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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以公益为名的刷单行为都是诈骗2021-11-26近期,我们注意到有数家基金会及机构先后发布声明,提醒有不法分子假借公益之名实施诈骗活动,且有不明情况的爱心人士因此上当受骗,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在此,小编将这些信息汇总整理,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个醒。10月28日,“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紧急提醒!以公益为名的刷单返利和竞猜都是诈骗》。声明提到,上海民政从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获知,有人通过腾讯平台、抖音APP及其他互联网渠道,以“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以及“U泉”名义进行诈骗。联劝公益已经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警处理。文中也贴出了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的声明。上述情况也不是个例。11月23日,南都公益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假借南都公益基金会联合多家机构发起开展的公益项目“好公益平台”名义实施违法诈骗活动。11月25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提到有不法分子冒用中国慈善联合会名义进行诈骗,有不法分子制作相关APP试图以“扶贫计划”为名进行网络诈骗。《公益时报》小编也注意到,在我们微信公众号后台近期也有不少留言,疑似涉及刷单返现等活动。如下图所示:在此,小编也郑重提示大家,请勿轻信任何借公益之名开展的“捐赠返现”“捐赠报销”“公益有奖竞猜”等活动。如遇到相关情况,请第一时间向相关机构核实,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公益伙伴如遇到上述相似情况,也可以向我们提供线索,共同维护行业发展环境。爱心人士如想要参与公益活动,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渠道和机构,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小编提示,“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提醒可收藏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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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举办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培训班2021-11-25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11月24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以视频方式举办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90余名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培训班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多次重要会议上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提出,党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注重防范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风险,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当前,国际国内环境愈加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一系列新的风险挑战日趋增多,社会组织领域的重大风险明显上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成为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抓紧抓好抓实抓细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培训班指出,近年来,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克服困难,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等专项行动,积极建立并发挥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和资金监管等机制作用,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体系,筑牢监管屏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培训班要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打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新时期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和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社会组织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总结社会组织领域风险。要系统梳理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及形成机理,从政治、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和法律风险等方面入手,针对社会组织自身风险防范能力不强、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社会组织法律建设滞后、综合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略。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工作。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将党组织活动融入到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日常管理之中,使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紧密结合、互促共进、融合发展。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围绕负责人、资金、资产和活动四个环节,提升监管的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进“互联网+”与社会组织监管的深度融合,研究建立社会组织高风险领域监测预警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要加大政策宣传,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和社会组织从业者的风险意识,鼓励引导社会公众和媒体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组织监管,形成对社会组织的良好监督氛围。培训班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周立主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四省在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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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儿童伤害预防控制合作中心在上海挂牌成立2021-11-19全国首个儿童伤害预防控制合作中心在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挂牌。医院供图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授牌的“儿童伤害预防控制合作中心”,11月16日正式在该院挂牌成立,这是在全国授牌的首个儿童伤害预防控制合作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介绍,2018年起,该院联合社会各界发起全国首个“儿童无伤害”倡导行动,至今已走过四个年头。共开展300余场线上线下科普宣讲;拍摄短视频44部;创作医学科普童谣歌曲11首;撰写3部伤害预防相关科普书籍;发布意外伤害预防科普文章40余篇;研发科普教具2个。线下受益人次超3235人次,线上受益人次超1.2亿。近年来,该院在儿童伤害预防与急救的科普、研究、倡导等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系列工作,先后成立了儿童无伤害科普讲师团队与“医二代”科普小讲师团队共同进学校、进社区宣传倡导儿童伤害预防的科普知识。此次,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还从幼儿园、小学、初中各挑选了一所学校作为“儿童无伤害行动合作学校”,复旦大学附属幼儿园、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紫竹小学、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成为首批挂牌学校,共同开展儿童伤害预防与急救相关的科普、研究与倡导等活动。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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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创新推动法治校园建设2021-11-18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仅2021年就出台了众多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今年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旨在整合各方力量,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学校保护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不仅承担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任,更要健全学校保护制度,保护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未成年人权益侵害案件很多都发生在校园内,如校园霸凌、性侵害、校园周边的故意伤害案件等,都对校园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应对校园欺凌事件中,学校承担了首要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一方面学校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学校要积极与其他机关合作,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处理欺凌事件,对学生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早在2016年,教育部会同其他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进一步细化了校园欺凌的防治规定。为了有效应对校园内发生的性侵犯、性骚扰现象,有效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学校也要把好校园工作人员的入职关,对凡是实施过强奸、猥亵、组织卖淫等一系列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人,实施“零容忍”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入职查询制度,学校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依法履职主动开展校园工作人员的入职查询工作,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此外,学校内部还要加强教师的法律教育工作。