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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解读2021-12-10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政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履行,制定出台了《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制定背景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管理并重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民政部门开展评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民政部积极开展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与规范发展。同时,评估等级结果为配套各种优惠政策,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提供了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提升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适应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民政部制定出台《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二、主要内容《规定》共六章三十五条,在遵循《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对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管理体制、评估对象和内容、评估工作程序、评估专家管理、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一)强化了评估主体责任。《规定》明确民政部负责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设立评估委员会承担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估日常工作,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细化了评估工作程序。《规定》明确了评估工作发布通知或公告、审核资格、专家组组建、实地评估、社会评价、意见反馈、等级建议、委员会议、复核申请、评估复核、公告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和时限。明确了评估委员会组建评估专家组开展实地评估,明确了实地评估包括座谈问询、查阅文件、个别访谈等方式。(三)加强了评估专家管理。为加强评估专家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专家评价机制,《规定》专章对评估专家库的建立和专家任职资格、职责、聘任、培训、考核以及保密、回避、资格取消等事项作了规定。一是明确评估委员会建立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对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二是提出担任评估专家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从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等。三是评估专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工作纪律,要求评估专家应当对评估中涉及的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四是确定了评估专家应当回避及取消评估专家资格的情形。(四)确定了动态监管要求。为加强对有效期内全国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管理,不断提升评估等级社会公信力,《规定》建立了“跟踪评估”和“核查评估”制度。《规定》提出,评估办公室每年抽取一定比例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跟踪评估,民政部根据跟踪评估情况对相关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进行调整或确认,防止“一评了之”。同时,对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出现受到行政处罚、被投诉举报、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形的,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评估,并作出相应的等级调整或确认。文章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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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2021-12-10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已经民政部部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 政 部 2021年12月2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结合社会组织评估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全国性社会组织是指经民政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第三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类评估、动态管理。第四条 民政部负责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设立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承担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估实施方案制定、评估专家管理、组织实施实地评估、评估等级管理等日常工作。第五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向评估对象收取评估费用。第六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第七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获得3A以上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第二章 评估对象和内容第八条 申请参加评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二)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第九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三)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四)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五)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六)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第十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应当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的情况。