还建议搭建社会化创新实践教育平台,广泛设立创新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青少年参观参与社会各类创新活动,鼓励学校与科研机构、科技展馆、技术型企业开展教学互动,从而形成学科知识与生产活动之间的思维联络,激发青少年的创新责任感和荣誉感。曹琛:扶持优质“敬老”公益组织进驻社区(全国人大代表、上城区小营街道小营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共有15位社工,这意味着每个社工要管180位老人。”曹琛介绍,为了把这些老年人服务好,小营巷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创建,借着“数字化改革”东风,利用志愿者、公益组织的力量,探索出了聚焦“一老”服务对独居高龄老人进行重点守护的好经验,大大提高了为老服务效率和质量。在老龄化的大背景下,如何让老年人安心养老?曹琛结合多年来的社区工作经验,提出了《关于以社区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敬老”公益组织的辐射作用的建议》。曹琛建议,政府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激励政策和机制,鼓励支持社区引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通过多方社会力量的参与,让老年人能在家门口幸福养老。“政府主管部门要把好准入关,建立严格的筛选和准入机制,优先扶持一批优质的‘敬老’公益组织进驻社区。”曹琛进一步指出,政府部门要主动为优质的民间草根“敬老”公益团队提供注册登记等服务,并为已经注册登记的“敬老”公益组织提供场地、项目等支持,扶持其发展壮大,比如给予慈善组织资格认定、自身免税及捐赠者所得税抵扣资质以及公开募集资金的资格认定等等,不断提升其公信力、影响力、辐射力。“‘敬老’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可以在社区治理中有更多作为,并带动社区居民提升敬老意识,进而营造人人敬老的社会风气。”曹琛说。王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全国人大代表、金晶科技董事长)王刚表示,养老方面的共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尖锐。二是农村养老服务需要得到更多关注。三是政府养老覆盖程度及保障水平不高,社会化养老存在多头管理、政策打架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王刚建议,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主导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一是政府要明确其承担的养老服务责任,建立完善的养老服务清单,统一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对以家庭养老为主的社区,要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社区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为家庭养老提供配套支持。三是明确公立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定位,公立养老机构应承担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的长期看护职责。不断加快公立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盘活存量养老机构资源,支持新增护理型床位,以适应不断增加的老龄化需求。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养老机构设施运营。在经济发达地区,鼓励高端养老机构发展,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五是鼓励整合地方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按需建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深度合作,鼓励医务工作者为高龄老人和失智老人提供上门诊疗志愿服务。刘廷:建立责任共担的长护险筹资机制(全国人大代表、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康养事业推进室营销部康养全域营业课课长代理)为了使更多失能老人得到专业照料,避免其家庭陷入“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我国自2016年开始启动长护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目前试点已覆盖49个城市。刘廷通过调研发现,筹资作为长护险的基础与核心,却存在筹资主体责任不明确、总体筹资水平偏低、过度依赖医保基金等方面的问题。为此,他建议,逐步构建起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多元化筹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均衡责任分担,进一步降低对医保基金的依赖性,同时,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长护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政府、企业和个人要共同承担责任,还可以探索引进其他社会性资金及慈善资金,保证长护险的长期稳定发展。”刘廷还建议,长护险试点城市扩大服务项目供给和服务人群,把适老化改造、常用辅具租赁及购买等纳入其中,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刘廷关注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已由2020年的77.93岁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为了进一步缓解养老压力,国家可以研究建立第二人生职业制度。”刘廷特别提到,第二人生职业的从业者和从业目的及工作制度保障,都和第一人生职业有明显区别,“第二人生职业主要面向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年长者,他们不仅要有与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环境、弹性的工作制度、合理的劳动报酬等,更要在工作中满足兴趣爱好、实现自我价值”。(来源:中国慈善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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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两会慈善之声(第三期)2023-03-09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习近平代表中共中央,向参加全国“两会”的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女同胞、海外女侨胞,致以节日的祝贺和美好的祝福!习近平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家要增强家国情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民营企业要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摘要:【妇女儿童保护】刘艳: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托育服务张晓兰:培育扶持更多公益性婚介机构林怡: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谭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切实保障农村妇女权益朱丽平:劳动者、单位及国家应合理分配女职工孕产期产生的成本【慈善行业】吴国平:进一步释放慈善组织活力【乡村振兴】尹建敏:慈善组织要着眼于自身特长 以项目为载体参与乡村振兴秦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医疗健康】孙达:推进医养结合应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薄弱与专业人才匮乏问题雷冬竹: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属性【环保】高春艳:以公益诉讼助力探索野生动物保护新路径【教育】陈小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曾云英:引入社会力量协同育人 助“双减”提质增效贺丹: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差异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养老】白涛:鼓励支持社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产业李龙倜:建议推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积分模式骞芳莉:建议支持企业开办公益性养老机构郭会琴:持探索推广互助养老“时间银行”服务刘艳: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托育服务(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刘艳表示,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妇女承担了较大的生育成本。部分职场女性同志担心怀孕后会被降薪、辞退,或是不得不离开职场哺育幼儿,为此选择了不孕、推迟生育或隐瞒怀孕事实,以避免影响试用期转正、升职、加薪等。刘艳建议,可以延长陪产假的期限,并将其改为育儿假的组成部分,并且加强执法力度,予以强制执行;采取措施鼓励男性共同休生育假,而非仅为生育女性延长产假等,从根本上使得女性和男性的用工成本接近持平,从而真正改善女职工就业歧视问题。刘艳说,政府还需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打造生育友好型职场环境,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托育服务。同时,严格将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保障职场妇女合法权益。张晓兰:培育扶持更多公益性婚介机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在减轻婚育焦虑忧虑方面,张晓兰建议,充分发挥公共政策调节作用,在住房、就业、养育、教育等方面为家庭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家庭解决婚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途径;维护生育群体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的法定权益,降低生育养育成本。鼓励出台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等规范约束作用,引导家庭践行“不要彩礼要幸福”的时代新风,为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提供保障。张晓兰还建议,培育扶持更多公益性婚介机构,组织线上线下相亲交友活动;大力发展便利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托育专业人才培养,满足家庭对托育服务的民生需求,降低家庭养育的时间、经济、机会成本,帮助树立积极健康婚育观,让人们愿婚、敢生、能养、善育。林怡: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怡认为,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营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是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她建议:一是抓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就业性别歧视作了重点规定,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情形、救济渠道和法律责任。二是,完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调查显示,企业普遍希望国家和地方尽快出台政策,帮助减少女职工用工成本。三是,落实男性育儿责任。落实父母育儿假和男性陪产假可以平衡两性生育用工成本差异,营造有利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四是,对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方面表现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表彰。