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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河池市建立监护缺失困境儿童监护确权联动机制
    2021-11-04
    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举行了河池市监护缺失困境儿童监护确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签署仪式并召开第一次监护缺失困境儿童监护确权联席会议,合力探讨研究监护缺失儿童的生存和救助问题,为进一步维护监护缺失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作出了创新有益探索。河池市监护缺失困境儿童监护确权联动机制的建立,破解了困境儿童监护缺失的难题。聪聪的母亲(越南籍)在聪聪年幼时便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聪聪随父亲、爷爷、伯父居住生活。之后聪聪的父亲、爷爷先后去世,伯父罹患精神分裂症无监护能力,导致聪聪无人抚养。经检察机关、法院部门多次实地调查,均认为河池市社会福利院作为河池市民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为收留抚养孤弃儿童的机构,具有监护资格及能力,可以作为聪聪的监护人。该案件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宣判,判决指定申请人河池市社会福利院(河池市儿童福利院)作为河池市金城江区9岁男孩聪聪的监护人。自此,聪聪的监护缺失困境得以解决。聪聪的情况只是个案,但像聪聪一样缺少监护人的情况在社会上不同程度存在。今年初,河池市宜州区检察院三件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拉开了该市监护缺失困境儿童多方守护的序幕,年中,各成员单位在金城江区检察院召开的联席会议形成了联动机制雏形,随着案件的办理,市级监护缺失困境儿童监护确权工作联动机制正式确立,通过构建线索移送、联合调查、信息交流等信息共享和工作联系机制,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最大程度为监护缺失儿童提供全方位的保护。解决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不仅仅是解决他们的物质需求,更重要的满足他们的精神和情感需求,下一步,河池市将以保护儿童权利、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为导向,充分发挥机制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解决监护缺失儿童的生存和救助问题,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一是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做好监护缺失困境儿童信息摸排和统计工作,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监护缺失困境儿童信息台账,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部门与民政部门及时共享监护缺失儿童涉诉案件信息。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实现政府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无缝衔接,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三是增强履职意识。公安部门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无户籍未成年人及时落实户籍,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携带的无人监护未成年子女及时协调临时监护问题;法院和检察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及时与民政沟通对接,落实好未成年受害人、侵害人的无人监护子女的安置和保障;民政部门严格落实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妥善照料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法定职责,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来源:中国儿童福利)
  • “十四五”期间的社会组织,差异化的公共服务不可或缺
    2021-11-03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回顾了“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对“十四五”期间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了部署,提出了社会组织的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通读规划,结合对社会组织发展粗放式的观察,笔者的一个基本印象是:就社会组织发展来说“十三五”是调整期,这一时期的法律政策的主基调是规范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调整社会组织的发展由“多”“快”向“稳”“好”转变。“十四五”是发展期,发展是社会组织的硬道理。社会组织依然处在发展期,社会组织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需要在发展中解决。01发展是“十四五”的基调“十三五”的调整为“十四五”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十四五”是调整寓于发展,在发展中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走出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发展成为主基调,是对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回应。一是民法典和慈善法为社会组织发展释放出了更大的空间。填补表象与实际,表达与实践之间的鸿沟,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修改和配套政策来落实。二是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社会组织从拾遗补缺,走向创新引领,为美好生活理念、美好生活方式提供组织和方向的支持。  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发展也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新要求。社会组织需要下沉参与到乡村振兴和城乡社会发展之中,在社会的组织化和再组织化中,在社会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发展中调整自身定位。三是今年8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第三次分配和共同富裕问题有了进一步的部署。社会组织是第三次分配的参与者,需要积极作出调整。