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第三章 评估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之前,民政部应当发布评估通知或者公告。申请参加评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评估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向评估办公室提交评估申请。第十二条 评估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社会组织参评资格,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评估委员会组建评估专家组,对获得评估资格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第十四条 实地评估方式主要包括:(一)座谈问询。了解参评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二)查阅文件。对参评社会组织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财务凭证、业务活动资料等进行查阅核实。(三)个别访谈。通过与参评社会组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党组织负责人、普通党员和群众,社会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谈话,了解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参评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评估专家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反映有关情况。第十五条 评估办公室应当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等相关部门以及参评社会组织的会员、理事、监事、捐赠人、受益人等相关方了解其社会评价情况。第十六条 实地评估完成后,评估专家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办公室提交实地评估意见。评估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向参评社会组织反馈实地评估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第十七条 社会组织实地评估和社会评价等工作完成后,在30日内形成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等级建议,提交评估委员会审议。第十八条 评估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会议出席委员人数应当占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估等级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第十九条 参评社会组织对评估等级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评估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办公室对社会组织的复核申请和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实。第二十条 评估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拟定复核意见,提交评估委员会审定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的社会组织。第二十一条 评估办公室应当设立评估工作投诉举报热线,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评估期间收到的与评估工作有关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并在评估报告中客观反映有关核实情况。第二十二条 公示结束后,评估委员会应当向民政部报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及相关公示情况。民政部确认评估等级后,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第四章 评估专家管理第二十三条 评估委员会建立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对入库评估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视情决定是否续聘。第二十四条 评估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从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三)具备社会组织工作相关从业经验:(四)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第二十五条 评估专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工作纪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第二十六条 评估专家应当对评估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参评社会组织其他信息严格保密。第二十七条 评估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参评社会组织有利害关系的; (二)曾在参评社会组织任职,离职不满2年的;(三)与参评社会组织有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公正关系的。参评社会组织向评估办公室提出回避申请,评估办公室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第二十八条 评估专家在评估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专家资格:(一)接受参评社会组织或者有关人员宴请、馈赠的;(二)私下与参评社会组织或者有关人员有不当接触的;(三)评估结果未公布前,泄露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的;(四)评估专家在聘任期内未参与评估工作、连续2次专家评价不合格或者接受任务后无故缺席2次的;(五)以评估专家名义开展有偿活动,私自开展与评估相关的培训、辅导、合作活动或者从事有损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形象的其他活动的;(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未主动提出的:(七)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估行为的。第二十九条 评估办公室应当加强评估专家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专家评价机制,完善评估专家培训制度。根据评估专家使用情况、承担评估工作绩效、职业操守状况、接受培训情况等对评估专家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估专家续聘和出库的重要参考。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 评估办公室每年抽取一定比例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按照本规定第三章有关规定进行跟踪评估。民政部根据跟踪评估情况对相关社会组织作出相应的等级调整或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第三十一条 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办公室应当进行核查评估。