谭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切实保障农村妇女权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农村离异、丧偶妇女和“出嫁女”被强迫或者阻挠迁移户籍,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收回等,类似的纠纷在农村地区时有发生。谭琳指出,为从源头上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侵害妇女权益现象发生,应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事前审核指导、事后责令改正的职责;二是,保障妇女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管理,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同时规定,在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朱丽平:劳动者、单位及国家应合理分配女职工孕产期产生的成本(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运营成本科副科长)朱丽平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机制制度,在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国家之间,合理分配女职工孕产期产生的成本,创造一个全方位的合理的综合保障体系。特别关心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生育权等合法权益的落实情况,探索对育龄女职工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财政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吴国平:进一步释放慈善组织活力(全国人大代表、无锡拈花湾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吴国平看来,当前形势下,中国慈善事业被赋予了新的战略意义。“它不再仅仅是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一部分,而是成为国家资源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主体之一。”与此同时,在慈善捐赠总量未有明显大幅度增长、发展慈善组织积极性不是太高等背景下,吴国平也提出了为慈善组织发展壮大提供更加良好政策环境、给予优质慈善组织更多空间等建议,从而进一步释放慈善组织活力,助力加快实现共同富裕。为进一步释放慈善组织活力、助力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吴国平建议优化“双重管理”制度。“双重管理”制度面对新时代慈善发展的环境和需要,对一部分业务范围多元、综合性的大型慈善组织来说,把所有管理职责交由单一主管部门,既增加了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慈善组织的业务开展。对此,吴国平建议民政部牵头,进一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把必须管的管好、管紧,把日常性、常态性、事务性的工作充分“放权”给慈善组织自身,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党组织的引领以及理事会的决策作用,释放秘书处团队的工作活力。此外,吴国平建议进一步优化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民政部牵头,在慈善信托和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慈善组织保值增值办法》规定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对慈善组织尤其是慈善基金会开展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重要依据。“慈善资产保值增值对于慈善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慈善组织配置社会财富的重要能力体现,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在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工作整体处在初级阶段,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的指导和倡导性文件,并在收益部分税收优惠方面提供相应扶持。”吴国平如此表示。尹建敏:慈善组织要着眼于自身特长 以项目为载体参与乡村振兴(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兰州市慈善总会会长、兰州鑫源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建敏表示,做好乡村振兴,就要做好产业振兴,产业越兴旺、产业体系越健全,农民增收渠道就越通畅。尹建敏希望乡村产业能够进一步发展壮大,让农村里的年轻人能留在家乡工作,让儿童和老人“不再留守”。“慈善组织要着眼于自身特长,以项目为载体参与乡村振兴。”身为兰州市慈善总会会长,尹建敏认为,慈善组织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也是慈善组织的重要使命。“慈善组织要引导公益慈善资源、市场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实现城乡资源要素融合,更多地为乡村发展赋能。”尹建敏说。秦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外国语大学校长)秦和指出,我国乡村教育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是乡村教育质量整体不高,与城镇学校的差距依然巨大。二是乡村教育资源大量闲置。三是乡村教育治理跟不上。秦和表示,建议国家层面专门出台文件,对乡村教育发展作出新的系统部署,以振兴乡村教育为重要抓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建议:一、着眼全局系统谋划和发展乡村教育。将振兴乡村教育摆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在大格局、大视野下谋划和发展乡村教育。二、着力盘活乡村闲置教育资源。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对乡村校舍的闲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统筹制定合理利用方案。优先考虑用于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三、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乡村教师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四、加强乡村学校管理队伍建设。五、完善乡村教育管理制度。孙达:推进医养结合应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薄弱与专业人才匮乏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党委书记)孙达认为,从现实情况来看,医养结合的最大需求还是在基层。因此,首先需要从弥补医养结合的短板入手,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薄弱与专业人才匮乏问题。除了积极提倡与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外,应在街道(乡镇)、社区(村)有条件的卫生院、敬老院等地方,通过内部改扩建增加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多渠道拓展专业人员供给量,加强人才培训、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壮大失能照护服务队伍。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为4000万人,对照护人员的需求超过1300万人,而目前我们仅有相关人员50多万人。因此,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的培养,通过开展应急救助和照护技能培训充实人才队伍,正在成为当务之急。孙达表示,医养结合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出台完善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等多个维度的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地将现有资源条件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有利条件,激活初始动能,更好地实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打通健康养老的“最后一公里”。雷冬竹: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属性(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公立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主体。公益性是公立医院的基本属性。”雷冬竹认为,公立医院是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中重要且主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等重大责任,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建议我国公立医院实行全额拨款绩效管理。雷冬竹建议,要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责任,将符合设置条件的公立医院纳入全额财政拨款,归属公益一类管理,使医务人员从经济束缚中解脱出来,将医疗工作时间全面服务于患者。具体而言,一是医保部门落实合理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指导防范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加快医保基金结算回款,减轻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经营压力。二是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以及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三是根据管理规定,医务人员待遇不得与经济指标挂钩,建议医院医护人员收入由财政全额保障,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高春艳:以公益诉讼助力探索野生动物保护新路径(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穆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高春艳表示,建议检察机关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形成保护合力,着力推动解决分头治理、协调联动不足等问题,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探索野生动物保护新路径。陈小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认为,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势在必行,对于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亟需国家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但推进此项工作还存在部门协作待加强、照护人才短缺、托育机构普惠难度大等问题。陈小平建议,修订完善规划建设规范,推动医院、高校和大型企业规划设计中将托育机构列入必配设施。其次,强化政策支持。调整国家发改委关于普惠托育服务的政策指引,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运营和管理;抓紧制定托育机构建筑工程验收办法,推动社区便捷托育机构发展。陈小平还建议,教育部要引导高职、专科、本科院校增设婴幼儿服务专业,系统培养托育专业化人员,特别是大力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骨干人员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员。