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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30周年纪念活动在北京举行
    2021-12-20
    持守行业初心,践行行业使命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30周年纪念活动在北京举行陈存根当选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12月18日,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30周年纪念活动在北京举行。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政部原副部长、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宫蒲光,原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换届负责人陈存根,民政部原副部长、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名誉会长徐瑞新,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司长贾晓九、副司长孟志强等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各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相关社会团体、基金会、高校、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及个人会员代表300余人在线上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换届选举表决办法》《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章程(修订稿)》《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五届理事会财务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领导班子以及监事会监事。陈存根当选为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康鹏当选为副会长兼秘书长,戴爱姣、王谦、乔恒、周冰、李羚、马凤芝、晏翠耀、王济武、尹建宏、程延、章定长、方小东当选为副会长。王爱文代表民政部党组指导大会并发表讲话,他对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30年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中社联未来发展提出四点期望: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行业枢纽作用,教育引导行业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推动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打造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密切党联系群众的可信可靠力量;二要主动担当时代责任,引领社工在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特殊困难群众、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践行专业精神、提升工作本领、实现个人价值、彰显职业作用;三要有效服务行业发展,广泛链接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积极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资源环境;四要持续加强内部治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他表示,希望中社联在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持守行业初心,践行行业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宫蒲光代表第五届理事会向大会做《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他指出,过去六年,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民政部党组的要求,充分发挥“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职能和“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权益、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在引领行业发展、增强行业自律、加强行业服务、促进行业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宫蒲光代表第五届理事会向民政部多年的关心指导和全国社工行业同仁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联合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和各位同事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联合会的每一步发展进步都离不开党和国家的关心关怀,离不开民政部的正确领导,都凝聚着崔乃夫、阎明复、徐瑞新等历任老领导、老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心血汗水。他相信,在民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联合会一定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继往开来,加强行业引领,深化理论研究,拓展实务领域,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标准建设,强化专业培训,促进国际交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社工理论中国化、社工实务本土化、社工队伍职业化、社工服务专业化、行业建设标准化、行业影响国际化,实现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又好又快的高质量发展。 陈存根代表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第六届领导班子讲话。他强调,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作为社会工作行业全国性枢纽组织,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恪守公益理念,组织社工引领,动员社会参与,提高治理效能,创造和谐繁荣。联合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在民政部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联合会党委的全面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社会工作者,致力于推动社工理论中国化,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社会实际,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工作理论;推动社工实务本土化,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让社工理论、社工人才走进社会、基层、百姓,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发挥作用;推动社工队伍职业化,壮大人才队伍,争取财政支持,开发社工岗位,建设稳定的职业工作队伍;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强化社会工作的技术性,加强理论技术培训,健全认证评价体系,提升社会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社工服务标准化,形成科学、完整、系统的规范和标准,做到服务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推动社工发展法治化,助力社会工作立法,健全完善行业规章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使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成为制度性安排,让社会工作者进得来、长得大、出得去,不断增强归属感、自豪感、荣誉感。