(一)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工作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结果失实的;(二)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证书,或者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牌匾的;(三)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四)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五)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六)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七)有与评估相关的投诉举报的;(八)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等级情形的。民政部根据核查评估情况,对相关社会组织作出相应的等级调整或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第三十二条 获得评估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三条 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因提前参加评估或者因跟踪评估、核查评估调整评估等级的,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原评估等级证书、牌匾退回评估办公室,换发相应的评估等级证书、牌匾。拒不退回(换)的,由民政部按规定公告作废。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标准以及评估等级证书牌匾式样由民政部制定。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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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21-12-10中国儿童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8日共同发布《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管理政策推动作用明显。报告分为四个部分,从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等方面反映2020~2021年中国儿童发展的状况,汇集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报告认为,随着全社会对儿童健康、安全和发展的日益重视,儿童健康状况取得较大进展,儿童健康政策引导作用不断强化。主要表现为:一是儿童死亡率有所下降。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5‰,婴儿死亡率为5.4‰。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二是学生体质健康总体改善。2021年,中国教育部最新公布的《第八次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13~22岁年龄段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从2014年的14.8%上升到2019年的17.7%,上升了2.9个百分点,6~22岁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为23.8%。三是营养不良状况持续改善。2019年中国6~22岁学生营养不良率为10.2%,与2014年相比,2019年各年龄段男女学生的营养不良率均有明显下降。报告指出,脱贫地区儿童健康和营养指标明显提高。在健康和营养方面,2019年脱贫地区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实现《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12‰和15‰以下,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得益于2012年启动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6~24月龄婴幼儿平均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也显著下降。但需要注意的是,报告认为,中国儿童的营养问题呈现营养不足、隐性饥饿与超重肥胖三重负担并存的现象。另外,中国儿童慢性病及健康危险形势严峻。虽然伤害仍是儿童青少年最主要的死因,但有研究指出,中国的疾病负担已经从以伤害为主转变为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儿童视力不良、龋齿问题越发严重,心理健康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儿童还存在体力活动不足、吸烟饮酒普遍等健康危险行为。根据报告,当前正值“十四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加强儿童保护法规建设,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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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捐多少,我跟多少!”鼓励员工公益,腾讯有了新动作~2021-12-09“你捐多少,我跟多少!”这是腾讯公司鼓励员工投入公益活动的最新举措。最近,腾讯可持续社会价值事业部(SSV)、腾讯企业文化部与腾讯公益基金会联合推出了员工公益配捐计划——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腾讯员工参与的公益行为,不管是参加志愿服务、还是在公益平台捐款,都将获得公司的同比配捐。针对员工公益捐款,腾讯将以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捐;针对员工志愿服务,腾讯将以100元人民币/志愿服务时长进行配捐。亲身参与,回报社会参与公益,回报社会,并通过亲身参与的行为体验如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推动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这是腾讯推出员工公益配捐计划的初衷。腾讯高级副总裁郭凯天表示,配捐是希望鼓励公司和员工一起,把资金和能力投入到更好的地方,一块做好事。配捐资金会根据员工意愿,优先捐给员工参与的公益项目。公司将设立专门账户对配捐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保证资金捐给经过公益基金会认证的公益项目。腾讯员工志愿服务平台也在同步搭建中,平台上线后,员工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志愿服务时长,捐款金额,并选择配捐项目。对于员工公益,腾讯非常重视。今年11月11日,除了推出配捐机制,腾讯还结合员工的职业里程碑推出了“拾光生态林”,鼓励员工以捐步数的方式,每走2万步就可以捐助种下1棵生态树木苗。以后公司也将让每位员工在周年时都能参与一项公益活动,赋予职业里程碑更丰满的意义。今年12月5日的国际志愿者日,腾讯志愿者又与IBM联合推出了“I+T为娃读科普”公益活动,共同推荐2021爱心科普书单。12月6日到11日期间,腾讯和IBM的志愿者们还将为教育资源欠缺地区的孩子们带来10节不一样的线上科普公开课,启发每一个孩子的好奇与探索之心,助力教育公平。科学探索奖获奖青年科学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倩也将参加8日的公开课,为孩子们揭密《地球之冠:北极》。课后,微信支付的“知识星光”将与项目联合发起捐赠,为学院赠书。相关课程也可以在腾讯视频上搜索“为娃读科普”回看。现在报名,还来得及。科技向善,持续投入做公益,腾讯一直很投入。“用户为本,科技向善”是腾讯的使命愿景,员工志愿服务更是腾讯的向善传统。早在2007年,腾讯就成立了腾讯志愿者协会。截至目前,腾讯志愿者协会共组织了2000多次志愿活动,超过13000名腾讯员工成为腾讯志愿者,共同累计接近200000个志愿时长。