曾云英:引入社会力量协同育人 助“双减”提质增效(全国人大代表、福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曾云英表示,“双减”政策在实施中,尚存在课后服务模式城乡差距较大、城区教师工作量增加负荷加重、校本作业设计与管理流于形式、家长观念尚未转变等问题,影响教育质量与政策落地。对此,曾云英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均衡教育资源,补齐教育短板。针对薄弱学校,尤其是农村薄弱学校,可以通过区域内统筹调配的办法补齐教师编制缺额、完善教育配套设施,确保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协同育人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包括高校、培训机构、图书馆、少年宫、美术馆、妇联、文联等,充分利用城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协同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构建以学校为主导、各方力量协同育人的新格局。三是加强教研培训,提升练习质量。四是形成教育合力,缓解教育焦虑。多渠道开展“双减”政策下的义务教育评价机制,实行等级制的评价制度。贺丹: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差异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建议,我国应参照学前教育财政预算的相关规定,确定托育服务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并建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支持政策,以降低家庭托育支出,促进托育服务的均衡发展。同时,财政预算应重点扶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模式。此外,她还建议,应建立以政府公共服务投资模式为主的托育模式,同时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差异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普惠优先、市场补充”的多层次服务体系。白涛:鼓励支持社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有之义。关于以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白涛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养老金规模。建议放宽企业建立年金计划条件,将“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作为唯一限制性条件,鼓励更多企业建立年金计划。二是鼓励支持社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建议为包括保险机构在内的运营规范社会机构提供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养老设施改造、养老床位补贴力度。持续引导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所属培训疗养机构优先转型为养老机构,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将养老机构交给专业机构经营。三是引导养老服务产业规范发展。建议政府统筹、社会机构参与,形成可执行、可落地的全行业规范指引。四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将养老人才培养列为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开发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建立养老从业人员收入保障和从业津贴制度。李龙倜:建议推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积分模式(全国人大代表、十堰市太和医院护理部主任)李龙倜建议,鼓励从事家庭照护的家政服务人员、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社工成为志愿者,经过专业的培训、获得养老护理照护的资质后,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为调动积极性,可以推行养老志愿服务积分模式。自己年龄不大且能够有能力、有空余时间照顾他人的情况下,去从事照护老人工作,把作为志愿者照护老人的时间积存下来,等将来自己年龄大了需要他人照顾的时候,或者自己家人需要照顾的时候,将之前存储时间进行兑换,可以享受同等时长的免费照护服务。“整个模式是成体系的,它需要由政府指导,出台政策,多方参与、系统监管,政策才可以落地,对于志愿者来说,可以充分调动积极性,也是互惠互利可持续的一种模式,减轻社会及家庭照顾负担,同时鼓励大家在自己力所能及时,可以帮助到他人,进一步减轻政府负担。” 李龙倜说。骞芳莉:建议支持企业开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表示,但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规模大,面对的挑战依然严峻。她建议:一是多措并举,缓解涉老资金紧张局面。一方面,鼓励多元参与。丰富商业养老保险种类,扩大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同时,进一步扩大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覆盖范围。支持企业开办公益性养老机构。二是以人为本,提升适老化改造水平。引导养老产业发展,完善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监督市场主体规范运营。将适老化改造落到实处,各类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生活辅助器具、紧急救援设施可用易用。三是提质扩容,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全社会老龄化国情教育,持续推进尊老敬老爱老宣传。引导老年人发挥余热,增强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感与融入感。郭会琴:持探索推广互助养老“时间银行”服务(全国人大代表、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制造部助理工程师)郭会琴建议,未来可以进一步拓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平台载体,使志愿服务更有吸引力、做到常态化长效化。比如,在深圳盐田等区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推广互助养老“时间银行”服务,志愿者为需要照顾的老人提供服务并储蓄时间,当其年老需要帮助时,再从银行提取时间以获取相应服务量。(来源;中国慈善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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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两会慈善之声(第二期)2023-03-09编者按: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第十条明确指出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继续谋良策、聚共识、商国是。本期《两会慈善之声》共收录了18位两会代表委员在慈善行业、乡村振兴、儿童保护、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的建言献策,让我们一起感受两会上的公益力量。摘要:【慈善行业】钱海军: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张朝晖:支持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吕红兵:完善遗产捐赠制度助力公益慈善繁荣发展【乡村振兴】柯希平:加快建设数字乡村郭桂义:建议全国涉农高校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定向培养刘永好:十万绿领新农人培训计划公益培训人员超过7.96万人【儿童保护】李迎新: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体系王川:搭建公益慈善捐赠平台 探索设立全国脑瘫儿童公益专项基金【医疗健康】龙墨: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孤独症全程服务孙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尽快增加AED数量【环保】陈爱珠: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加强“双碳”教育丁世忠:促进低碳绿色消费 让低碳消费成为生活主流【教育】洪伟:利用社会力量解决课后服务兰臻:乡村教师有力量 乡村孩子才有更好发展【养老】于春水:加强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孙洁:完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格西王姆:促进边远民族地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印顺:关注老年介护问题 建议社会和家庭合理分摊费用钱海军: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社区经理、钱海军志愿服务中心理事长)钱海军建议,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和专业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照专业资历、项目经验、用户评价等综合维度评定等级,建立退出机制。鼓励更多个人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或相关专业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搭建专业数智化公益慈善平台,引导爱心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入驻,从教育、养老、心理健康等民生关切发力,服务基层治理。对于如何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钱海军认为,应该通过培育专业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搭建专业数智化平台,进一步做大志愿服务“蛋糕”,更好地解决残疾人、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张朝晖:支持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党委书记)张朝晖提出,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吸纳就业人数逐渐增多,成为重要的就业渠道。发动社会组织助力“稳就业”“保就业”,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之一。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仍受到一些制约。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创业就业的潜力,张朝晖委员建议,要为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推行高校毕业生公益创投计划。落实社会组织在创业就业资金扶持、技能培训、户籍迁转、档案与工龄认定、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政策待遇。将吸纳青年就业情况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对于吸纳毕业生数量多、解决青年就业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适当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同时,要为青年创办社会组织提供充足条件。建设市级、县级三级社会组织创业基地,引导社会组织协同社区、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建立青年公益创业“五社联动”机制。打造青年众创空间、公益创业孵化基地与孵化器。张朝晖还表示,要健全社会组织人才市场体系。引导线上、线下人才招聘网站开辟社会组织人才服务板块,引导社会组织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供需对接和交流活动。引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牵头举办毕业生招聘会和提供就业资源,挖掘行业增量。