针对虐待未成年人的高发性和隐蔽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5月7日颁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都明确规定了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和违反报告义务的责任。学校老师作为密切接触学生的群体具有及时发现受虐待学生的便利条件,因此是法定的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之一。为了落实这一强制报告责任,学校要对全体教师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专项培训,让教师了解什么时候应该报告、如何报告、向谁报告等具体措施,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法治校园作为法治社会的重要部分,法治校园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从平安校园到法治校园,意味着工作重心不仅包括校园安全建设,还包括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法治实践,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知法的革命接班人。面对新形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已经作出了一定的回应,立法、修法已经迈出了良法善治的第一步。因此,必须创新工作方式做好法治校园建设工作,塑造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打造平安法治校园。一、理念更新,将法治培养成为一种信仰。校园法治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挑选鲜活的案例,用生动的形式来展开。要从娃娃抓起,抓早抓实,转变理念,重视幼儿园和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从小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将法治理念培养成为一种信仰,可以有效防止校园霸凌、校园性侵害等问题的出现。要将红色基因、爱国基因融入法治教育中,充分发挥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培养尊法守法知法的革命接班人。二、凝聚力量,助力法治校园。以学校为主体,举办一系列法治文化活动,如法治校园主题演讲,法律知识竞赛等。借助社会力量,与司法机关合作,邀请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专家,通过观看法庭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让法治理念融入校园文化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校园法治文化。同时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可以设置值班制度,联系校外志愿者服务机构或者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服务工作站在校内值班,对个别问题少年开展个性化帮扶工作,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三、科技融合,提升法治校园建设能力。运用法治方式和现代科技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推进校园治理精细化。一方面,重视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技术提升校园安全设施建设水平,做到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应设尽设、科学联网;另一方面,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校园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推动教学网与校园治理网多网融合,逐步打造“互联网+”校园治理模式。四、特色鲜明,打造校园法治文化,重点在于实践。除了专门的法治教育,教师还应该在各个学科的教学过程中穿插法治教育。同时,仅教授学生理论知识是不够的,还要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法治教育不能局限在教室中,应该增加法治教育实践形式。例如,可以通过警校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禁毒教育等进校宣传活动,使法律常识深入人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离不开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离不开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离不开法治校园建设。面对新时代新问题,我们要时刻以新思想为指引,通过创新法治教育模式,培育学生法治价值观,以校园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校园,撑起未成年人的法治保护伞,助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助力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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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新增三类特殊儿童可领价格补贴2021-11-18随着物价上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也迎来完善。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新增纳入机制保障范围。新增三类特殊儿童可领价格补贴此次进一步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现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4类困难群体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各地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努力使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成才,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十分必要,财力也可承受。缩短价格补贴发放时限按照通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的地方可继续沿用,并参考CPI同比涨幅3.5%合理设定临界值。2. 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此次进一步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发放时间由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缩短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缩短价格补贴发放时间已基本具备条件。经过多年实践,各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经验,特别是随着信息化手段的广泛使用,工作效率明显提升,部分地方已经实现当月发放到位。为使困难群众早日拿到价格补贴,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缩短发放时间、提高发放效率,必要且可行。(记者 李金磊)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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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公益机构大有可为2021-11-17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大力保护生态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这一过程中,广大公益机构有着充分的参与空间和专业优势。目前,全国范围内社会组织数量约为89万家,其中不乏专业的生态环保、自然教育、科普及相关机构。此次出台的《意见》中也提及要充分发挥社会公益力量、引导社会捐赠参与相关保护活动。 《意见》在“参与方式”条款中提到了三种模式,包括自主投资模式、与政府合作模式及公益参与模式。其中,“公益参与模式”即鼓励公益组织、个人等与政府及其部门合作,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共同建设生态文明。 在这方面已有不少案例。 今年7月,科大讯飞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签订生态环保和乡村振兴捐赠协议,专项捐赠1000万元用于泾县蔡村镇小康村,重点扶持该村毛竹生态保护和“林下”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除了现金捐赠,科大讯飞还将提供自身智力和产业资源等支持当地生态保护。 《意见》列举了社会资本可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的六个重点领域,其中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阐释中提到,“科学评估界定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建设范围,引导当地居民和公益组织等参与科普宣教、自然体验、科学实验等活动和特许经营项目。” 在具体实践中,开展科普宣教及自然体验活动等,也是个人及众多公益机构参与最多最为普遍的项目。目前,我国很多环保公益机构都在上述领域不断发力,且取得了显著社会效果。 今年4月,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支持下,深圳市绿色基金会、全国自然教育网络、深圳市铭基金公益基金会联合举办“深圳及长三角地区自然教育伙伴交流会”,交流会以“大型城市公益性自然教育的实践与探索”为主题,围绕深圳自然教育中心建设与运营经验分享及上海、南京自然教育机构经验分享进行交流。 《意见》还明确了一些支持政策。在“支持政策”条款,产权激励被重点提及。《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自然、农田、城镇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则,逐步提高生态系统碳汇交易量。健全以社会捐赠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鼓励参与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修复……” 2017年1月,卓尔控股发起并出资设立卓尔公益基金会,搭建专业公益平台,联合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阿拉善SEE湖北项目中心等专业生态环保公益机构,开展了多个物种保护项目,通过开展科学研究、物种调查监测、帮助长江渔民转产转业、建立巡护体系、引导企业绿色转型等,推动湖北省及长江流域环保事业的发展。五年来,卓尔控股在环保公益领域直接捐赠金额超千万元。 事实上,随着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捐赠方式参与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已成为一种最为直接的表现方式。 由北京易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SEE基金会)等机构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公益资助白皮书(2021)》显示,生物多样性保护是我国环境公益捐赠中占比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 在过去五年中,我国环境公益捐赠总额达25.23亿元人民币,其中17.57亿元用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资助,占比达69%,远高于污染防治、能源与气候变化领域的资助。