早在2012年,腾讯就设立了公益假,每位员工每年有一天的全薪假期可以投入到公益行动中。“配捐”的尝试也早在进行中,2020年,每当有一名腾讯员工志愿服务时长满十小时,公司就会配捐一棵梭梭树种在腾格里沙漠;2021年99公益日期间,腾讯也为员工志愿服务和员工公益答题行为做了相应的配捐。下场去做,服务大众腾讯志愿者活动覆盖了环保、特殊儿童关爱、老人关爱、视障人群关爱、动物保护、技术公益、救援、助学、绿色网络等各个领域。从最早2002年为乡村小学捐出翻新的电脑,到成立SSV推动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腾讯一直在“下场去做”,也鼓励员工下场去做。做的意义,正如一直默默支持大凉山爱心午餐项目的公司首席财务官罗硕瀚所说,只有去做了才知道,“当时听到和看到的,以及感受到的,跟我的想象是完全不一样的。”云和智慧产业群总裁汤道生也谈到过一位视障人士在非常艰苦的环境下学会编程给他带来的震撼,这让他后来特别关注产品无障碍功能,“我们做的产品必须要能服务不同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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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行业的“春天”仍要靠自己争取2021-12-06基金会行业的发展可以说一直是“喧闹在别处”,“破圈”已经成为基金会行业老生常谈的话题。北京单向街公益基金会发起人许知远在刚刚结束的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上曾表示:“所有的封闭系统都会带来某种停滞萎缩,因此我们不能内卷,而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开放的系统。”行业内部,便有这样一群人,通过持续对行业生态和关键人才的关注,努力让行业保持内生动力,并用思想的碰撞打破圈层、触达人心。践行此事的一群人来自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秘书处。其早在2008年以“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的形式成立,后于2016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并以“建设中国基金会行业生态系统”为使命。在此次以“迈上新征程的中国基金会”为主题的年会举办之前,他们以“大事记”的形式对基金会行业发展40年进行了梳理,并对来自学界、业界和政界的十余人进行了深度专访,“40年专项”(“中国基金会行业发展40年与新征程”专项)是他们对此的统称。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秘书处总监史成斌是这个团队的成员之一,他对《华夏时报》记者说道:“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作为行业枢纽平台,希望能够通过‘40年专项’的一系列活动形式对行业发展历史脉络进行呈现,探索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背景之下,行业发展所面临的现状和未来,引导‘基金会人’逐渐产生对这个行业的身份认同感。”十余篇万字专访发布之后,引发了公益慈善界的高频转发和热议。然而史成斌坦言,点击率并非其团队的最终追求,多元跨界思想的碰撞,跨越老、中、青三代的视角变迁以及对基金会行业历史和现实的承接反思,才是他们期待呈现的东西。为此,记者对史成斌进行了专访,试图了解究竟有哪些思想火花在此次碰撞中产生。架起思想的桥梁《华夏时报》:请谈谈做“40年专项”的背景、目的,以及它和基金会论坛以往的工作有何不同?史成斌:我们其实很早就想在基金会行业的思想碰撞层面做一些尝试,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是一个行业枢纽平台,我个人认为它本质上是一座四通八达的“立交桥”,可以连接业界、学界、党政以及媒体等各个方面,所以如果要做这样一个思想碰撞,我们希望把“桥梁”的作用发挥到最好,产生一些真正的影响。从2017年开始,基金会论坛每年都会拟定一个主题做思想峰会,但以往都是小范围的闭门会议,从所能触及的人群、达到的效果层面来讲都非常有限。今年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中国内地基金会发展第40年,“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等成为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而新冠疫情使得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基金会行业发展面临着新的课题,于是我们决定以“40年”和“新征程”作为此次专项的关键词。在行业内部,身份认同感不强、主体意识较弱的问题一直存在。由于目前基金会的成立和项目开展主要还是依附于企业或政府,受牵制较多,真正发挥独立法人作用的基金会偏少,甚至有部分声音质疑“基金会行业的发展何谈40年?‘行业’二字以何为标准确定?”因此,我们也希望通过此次专项唤醒更多人对基金会行业的认同感。我们主要开展的工作有两项,一是重新编撰修订了《中国基金会发展40年大事记(1981-2021)》,把40年来行业发生的重大标志性历史事件一一梳理。二是专访公益慈善领域的资深前辈,引发基金会从业者特别是年轻从业者,思考基金会行业面临的重大现实议题,起到一定的行业倡导作用,这也是此次专项的重头戏。我们的目标是专访20位行业前辈,目前已经完成13人的专访。从已经专访的行业前辈年龄上看,平均年龄接近70岁,其中很多前辈都是从自身经历谈起,这对于反映他们青壮时代参与公益慈善发展的经历、那个时代的慈善氛围和脉络都是很好的素材。专访所谈及的主题可以概括为两类:一是对行业内部经常谈及的问题予以呈现,诸如行业的法律法规变迁与完善问题、整个行业发展的“稳”还是“进”的问题、行业的自律与他律问题等;另一方面,我们也对当下政府推动的公益慈善改革做了深入了解,去探究政府层面对公益慈善事业和基金会行业发展的意志意愿,探究我们该如何呼应“第三次分配”“共同富裕”等国家发展议程等。通过专访我们发现,不同背景的专家所呈现的观点十分多元。就拿如何理解“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影响”这一话题来讲,学术界专家认为应保持清醒冷静、与其拉开一段距离进行观察才能下定论;业界人士认为这无疑是基金会行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利好”,应把握机会共同推动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有政府部门从业经验的前辈则认为,要准确领会中央的精神,肯定是发展机遇,但不应过分解读,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驱动下的自愿行为,尤其不意味着“均贫富”。多元声音的交互,让人思想跌宕。历史与个体《华夏时报》:在这次长达两个月的系列专访中,你认为基金会行业发展的40年历程整体上是否呈现出清晰的脉络?在这个大历史背景之下的个体经历和命运又是怎样的?史成斌:通过这次专访,我们能够看到一幅相对完整的基金会行业发展40年的演进画面:稳步走、上一个台阶、再稳步走、再上一个台阶。当然,中间也会有偶尔的停滞不前和短暂的曲折。1981年到1988年是我国基金会发展起步的阶段,彼时基金会被当作“金融手段”的一部分去对待,由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业务主管部门三个主体共同管理,短时间内10多万家以“基金会”为名的组织覆盖了从农村到城市的广阔区域,“野蛮生长”是那个阶段的代名词,大众并不了解到底何为基金会,这也催生了1988年《基金会管理办法》的出台。那个时代,“清理整顿”并不仅仅是基金会行业面临的形势,而是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词。在行业逐渐规范之后,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出台,允许私人财富通过建立非公募基金会的方式参与公益慈善,这让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在专访中谈到,2004年才算是“现代基金会”在中国的开端,在此之前只是基金会发展的“史前史”。