依托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等,提供就业结对“一对一”帮扶,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意愿,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吕红兵:完善遗产捐赠制度助力公益慈善繁荣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认为,遗产捐赠需求转化为现实捐赠,将大幅提升慈善捐赠总额,引导“善资金”助推公益慈善繁荣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在他看来,遗产捐赠制度目前存在慈善法未明确对遗产捐赠作出规定;遗产管理人配套制度尚不完善;遗产捐赠流程相对复杂,多主体协作机制尚缺;我国非货币类捐赠税收优惠制度尚未健全,社会组织接收捐赠风险较大等四方面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他建议,首先在慈善法修订中将遗产捐赠写入法条。规定自然人基于慈善目的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以遗嘱方式捐赠给慈善组织或受益人的,适用慈善捐赠的规定。自然人立遗嘱捐赠遗产生效后,遗产管理人应当依规定向慈善组织或者受益人交付捐赠财产。自然人捐赠遗产的,可以与慈善组织协议约定由第三人行使捐赠人的权利;未约定的,遗产管理人可以行使捐赠人的权利。其次,出台遗产管理人制度配套机制,明确遗产捐赠中遗产管理人权利。再者,国家民政部门牵头制定遗产捐赠工作规范。此外,健全遗产捐赠税收减免制度。建议制定并推进实施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用途的遗产捐赠尤其是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捐赠的税收减免制度,由受赠组织向税务部门提出税收减免申请,并由税务部门依法作出批准。柯希平: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全国政协委员,厦门恒兴集团董事长、安溪恒兴中学董事长)柯希平呼吁,从美丽乡村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需进一步构建全国乡村“数字大脑”,加快培育数字乡村应用场景,打造数字乡村人才“蓄水池”。“应加快乡村网络高新技术装备,加快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柯希平建议,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发展数字农业新业态,辐射和带动乡村创业创新。“当前存在着农业农村大数据统筹利用不足,导致数据资源匮乏、服务落后、应用范围窄等问题;中青年劳动力流失、农村留守老人学习和使用新技术能力较弱,也阻碍了数字化技术在农村的应用。”对此,柯希平提出,构建全国乡村“数字大脑”,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安全有序共享;加快培育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加快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乡风文明、文化传承、党建村务、教育科普、健康医疗、综合治理、交通出行、便民服务10个方面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打造数字乡村人才“蓄水池”,以“三农”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农人为重点,强化培育数字化人才;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数字化技能培训,激活农民参与数字治理的积极性。郭桂义:建议全国涉农高校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定向培养(全国人大代表、信阳农林学院茶学院院长)郭桂义表示,新农村发展离不开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乡村人才的数量、质量决定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效。但是目前,很多乡村地区面临人才队伍不稳定,学历、职称结构不均衡等困境。对此,郭桂义提出建议:第一,建议国家强化涉农专业招生和就业政策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助贷补力度,鼓励更多优质生源报考。第二,加大地方政府和高校的协同合作力度,地方政府提前谋划当地各行各业所需人才专业、学历、岗位、数量等需求清单,由学生与地方政府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以及就业协议。第三,为确保涉农专业毕业生真正在乡村“留得住”,地方政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三农”特岗,面向涉农专业毕业生定向招聘。刘永好:十万绿领新农人培训计划公益培训人员超过7.96万人(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支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参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据悉,新希望集团从2018年起开展“十万绿领新农人培训计划”,目前公益培训人员已超过7.96万人,其中乡村振兴“村长班”旨在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者思维观念和施政能力,社会反响良好。农村经济带头人包含了乡村基层治理者、乡村产业经营者、新型农业经营者等主体。在刘永好看来,农村经济带头人是乡村人才的关键少数,加强对这类群体的培育,是撬动乡村振兴的有效支点,体现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刘永好认为应该发挥好政府引领作用,深化政校企合作,定期举办乡村人才振兴论坛,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共同研究探讨,形成联动机制。同时,通过搭建农村经济带头人人才库,加强面向“农村经济带头人”的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村经济带头人。李迎新: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体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儿童原本就是“成长中的幼苗”,抗压力和情绪调节能力较弱,必须增强风险意识,通过医疗、教育、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持续关心关注少年儿童心理健康。为促进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发展,李迎新委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构建完善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议完善预防、治疗、康复,全面促进一体化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切实提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服务能力,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体系。二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督导,针对后疫情时代各年龄段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开展专项培训。三是强化家庭的心理抚养。利用家校课堂等途径开展家长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四是营造重视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正视抑郁症等精神障碍,关怀和理解精神障碍患者,降低精神障碍患者的“病耻感”,鼓励积极就诊求治。王川:搭建公益慈善捐赠平台 探索设立全国脑瘫儿童公益专项基金(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财金健康产业集团脑瘫儿童公益救助中心主任)作为残疾人事业工作者,王川发起“新的希望”全国脑瘫儿童公益救助项目,多年来以专业医疗技术为桥梁,投身脑瘫儿童公益救助工作。在王川看来,我国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面临资金投入不足、医疗技术水平落后、医疗设备研发投入不足、社会关注度不够等问题。王川建议,完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实现脑瘫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康复救助。国家层面建立健全慈善事业税收优惠制度,完善和落实激励政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激发全社会关心慈善、参与慈善的热情。加大针对脑瘫儿童救助工作的资金投入,并保障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与执行。此外,倡导国企带头和全民参与,搭建社会性更强的公益慈善捐赠平台。探索设立全国脑瘫儿童公益专项基金,服务于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以公益慈善捐赠形式参与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团结凝聚更广泛的社会爱心力量。鼓励国有企业以践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带动社会企业和公众参与专项基金公益慈善捐赠,积极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龙墨: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孤独症全程服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龙墨介绍,由于孤独症群体需要长期持续的照料,现有的各项政策、服务还不能覆盖孤独症群体生命全程。特别是我国孤独症群体服务起步晚、基础薄,造成孤独症群体家庭精神压力大、经济负担十分沉重。加强孤独症全程服务,事关孤独症群体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为此,她建议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共同开展孤独症群体关爱促进行动,着力做好几个方面工作。首先,加强孤独症儿童的“早发现、早诊断、早康复”。建议卫生健康部门健全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干预工作机制,完善孤独症医疗诊断康复机构布局。其次,做好孤独症儿童少年教育。建议教育部门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确保适龄孤独症儿童少年得到科学教育安置。再次,加强孤独症群体社会保障和托养照护服务。落实托养机构扶持政策,支持为孤独症群体提供家庭生活补助、喘息服务、长期照护服务。引导、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孤独症全程服务,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大龄孤独症托养和家庭支持服务。孙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尽快增加AED数量(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党委书记)“现阶段,我国AED配置及使用情况是典型的‘数量少、找不到、监管弱、不会用’。”孙达表示,我国AED保有量不足、设备管理及信息较为杂乱,导致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难以快速找到最近且可用的AED。为此,孙达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尽快增加AED数量。“可以通过社会组织设立公开募捐慈善项目,动员AED厂商直接捐赠设备,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赠资金购买AED设备,捐赠给有需要的地区。通过社会化、商业化运营模式增加AED数量,促进AED规范、快速落地推广。”孙达认为,应建立健全标准化的AED设备信息管理机制,建设标准化的AED急救地图,出台统一的AED急救地图信息管理标准,规范AED急救地图与各大商用地图的整合,让人们打开任意一款地图都能快速找到AED。