事实上,社会组织在提升第一次分配的质量,补充第二次分配的缺失,扩展第三次分配的范围和领域方面,有巨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回应需求,完成任务,达致美好的愿景只能通过发展来实现。个人认为社会组织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法律政策的发展,第三分配的作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02法律制度的发展民法典和慈善法对于社会组织法律制度释放出了巨大的空间,需要配套法律措施来填补。民法典规定非营利法人制度,非营利法人分为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对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律制度相对完善,但捐助法人,尤其是社会服务机构的法律制度相对缺失。因此在配套法规和政策的建设方面,需要结合社会服务法人特点,完善社会服务法人的准入、内部治理,行业治理、评估、信息披露、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方面的规定。慈善法的有效落实需要社会领域的基本法——社会组织法,或者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出台社会组织管理条例来完成。尽快出台条例,回应法律制度变革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应该是“十四五”法律制度发展的重点。条例的修订或制定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是需要根据社会发展情况,积极回应民法典和慈善法的要求。实事求是是需要针对中国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并结合“十三五”调整的基本方略,稳步推进,有收有放,给社会留出更大的发展空间;政府的规范发展措施需要根据辅助性原则、谦抑性原则或者根据“放管服”的要求适度调整。同时,法律制度的发展需要有适度的前瞻性,在社会组织法缺位的前提下,条例的修改需要为社会组织法的制定做准备,并留出接口。专项立法的发展可以为基本法的制定创造条件,这方面民法典的编纂已经有示范。03第三次分配带来新的发展需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第三次分配的方略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回应,腾讯和阿里已经各拿出1000亿为第三次分配助力。浙江等省市也有相关的行动。北京发展重心的调整和大湾区建设也在社会发展方面为第三次分配留出了政策接口。但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如何发挥作用,依然处于雷声大、雨点小,雨露不均态势或者观望期。笔者看来,这种观望和摸索是社会组织理性化的表现。中国社会发展已经走向成熟期,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也成倍增加,运动式的、表象式的参与可能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也可能带来志愿精神的异化。社会组织有自身的特点,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而行,但功能有分,各有侧重。社会组织的前瞻性、倡导性、引导性是社会的稀缺资源,需要合理配置。社会组织也是公共服务的重要承接者。社会组织差异化的公共服务对于实现社会服务的多样化、多元性、有效性不可或缺。因此在“十四五”期间,引导社会组织投身第三次分配,在第三次分配领域通过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发展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发展的重点。参与第三次分配方面,企业和企业家群体已经有了有益的尝试。企业社会责任和民营企业的光彩计划对于共同富裕,提升人们参与市场分配的赋能作出了贡献。社会组织需要学习企业家精神,以专业的社会服务承接担负第三次分配的任务,而不是简单的做财富的搬运工。事实上社会组织在参与第三次分配方面大有可为。社会组织可以设计项目参与到弱势人群的赋能中来,提升弱势人群参与第一次分配的能力;社会组织可以参与到特定人群的公共服务中,补充第二次分配的不足;社会组织在扩展社会领域,拓展第三次分配的空间上大有可为。这些领域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项目应该是发展的重点。04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带来发展的新机遇城乡社区的发展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短板,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的重点。精准扶贫结束后农村工作的重点是乡村振兴。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工作有不同的特点,大水漫灌需要变成源头活水,疾风暴雨之后需要细水长流,社会需要组织化和再组织化、需要寻找和培育新的生长点。社会组织可以将参与精准扶贫的经验延伸到乡村振兴中,一些项目也可以直接延展过来。乡村振兴需要从人居环境、生活方式、集体经济、精神面貌等各个方面落实。典型示范、帮扶引导、组织调动是必要的方式。从脱贫纾困到自主发展,从均等化到差异化发展也有文章可做。这些方面社会组织可以说是长项,因此需要社会组织在这些领域和方式方面找到生长路径、布点项目,为乡村助力。政府在购买服务方面向这些领域的社会组织和项目倾斜。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关也可以将这些领域的组织和项目经验进行总结,引导社会组织向这个方面发力。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的人口需要在城市展开自己的生活,如何解决社区组织化和融合问题,是城市化面临的挑战。借鉴域外经验、制度创新,政府和社会组织都可以做很多工作。“十三五”期间社区社会组织得到发展,社区慈善有序展开,“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是重点。老龄化、教育领域的双减也给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新机遇,在社区领域如何推进应该是工作的重点。05创新是发展的引擎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创新是社会组织的发展的引擎。除了法律制度的发展之外。市场和科技也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回顾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中国社会组织一直在政府、社会、市场的发展中寻求自己的合理定位和生存空间。2012年以后,在市场和科技创新中寻找发展空间是社会组织拓展的主要方向,市场提供资源、科技提供方法,为社会组织开出一条发展之路。社会企业、社会影响力投资、公益创投等改变了社会组织发展的生态;网络募捐、网络互助也扩展了慈善和互助的新模式。科技在进步,“十四五”期间这些领域将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如何把创新落地,如何将人们网络上的热情变成持续的行动,社会组织还需要做很多工作。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带来了管理方式的创新,信息化和数据技术为社会组织的差异化管理,多元监管、专业化监管,提供了新的方便。