要切实做好行业宣传,营造人人需要社工、人人尊崇社工、人人争做社工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国际合作,讲好中国故事,为国际社会工作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工作队伍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会上还宣布了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特邀咨询专家名单,陈存根会长、康鹏副会长兼秘书长为到会专家颁发了聘书。(来源:公益时报)
  • 社会组织总资产超千亿元!首届北京社会组织推介活动线上发布会有哪些亮点
    2021-12-14
    近日,第一届北京社会组织推介活动线上发布会召开。据介绍,本次推介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推介宣传、线下公益服务的方式,集中展示社会组织在推动新时代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实践成果。推介会将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推介活动植根社区打造有温度的“北京社会组织公益之家”,围绕社区困难群体公共服务需求,动员优秀社会组织持续开展就业帮扶、法律帮扶、健康帮扶、养老帮扶、教育帮扶和救助帮扶等公益服务,提升街乡社区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社会组织在公益实践活动中的影响力。近年来,北京市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内部治理逐步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加强,门类齐全、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组织发展正从“数量增长”到“质量提升”迈进。 截至2021年2月,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9个月,北京市共有1.4万余家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来源:北晚新视觉)截至今年11月,北京市拥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12858 家,市级社会组织4449家,5A级社会组织238家,基本覆盖了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卫生、法律、社会服务等行业和领域。截至2020年年底,北京市社会组织的总资产达到1001.97亿元,其中市级社会组织的总资产达到530.13亿元。数据显示,社会组织经营规模和拥有资源实力进一步增强,吸纳21.39万人就业,占全市就业人口的1.70%。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近年来北京市社会组织围绕“三大攻坚战”“四个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和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1681家社会组织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全市基金会累计捐赠支出超过14亿元、募集物资900多万件;大量社会服务机构人员坚守抗疫一线,科技类社会组织为抗疫提供了医疗、生物、网络等方面的科技支撑。社会组织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其中,76个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助力乡村振兴项目225个,投入资金9200余万元。 在服务冬奥方面,北京社会组织也发挥了积极作用。160家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冬奥、宣传冬奥,参与援建华侨冬奥冰雪博物馆、无障碍设施点位建设、编写《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残疾人服务知识手册》、设计制作冬奥文创产品等重要工作。 此外,社会组织在参与河南、山西救灾,参与基层治理,引领科技创新,服务行业发展,参与国际交流等方面都有所成就。 举办社会组织推介活动,以发布会的形式集中向社会各届通报优秀社会组织和优秀公益人物、发布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数据信息等,在北京社会组织管理实践中属创新之举。 因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推介活动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公众监督,为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有助于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助于拓展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路径,让更多的优秀社会组织、公益人物走进公众视野,凝聚更多公益力量,促进社会发展。 发布会也提到,社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多元主体之一,是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利用专业、资源优势,有序引导公益资源下沉,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公益理念成为社会普遍共识。 为此,此次发布会还向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坚守公益初心,参与基层治理;践行责任担当,助力就业创业;打造公益之家,促进共同发展。 倡议书中提到,各社会组织要大力弘扬公益精神,宣扬公益理念,从小事、细事、个案入手,积小善成大德,以实际行动展现社会组织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影响力,带动和影响更多力量参与到公益事业;社会组织要海纳百川,善于吸收社会、企业等各方资源,打造公益品牌,建强公益平台,发挥公益资源供给桥梁作用。 发布会现场通报了《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近三年受到市以上表彰的部分市级社会组织和公益人物》及《5A级市级社会组织名单》,发布了《北京市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简况》。 同时,发布会展示了50个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涵盖环境保护、儿童救助、大病帮扶、乡村振兴,教育公益等多个领域。下一步,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还将继续通过线上线下推介宣传、线下公益服务的方式,集中展示社会组织落实推动新时代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践成果。(来源:公益时报)
  •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社会组织有巨大参与空间