孙达建议,可以社会化培育和发展急救技能志愿者服务保障队伍,面向学校、社区、工厂、商业区、公共交通等重点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及广大公众,大力开展急救技能培训并定期开展复训,建立急救技能志愿者服务保障队伍,加强训练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护能力。陈爱珠: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加强“双碳”教育(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平阳县基层委员会副主委)陈爱珠建议,教育部门应将“双碳”教育纳入学校长期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协调,在全国范围内规范“双碳”教育课程,依据不同年级和年龄特点,规定一周一次或双周一次的“双碳”教育课,并明确各年级课程目标。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借鉴市面较为普及的“双碳”知识读物,开发全国统一的、针对不同年级的“双碳”教育系统教材,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学校根据本地特色,因地制宜开发多样化的地区教材和校本教材。丁世忠:促进低碳绿色消费 让低碳消费成为生活主流(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在促进低碳消费工作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然而由于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体系不够完善以及低碳消费的商业模式本身发展不成熟等,低碳消费蓬勃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制约因素,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对于低碳消费认知有限,消费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为此,丁世忠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完善企业绿色生产的经济激励政策。二是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体系建设。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是构建绿色市场体系,引导绿色生产和低碳消费的重要推手。三是打通信息渠道,建立绿色产品发布与选用平台。四是强化对个人绿色行为的正向激励。洪伟:利用社会力量解决课后服务(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史家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双减”之后如何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为学生提供更为丰富的课后服务成为新问题。洪伟认为,当前社会机构与资源单位参与课后服务,处于一种相对零散的状态,缺乏自上而下的系统设计和制度安排。因此,洪伟委员提出,家校社协同开展课后服务活动是破解这些困境的有效路径。一个是“请进来”。洪伟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让社区、博物馆、少年宫、文化资源单位等各级各类校外活动场所挖掘师资力量、研发相关课程,以“送课到校”的方式加入校园课后服务中来,不断扩大公益性优质校外教育服务供给。一个是“走出去”。洪伟说,鼓励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高校学生、退休教师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就近参与进来,建立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提供“家门口的课后服务”。再一个是“建机制”。洪伟说,针对学生的课后学习需求,学校、家庭、社会要整体参与进来。出台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校外课后服务地图”“课后服务社会资源白名单”等,同时要注重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力量进行资质审核、价值引领、质量监控,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形成校内、校外课后服务联动的良好格局。兰臻:乡村教师有力量 乡村孩子才有更好发展(全国政协委员、福建漳州实验小学党委书记)兰臻认为在乡村教育发展需要从几个方面进行助力:第一个方面就是稳步构建区域教研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学校的层面,也就是“一校带多校”。第二个方面就是扎实推进区域教研的信息化。现在已经是信息化时代了,乡村教育乡村这些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学硬件设施都没有问题。怎么把城市里边的高质量的课能够更快地输送到乡村,让乡村的孩子能够跟城里的孩子同上一堂课,共同享受优质的师资,优质的课堂资源,就要促进教育信息化的畅通。第三个方面就是要把牢乡村教师的培训关。在送教下乡培训过程当中,还是有许多的乡村教师接触正规规范、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培训机会还是比较少。如果能够给乡村的老师提供更加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培训,就能够让他们成长得更快。只有乡村教师有力量,乡村的孩子才能有更好地发展。于春水:加强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医科大学副校长)于春水表示,由于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作待遇低、居家护理工作的社会认可度低、管理部门宣传引导不足等原因,很难吸引年轻人尤其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年轻人从事居家养老护理工作,导致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规模小,远不能满足我国居家养老的刚性需求。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使居家养老护理工作成为体面的职业。可面向城市待业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宣传,鼓励他们加入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于春水建议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开设权威门户网站,建立起居家养老护理员供给端与需求端的桥梁。各地可依托当地高等医学院校的优质资源,发挥其服务社会职能,建立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增加高校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高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应急救助和居家照护技能。孙洁:完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目前老年人护理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加快解决老年人护理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孙洁看来,由于没有制定统一的制度框架,各试点城市在保障范围、受益人群、保障水平、评估标准、筹资渠道、筹资标、服务项目、经办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制度公平性和持续性存在挑战。同时,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孙洁认为,应借鉴各国先进经验模式,探索分级养老护理机制,逐步形成以“居家护理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护理为补充”的无缝衔接养老护理服务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原则,促进护理产业发展,并探索基于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养老护理产业的新模式,提高护理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同时,大力支持发展各类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格西王姆:促进边远民族地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敬老院院长)“随着经济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老人和儿童大多留守在农牧区。”格西王姆介绍,边远民族地区存在农村留守老人缺乏生活照料、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经费不足、医养结合养老和互助养老机构尚未建立等问题。为此,格西王姆建议,国家要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养老机构运行经费投入力度,建议政府根据边远民族地区农村实际,研究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体系,从财政资金投入、土地供给、机构落户、人才引进培养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支持、奖励和激励政策,促进养老产业的有序、快速发展。她还建议,鼓励将政府购买服务延伸至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养老服务事项中,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适应民族地区养老服务实际的社会组织发展。印顺:关注老年介护问题 建议社会和家庭合理分摊费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印顺针对我国老年介护服务起步晚,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建议从国家政策和立法层面予以保障,建立老年介护行业标准。明确老年介护行业定价标准。加强老年介护行业的社会监管。完善老年介护培训考核体系。建议教育部鼓励高水平职业院校,对标国外先进经验,开展老年介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加强各培养层次有序衔接,推动院校之间实施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来源;中国慈善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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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两会慈善之声(第一期)2023-03-09编者按:3月的北京,春光明媚。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即将拉开序幕,来自各地各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肩负百姓重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我们的《两会慈善之声》也如期而至,请随中慈联的视角,来看看今年两会关于公益慈善都有哪些建言献策~摘要:【慈善行业】安庭:全方位加大公益慈善领域的反诈力度张颐武:建议加强对互联网公益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赵明枝: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慈善事业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乡村振兴】连玉明:创新乡村人才机制 借助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林敏:用“乡村医疗互助”守护人民健康【儿童保护】翟美卿:鼓励扶持公益资源 打造乡村儿童心理健康建设生态【医疗健康】甘华田:建议对6岁以下儿童实行免费医疗【助残】龙墨:关注后疫情时代残疾人群体的身心健康张天任:创造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电商新岗位【教育】谢文敏: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发挥社会力量联合办学【养老】吕红兵:可赋予老年基金会提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的权利常巨平:建议推动老年介护行业发展安庭:全方位加大公益慈善领域的反诈力度(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会副主委)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仅在民政部遴选的30家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就带动超过510亿人次的网民参与公益慈善,累计募集善款超过320亿元,我国的慈善事业得到飞速发展。