需要注意的是技术变革需要与观念变革相适应,否则技术也可能成为敷衍塞责的手段,或者强化控制的手段。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草根组织合法化提供便捷的通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结合,专业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活动结合,专业服务和社会互助相结合,个人自助和外力资助结合,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有很大的空间。创新需要人才的支持,社会组织和管理领域人才建设也是工作的重点。科技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人才发展将开创社会组织工作的新局面。来源:南都公益基金会,作者:刘培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教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领域为人权理论、宪政理论、公民社会等。主要研究成果有:《结社自由及其限制》、《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制度创新》、《转型社会中的非营利组织监管》、《非营利组织管理模式的思考》等。
  • 陕西汉中未保中心持续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核查工作
    2021-11-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加强关爱保护,传递民政温暖,10月30日,汉中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汉中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对南郑区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通过入户进一步了解掌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信息、家庭监护能力、朋辈关系、享受社会保障政策等情况,实地了解了申报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心理、学习和健康状况,认真讲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确保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儿童能够享受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并鼓励儿童自立自强,要有战胜一切困难的决心和信念,努力学习成长为社会的栋梁,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汉中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将协调相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机制,落实好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医疗康复、教育救助、督促落实监护责任等工作,全面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 一图读懂 | 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
    2021-11-03
    来源:国家发改委
  • 青岛市崂山区:打造困难群众“益同行”多维救助模式
    2021-11-02
    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承接“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为此,崂山区印发了《崂山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方案》,将试点工作纳入区委《2021年鼓励创新工作要点》和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高位推进;同时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为导向,在有效夯实物质救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困难群众“服务类”救助,积极探索多维救助,确保社会救助服务更精准、更精细,社会救助综合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主要做法完善服务网络,摸准兜全精细救助一是实现服务网格管理,开展“帮办代办”。组建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加强与各救助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全区30个管区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有效构建“三公里社会救助服务圈”,实现救助资源整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在社区全面实施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将每个社区划分为二至三个网格,依托167个社区网格工作站,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实现救助服务事项由社区“格格”开展零距离“帮办、代办”,实现困难家庭申请救助“一次不用跑”的人性化服务。二是开展服务需求评估,确保科学施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专业组织对全区2000余名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服务需求进行全面入户调查,分类聚焦低保、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开展调查评估,系统整理、归纳社区资源和困难群众面临的心理、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主要困难和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梳理形成包括健康、就医、资源链接、精神慰藉、志愿服务等20个方面的救助服务需求清单,并逐户建立服务需求档案,形成了《崂山区困难群众服务类救助需求评估报告》,对困难群众迫切的服务需求进行数据分析,为有针对性地实施服务类救助,打造“物质+服务”的救助体系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组建服务顾问团队,提供专业服务。积极链接社会资源,组建“益”呼百应顾问团队,形成政府、社会救助合力,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围绕政府物质类、社会服务类、社区睦邻友好类救助服务,向困难群众提供资源链接、救助指引和政策宣传,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个性化救助服务诉求,提供“顾问式”“陪伴式”服务,对困难群众实施全方位救助保障;针对困难群众的需求紧迫度,开展立体式救助服务,提高社会救助响应速度;针对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状况,制定个性化的救助解决方案,提升社会救助专业水平。