随后,2008年汶川地震让公众的捐赠热情空前高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全民共情和公益慈善领域改革政策的重大调整,都激励行业再次进步。可以看到的是,65%的基金会都是在2012年之后成立的。此外,基金会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出台、前进方向和速度的把控紧密贴合。不论是上海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伊里,还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都谈及,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进”是总基调,但长期强调的“稳”和短暂出现的“波折”也是正常的。以古论今,当我们看待当下的一些困顿时,也应意识到这只是短暂现象,放在历史的长河里看,会更有耐心,更有信心。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之下,被访者的个人经历其实就像“树叶的缝隙”,让整个行业发展的图画更加细腻和丰富地表达出来。特别是这次被访者不同的人生背景和多元的观点,更是让这幅图画生动形象。例如南都公益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徐永光谈了很多人生的“进”与“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社会政策中心顾问杨团谈及了很多参与改革的经历故事,马伊里、刘忠祥(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呈现的是早年间在民政部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时的担当和见闻,王名、丘仲辉(爱德基金会理事长)、房涛(深圳市慈善会执行副会长)则分享了在政协委员任上为慈善事业不断发声的旅程,周秋光(湖南师范大学慈善公益研究院院长)、康晓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资中筠(资深学者、美国问题研究专家)则谈及个人进行慈善基金会研究的学术经历。在每位被访者的万字长文里,流淌的都是大背景之下个体的多元观点,这点使我感触非常深刻,文章发出后也收获了很多同行的反馈和感想。行业的“春天”要靠自身争取《华夏时报》: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行业的发展是你刚刚不断提及的。那么以此视角看当下,是否到了公益慈善大发展的“春天”?史成斌:“第三次分配”和“共同富裕”都是老话题,现阶段成为热点的重要原因在于,总书记鲜明提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被赋予了新的更大的期待。但是否因高层的意志和意愿,行业的“春天”会很快到来,仍需要冷静观察。多数被访前辈认为,行业发展目前面临的机会甚多,只要在具体的制度层面能够开放,执行层面快速跟进,未来的发展要“上台阶”不在话下。但“春天”能否来临,外部环境和制度政策的助推只是一方面,重要的是行业自身要不断追求进步、不断自我反思,在研究能力、人才培养、依法自治等方方面面达到一定高度。从行业自身来看,行业内外对基金会和公益慈善的了解甚为割裂,基金会行业所面临的形势依旧严峻。很多人谈起“基金会”还等同于金融意义上的“基金”,更有甚者向我们咨询时直言“成立基金会有无洗钱的制度漏洞”,公众对基金会的认知尚浅。从我们专访的资深前辈来看,公益对他们而言又是完全不一样的图景。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创始人、理事长刘小钢在专访中说,作为企业家的她在商业领域纵横多年,但一直有很深的纠结,做公益让她不断消解了“我”,让她看到完整的中国。丘仲辉也在专访中表示,做公益让他的生命更加丰富。也许这些话语听上去过于“空泛”,但有过切身体会的人却总是表达诸如此类的真实感受。基于此般现状,比起谈论“春天”到底是否能来,王振耀认为还是要多想一想行业的不足,才能踏实地做得更好。徐永光也表达了对行业未来的期待,希望中生代公益人能够接续前辈的努力,迅速成长。前辈们对基金会论坛也提出很多期许,比如希望我们更加关注散落在三、四线城市的基金会,给予更多发展空间。此次支持“40年专项”的鄂尔多斯市聚祥公益基金会就是这样,这是他们第一次以资助的方式参与行业建设,因为他们深刻认识到,基金会行业的发展与每一个“基金会人”息息相关。毕竟,我们需要面向的是未来五年、十年乃至三四十年的发展路程。(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柯宇 文梅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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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公益最缺的并不是钱而是信任2021-12-0612月1日,由凤凰网主办、凤凰网公益承办的“行动者联盟2021公益盛典”在广州成功举办。希望工程创始人、南都基金会名誉理事长、联合国可持续金融顾问委员会委员徐永光在“行动者联盟2021公益盛典”高峰论坛上做了主旨演讲。他提出,公益现在最缺的并不是缺钱,最缺的还是信任,对于我们全社会来讲“信任”是最稀缺的资源。捐赠财产应该主要来自个人自由支配的财产,无论是富人还是普通人、企业家做慈善,主要捐献个人的财产,包括个人的股权。企业的财产是股东的财产,也是在第一次分配中把蛋糕做大的资本,还是为第二次分配造血的源头,如果把企业的钱都拿走了,这叫釜底抽薪、杀鸡取卵,切不可为,企业家也要有自己的定力,先做企业家,再做慈善家。以下是演讲实录:在凤凰网的号召下,2021公益行动者联盟的南下部队在广州会师啦!很难得能开成这么大的会,反映了我们互联网和在座的公益界、商界、学术界,还有政府、文艺界、传媒界大家的决心,这是一个跨界的大会,来自商界的人士特别多,今天我的发言着眼点是商业融入公益,公益建立商业,来推动共同富裕。党中央提出把第一、第二、第三次分配作为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来推动共同富裕,方向和目标是非常明确的,但是要把这件事情办好,需要我们正确理解三次分配各自的制度边界和功能,不能走偏。第一次分配是通过市场,它是竞争性的,这是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同时在第一次分配当中也出现了贫富差距。第二次分配是通过政府,它是强制性的,是通过税收和公共政策来均衡分配。第二次分配的主要功能不是造富,而是缩小贫富差距。第三次分配是通过社会,是自愿性的,通过自愿的捐赠和服务来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的规模是非常小的,就像美国也不过只有GDP的2%,中国现在是千分之一点几,规模非常小,所以第三次分配对于公益部门来讲,它一定要通过社会创新来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突破阻碍共同富裕的一些发展的瓶颈。前一段时间中央的决策公布以后,我们企业家有点慌神,实际上出现了误读、误判、误导,确实如此,这个情况也引起了党中央的关注,大家看11月12号中财办副主任韩文秀在十九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上做了表述,我引用他的原文:企业家为共同富裕做贡献,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履行社会责任、善待员工和客户、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好自己的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这是企业的本分,也是为共同富裕做贡献的正道。同时国家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在有意愿、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但是,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这里说出了这样的重话,“杀富”大家会共同贫困的,不能搞逼捐,因为那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本意,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原文一字不落地引用,大家照此办理就可以了。