    2021-12-1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方案》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不过,《方案》也提到,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根据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一些问题,《方案》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包括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组织保障等。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仅仅是农村、农民的事,更关系到社会各个层面,因此也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方案》在“工作原则”一项中提出要求,“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为例。 事实上,改善如厕环境,尤其是农村地区厕所卫生环境,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话题。2013年7月24日,第67届联合国大会把每年的11月19日确定为“世界厕所日”,目的就是唤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在国内,一些公益机构、学术机构及相关企业等社会力量对此也十分关注,通过举办公益论坛、开展公益项目、捐赠卫生设施等方式,一方面让更多人关注农村的厕所问题,一方面以各种方式参与到农村厕所革命中来。如,厨卫企业九牧曾于2018年宣布携手壹基金等公益机构,成立“厕所革命公益基金”,共同为边远地区的农村及学校解决如厕问题,以实际行动改造旱厕。 此外,在农村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改善、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等诸多方面,广大社会组织都有着巨大的参与空间。 如,为保护中国数量众多的古村落,深圳市古村之友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促进中心(简称“古村之友”)建立了一支深入到县域的志愿者网络,分布在全国30多个省、近一百个县市,志愿者数量超万人。 在倡导农村地区建立良好的生活及卫生习惯方面,专业的社会组织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壹基金发起的“净水计划”,以保障农村地区儿童的饮水安全、卫生环境和提升儿童卫生健康习惯为目标,包含净水计划、洗手计划、厕所计划三个子项目。通过为农村地区的项目学校提供净水设备、洗手台、卫生厕所等硬件,结合儿童卫生健康教育,提升农村地区儿童的卫生健康意识,促进其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 《方案》提出,要强化基层组织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公益时报》此前的报道中曾提到,近年来企业大额捐赠除了关注教育、扶贫、医疗卫生等传统领域,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及社区建设等逐渐成为企业家群体日益关心的话题。 如,2018年6月,雅居乐集团宣布捐赠1亿元,用于海南五个美丽乡村的建设工作。此次捐赠侧重关注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即通过企业与当地政府合作的特色扶贫项目,提升当地教育水平、改善当地生活环境等。 记者注意到,除上述内容,该《方案》还在多处提及要鼓励社会参与、多方参与,推行专业化、社会化运作等。 如,《方案》提到,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等等。 事实上,随着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关注农村问题已成为公益慈善行业的一个必选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否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也关系到乡村振兴能否顺利推进。在这一过程中,广大社会组织已进行了多维度、持续性探索,且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广大社会组织还应结合自身专业和业务范围,认真研究分析相关政策文件,从而进一步明确自身优势,确定自己的可参与范围。未来,在上述领域,社会组织将迎来巨大的参与和发展空间。
  • 关于《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解读
    2021-12-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政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履行,制定出台了《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制定背景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管理并重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民政部门开展评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民政部积极开展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与规范发展。同时,评估等级结果为配套各种优惠政策,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提供了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提升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适应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民政部制定出台《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二、主要内容《规定》共六章三十五条,在遵循《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对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管理体制、评估对象和内容、评估工作程序、评估专家管理、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一)强化了评估主体责任。《规定》明确民政部负责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设立评估委员会承担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估日常工作,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细化了评估工作程序。《规定》明确了评估工作发布通知或公告、审核资格、专家组组建、实地评估、社会评价、意见反馈、等级建议、委员会议、复核申请、评估复核、公告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和时限。明确了评估委员会组建评估专家组开展实地评估,明确了实地评估包括座谈问询、查阅文件、个别访谈等方式。(三)加强了评估专家管理。为加强评估专家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专家评价机制,《规定》专章对评估专家库的建立和专家任职资格、职责、聘任、培训、考核以及保密、回避、资格取消等事项作了规定。一是明确评估委员会建立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对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二是提出担任评估专家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从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等。