多维开展服务,救贫解困多措并举困境儿童阅读活动一是加大投入,夯实困难群众物质保障;二是需求导向,开展困难群众定制服务。崂山区在夯实困难群众物质保障的基础上,聚焦困难群众需求,注重“人”的发展,开展定制化救助服务,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开展“益同行”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聚焦困难家庭失能、学生等特殊群体,开展“一户一策”靶向救助项目。对582名低保、低收入和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失能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累计发放照料补助333万元;建立低保家庭在校子女餐费补助机制,为全区279名低保在校子女发放餐费补助52万元,有效提升了困难家庭子女的教育保障水平。聚焦困难家庭中的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服务项目。成立工作指导专班、五个工作小组、按片区分成医疗救助小队,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服务项目,开展健康体检、用药指导、医疗诊断、健康咨询、协助就医等服务。按照专业服务程序开展社区健康咨询活动,摸清急需医疗服务需求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服务档案,目前已累计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服务500余人次。聚焦困境老年人、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困难群众“全心”成长社会心理救助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已为175名困境人群、166名困境儿童、159名困境老人建立心理档案,累计开展520余人次心理咨询及个案跟踪服务。聚焦特困人员和困难孤寡老人,开展“爱助困境老人”救助服务项目。发挥区域高校资源优势,由大学生志愿者为困境老人定期开展卫生清洁、亲情陪伴、陪同送医、生日派对、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开展至今共有3175人次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服务困境老人共1768人次。志愿者通过详细客观的观察共建立93份动态贫困档案、通过编写整理333份志愿服务日志以详细记录每位老人每次服务主要流程及服务内容,以便总结、优化服务流程,为后续服务提供数据档案支持。聚焦困境儿童和孤儿等弱势群体,开展低保困境儿童“微心愿”项目和“春风崂山、志在少年”阅读项目。目前已收集微心愿600余个,已有30余家单位与个人认领微心愿326个;为全区249名困境儿童家庭开通了免费读书会员,实行物质奖励以激励困境儿童借阅书籍,满足困境儿童对书籍和知识的渴望,努力提升全区困境儿童的幸福指数。聚焦困难群众的个案诉求,开展“众创+”救助服务项目。通过资源链接、社会帮扶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如开展困境儿童“护航计划”,由30余家单位成为首批“护航联盟”成员,推出50余项服务内容,为困境儿童全周期成长“保驾护航”。强化服务统筹,链接资源“五社联动”一是引入平台思维,确保长足发展。围绕社区组织挖掘、救助项目能力提升、服务空间运营三项重点工作,打造崂山区“助力方”立体式救助服务体系,并依托管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集大数据展示、志愿服务站、社会工作站、需求服务对接站、居民活动中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线下平台。引入“正道系统”对所有救助服务项目进行评估、监管;成立“崂善行”公益基金,并在“腾讯公益”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线,通过凝聚社会爱心力量,给予困难群众关爱与支持,补充现行社会救助政策的短板,有效防止社会救助“断崖”效应,使边缘困难群体在遭遇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困难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帮扶。二是建立响应系统,确保精准对接。为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诉求能够精准对接社会资源,诉求及时得到响应和服务,崂山区研发了“红哨子”困难群众救助服务系统,由社区网格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和社会组织作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诉求的“吹哨人”,将发现的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诉求及时上传、登记到系统,由系统中认证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进行响应和认领,实现社区为困难群众吹哨、社会力量和资源快速集结响应,建立常态化、精准化的困难群众救助诉求响应机制。三是统筹社区资源,激活内生动力。在党建引领下,以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的,以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为手段,以社区居民自治管理为方法,开展“崂善行”救助服务居民提案试点工作,采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救助服务项目的方式,构建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志愿者为补充,社区企业等资源为驱动的“五社联动”救助服务新机制,激活居民群众参与救助服务积极性,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渠道,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水平。二取得的成效崂山区在推进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中,初步实现了“六个转变”:一是实现由“救”到“助”的转变。促进社会救助由基本生活保障到助人自助,实现困难群众在社会救助中“人”的发展,有效阻断贫困代遗传递。二是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救助模式的转变深化了主动发现机制,困难群众“吹哨人”机制的建立促进全民参与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三是实现由“一元救助”到“多维救助”的转变。促进困难群众救助由传统的给钱给物的物质救助向心理救助、生活照料、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的服务类多维救助的转变。四是实现由“输血式”到“造血式”的转变。更关注困难群众这一“沉默群体”的潜力和发展,更注重打造“预防型”“发展型”救助服务体系,激发潜能改变生活困境。五是实现由“单一政府”到“政府+社会”多元化救助主体的转变。由政府一家主导到社会N方参与,筹集多方资源来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救助需求。六是实现由“普惠式”救助到“私人定制式”救助的转变。由面向一个困难群体制定救助政策的模式,发展为针对一名困难群众制定“一户一策”式的救助方案,提升每一名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作者冯珂,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局长;于华冰,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副局长;李孝诚,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本文为原创投稿,不代表《公益时报》平台观点。)