最近刘鹤副总理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也说了同样的话,我看这又是给我们民营企业一颗大力定心丸,我们定心丸吃了很多。慈善力量,在推动第三次分配中一定要坚守公益捐赠自愿和透明两条铁律,同时把公众广泛参与作为我们努力的方向,还要善采善用,通过社会创新提升第三次分配的效率。四条:坚持自愿、透明、公众参与和社会创新,将提升慈善力量在第三次分配中的公信力,在共同富裕中提高效能,重拾社会信任。公益现在最缺的并不是缺钱,最缺的还是信任,对于我们全社会来讲“信任”是最稀缺的资源,所以我们不要总盯着企业捐款,美国整个慈善捐赠中,企业捐款不超过5%,而中国的企业捐款占到了全部捐赠的60%以上,我觉得这是不正常的,捐赠财产应该主要来自个人自由支配的财产,无论是富人还是普通人,企业家要做慈善,也主要捐献个人的财产,包括个人的股权,企业的财产是股东的财产,也是在第一次分配中把蛋糕做大的资本,还是为第二次分配造血的源头,如果把企业的钱都拿走了,这叫釜底抽薪、杀鸡取卵,切不可为,企业家也要有自己的定力,先做企业家,再做慈善家。我讲过企业社会责任,步步高从1.0到4.0,企业实际上1.0就是前面韩文秀副主任讲的这些,它是1.0,他要履行法律强制的社会责任。2.0提升了一步,企业在有能力的时候,参与公益事业,这是非常自强的社会责任,是自愿的,这是2.0。我们现在好多企业1.0没有做好,一下子就奔着慈善家了,这也是有点本末倒置。3.0特别重要,我们下一步在推动共同富裕当中,我希望企业要做3.0,就是企业的战略公益,企业要把自己的本行,你的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上都渗透公益的精神,就像刘小钢当年在阿拉善当年在阿拉善当年推出的一个绿色公益链行动,公益行动就是一批房地产公司发起,让上游的企业一定要保持环境的指标,如果上游的供应链不符合环境的一些指标,我就不向你采购,这样的一种供应链的公益,公益就是战略公益,我们企业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市场领域,在你熟悉的市场领域里面,你来发现社会问题,然后和公益组织合作,共同来解决你在最熟悉的领域里面的社会问题。这就是战略公益。实际上4.0就是社会资源,把解决社会问题作为企业的使命,这个就是公益向右,讲效率,讲持续,商业向左,讲社会责任,这个地方是左右逢源,止于至善,公益和商业就走到一起了,共同努力,解决社会问题,共同努力,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谢谢大家!(来源:凤凰网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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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方面可能是公益慈善领域的新的社会增长点2021-12-032019年,时值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南都基金会与广州公益慈善书院合作《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公益转型研究项目》,拟通过定量、定性与行动研究相结合的综合研究方法,梳理四十年中国公益慈善尤其是公民公益的发展过程,分析内在的机制、实践逻辑,更进一步地探究公益慈善与社会转型之间的关系,从而对未来公益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启发和建议。2019-2020年,项目团队针对全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北、西南、中部六大片区14个典型城市开展资料收集和田野调查工作,并进行了关键人物访谈、组织调研等;收集了全国与各地与公益慈善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了中国公益慈善大事年表;同时对中国个体和家庭捐助和志愿服务行动相关数据进行了收集。我们将通过系列文章分享项目产出成果,敬请关注。本文为《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公益转型研究报告》总括,报告指出:互嵌的社会与政府成为新时代公益的新常态。在这一新时代的情境下,公益慈善需要调整战略,很可能仍然要回归“野草公益”的时代。志愿者的互联网自组织,企业为主体的基金会公益和互联网公益,多样化的社区公益价值链和公民化的宗教慈善可能成为公益慈善领域的新的社会增长点。中国的公益慈善在过去三十年的跌宕起伏是当代中国社会继民族国家、市场经济之后的某种另类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标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政策的演变,现代公益慈善组织对原有计划体制经历了一个脱嵌、扩张、强化甚至反向嵌入,促进官办慈善社会化的过程。而在新时代,公益慈善又被治理所吸纳,重新嵌合到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特征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去。这种重新嵌合以最近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的第三次分配的政策作为最新的标志。第三次分配强调以公益慈善为主要资源的分配体制将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对于这样的政策,显然不能仅仅从国家的视角加以观察,也需要从社会的视角来进行审视。而基于社会本位,可以看到,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公益慈善领域仍然会是一个社会与政府的互嵌的过程。一方面政府会加大力度继续渗入到社会生活中来,干预到公益慈善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我们不应忽视,社会同样会发挥自己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参与性。基于志愿性、平等性、公共性的现代公益,也仍然会努力卷入到国家的各项政策过程中去,影响到政策的实际走向。互嵌的社会与政府成为新时代公益的新常态。社会嵌入政府表现为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对民间的公益慈善的吸纳。中国的社会发展可以说是伴随着政府的改革开放国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获得正当性的。但社会组织的正当性并未充足,所谓社会的独立常常是非制度和非正式的,其实在各个层面为国家权力所渗透。无论是“行政吸纳社会”还是“行政吸纳服务”,都揭示了在权力分配格局中国家的主导性和社会的依附性。这种治理吸纳模式的主要内容就是政府以治理的方式有选择地吸纳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将生长中的社会力量吸纳进入可控的行政轨道之中,政府以此实现了对社会的“控制”手段的柔性化和隐性化。在国家的迫力下,不少民间公益组织逐渐被吸纳进治理体系中,服从于国家战略的大局,而那些力图保持独立的公益组织则容易受到政府慈善和商业慈善的双重挤压,不得不再次被边缘化。他们遇到空间被压缩、资源停滞、公共选择失向等挑战。不少基层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由于难以得到基金会支持或者转型社会企业的失败,逐渐呈现空壳化,原有的枢纽型组织和公益性的公共空间也开始逐渐消失。但是,尽管有上述的无奈,我们还是应该看到在“新时代”的情境下也仍然有着政府被嵌入到社会的发展空间。因为,面对全球化的经济和人口的流动、普通人公民意识的觉醒以及风险社会的所谓VUCA特征,政府在治理社会的过程中仍然难以只依靠自己,还是需要社会合作和公众参与。因此,公益慈善领域的社会组织仍然有可能团结各种社会力量,继续近代以来的社会建设的脉络,也仍然有可能形成一种与政府良性互动的隐形力量,甚至能够参与到政府的政策过程中去,新冠疫情期间,环保组织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就是明显的一例。。而青年志愿者的互联网自组织和互联网慈善,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的基金会公益,多样化的社区公益价值链和本土化的宗教慈善这四方面可能成为公益慈善领域的新的社会增长点。