三是评估专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工作纪律,要求评估专家应当对评估中涉及的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四是确定了评估专家应当回避及取消评估专家资格的情形。(四)确定了动态监管要求。为加强对有效期内全国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管理,不断提升评估等级社会公信力,《规定》建立了“跟踪评估”和“核查评估”制度。《规定》提出,评估办公室每年抽取一定比例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跟踪评估,民政部根据跟踪评估情况对相关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进行调整或确认,防止“一评了之”。同时,对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出现受到行政处罚、被投诉举报、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形的,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评估,并作出相应的等级调整或确认。文章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1-12-10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已经民政部部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 政 部                            2021年12月2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结合社会组织评估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全国性社会组织是指经民政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第三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类评估、动态管理。第四条 民政部负责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设立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承担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估实施方案制定、评估专家管理、组织实施实地评估、评估等级管理等日常工作。第五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向评估对象收取评估费用。第六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第七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获得3A以上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第二章 评估对象和内容第八条 申请参加评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二)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第九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三)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四)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五)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六)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第十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应当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的情况。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第三章 评估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之前,民政部应当发布评估通知或者公告。申请参加评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评估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向评估办公室提交评估申请。第十二条 评估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社会组织参评资格,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评估委员会组建评估专家组,对获得评估资格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第十四条 实地评估方式主要包括:(一)座谈问询。了解参评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二)查阅文件。对参评社会组织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财务凭证、业务活动资料等进行查阅核实。(三)个别访谈。通过与参评社会组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党组织负责人、普通党员和群众,社会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谈话,了解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参评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评估专家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反映有关情况。第十五条 评估办公室应当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等相关部门以及参评社会组织的会员、理事、监事、捐赠人、受益人等相关方了解其社会评价情况。第十六条 实地评估完成后,评估专家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办公室提交实地评估意见。评估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向参评社会组织反馈实地评估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第十七条 社会组织实地评估和社会评价等工作完成后,在30日内形成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等级建议,提交评估委员会审议。第十八条 评估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会议出席委员人数应当占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估等级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第十九条 参评社会组织对评估等级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评估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办公室对社会组织的复核申请和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实。第二十条 评估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拟定复核意见,提交评估委员会审定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的社会组织。