  • 中小学校每年组织1次在校生体检!新规发布
    2021-10-29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对2008年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印发。《办法》规定,中小学校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健康体检场所设置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或学校内。健康体检机构调试必备体检设施,检查方法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并定期校准。根据《办法》,健康体检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可选择项目。基本项目包括形态指标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基本项目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可选择项目。《办法》要求,在获得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反馈。健康体检机构分别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和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健康体检结果。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记者:孙竞、李依环
  • 关注乡村儿童 为乡村振兴未来加码
    2021-10-27
    乡村儿童发展事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村儿童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今年以来,儿童发展利好政策频出。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联合22部门发文,明确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此前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对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等多个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数据显示,我国0至17周岁人口约有2.98亿人,其中乡村儿童、留守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尤为值得关注。日前,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发布《中国乡村儿童发展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作为我国首份聚焦乡村儿童发展的调查研究,《报告》全面回顾了自1980年以来我国儿童政策发展脉络,系统梳理了我国乡村儿童的生存特点和发展困境,深入分析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儿童事业的创新之处,并展望了未来乡村儿童发展的挑战和机遇。乡村儿童事业成效明显《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儿童政策在保护、教育和福利领域均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近十年以来,随着我国将“儿童优先”纳入国家战略,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完成了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从“物质保障”向“物质保障+服务保障”的转型升级。与此同时,儿童发展事业的资金持续增长,人员队伍持续扩大。从2012年开始,相关支出规模约50亿元。在儿童政策取得进展的同时,乡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也得到更多重视。《报告》指出,围绕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建设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乡村儿童营养改善、建立素质优良的乡村教师队伍等方向,农村留守儿童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点。“乡村既是关爱儿童的主阵地,也是补强工作、重点加力的所在。”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赵泳表示,对于生活在广大乡村的儿童而言,乡村是他们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场所,也是他们遮风避雨、接受教育、滋养精神的共同家园。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我国乡村儿童保护事业的发展开始进入新阶段,并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发展特点和变化。《报告》指出,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乡村儿童发展综合水平逐年上升,城乡差距逐年缩小,在福利保障、社会保护、健康卫生和教育发展等方面,乡村儿童所得到的支持力度呈现波动上升的发展趋势。打通“最后一公里”尽管我国儿童发展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乡村儿童发展领域依然面临挑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指出,当前乡村儿童发展领域面临着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资源需求快速释放、乡村儿童人才队伍专业化滞后、乡村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存在结构性短板、乡村儿童安全保护和心理健康需求更加迫切等突出困境。