“然而这也使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慈善领域,冒用主管部委以及慈善组织的名义,打着公益慈善的幌子,通过开发冒名App、涉诈网页或冒充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等,以‘公益竞猜’‘刷单返现’‘任务佣金’‘捐赠报销’等名目和手段,实施诈骗活动。”安庭介绍说。“最重要的是,还会造成慈善行业公信力受损。”安庭表示,公信力对慈善行业发展至关重要。不法分子冒名慈善组织实施网络诈骗,严重损害了慈善组织的名誉权和公众形象,影响慈善组织的社会评价,不可避免地给慈善行业的声誉造成消极影响,不利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和助力共同富裕事业。安庭表示,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慈善法工作,建议在慈善法中明确加强慈善活动综合监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查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保护捐赠人和慈善组织的合法权益”。他建议由公安部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慈善领域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及时返还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尽可能减少对慈善组织正常工作的影响。此外,应明确规定慈善组织的账户为特定非金融机构账户之一,不得整体冻结;确需冻结的,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其次是加强部门协同。“建议民政部与公安、金融、网信、电信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借鉴其他领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成熟经验,提出慈善领域反诈综合方案,在实践中不断迭代完善。如慈善领域诈骗活动的实质危害有扩大趋势,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展开专项行动。”安庭还建议依托民政部“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建立慈善领域反诈信息公示平台,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再次是加强行业联动。安庭认为,应该加强慈善行业的培训和交流,建立慈善行业反诈联盟,密切互动沟通,及时共享信息,增强公募慈善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的反诈能力,形成慈善全行业反诈氛围。与此同时,安庭还建议结合现有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加强媒体宣传、加强对以公益慈善名义的新型诈骗手段的曝光。“还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行为予以举报和曝光。”安庭说。张颐武:建议加强对互联网公益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将提交《关于加快推动互联网公益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建议》提案,围绕加快完善慈善法治、加强对互联网公益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大平台的龙头作用等提出建议。“中国人都有回馈社会、奉献社会(的传统),希望达到自己的精神上更高的境界。不论是社会团体、企业还是个人的贡献之心,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张颐武指出,我国互联网公益快速发展,不仅大幅降低行善成本、提高公益效能,也传播了公益文化,促进了行业发展与社会进步。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公益慈善“透明度”的问题,张颐武表示,“如何让公益能够在阳光下,能够让互联网公益全程让公众了解,让捐款者能够看到每一分钱都是摊在阳光下,这是互联网公益以及整个公益事业面临的重要议题。”张颐武提出,加强公益透明度,一是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加强;二是做到财务的公开透明;三是平台方面需要有更多创新;四是加强对互联网公益、慈善事业的监管。“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需要让互联网公益、慈善事业活力能够发挥出来,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把它管得恰当,管得恰如其分,让创新有更大空间。”张颐武指出,互联网公益涉及互联网、社会治理、金融等多个主管部门,建议由一个部门归口管理,为行业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加快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建立机制化的沟通交流渠道。加大力度打击行业中的“害群之马”,培育良性数字公益生态圈,激发平台、慈善组织和慈善参与者的活力。在各类救灾协调工作中,加强政府主导,为公益平台工作提供更多便利。赵明枝: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慈善事业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邮政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中山区邮政局胜利桥投递部投递员)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发展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将社区治理和公益慈善事业相结合,既可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又可以探索中国式公益慈善事业发展道路。”全国人大代表赵明枝说。作为一名投递员,赵明枝在走街串巷的服务中,感受着百姓所思所想所盼。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她在一步步、一户户的扎实调研中,提出了多个聚焦基层发展的高质量建议:进一步完善特困群体救助,加快邮政惠农、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障……她把走街串巷的邮路,变成了坚实的履职路。连玉明:创新乡村人才机制 借助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副主席、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要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师制度,以规划引领推动乡村绿色振兴。”在连玉明看来,乡村规划师制度既要注意专业性又要加强统筹性,加大乡村规划师培养力度,也要鼓励城市规划师下乡,实施“政府-村庄-规划师”结队机制,逐步实现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引导规划、建筑、园林、农业等设计人员入乡,发挥他们在生态保护修复、传统古村落保护、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作用。如何解决农村“空心化”现象,农村青壮年人才短缺问题。连玉明提出,要创新干部返乡、企业兴乡等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有经验、有能力、有意愿的退休干部回到故乡,把城市的先进理念、要素资源、人力资本等运用到乡村治理中,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引导企业家到农村投资兴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同时发挥新乡贤连接故土的纽带作用,让他们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鼓励和支持能人回乡,引导在外创业有成、热爱家乡的创业能人、社会贤达返乡创业,带动村民创业就业。林敏:用“乡村医疗互助”守护人民健康(全国政协委员、台盟安徽省总支部委员会主委)“乡村医疗互助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林敏看来,乡村医疗互助有利于防止农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更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更好解决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利于促进乡村治理,有利于促进乡风文明。因此,他专门对乡村医疗互助发展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林敏发现,目前乡村医疗互助新保障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尚未如总工会抓职工医疗互助工作一样,形成相应的政策和工作体系;各地在推进乡村医疗互助帮扶保障体系实践中,省域间推广的成效差异显著,亟须研究解决。对此,林敏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纳入乡村振兴政策体系,明确乡村医疗互助的定位和工作目标。另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由国家乡村振兴局提炼总结乡村医疗互助经验,制定加快乡村医疗互助发展的工作方案,统筹管理并全面推广乡村医疗互助。翟美卿:鼓励扶持公益资源 打造乡村儿童心理健康建设生态(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呼吁全社会关注乡村儿童心理健康,推进乡村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她结合《乡村儿童心理健康调查报告》数据,提出要联动政府部门、专业机构、科研院所等全行业、全社会形成合力,落实乡村心理服务硬件配置,加速建设针对乡村儿童的心理健康建设体系。一是从社会层面做好心理教育科普工作;二是重视和强化乡村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评估、排查和服务;三是鼓励并扶持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公益资源,打造乡村儿童心理健康建设生态。甘华田:建议对6岁以下儿童实行免费医疗(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成都市政协副主席)人口总量下降的首要原因是生育率低,面对生育主导型人口负增长态势,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甘华田教授认为,应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各项生育政策,努力提高适龄人口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他指出,目前,适龄的生育人群生育观念固化,育儿成本太高,“攀比”的养育之风形成,家庭不堪重负;公共配套欠缺,女性(家庭)抚幼负担与社会劳动参与存在矛盾,托幼服务不足,上有老、下有小,加之工作压力的预期和现实,造成适龄人群“恐育”。在生育政策方面,甘华田建议,探索更有效地鼓励生育政策。鼓励地方在降低养育、教育成本方面大胆创新:降低多孩家庭教育成本,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教育专项补贴,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阶段的免费教育;减轻育儿家庭医疗负担,实行6岁以下儿童免费医疗,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运用好税收政策,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关于抚养子女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按照子女数量进行差异化个税抵扣,并且覆盖从怀孕到孩子年满18周岁。龙墨:关注后疫情时代残疾人群体的身心健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龙墨提到,我国的残疾人70%生活在农村,尤其是这部分群体,他们在求学、就业、就医方面要比我们健全人更加困难,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原本的就医需求就比普通人多,在疫情期间和后疫情时代可能面临更大困难。