第二十一条 评估办公室应当设立评估工作投诉举报热线,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评估期间收到的与评估工作有关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并在评估报告中客观反映有关核实情况。第二十二条 公示结束后,评估委员会应当向民政部报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及相关公示情况。民政部确认评估等级后,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第四章  评估专家管理第二十三条 评估委员会建立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对入库评估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视情决定是否续聘。第二十四条 评估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从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三)具备社会组织工作相关从业经验:(四)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第二十五条 评估专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工作纪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第二十六条 评估专家应当对评估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参评社会组织其他信息严格保密。第二十七条 评估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参评社会组织有利害关系的; (二)曾在参评社会组织任职,离职不满2年的;(三)与参评社会组织有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公正关系的。参评社会组织向评估办公室提出回避申请,评估办公室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第二十八条 评估专家在评估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专家资格:(一)接受参评社会组织或者有关人员宴请、馈赠的;(二)私下与参评社会组织或者有关人员有不当接触的;(三)评估结果未公布前,泄露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的;(四)评估专家在聘任期内未参与评估工作、连续2次专家评价不合格或者接受任务后无故缺席2次的;(五)以评估专家名义开展有偿活动,私自开展与评估相关的培训、辅导、合作活动或者从事有损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形象的其他活动的;(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未主动提出的:(七)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估行为的。第二十九条 评估办公室应当加强评估专家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专家评价机制,完善评估专家培训制度。根据评估专家使用情况、承担评估工作绩效、职业操守状况、接受培训情况等对评估专家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估专家续聘和出库的重要参考。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 评估办公室每年抽取一定比例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按照本规定第三章有关规定进行跟踪评估。民政部根据跟踪评估情况对相关社会组织作出相应的等级调整或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第三十一条 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办公室应当进行核查评估。(一)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工作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结果失实的;(二)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证书,或者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牌匾的;(三)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四)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五)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六)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七)有与评估相关的投诉举报的;(八)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等级情形的。民政部根据核查评估情况,对相关社会组织作出相应的等级调整或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第三十二条 获得评估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三条 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因提前参加评估或者因跟踪评估、核查评估调整评估等级的,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原评估等级证书、牌匾退回评估办公室,换发相应的评估等级证书、牌匾。拒不退回(换)的,由民政部按规定公告作废。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标准以及评估等级证书牌匾式样由民政部制定。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 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2021-12-10
    中国儿童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8日共同发布《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管理政策推动作用明显。报告分为四个部分,从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等方面反映2020~2021年中国儿童发展的状况,汇集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报告认为,随着全社会对儿童健康、安全和发展的日益重视,儿童健康状况取得较大进展,儿童健康政策引导作用不断强化。主要表现为:一是儿童死亡率有所下降。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5‰,婴儿死亡率为5.4‰。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二是学生体质健康总体改善。2021年,中国教育部最新公布的《第八次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13~22岁年龄段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从2014年的14.8%上升到2019年的17.7%,上升了2.9个百分点,6~22岁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为23.8%。三是营养不良状况持续改善。2019年中国6~22岁学生营养不良率为10.2%,与2014年相比,2019年各年龄段男女学生的营养不良率均有明显下降。报告指出,脱贫地区儿童健康和营养指标明显提高。