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益捐赠也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从2016年-2020年,增长率分别达到21%、35%、43%和29%。 该报告显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资助领域,用于生态修复和保护的捐赠资金规模最大,占比达66%。而以物种保护为首要目的的捐赠占比23%,民间资金主要集中在江豚保护、雪豹保护和滨海鸟类保护上,另有超过6000万元捐赠用于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领域。 不过,生态保护修复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可持续且专业的投入才能达到理想效果。对此,《意见》提出,要“鼓励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和方法等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推广,探索导向明确、路径清晰、投入持久、回报稳定的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发展模式”。(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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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办副主任韩文秀谈共同富裕:绝不能“杀富济贫”“杀富致贫”,不能搞“逼捐”2021-11-172021年11月8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11月12日上午,中共中央就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共同富裕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韩文秀表示,共同富裕没有捷径,不是变戏法,必须靠14亿多中国人民艰苦奋斗来实现。第一,推动共同富裕,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第二,推动共同富裕,需要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第三,推动共同富裕,需要企业“办好自己的事”。韩文秀表示,企业家为共同富裕做贡献有多种渠道和方式,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履行社会责任,善待员工和客户,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好自己的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这是企业的“本分”,也是为共同富裕做贡献的“正道”。同时,国家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在有意愿、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在客观上也会起到第三次分配的作用。随着我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和更多的人富起来,加上国家激励政策的完善,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将会迎来一个大发展。但是,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杀富致贫”,不能搞“逼捐”,因为那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本意,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以下是韩文秀关于共同富裕问题的回答实录: 记者:中国已经将实现共同富裕正式提上了日程,目前中国经济增速正在放缓,是不是会对实现共同富裕带来挑战?中国在经济增长压力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共同富裕?韩文秀:关于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就指明了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和努力方向。推动共同富裕,解决发展问题是第一位的,分配问题也很重要,但不能仅仅靠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虽然已经超过1万美元,但还没有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即使把现在所有的国民收入全部平均分配,也还达不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没有捷径,不是变戏法,必须靠14亿多中国人民艰苦奋斗来实现。第一,推动共同富裕,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仍然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新时代的发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从源头上打好共同富裕的基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在参与发展中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共同创造社会财富,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可以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就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主要矛盾的过程,是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优化分配结构的过程,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去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国率先恢复经济增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展现了中国经济的强劲韧性。经济波动是短期现象,共同富裕是长期目标。中国经济拥有健康的基本面、巨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空间,完全能够实现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更为雄厚的物质基础。第二,推动共同富裕,需要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初次分配对于最终分配格局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激励引导社会成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创新创业富裕起来。初次分配既要讲效率,又要讲公平,要规范分配秩序、合理控制初始分配差距。再分配要增强对分配差距的调节功能,通过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强税收征管,更好发挥收入调节功能。同时,还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低收入者和困难地区的支持与帮扶,更好地发挥兜底提低的作用,努力使橄榄型分配结构的两头更小一些、中间更大一些。再分配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既促进公平,又考虑效率,防止顾此失彼。总之,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收入分配调节既能够分好蛋糕,又有利于进一步做大蛋糕。第三,推动共同富裕,需要企业“办好自己的事”。企业家为共同富裕做贡献有多种渠道和方式,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履行社会责任,善待员工和客户,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好自己的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这是企业的“本分”,也是为共同富裕做贡献的“正道”。同时,国家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在有意愿、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在客观上也会起到第三次分配的作用。随着我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和更多的人富起来,加上国家激励政策的完善,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将会迎来一个大发展。但是,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杀富致贫”,不能搞“逼捐”,因为那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本意,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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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指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2021-11-17民政部公告第5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民政部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原则,组织开展了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社会公示,指定下列平台为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现予以公告。序号平台名称运营主体1字节跳动公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2小米公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亲青公益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4哔哩哔哩公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5平安公益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6360公益北京奇保信安科技有限公司7中国移动公益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8芒果公益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9慈链公益佛山市顺德区慈善组织联合会10携程公益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以上平台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认真执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互联网管理制度,遵照《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切实做好技术升级改造,在显著位置作出相应公开承诺,为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服务,严格区分慈善募捐信息发布和其他信息服务,自觉接受后续动态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保障和维护互联网慈善募捐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民政部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