青年志愿者基于互联网的自组织和互联网慈善85后出生的新一代青年开始全面进入数字化生存的阶段,他们的思维方式从一出生就受到互联网思维的塑造。这使得他们不再对科层制等级化的现代组织有太多兴趣,而更愿意在扁平化、去中心化的网络社会中生存。而互联网的慈善和志愿服务可以是青年参与社会的重要方式,这在互联网上已经成为显性事实。例如支付宝公益平台数据就显示,在捐赠人数比例方面,70后、80后和90后分别占到9%、35%和48%;90后青年群体已经持续成为主力军。青年人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自组织也成为他们重要的参与方式。今天的青年人不再更多参与组织化的公益工作,而是依托互联网等科技技术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形成一种“无组织的组织化”。由于他们不需要承担正式组织的成本,而又能依托互联网技术提高效率,因此这些青年人的互联网公益行动似乎呈现出比正式的公益组织更高的效能。2019武汉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由青年志愿者为主体的互联网自组织的活跃就是特别明显的例证。而政府需要适应这种新阶层青年和数字化的公益方式。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的基金会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强调与企业家的公民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趋势。在新冠病毒的武汉抗疫中,以企业家精神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基金会为平台的救援给人印象深刻。以企业社会责任、社会企业和影响力投资以及公益金融等为主题的商业慈善在最近这些年引人注目,尤其是商业领域中的科技与慈善的结合,一方面畅通了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和布局影响力投资的渠道,提升了其高新技术的应用价值,另一方面也助推了我国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强大技术支撑。中国进入慈善经济时代,以社会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有广阔的前景,其中就包括养老、儿童、大健康、残障人士等各种服务领域,而这个体系的构造可以说正刚刚起步,但发展神速。如果科技慈善能很好地应用到其中,那将不仅仅是给公益赋能,而是会让整个公益慈善事业有一个革命性的提升,为中国第三次分配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多样化的社区公益价值链和地域公益生态体系社区处于治理体系的基层,但却是人们彼此之间能面对面接触交流,相互之间有认同和归属的公共空间。由于社会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通过漏斗效应,都逐渐渗透和转移到基层小区,这些问题很容易形成政府和市场都很难包揽解决的“公地悲剧”,所以小区也往往会欢迎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来参与解决。因此多样化的社区公益的价值链可以帮助到这些社区的治理。上端的社区基金会可以根据小区需求和问题,通过支持建设公共设施,并依据小区以往的文化传统塑造小区公共空间。在这个公共空间里,社区社会组织又通过组织各类公益性的文化活动来发掘和培育小区中的公益骨干;在这些活动中,社会组织和居民志愿者一起来讨论和建立各种公共生活的制度和规则;在这些制度和规则上,逐步由小区中的公益领袖建立小区自治组织和各类志愿团体;进而,这些自组织可以和地方政府、社区商铺一起来解决小区中的一些关键问题,推动社区治理的共建、共治和共享。不过今天的社区很多问题已经不是社区自身能够解决,因此,还需要建立一个公民公益的地方性生态系统来加以支持。这个生态系统除了包括一线社区社会组织外,还应该包括基层政府、基金会、支持性的公益组织、社会企业以及卷入公益中的企业CSR部门。基金会逐步和一线的民间公益组织形成合作伙伴,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资助、长期战略伙伴关系以及催化公益创新等方式来共同推动社区的发展。支持性公益组织则是为民间公益组织提供管理乃至领导力方面的支持,包括培训、孵化、网络以及咨询等功能。这些支持性机构很多时候是担当陪伴、培力和协力的角色。这种角色使得它能够成为枢纽,连接不同的公益组织,并成为这些组织和企业、政府的中介,给公益组织输入各种能量。在这个生态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可以有意识地让不同功能的社会组织们在一个地域空间内开展密切合作和形成联盟,产生规模效应和集体行动,形成公益的行业集群。世俗化的宗教慈善宗教乃慈善之母。各种类型的宗教和信仰,从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到儒教都对公益慈善事业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中国,宗教慈善其实极其广泛而普遍,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类慈善一般并不被考虑在现代公益的范畴内。其实不少研究都业已指出:很多宗教在现代社会都进入一个世俗化和公民化的过程。国内爱德基金会、海外慈济功德会以及最近涌现出出来的国学基金会,都展现出世俗化的宗教慈善的巨大潜能。而且在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下,国家也鼓励更多的宗教徒参与慈善活动。这就使得宗教慈善有可能更多地发生现代化转型,从而形成现代的宗教慈善。总体而言,公益慈善领域中社会和政府的互嵌呈现出不同于西方的“他者的现代性”,社会更强调跟政府的合作,而不是对抗,但社会依然会提倡个人权利,同时也强调社群主义视角下的公民责任。未来公益的积极意义取决于这种互嵌格局的新常态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有助于现代国民的养成。(来源:南都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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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来临,除捐钱之外企业还可以做什么?志愿服务需要更多投入!2021-12-022021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公益慈善被提升到“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的新高度。作为公益慈善的重要参与者,企业被赋予更多社会责任。如何才能回应时代要求?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是企业可以也有能力采取的两种方式。企业志愿服务是由企业提供资助和项目支持,鼓励并允许企业员工参与,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服务。尽管物力和人力资源同样重要,资金和服务同样不可或缺,但与慈善捐赠相比,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展还远远不够。 企业志愿服务应该怎样做,其发展趋势如何?《公益时报》记者采访了近期出版的《企业志愿服务理论与创新实践》一书主编之一、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忠平,他同时也是北京和众泽益公益发展中心创始人。发展中的企业志愿服务2008年,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等重大事件的发生掀起了志愿服务的热潮。在这股热潮的推动下,企业志愿服务逐渐被政府、企业、公益机构等社会各界重视起来。2014年,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提出“要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推动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服务。”