在我国乡村儿童中,8.5%的孩子在过去一年中经常无人照料,40%需要步行30分钟以上才能从家到达村卫生室,47.1%每天课外阅读的平均时间不足0.5个小时,36%目睹过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4200万0至3岁婴幼儿中,三分之一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但入托率仅为 5.5%……《报告》用一组抽样数据展示了当前我国乡村儿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乡村儿童事业需要大力发展基层儿童工作服务队伍。”王振耀表示,目前以村(居)儿童主任的乡村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面临专业能力不足、人员流动频繁、资金支持有限等问题,其中专业能力提升最为关键。据统计,全国拥有66.3万名儿童主任,实现每个村(居)配备一名儿童主任,但城市和乡村地区的儿童主任在专业能力上存在差异。中国公益研究院调查显示,相较于城市地区,乡村地区的儿童主任队伍学历偏低,普遍为初中和高中,且基本没有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背景。如何打通关爱乡村儿童的“最后一公里”?2015年底,中国扶贫基金会启动首个儿童福利保障和儿童保护项目——童伴妈妈项目。通过“一个人·一个家·一条纽带”的模式,以“童伴妈妈”为抓手,以“童伴之家”为平台,以县级横向联动机制为保障,建立村级留守、困境儿童监护网络,探索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福利与权益保障的有效途径。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副理事长刘文奎表示,为了提高乡村儿童工作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大范围辐射覆盖乡村儿童,中国扶贫基金会专门设立了儿童发展部,持续关注乡村地区儿童发展多样化的需求。截至目前,“童伴妈妈项目”先后在四川、江西、贵州、云南、湖北、安徽、陕西7省79县919村开展,惠及52.5万余名儿童。“从受益地区‘缺什么给什么’的直接援助型模式向发展型项目过渡,不断完善升级项目内容,为乡村地区持续‘造血’。”刘文奎表示,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乡村儿童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下一步,儿童服务要实现从保基本到促发展,需要更高质量、精细化的措施。发挥社会合力在乡村儿童发展面临挑战的大背景之下,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回应各类社会问题,已成为帮助乡村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报告》指出,2016年以来,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公益事业进入全面提升的阶段,从过去单纯的现金资助到服务提供、精神陪伴,帮扶内容的多样性进一步提升,呈现出兼顾个人保障和社会改造等更具宏观视野的特点。“共同富裕不只是物质层面的富余,还应包括精神层面的丰富。让乡村儿童在心理、精神等方面的需求得到关照和满足,将助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共同富裕。”在王振耀看来,乡村儿童群体是共同富裕的重点,也是薄弱点,应当成为社会各界持续发力的领域。近年来,围绕儿童心理关怀、安全教育、课业辅导、疾病救助、亲子沟通、助学助残等具体方向,一批行之有效、有借鉴意义的儿童发展项目纷纷涌现——聚焦重大疾病患儿的医疗救助需求,“爱佑童心”累计救助先心病患儿超过63000人;推动乡村儿童营养改善,“免费午餐”项目累计在河南、湖南、贵州等26个全国省(自治区)的1520所学校开餐,惠及人数超38万人;关注贫困地区0-3岁儿童早期发展,“养育未来”计划已建立100多个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培养养育师近400名;补充农村教育资源,让每个村庄成为没有围墙的学校,“一公斤盒子”公益创新机构让57万学生从中受益……“让更多的儿童受益,这是阿里公益未来工作的重点之一。”阿里巴巴集团平台公益总监双玺透露,未来3至5年内,阿里巴巴公益将联动优秀慈善组织,共同孵化和打造至少100个公益项目,带动超过1000万商家和10亿消费者参与,推动公益模式创新,助力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乡村儿童发展事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儿童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更关系到乡村全面振兴的未来。王振耀表示,乡村儿童事业的创新发展,要求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在与政府工作展开更为密切合作的同时,开发中外结合的现代儿童知识体系,通过多样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示范,推动儿童事业更有力的发展。“关心乡村儿童发展,特别是维护好乡村弱势儿童权益和福祉,既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也是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推进乡村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国家乡村振兴局社会帮扶司副司长刘胜安表示,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搭建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大舞台,引导广大社会力量成为国家第三次分配的中坚力量,共同提高乡村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稿件来源:经济日报
  • 教育部:过去三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
    2021-10-27
    据10月26日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近视防控合力增强,综合防控多措并举,监测干预能力提升,示范作用取得实效,科普宣教范围扩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近视防控总体见效的基本局面初步展现。2019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0.2%,较2018年的53.6%下降了3.4个百分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2.7%,较2019年上升了2.5个百分点,但较2018年仍下降0.9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近视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的防控目标。三年多来,全社会都动员起来、行动起来,树立起“近视可防、可控、可矫正、不可治愈”的基本认知。教育部等部门注重科学指导和健康教育,将眼健康专业知识用科普的方式传递给社会大众。专家、学校、教师、家长、孩子、医疗卫生机构、媒体等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同防同控、群防群控的近视防控良好氛围已经形成。稿件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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