另外,重度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也需要我们格外关注,脱贫攻坚以后,解决了七十几万残疾人的贫困问题,然而经过三年疫情,加大了他们返贫的风险。如何保持住残疾人的脱贫攻坚成果值得关注。针对以上问题,龙墨提出了三点建议,以保障残疾人在后疫情时代的实际需求。首先还是应该以政府为主,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去年的讲话中强调,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政府也专门提到要兜住底、兜好底、兜准底,兜准底就是要精准地施策,那么我们首先就要明确疫情会给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带来了哪些后续影响。其次是在兜底之上,政府、企业还有公益组织等都要更多地发力,给这样特别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在兜底和托养方面带来更多实际的帮助。最后是要关注疫情给残疾人群体带来的心理影响,疫情期间,有的残疾人长时间不能出门,有的残疾人可能面临更多的生死告别,这都可能导致更多的心理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对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的心理干预,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心理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张天任:创造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电商新岗位(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拟指出,数字经济时代电商助残为残疾人提供了就业新方向,也成为一部分残疾人职业的新起点。应进一步拓展数字经济的就业机会,创造更多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电商新岗位、新模式。为进一步拓展数字经济的就业机会,创造更多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电商新岗位、新模式,张天任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残疾人居家自主就业相关政策,结合各省、市的相关实践,明确各层级主体的权责,对残疾人互联网就业、创业人员在资金、技术、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此外,张天任建议,应鼓励实体企业力量助力残疾人互联网自主就业创业。建议国家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实体企业将适合通过“互联网+”就业的工作外包给残疾人个人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并逐步将互联网居家自主就业纳入企业按比例就业的范畴,增强实体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动力,扩大残疾人就业项目源。可考虑将安置残疾人互联网自主就业与实体企业的纳税信用水平挂钩,将其作为评定信用等级、修复信用水平的额外参考因素,激励纳税企业重视互联网助残,以实现企业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双赢。同时,对于集中安置残疾人自主就业的实体企业可考虑给予更大的税收优惠或者提高税收返还力度。谢文敏: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发挥社会力量联合办学(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表示,婴幼儿托育服务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为满足家庭对婴幼儿日渐照看的需求,缓解家庭育儿压力,谢文敏建议,政府发挥在提供幼托服务上的主体作用,加大对托幼服务的公共财政投入,并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机构,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分担机制。为提高保教质量,相关部门还需通过培训学习、骨干教师轮岗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机构办学规范的师资建设,并适当增加幼儿教师编制,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另一方面,谢文敏认为,应该发挥社会力量,鼓励社区、企业联合办学。吕红兵:可赋予老年基金会提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的权利(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吕红兵发现,现实生活中,部分老年人的赡养无法得到保障,遭遇诈骗的情况时常发生。即使宪法、民法典,特别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均对老年人权益保护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身体机能衰退、教育程度不同、传统思想影响、法律意识不高等原因,老年人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处于不愿、不敢、不能“诉”的境地。吕红兵由此建议,在民事诉讼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以明确的法律条文确立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度,并扩大提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除检察机关外,通过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赋予其它主体权利。吕红兵称,可赋予各省市的老年基金会提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的权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指出,“鼓励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慈善组织加大对老龄事业投入。”依民法典规定,老年基金会为公益目的成立,系非营利法人,而且其宗旨就是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比其他社会组织更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常巨平:建议推动老年介护行业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深圳市委会主委)常巨平提到,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人护理问题,我国已在49个城市、面向1.45亿人群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带动下,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释放,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老年介护行业也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期。老年介护行业由于发展起步较晚、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不完善,目前还存在一定问题,比如从业人员专业性不足。我国养老护工行业尚未建立明确的职业规范,准入门槛较为模糊,大量缺乏从业经验和专业护理技能的人员涌入养老护工市场,其专业性难以达到老年介护服务要求。常巨平建议建立老年介护职业标准。建议人社部、民政部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及教育部“1+X”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基础上,加快制定养老护工职业认定标准及服务边界。建议民政部加强行业准入资质管理,加快推动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老年照护、养老护工等老年介护行业中不同职业资格的鉴定管理与衔接互认。李东生:建议出台《反网络暴力法》(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近年来,网暴事件频发,网暴治理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李东生认为,要有效而持续地解决网络暴力问题,需要逐步从运动式治理转向常态化治理。李东生认为,目前网暴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无法进入常态化治理阶段,主要由于:一是在法律层面对于网络暴力缺乏精确定义,以及明确的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二是针对网络暴力尚无专项立法;三是网络平台存在追求流量的利益驱动机制。对此,李东生建议,出台《反网络暴力法》,统一以该专项法律适用网暴案件;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解决网络暴力取证难问题;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机制与监察执法体系。(来源;中国慈善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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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这些关键词你知道吗?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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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全文来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02-1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1月2日)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吨粮田创建。推动南方省份发展多熟制粮食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再生稻。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严防“割青毁粮”。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稳步开发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推行稻油轮作,大力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支持木本油料发展,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落实油茶扩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三)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前提下,探索科学利用戈壁、沙漠等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加快苜蓿等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青贮饲料,加快推进秸秆养畜。发展林下种养。深入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推进划区轮牧。科学划定限养区,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五)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继续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完善天然橡胶扶持政策。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调控。发挥农产品国际贸易作用,深入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提倡健康饮食。