在健康和营养方面,2019年脱贫地区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实现《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12‰和15‰以下,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得益于2012年启动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6~24月龄婴幼儿平均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也显著下降。但需要注意的是,报告认为,中国儿童的营养问题呈现营养不足、隐性饥饿与超重肥胖三重负担并存的现象。另外,中国儿童慢性病及健康危险形势严峻。虽然伤害仍是儿童青少年最主要的死因,但有研究指出,中国的疾病负担已经从以伤害为主转变为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儿童视力不良、龋齿问题越发严重,心理健康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儿童还存在体力活动不足、吸烟饮酒普遍等健康危险行为。根据报告,当前正值“十四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加强儿童保护法规建设,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你捐多少,我跟多少!”鼓励员工公益,腾讯有了新动作~
    2021-12-09
    “你捐多少,我跟多少!”这是腾讯公司鼓励员工投入公益活动的最新举措。最近,腾讯可持续社会价值事业部(SSV)、腾讯企业文化部与腾讯公益基金会联合推出了员工公益配捐计划——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腾讯员工参与的公益行为,不管是参加志愿服务、还是在公益平台捐款,都将获得公司的同比配捐。针对员工公益捐款,腾讯将以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捐;针对员工志愿服务,腾讯将以100元人民币/志愿服务时长进行配捐。亲身参与,回报社会参与公益,回报社会,并通过亲身参与的行为体验如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推动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这是腾讯推出员工公益配捐计划的初衷。腾讯高级副总裁郭凯天表示,配捐是希望鼓励公司和员工一起,把资金和能力投入到更好的地方,一块做好事。配捐资金会根据员工意愿,优先捐给员工参与的公益项目。公司将设立专门账户对配捐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保证资金捐给经过公益基金会认证的公益项目。腾讯员工志愿服务平台也在同步搭建中,平台上线后,员工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志愿服务时长,捐款金额,并选择配捐项目。对于员工公益,腾讯非常重视。今年11月11日,除了推出配捐机制,腾讯还结合员工的职业里程碑推出了“拾光生态林”,鼓励员工以捐步数的方式,每走2万步就可以捐助种下1棵生态树木苗。以后公司也将让每位员工在周年时都能参与一项公益活动,赋予职业里程碑更丰满的意义。今年12月5日的国际志愿者日,腾讯志愿者又与IBM联合推出了“I+T为娃读科普”公益活动,共同推荐2021爱心科普书单。12月6日到11日期间,腾讯和IBM的志愿者们还将为教育资源欠缺地区的孩子们带来10节不一样的线上科普公开课,启发每一个孩子的好奇与探索之心,助力教育公平。科学探索奖获奖青年科学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倩也将参加8日的公开课,为孩子们揭密《地球之冠:北极》。课后,微信支付的“知识星光”将与项目联合发起捐赠,为学院赠书。相关课程也可以在腾讯视频上搜索“为娃读科普”回看。现在报名,还来得及。科技向善,持续投入做公益,腾讯一直很投入。“用户为本,科技向善”是腾讯的使命愿景,员工志愿服务更是腾讯的向善传统。早在2007年,腾讯就成立了腾讯志愿者协会。截至目前,腾讯志愿者协会共组织了2000多次志愿活动,超过13000名腾讯员工成为腾讯志愿者,共同累计接近200000个志愿时长。早在2012年,腾讯就设立了公益假,每位员工每年有一天的全薪假期可以投入到公益行动中。“配捐”的尝试也早在进行中,2020年,每当有一名腾讯员工志愿服务时长满十小时,公司就会配捐一棵梭梭树种在腾格里沙漠;2021年99公益日期间,腾讯也为员工志愿服务和员工公益答题行为做了相应的配捐。下场去做,服务大众腾讯志愿者活动覆盖了环保、特殊儿童关爱、老人关爱、视障人群关爱、动物保护、技术公益、救援、助学、绿色网络等各个领域。从最早2002年为乡村小学捐出翻新的电脑,到成立SSV推动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腾讯一直在“下场去做”,也鼓励员工下场去做。做的意义,正如一直默默支持大凉山爱心午餐项目的公司首席财务官罗硕瀚所说,只有去做了才知道,“当时听到和看到的,以及感受到的,跟我的想象是完全不一样的。”云和智慧产业群总裁汤道生也谈到过一位视障人士在非常艰苦的环境下学会编程给他带来的震撼,这让他后来特别关注产品无障碍功能,“我们做的产品必须要能服务不同的人群”。
  • 基金会行业的“春天”仍要靠自己争取
    2021-12-06
    基金会行业的发展可以说一直是“喧闹在别处”,“破圈”已经成为基金会行业老生常谈的话题。北京单向街公益基金会发起人许知远在刚刚结束的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上曾表示:“所有的封闭系统都会带来某种停滞萎缩,因此我们不能内卷,而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开放的系统。”行业内部,便有这样一群人,通过持续对行业生态和关键人才的关注,努力让行业保持内生动力,并用思想的碰撞打破圈层、触达人心。践行此事的一群人来自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秘书处。其早在2008年以“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的形式成立,后于2016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并以“建设中国基金会行业生态系统”为使命。在此次以“迈上新征程的中国基金会”为主题的年会举办之前,他们以“大事记”的形式对基金会行业发展40年进行了梳理,并对来自学界、业界和政界的十余人进行了深度专访,“40年专项”(“中国基金会行业发展40年与新征程”专项)是他们对此的统称。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秘书处总监史成斌是这个团队的成员之一,他对《华夏时报》记者说道:“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作为行业枢纽平台,希望能够通过‘40年专项’的一系列活动形式对行业发展历史脉络进行呈现,探索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背景之下,行业发展所面临的现状和未来,引导‘基金会人’逐渐产生对这个行业的身份认同感。”十余篇万字专访发布之后,引发了公益慈善界的高频转发和热议。然而史成斌坦言,点击率并非其团队的最终追求,多元跨界思想的碰撞,跨越老、中、青三代的视角变迁以及对基金会行业历史和现实的承接反思,才是他们期待呈现的东西。为此,记者对史成斌进行了专访,试图了解究竟有哪些思想火花在此次碰撞中产生。架起思想的桥梁《华夏时报》:请谈谈做“40年专项”的背景、目的,以及它和基金会论坛以往的工作有何不同?史成斌:我们其实很早就想在基金会行业的思想碰撞层面做一些尝试,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是一个行业枢纽平台,我个人认为它本质上是一座四通八达的“立交桥”,可以连接业界、学界、党政以及媒体等各个方面,所以如果要做这样一个思想碰撞,我们希望把“桥梁”的作用发挥到最好,产生一些真正的影响。从2017年开始,基金会论坛每年都会拟定一个主题做思想峰会,但以往都是小范围的闭门会议,从所能触及的人群、达到的效果层面来讲都非常有限。今年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中国内地基金会发展第40年,“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等成为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而新冠疫情使得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基金会行业发展面临着新的课题,于是我们决定以“40年”和“新征程”作为此次专项的关键词。