2017年,国务院发布《志愿服务条例》,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2019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印发《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项目资助、结对帮扶、技术援助、市场对接等方式参与志愿服务。”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和众泽益公益发展中心创始人王忠平“政府对志愿服务的推广力度确实是非常大的,而且还在持续推进,极大地提升了大家对志愿服务的认知。”王忠平强调。在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和推动下,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都开始在志愿服务方面发力,十多年来已经发展成为志愿服务领域不可忽视的力量。“十年前,企业志愿服务是企业社会责任重要呈现方式的说法还是比较创新的,现在大家基本上已经把企业志愿服务纳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认为企业需要提供资源和保障力量去推动志愿服务的发展。”王忠平表示。据王忠平观察,企业志愿服务已经变成企业文化、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企业的品牌和责任竞争力的影响逐渐变大。同时,企业现在也逐步认识到企业志愿服务也需要打造品牌。“我们一直在观察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布情况,我们看到一直是在增长的。现在我估计90%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都有企业志愿服务的数据,这基本上成了企业的共识。”王忠平表示。具有企业特点的志愿服务企业志愿服务已经成为企业的一种常态。那么,他们具体在做什么?由于是企业发起、鼓励员工参与,所以企业志愿服务与一般的志愿服务不同,具有自身的特点。“我把企业志愿服务分为三个阶段。”王忠平表示,“第一是体验阶段,让员工志愿者有机会去体验;第二是相对持续阶段,员工有志愿服务热情,然后持续去做;第三阶段,志愿服务被融入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成为重要的载体。”“现在企业志愿服务大多在第一个阶段和第二个阶段,可以先感受,然后再慢慢改变。” 王忠平表示。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志愿服务的价值逐渐得到企业和员工的认可。于企业而言,通过提供经济、技术、人力、文化等支持,推动员工志愿服务,参与脱贫攻坚、医疗救援、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多元参与方式,提升企业社会影响力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于员工而言,参与志愿服务不仅享受到助人的乐趣,也提高了工作技能。《企业志愿服务理论与创新实践》附录的《企业员工志愿者对工作绩效的影响研究》显示,员工志愿服务对员工工作绩效、企业内部社会资本都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企业志愿服务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企业、社区和员工的多方共赢。认识到企业志愿服务重要性的企业纷纷加大对企业志愿服务的投入。那么哪些领域是企业关注并值得进一步投入的呢?王忠平认为有以下几个具体方向:第一,社区志愿服务。在周边社区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是一个很重要的趋势。异地志愿服务的成本很高,而企业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是受限的,能随时随地开展的社区志愿服务很重要。第二,非接触的志愿服务。比如说远程志愿服务、数字化的志愿服务。随着技术的不断迭代,可以让志愿者摆脱时空的限制,开展很多服务。而企业和员工在这方面是具有专业和资源优势的。第三,农村志愿服务。与城市的精细化服务相比,农村有大量的需求,结合乡村振兴,农村志愿服务的空间很大。第四,国际志愿服务。《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援助项目类型就包括志愿服务项目。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也要走出去,志愿服务是企业践行“一带一路”理念的重要方式,有助于企业走出国门,展现正能量形象。要建立制度化的保障任何一项事情的推进都离不开制度化的保障,企业志愿服务的长期发展同样如此。成立员工志愿者组织,让志愿者自己管理自己,是解决企业志愿服务管理人手不足、难以持续的有效方法之一。从成立过程来看,既有自下而上推动的,也有自上而下推动的,而两者结合的方式效率更高。 为了表示对志愿服务的重视,不少企业的一把手会成为一号志愿者。企业高管会作为员工志愿者的一份子,担任志愿服务组织理事,同时会有相关部门来具体运营,形成战略组织架构体系。“企业志愿服务涉及的面比较广,涉及大量人力物力,因此我们建议一定要成立这样的协会。通过协会的方式,整合内部的体制机制,推动志愿服务的规模化发展。从很多企业的实践经验来看,这种方式是比较成功的。”王忠平表示。组织架构体系建立以后,还要形成一定的管理流程、管理标准,提供政策性的支持。例如预算支持、企业志愿服务带薪假、员工服务企业配捐、培训等制度。《中国企业志愿服务发展报告(2019)》显示,对企业在志愿服务方面给予的支持,员工最期待的是志愿服务带薪假,其次是为志愿者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第三是为员工志愿者建立激励体系。“有了政策保障、体制保障、经费保障,再通过一定的活动落实下去,就可以制度化地推动企业志愿服务工作了。”王忠平强调。志愿服务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加强如何才能进一步推动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展?王忠平强调,仅有企业的参与是不够的,要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实现供需对接和效率提升。志愿者群体需要通过线上平台去发布需求、对接项目、记录服务,而且要实现全国的互联互通,目前还做不到。具体到企业志愿服务,其数字化水平还是比较欠缺的。“志愿服务在企业已经普及了,但相对来讲大多数还处在第一、第二阶段,还不涉及管理的问题,或者还没有意识到管理的重要,因此信息化建设整体来讲是比较弱的。”与此同时,现有的公共性的志愿服务平台还不能有效解决企业志愿服务定制化、个性化需求的问题。 除了线上,线下基础设施的建设也不可或缺,应通过线下布局实现对线上的有效补充。例如,企业到社区、到农村开展志愿服务,需要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工站这样的站点去对接。只有这样志愿者才能源源不断地通过站点来开展志愿服务。没有社区的依托、没有社工等专职人员的依托,没有载体,很多活动是开展不了的。此外,志愿服务组织的数量和质量都还不够,枢纽组织、技术支持组织、资金、评估等都还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为了科学评估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展情况,和众泽益制定了中国企业志愿服务发展评价指数。该评价指数包括基础指数和发展指数,其中基础指数是衡量一个企业志愿服务发展水平的最基本指标,包括活动层面、效果层面、公司政策层面;发展指数是指导企业志愿服务发展方向的指标,包括战略规划层面、活动层面、协会建设层面、培训层面、项目评估层面。通过对评价指数的运用,以及不同年份的对比,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展情况被清晰呈现出来,同时也促进了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展。“未来如果能把指数变成行业标准,一定可以大力推动企业志愿服务的发展。”王忠平表示。“没有这样的基础设施,没有这样的先决条件,光靠企业的力量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且成本太大。”王忠平强调,“志愿服务行业要联合起来,一起来做,共同推动志愿服务的整体发展。”(来源:公益时报)