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加强黑土地保护和坡耕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强化干旱半干旱耕地、红黄壤耕地产能提升技术攻关,持续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做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八)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国家水网骨干网络。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抗旱备用水源等工程建设。加强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连接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区域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发展高效节水旱作农业。强化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加快实施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九)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十)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产业需求导向,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前沿技术突破。支持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建设。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构建开放协作、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培育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有序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种植管理。(十二)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加紧研发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地方要履行法定支出责任。(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水肥一体化,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持续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科学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加强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改造。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落实相关补助政策。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确保不松劲、不跑偏。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十五)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其他产业帮扶项目。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十六)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深化东西部协作,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调整完善结对关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七)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统筹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十八)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十九)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继续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二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农高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二十一)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二十二)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二十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二十四)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二十五)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二十六)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二十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十九)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三十一)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鼓励发展渔业保险。(三十二)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三十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多到基层、多接地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系统观念,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同现有规划相衔接,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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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出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2023-02-14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13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共九个部分,包括: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文件提出,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真抓实干做好2023年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农业强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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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守护祖国的明天——《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实施2023-02-132023年开年,延续25年的共青团传统品牌活动——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活动迎来了它的升级时刻。 近日,共青团中央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2008年印发的《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和2010年印发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新时代的创建工作指南正式实施。 这既是共青团品牌工作因时而变、守正创新的里程碑,更是共青团扎扎实实为青少年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服务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工作水平的生动体现。 时间回溯到25年前,1998年11月25日,共青团中央等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意见》,创建活动由此开启。次年3月,在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共同举行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首批命名仪式。 创建之路,遍地繁花。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单位和组织机构,为青少年成长发展保驾护航。山东省电视台“道德与法制”栏目组协助警方成功解救被困险境的青年;广东省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市桥所持续开展校园周边“五毛食品”“三无食品”整治行动;临汾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青少年及家长提供心理、法律咨询,成功处置多起危机个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开展反家暴公益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帮助多名遭受家暴的青少年维护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重庆“莎姐”、武汉“秦雨工作室”、天津“小曦姐姐讲故事”等一大批关爱青少年成长的权益卫士和工作品牌也不断涌现。截至2022年,创建国家级权益岗4953家,极大充实了基层一线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力量。 进入新时代,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迈上新的发展阶段。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国家层面成立了全新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和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逐步健全。为了适应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创建活动,体现工作时代性、针对性,共青团中央联合相关部门对既有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将创建工作名称调整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明晰了创建工作主体,更加鲜明地亮出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旗帜,引导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创建工作的宗旨和目标。这次还新增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全国妇联作为联合创建单位。创建单位多了,服务覆盖范围也就广了,这一变化将有助于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网络保护、社会保护责任。 在明确基本申报条件的前提下,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相关单位的职责要求,《管理办法》还细化了各系统分类创建项目,做实做深创建工作。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了两年创建期,创建期满后,对通过审核的创建单位予以命名、授牌。同时,明确了撤销称号的有关情形,增加了复核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后续跟踪管理,不断提升品牌含金量。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维护青少年权益、服务青少年发展,始终是共青团牢记在心的重要使命和紧抓在手的重要职责。相信《管理办法》实施后,能凝聚起更多关心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社会力量,共同守护好祖国的明天!本报评论员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