在行业内部,身份认同感不强、主体意识较弱的问题一直存在。由于目前基金会的成立和项目开展主要还是依附于企业或政府,受牵制较多,真正发挥独立法人作用的基金会偏少,甚至有部分声音质疑“基金会行业的发展何谈40年?‘行业’二字以何为标准确定?”因此,我们也希望通过此次专项唤醒更多人对基金会行业的认同感。我们主要开展的工作有两项,一是重新编撰修订了《中国基金会发展40年大事记(1981-2021)》,把40年来行业发生的重大标志性历史事件一一梳理。二是专访公益慈善领域的资深前辈,引发基金会从业者特别是年轻从业者,思考基金会行业面临的重大现实议题,起到一定的行业倡导作用,这也是此次专项的重头戏。我们的目标是专访20位行业前辈,目前已经完成13人的专访。从已经专访的行业前辈年龄上看,平均年龄接近70岁,其中很多前辈都是从自身经历谈起,这对于反映他们青壮时代参与公益慈善发展的经历、那个时代的慈善氛围和脉络都是很好的素材。专访所谈及的主题可以概括为两类:一是对行业内部经常谈及的问题予以呈现,诸如行业的法律法规变迁与完善问题、整个行业发展的“稳”还是“进”的问题、行业的自律与他律问题等;另一方面,我们也对当下政府推动的公益慈善改革做了深入了解,去探究政府层面对公益慈善事业和基金会行业发展的意志意愿,探究我们该如何呼应“第三次分配”“共同富裕”等国家发展议程等。通过专访我们发现,不同背景的专家所呈现的观点十分多元。就拿如何理解“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影响”这一话题来讲,学术界专家认为应保持清醒冷静、与其拉开一段距离进行观察才能下定论;业界人士认为这无疑是基金会行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利好”,应把握机会共同推动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有政府部门从业经验的前辈则认为,要准确领会中央的精神,肯定是发展机遇,但不应过分解读,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驱动下的自愿行为,尤其不意味着“均贫富”。多元声音的交互,让人思想跌宕。历史与个体《华夏时报》:在这次长达两个月的系列专访中,你认为基金会行业发展的40年历程整体上是否呈现出清晰的脉络?在这个大历史背景之下的个体经历和命运又是怎样的?史成斌:通过这次专访,我们能够看到一幅相对完整的基金会行业发展40年的演进画面:稳步走、上一个台阶、再稳步走、再上一个台阶。当然,中间也会有偶尔的停滞不前和短暂的曲折。1981年到1988年是我国基金会发展起步的阶段,彼时基金会被当作“金融手段”的一部分去对待,由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业务主管部门三个主体共同管理,短时间内10多万家以“基金会”为名的组织覆盖了从农村到城市的广阔区域,“野蛮生长”是那个阶段的代名词,大众并不了解到底何为基金会,这也催生了1988年《基金会管理办法》的出台。那个时代,“清理整顿”并不仅仅是基金会行业面临的形势,而是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词。在行业逐渐规范之后,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出台,允许私人财富通过建立非公募基金会的方式参与公益慈善,这让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在专访中谈到,2004年才算是“现代基金会”在中国的开端,在此之前只是基金会发展的“史前史”。随后,2008年汶川地震让公众的捐赠热情空前高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全民共情和公益慈善领域改革政策的重大调整,都激励行业再次进步。可以看到的是,65%的基金会都是在2012年之后成立的。此外,基金会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出台、前进方向和速度的把控紧密贴合。不论是上海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伊里,还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都谈及,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进”是总基调,但长期强调的“稳”和短暂出现的“波折”也是正常的。以古论今,当我们看待当下的一些困顿时,也应意识到这只是短暂现象,放在历史的长河里看,会更有耐心,更有信心。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之下,被访者的个人经历其实就像“树叶的缝隙”,让整个行业发展的图画更加细腻和丰富地表达出来。特别是这次被访者不同的人生背景和多元的观点,更是让这幅图画生动形象。例如南都公益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徐永光谈了很多人生的“进”与“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社会政策中心顾问杨团谈及了很多参与改革的经历故事,马伊里、刘忠祥(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呈现的是早年间在民政部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时的担当和见闻,王名、丘仲辉(爱德基金会理事长)、房涛(深圳市慈善会执行副会长)则分享了在政协委员任上为慈善事业不断发声的旅程,周秋光(湖南师范大学慈善公益研究院院长)、康晓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资中筠(资深学者、美国问题研究专家)则谈及个人进行慈善基金会研究的学术经历。在每位被访者的万字长文里,流淌的都是大背景之下个体的多元观点,这点使我感触非常深刻,文章发出后也收获了很多同行的反馈和感想。行业的“春天”要靠自身争取《华夏时报》: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行业的发展是你刚刚不断提及的。那么以此视角看当下,是否到了公益慈善大发展的“春天”?史成斌:“第三次分配”和“共同富裕”都是老话题,现阶段成为热点的重要原因在于,总书记鲜明提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被赋予了新的更大的期待。但是否因高层的意志和意愿,行业的“春天”会很快到来,仍需要冷静观察。多数被访前辈认为,行业发展目前面临的机会甚多,只要在具体的制度层面能够开放,执行层面快速跟进,未来的发展要“上台阶”不在话下。但“春天”能否来临,外部环境和制度政策的助推只是一方面,重要的是行业自身要不断追求进步、不断自我反思,在研究能力、人才培养、依法自治等方方面面达到一定高度。从行业自身来看,行业内外对基金会和公益慈善的了解甚为割裂,基金会行业所面临的形势依旧严峻。很多人谈起“基金会”还等同于金融意义上的“基金”,更有甚者向我们咨询时直言“成立基金会有无洗钱的制度漏洞”,公众对基金会的认知尚浅。从我们专访的资深前辈来看,公益对他们而言又是完全不一样的图景。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创始人、理事长刘小钢在专访中说,作为企业家的她在商业领域纵横多年,但一直有很深的纠结,做公益让她不断消解了“我”,让她看到完整的中国。丘仲辉也在专访中表示,做公益让他的生命更加丰富。也许这些话语听上去过于“空泛”,但有过切身体会的人却总是表达诸如此类的真实感受。基于此般现状,比起谈论“春天”到底是否能来,王振耀认为还是要多想一想行业的不足,才能踏实地做得更好。徐永光也表达了对行业未来的期待,希望中生代公益人能够接续前辈的努力,迅速成长。前辈们对基金会论坛也提出很多期许,比如希望我们更加关注散落在三、四线城市的基金会,给予更多发展空间。此次支持“40年专项”的鄂尔多斯市聚祥公益基金会就是这样,这是他们第一次以资助的方式参与行业建设,因为他们深刻认识到,基金会行业的发展与每一个“基金会人”息息相关。毕竟,我们需要面向的是未来五年、十年乃至三四十年的发展路程。(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柯宇 文梅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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